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1 / 2)

蒂凡尼知道,这一晚上她准睡不着,所以干脆取消了睡觉的计划。人们三五成群地坐着聊天,桌上还摆着吃的、喝的。也许是因为喝了酒,脑子不怎么清醒,大家都没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么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听到高高的房梁上传来了隐隐的声响。当然了,众所周知,女巫很善于把吃的藏进口袋,以备稍后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他们能以数量取胜。

蒂凡尼漫无目的地从一群人那里游逛到另一群人那里,等到公爵夫人最后离开大厅上楼去的时候,蒂凡尼并没有继续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对自己着重强调的一点是:自己并没有跟踪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样的方向罢了。然后,当她跑过石头地板,来到公爵夫人门前(门刚刚被公爵夫人在身后关上)时,她也不是为了偷听什么。肯定不是。

她来的正是时候,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尖叫,然后就是普劳斯特太太的声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见你登台表演了。你还能高抬腿把别人的礼帽从他头上踢掉吗?”然后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开了。因为房门不算很厚,如果她继续站在那里,把耳朵贴在门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她及时回到了大厅,和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还有她的老师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谈起来。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位太太是双目失明的。这当然有些不幸,但是对于一个女巫来说,还不算太悲惨。因为女巫们总会有几套备用感官。

接下来,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椁周围散落着花朵,但没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盖上。因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盖,对它也是一种折辱。石匠在盖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铠甲,手握宝剑。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站起身来走开一样。石台的四个角上都点着蜡烛。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路过历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尔可见棺盖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双手平静地合拢着。看着这些,感觉真是……很奇怪。白垩地的人不用墓碑,因为石料是很宝贵的。山坡上倒是有几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么地方应该有一本古书,里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图,标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么地方。唯一的一个拥有纪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实在很多方面她都一点也不普通)。她从前牧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里的东西,现在只剩下几个铸铁轮子和一个大肚铁炉,它们肯定还能再留存一百年。它们本来都是好铁造的,再加上绵羊无休止地啃啊,啃啊,铁炉子周围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绵羊在铁轮子上蹭痒痒的时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养剂,让铸铁能够始终保持完好的原貌。

据说,从前在一个人成为骑士之前,他会带着武器在大厅里过一夜,不论哪一位神明在聆听,他都会祈求他赐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听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祷声,就算不是耳朵听到的,也是在脑海里有那些声音在萦绕。她转过脸去,看着那些沉睡的骑士,心里不禁猜想,也许普劳斯特太太说的是对的,石头确实有记忆。

我的武器又是什么呢?她这样一想,答案就蹦了出来:是骄傲。哦,可是别忘了你听别人说过,骄傲是一种罪过,骄傲的人准会沦落。不过不会真的是这样吧。铁匠不是因为铁器上的完美焊缝而骄傲吗?车夫不是因为他的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鲜的毛栗子一样在太阳下油光闪亮而骄傲吗?牧羊人不是因为自己保护了羊群,让它们不受狼的侵害而骄傲吗?厨娘不是为她的蛋糕而骄傲吗?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让生活成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们就会感到骄傲。

当然,我也有害怕的东西——害怕我会辜负大家——不过正因为有这份恐惧,我才会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对不起那些教导过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还不是很清楚这信念源自何处。

“骄傲、恐惧和信念。”蒂凡尼大声说着。在她的面前,四根蜡烛上的火焰飘扬起来,好像被风吹动着一样,有一瞬间她确信,在倏忽腾起的光焰中,有个老巫婆的身影融进了黑色的石头里。“哦,对啊,”蒂凡尼说,“我还有火。”

然后,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就开口说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样漆黑的长袍。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蒂凡尼举起了手里的灯笼,影子们跟着移动了位置,其中有一个影子,看着很像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完全消散了,没留下一点痕迹。我知道野兔为什么冲进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冲进火焰里去。她微笑了起来。

蒂凡尼回到大厅时,其他女巫都站在台阶上望着她。蒂凡尼一开始还担心威得韦克斯奶奶和普劳斯特太太会关系不好,因为她们俩的个性都那么强。但现在看起来,她们相处得还可以,她们会聊一聊天气呀,如今的年轻人呀,价格高得离谱的奶酪呀什么的。可是,一旁的奥格奶奶还是一副忧虑不安的样子。看到她不安,会让你也变得很不安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也就是严格意义上所说的那个“有魔力的钟点”。当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钟点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钟点,但是不管怎么说,十二点的时候,钟表的两根指针并在一起,竖得直直的,确实格外诡异。

