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蒂凡尼心里想,她这番诅咒发誓实在是假大空,可是噼啪菲戈人认为,誓言如果没有涉及大量雷鸣电闪,没有夸大其词,没有鲜血淋淋,就不算是誓言。不错,用鲜血浸染过的誓言,确实会更显得像那么一回事。不过我是说到做到的,我一定会保证菲戈之丘再不受侵犯,她想,罗兰现在没有理由再拒绝我了。而且我还有个秘密武器呢——我已经得到了一位年轻女士的信任和友谊,而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有她帮忙说情,他还好意思说“不”吗?
小亚瑟这下心里有了底,他欣慰地说:“你讲得很好,女主人。嗯,好了,我能不能借这个机会再代表我的族亲们跟你打听打听婚礼的事呢?我们对这方面了解得很少,都很感兴趣呢。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现在如果跳出一个鬼怪来吓唬人,肯定挺可怕的,不过,被一群噼啪菲戈人围着追问人类婚姻生活的点点滴滴,给人的感觉好像更糟。蒂凡尼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她只是简简单单说了一声“不行”,用的是钢铁一样冷硬的声音,然后非常小心地把小亚瑟放回到了地面上。接着,她又补充说:“你们不该听这些的。”
“为什么?”傻伍莱问。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该听!我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记住这和你们没关系就行了。好了,先生们,如果你们没意见的话,现在我想自己待一会儿了。”
当然了,这群噼啪菲戈人当中有一些还会继续跟踪她,她想,他们向来都是这样。她回到了大厅里,凑到炉火近旁坐了下来。就算是在仲夏时节,这间大厅里也还是温度很低。石头墙上挂着壁毯,仿佛这样就能挡住一点石头的寒意。壁毯上都是常见的花样:身穿铠甲的一群人冲着身穿铠甲的另一群人挥动着宝剑、长弓和战斧。由于战事太嘈杂、太纷扰,他们大概每过几分钟就得停下来——这样的话,织毯子的淑女们才能赶上他们的进度。位置最靠近炉火的那个骑士是蒂凡尼最熟悉的。这一带所有的孩子都对这壁毯不陌生——每当有长者在一旁讲解的时候,孩子们就可以看壁毯、学历史了。不过总的来说,蒂凡尼小的时候还是更喜欢自己给毯子上那些骑士编故事,比如那边那个,他正在拼命奔跑,想追上自己的马;还有那个,他被马儿甩了出去,他的头盔上正好有个尖儿,结果他就大头朝下扎在了地上。就算是小孩子看到了,也知道这样待在战场上很不好。他们就像一群老朋友,永久地凝固在这一场战争中,而这战争的名字是什么,人们都已经不记得了。
然后……忽然间,壁毯上多了一个身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一个身影,他穿过战场,向蒂凡尼跑来。她呆呆地盯着他,只感觉自己越来越瞌睡。可是,她的头脑还有一小部分在运转,它告诉她一定不能睡,一定要做点什么。这样想着,她的手抓住了火堆外缘的一根木柴,她举起它,对准了壁毯。
壁毯年头太久,布料都朽了。它会像干草一样易燃的。
那个身影不跑了,谨慎地走了起来。她还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也不想看清。毯子上的骑士们都是用很朴拙的手法织成的,毫无透视感,就像小小孩的简笔画。
但是那个一袭黑袍的身影,一开始只是个遥远的小黑点,现在随着他的走近,却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了,现在……她能看见他的脸了,还有脸上那两个黑洞,就是距离这么远,她也能看到它们的颜色在变化,那是因为他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身穿铠甲的骑士。现在,他又跑了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那股臭味又弥散开来……这幅壁毯值多少钱?她有权为了自卫而烧掉它吗?不烧了它的话,那个可怕的家伙就要从里面冲出来了。哦,必须烧,必须的!
如果她是个巫师该多好啊!那样她就有能力召唤壁毯上的骑士,让他们和鬼魅人殊死一搏了。
或者,她还是继续当她的女巫也行,只是不要继续待在这个地方就好!她举起了噼啪响的木柴,狠狠地盯着那两个本应是眼睛的黑窟窿。只有女巫才能大无畏地逼视这种黑窟窿,它们简直都快把人的眼睛吸出去了。
只是,这两个黑窟窿真的好有催眠作用啊,现在她看到,他缓缓地左摇一下、右摆一下,像是一条游向猎物的蛇了。
“请你别这样。”
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话,相当出乎蒂凡尼的意料。那个声音挺急切,不过也挺友好的——那是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的声音。
风是银色的,很冷。
蒂凡尼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仰望着冬日的天空。她眼角的余光瞟到几蓬枯草,它们在风中沙沙摇摆。可是说来奇怪,除了这么一点野景之外,旁边都还是大大的壁炉和作战的骑士。
“你现在千万不要动,”艾斯克莉娜的声音从后方传来,“现在你所在的这个空间,这么说吧,是为了我们的需要才拼凑出来的,从你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起,它才存在。等你离开时,它也就消失了。严格来讲,按照很多哲学门派的标准,这个地方根本就不能算是存在过的。”
“那么,这是个魔法空间了?就像‘虚无之家’那样?”