“我听说小伙子们的雄鹿晚会搞完了,”奥格奶奶说,“但是我看,他们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里了。不过不管是哪里,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儿待着。因为他们把他的裤子给拽走了,还把他绑了起来。”她咳嗽了两声,“这都是按规矩办事罢了。按道理说,伴郎应该记得他们把新郎绑在了哪里,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时候,他醉得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厅里的大钟响了十二下:这只笨钟,从来都不准。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梁骨上。

现在,有人大步朝她走过来了,是普莱斯顿。蒂凡尼感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不论她往哪儿看,看到的都是普莱斯顿。他外观整洁、仪容俊朗,而且还满怀期望的样子。

“听我说,普莱斯顿,”她说,“我没时间跟你详细解释,我也担心你不相信我的话——呃,如果我详细跟你说了,可能你也会相信。但是我现在必须出动了,我要赶在那个鬼魅人对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灭掉。”

“那就让我来保护你吧。”普莱斯顿说,“我的长官男爵大人现在可能正困在猪圈里呢,说不定还有一头大胖猪凑到他身边,在侦查一些不该侦查的地方!所以我就暂时在这里全权代表他!”

“你?”蒂凡尼怀疑地问。

普莱斯顿挺起了胸膛,虽然那胸膛并不伟岸:“没错,就是我。别的卫兵都推选我做他们的临时长官,这样他们就可以敞开喝酒了。中士现在也不在,他在厨房的洗碗池旁边吐得正欢呢——他居然以为他拼酒能拼过奥格奶奶!”

他敬了个礼:“我要和你一起去,小姐。你不要反对。当然,希望我这么说没有冒犯到你。但是凭借中士指派给我的职权,在他呕吐期间,我希望能够征调你和你的扫帚帮我去侦察敌情,你对此没有意见吧?”

跟一个女巫提这样的问题真是够傻的,可谁让提问的是普莱斯顿呢。“那好吧,”她说,“但是一定不要把我的扫帚划坏。还有一件事,我要先处理一下。你稍等。”大厅的门开着,她几步走到门口,靠在冰凉的石头墙上:“别躲了,出来吧,我知道你们又在监听我。”

“哦,是的。”一个声音在她耳边一两英寸的地方说。

“好的,听着,今天晚上不用你们来帮我的忙。因为这是我们女巫的事,明白吗?”

“哦,是的,我们看到好多巫婆都到这个地方来了。今晚是巫婆大聚会吧。”

“我必须要——”她思量着,突然想到该怎么说了,“我必须要迎战那个没有眼睛的家伙。别的女巫是来考查我在作战中的表现的。我不能偷偷利用你们的帮助,那样会被算成是作弊的。女巫不能作弊或骗人,这是我们很重要的一条守则。当然,作弊是噼啪菲戈人的光荣传统,我对这一点给予充分的尊重,但我们女巫确实不能骗人。”她说着,知道自己正在骗人,“要是你们帮我的忙,别的女巫就会知道,然后她们就要鄙视我了。”

然后,蒂凡尼心想:要是我输了,噼啪菲戈人为了护着我,就会和别的女巫打起来,这么一场大战一定会被世人记住的吧……怎么样?压力不要太大哟。

表面上,她说:“明白了吗?这一次,就这一次,你们一定要听我的,千万不要帮助我。”

“好的,我们懂啦。可是你知道珍妮说过我们必须随时留意保护你,因为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呀。”罗伯说。

“那我也必须提醒你,凯尔达现在不在场。”蒂凡尼说,“而且,如果这一次你们帮我,我就再也不当你们丘陵地的女巫了。我是发了誓的,你们知道吗。这是女巫的誓言,而且是重誓。”她听到菲戈人集体叹起了气,就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认真的。我们的女巫首领威得韦克斯奶奶管着我呢,你们知道她的脾气。”又是一声叹息。“好啦,就这样吧,”蒂凡尼说,“这一次,拜托了,按照我说的做。听明白了吗?”

四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只有罗伯的声音说着:“唉,好吧。”

“非常好。”蒂凡尼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去拿她的扫帚了。

带着普莱斯顿一起飞似乎不是什么好主意,当扫帚升到城堡屋顶上方以后,蒂凡尼这么想。

“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害怕在天上飞?”她说。

“这么责备我可不公平,”普莱斯顿说,“我可是第一次飞上天呀。”

他们飞到一定的高度以后,蒂凡尼查看了一下天气情况:山巅飘浮着云朵,云中偶尔掠过闪电,她还能听到到远方阵雷的轰响。山区总是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雾气消散了,月亮出来了——真是个良宵。一阵清风吹来。她正盼着起风呢。普莱斯顿紧张地搂着她的腰,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们已经飞临了白垩山崖脚下的平原,就着淡淡的月光,蒂凡尼能看到地面上一些暗色调的长方块,那都是早些时候收割过的田地。农人们都很小心,烧地的时候很注意控制火势。火要是胡乱蔓延起来可不好,谁也说不准它会烧掉什么。他们飞到了最后一块田地上方。大家总是管这块地叫“大王田”。往常,烧这块地的时候,村里一大半的人都要赶来,等着捉兔子(兔子会被大火逼出来)。今年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只是,今天大家都为别的事忙碌去了。

鸡舍和猪圈建在“大王田”毗邻的一块田地里,位于一座土坡的顶部。大家都说,“大王田”之所以能长出这么好的庄稼,是因为粪肥都被扔到了这里(要不然还得把它们运到远处的田地去,会很麻烦的)。

他们降落在了猪圈旁边,听到的是平日里总能听到的小猪的尖嚎。不论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小猪都以为是这个世界想要把它们宰割成两半。

她嗅了嗅:空气里带着猪的气味。有一件事她能确定,非常非常确定,那就是不论何时,只要鬼魅人出现,她都能闻出他的臭味。尽管身上很肮脏,猪的气味总还是很自然的。而鬼魅人呢,有他在那儿对比着,猪都像紫罗兰一样清香了。她打了个哆嗦。风也大了起来。

“你肯定能消灭他吗?”普莱斯顿小声问。

“我想,我能让他自己把自己干掉。对了,普莱斯顿,我也严禁你帮助我。”

“这个我很抱歉,”普莱斯顿说,“别忘了我是临时长官,你无权对我下命令,阿奇小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

“你是说,你出于责任感,同时也是为了服从你上级的命令,肯定要出手帮我吗?”她问。

“嗯,是的,小姐,”普莱斯顿说,“此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和考虑。”

“那好吧,普莱斯顿,你可能真的能帮上我,真的。虽然我觉得我能独立完成这次使命,但是如果有你帮忙的话,事情会容易许多。我需要你做的是——”

其实她觉得鬼魅人应该偷听不到什么,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压低了嗓子。普莱斯顿专心听着她的话,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然后他说:“你说得够明白的了,小姐。你尽管放心吧,临时长官不会让你失望的。”

“啧啧,我怎么会在这儿!”

一个灰不溜秋、黏黏糊糊、满身酒气和猪味的东西正在那边费力地想翻过猪圈的围墙。蒂凡尼知道那是罗兰,但仅仅是因为她感觉一晚上不可能有两个新郎官同时被扔进猪圈。他站起来了,就像什么特别恶心、从泥沼里爬出来的东西一样,身上滴滴答答的……呃,只说到这里吧,更详细的描述实在没有必要了。他身上还有些地方咕叽咕叽地直往外冒水。

他打了个嗝儿。“我的卧室里好像有一头超大的猪,我的裤子好像也搞丢了。”他说着,嗓子还因为喝多了酒而哑哑的。这位年轻男爵又四处看了看,依稀明白了点什么,忍不住说道:“这好像不是我的卧室,对吧?”他说着,缓缓地又退回了猪圈。

现在,蒂凡尼闻到鬼魅人的气味了。它覆盖在猪圈里涌来的坏味道之上,是那么明显,就像狐狸站在鸡群中。现在,他说话了,用的是一种腐朽而可怖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你在这里,巫婆,还有另外那几个人。他们怎么样我不管。我新得到的这具身体,虽然不是多么耐用,但是也还……自有它的一套运作方式。我还是很强壮的。我就要抓住你了。在场这么多人,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我看你那个恶魔扫帚带不动四个人。你要把谁抛下呢?何不把他们都抛下?抛下那个让你心烦的情敌吧,还有这个辜负了你的男爵,还有这个缠着你不放的傻小子。哦,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巫婆!”

可我不是那么想的,蒂凡尼对自己说,哦,也许看到罗兰待在这个猪圈里的时候,我确实感到很解气,可是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他们都是受到环境影响而变化着、展现出不同侧面的。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这样的。你连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边,随着好难听的“扑哧”一声,普莱斯顿不顾那头大肥猪的反对,硬是把罗兰从猪圈里拉了出来。他们两个可真走运,听不到鬼魅人的声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个人?让人心烦的情敌?可是这里明明只有她、普莱斯顿和罗兰三个人呀,不是吗?