“你推论得不错,”艾斯克莉娜说,“不过我们懂行的都把这种空间叫作‘穿越现在时’。用上它,咱们就可以很方便地找个地方避开别人聊一聊。等你离开这个空间以后,你还会在你一开始所在的地方,而且时间也一点都没有流逝。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不明白!”
艾斯克莉娜在她身边的草地上坐下来:“不明白最好。你要是明白的话,心里才乱呢。要知道,你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女巫。据我所知,你的天赋在于制作奶酪,这是很棒的。这个世界需要奶酪制作高手。这样一位高手的价值堪比和她等重的……奶酪。至于魔法呢,倒不是你生来就有的天赋。”
蒂凡尼张口想反驳,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唉,她有时候就会这样。从满脑子乱纷纷的思绪中,她第一个挑出来说的是:“等一下,我还拿着一根没烧完的木柴呢。我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了就来了吧。我只想问问你,刚才怎么了?”她看了看旁边的炉火。火焰是凝固的。“如果别人看到我,会觉得我也是定住的吧,”她说着,想到现在情况比较特殊,就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会是这样吗?”
“不会的。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我只能跟你说,‘穿越现在时’是一种……被驯化的时间。这种时间会听你的话。不用那么惊讶,在这个宇宙里,更奇怪的事也会存在呢。此时此刻,蒂凡尼,咱们其实是借用了别处的时间。”
火焰仍然凝固着。蒂凡尼觉得它应该很冷,但实际上她仍然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她想了想,又问:“那么,等我回去以后呢?”
“你会发现一切照旧,”艾斯克莉娜说,“只是你脑子里的想法变样了。我得告诉你,你的想法现在可是非常重要的。”
“那你呢?你费了这么大心思把我弄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跟我说我没有当女巫的天赋吗?”蒂凡尼干巴巴地说,“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
艾斯克莉娜笑了。那是青春洋溢的笑。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听着这种笑声,你会感觉挺奇怪的。蒂凡尼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老年人显得这么年轻。“我只是说,你不是生来就有女巫天赋,对你而言,它来得不容易。你渴望它,你刻苦努力才得到了它。它是你向这个世界索取来的,你不在意代价是多少,而这代价总是少不了的。你听说过那句话吗?‘若你会挖洞,得到的报酬就是一把更大的铁锨,和等你去挖的更大的洞。’”
“嗯,我知道这话,”蒂凡尼说,“有一次我听威得韦克斯奶奶这么说过。”
“这句话就是她发明的。人们都说,不是女巫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女巫。但是你呢,你真的是找到了魔法——虽然一开始你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但你还是抓住了它瘦巴巴的脖子,让它听命于你。”
“你说的这些都非常……有意思,”蒂凡尼说,“不过不好意思,我还有好多事没办呢。”
“在‘穿越现在时’里,你不用把那些事放在心上。”艾斯克莉娜很坚决地告诉她,“听着,蒂凡尼,鬼魅人又一次找到了你。”
“我想他是藏在书里和画里的,”蒂凡尼说,“还有壁毯里。”她打了个哆嗦。
“还有镜子里,”艾斯克莉娜说,“还有水洼里,或是一块碎玻璃上的闪光里,或者刀锋上的寒光里。你能想出多少种可能?你打算让自己有多害怕?”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必须和他一决高下,”蒂凡尼说,“这是我没法逃避的吧。他这种敌手,不是你能逃开的。他摆明了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小人,对不对?他觉得有胜算的时候才会出击,所以我必须想出一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比他更强大。我觉得我能想出来——不管怎么说,他有点像‘蜂怪’。那样的话事情就很简单了。”
艾斯克莉娜没有大喊大叫,她回话的声音很轻,可是听起来却比尖叫还刺耳:“奶酪制作高手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是不是打算把这件事一直这么轻描淡写下去?你现在要打败的可是最危险的敌手鬼魅人啊,如果你失败了,魔法也就没落了——它会跟着你一起没落。他将侵占你的身体和灵魂,利用你的智慧和才能去做坏事。到时候为了你好——也为了所有人好——你的女巫姐妹们就会摒弃一切不和,联起手来,在你们两个为害四方之前就把你们消灭掉。这下你懂了吧?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你必须要拯救你自己。”
“别的女巫会杀了我?”蒂凡尼问着,惊骇极了。
“当然了。你是个女巫,你知道威得韦克斯奶奶平时都是怎么说的,‘我们女巫只做正确的事,不管它好还是不好’。你和他,非得争个你死我活不可。蒂凡尼·阿奇。失败就意味着灭亡。如果失败的是他,我遗憾地告诉你,再过几百年,我们会看到他又一次死灰复燃。如果失败的是你,结果会怎样我就不愿意多想了。”
“可是等一等,”蒂凡尼说,“如果别的女巫都准备好了看他控制我,然后联手对付他和我,为什么她们现在不能先和我联合起来打败他呢?”