她遥望着田野的另一端,那里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笼罩着,有个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们冲来。

那只能是丽迪莎。没有人像她那样,每时每刻都是一身汹涌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飞速思考着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

“普莱斯顿,你先走,拿上我的扫帚,按照咱们的计划去做。”

普莱斯顿点点头,然后一敬礼,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丽迪莎穿一双昂贵的白色凉拖鞋,惊慌失措地赶来了。看到罗兰的样子,她一下愣在了那里。他则还有几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轻易示人的、饱含激情的部位。这一捂,又是“扑哧”一声响——因为他身上糊满了猪圈里的稀泥。

“他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为了开玩笑,把他扔到猪圈里去了!”丽迪莎愤慨地说,“就这样的人还自诩为他的朋友!”

“我想,他们理解的朋友就是这样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说。她自己心里想的是,这个样子行吗?我有没有忽略什么?我真的已经胸有成竹了吗?我这又是在跟谁征询意见呢?我想,我还需要一个征兆性质的东西,请给我个征兆吧。

她听到一阵唰唰响。她低头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着她。然后它不慌不忙地跑进了麦茬间。

“好吧,我想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了,开始吧!’。”蒂凡尼说着,心里一下慌乱起来。那只野兔真的是谁给她的征兆吗?还是说,那仅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为上了年纪,行事比较稳重,才不会一见了人就惊逃呢?她能不能请人家再降一个征兆,来证实那只野兔的出现确实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这样做是不礼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罗兰唱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因为丽迪莎不辞辛苦地给他擦着身子,让他觉得很舒适(她却是始终闭着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他的歌是这样的:“多么晴朗的夏日清晨,多么葱茏的田野,玉米生长,满眼绿色多么舒畅,听小鸟在青枝绿叶间歌唱,云雀之声。婉转悠扬,你看天边初升的太阳……”他的歌声停顿了。“从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时候,我父亲常唱这首歌……”他说。他现在到了喝醉以后想要号啕大哭的状态了,泪水滑过之处,冲掉了他脸上的污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谢你的歌声,征兆就是征兆,你会从许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对你有用的东西。这里是广阔的田野,最后一批麦茬正在被焚烧。野兔冲进了火焰。嗯……是的,这就是征兆。征兆总是这么重要。

“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谁也不许和我争。因为你,罗兰,醉得不轻,而你,丽迪莎,是个女巫——”听到这里,丽迪莎一下子高兴起来。

“但是你辈分比我低,所以你们两个都要按我说的去做。这样的话,咱们才有可能都活着回城堡去。”蒂凡尼说。

他们两个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听着。罗兰还微微有些打晃。

“听到我喊的时候,”蒂凡尼接着说,“你们就每人抓住我的一只手,然后快步跑!如果我转身,你们也跟着转,我停下的话,你们也要停下。总之一句话,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该怎么做。”蒂凡尼意识到这么说好像不太可靠,还好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什么。她又补充了一句:“我说‘跳’的时候,你们就要使劲跳,就好像有个魔鬼在后面追着你们一样——事实上就是有个魔鬼在追你们。”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浓重得令人无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击着蒂凡尼的头脑。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痒,一定是一股邪恶从这里钻到了我身上。她一边想,一边盯着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里也钻进了一股臭味,那是什么邪恶的东西也进去了吧,她又唠叨了这么一句。唉,被吓得这么胡言乱语的,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着远处的树篱,搜索着可有什么动静。

那里站着一个人影。

那是个矮墩墩的家伙,他穿过田野向他们走来。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种越走越快的趋势。他的步履有些蹒跚。“当他侵入一个人的身体里以后,那个人就会和他融为一体,再也没法逃脱。”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这番话。这个和鬼魅人合体的人一定是已经十恶不赦、无可救药了,否则他的思想也不会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罗兰和丽迪莎的手(他们本来还在拌嘴),拉着他们跑了起来。那个……魔鬼,此刻位于他们和城堡之间。他行进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险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他手里有金属的寒光一闪——是刀。

“快跑!”

“我穿着这种鞋跑不快。”丽迪莎说。

“我头疼。”罗兰也来了一句,蒂凡尼只管拽着他们向田野尽头跑去,不理会他们的抱怨。枯干的秸秆增大了沿途穿行的难度,他们的头发被挂住,腿被划到,脚被刺痛。这种速度,连慢跑都算不上。鬼魅人顽强地在后面追着。待会儿,等他们回头往城堡方向跑的时候,肯定会被他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