“她们当然可以啦。你想要她们帮忙吗?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蒂凡尼·阿奇,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全看你的选择。不管你作出哪一种选择,我敢肯定,其他女巫都不会说你什么的。”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嗯,我想她们会很体谅你的。”
怎么办?要当一个害怕考验、临阵逃脱的女巫吗?蒂凡尼想。还是等着别人来帮自己,让人家都知道你不行呢?如果你都觉得自己不行,那你就不配当女巫了。于是她大声说:“我宁可死,也要当个真正的女巫,我可不想像个可怜的小姑娘那样,等着别人来同情、扶助我。”
“阿奇小姐,你自信自尊得简直像是一种罪过,但是怎么说呢,我心目中的女巫就应该这样。”
周遭的一切忽然扭曲变形起来,艾斯克莉娜不见了,只有她的声音还在蒂凡尼脑海里回荡。壁毯又在她眼前了,她还举着那根燃烧的木柴,只不过现在她的姿态是充满自信的。她觉得自己好像充了气一样,都快要飘起来了。世界变得怪怪的,但她至少明确了一件事:壁毯就像干草,一碰到火就会被点着。
“我一眨眼就能把这块旧毯子烧成灰烬,先生,我说到做到。你还是从哪儿来的就赶快回哪儿去吧!”
她很惊奇地看到那个黑影真的撤退了。她听到片刻的咝咝响,然后感觉好像一下卸去了什么重担,那股臭味也跟着退去了。
“真有意思。”听到有谁说了这么一句,蒂凡尼一下回过头,看到普莱斯顿正开心地对她咧嘴笑着。“你知道吗,”他说,“你刚才有那么一小会儿有点僵硬,我看着真不太放心。我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我摸了一下你的胳膊——当然是非常恭敬地,没有调戏的意思——感觉就像是触到了雷雨天的紧张空气。于是我想,这是你们女巫的事,我最好不要干预,在旁边留心看着就好。然后呢,我就听到你威胁这么一块无辜的毯子,说你要烧得它灰飞烟灭什么的!”
蒂凡尼呆呆地望着他的眼睛,好像在盯着镜子一样。火,她想,对呀,鬼魅人被火烧死过一次,他还记得火的厉害。他不敢靠近火的。怕火就是他的秘密。而野兔却敢冲进火焰。嗯……
“说实话,我挺喜欢火的,”普莱斯顿说,“我一点也不觉得火有什么可怕的。”
“什么?”蒂凡尼问。
“你说话的声音好小,”普莱斯顿说,“有些事你可能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也不会多问。我外婆原先说过,‘不要掺和女巫的事情,除非你想找打’。”
蒂凡尼又看了看他,突然作出了一个决定:“你能保守秘密吗?”
普莱斯顿点点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跟别人说过中士爱写诗这个秘密的。我当然可以保守秘密。”
“普莱斯顿,可是你刚刚对我说了!”
普莱斯顿咧嘴一笑:“啊,可你是女巫呀,你不算一般意义上的‘别人’。我外婆告诉我,把秘密告诉女巫,就像对着墙诉说秘密一样保险。”
“唉,好吧。”蒂凡尼说着,又把话头掐住了,“对了,你是怎么知道他写诗的?”
“想不知道才难呢,”普莱斯顿说,“他在警卫室的记事簿上写诗,可能都是在他值夜班时候写的吧。他很小心,总是把写了诗的纸页撕掉,而且撕得非常干净,你都不会察觉到记事簿少了几页。可是他写的时候,下笔太用力,结果在下面一页留下了印迹,别人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
“哦,那除了你以外,别的人肯定也注意到了吧?”蒂凡尼问。
普莱斯顿摇了摇头,他戴在头上的超大头盔跟着微微一转:“没有,小姐,你知道那些家伙——他们觉得阅读都是女孩子做的事。而且,如果我去得早,我也会把底下那页撕掉,免得他们嘲笑他。我必须承认,作为一个全靠自学的人,他算是个不错的游吟诗人了——他能想出很好的隐喻。他的诗全是写给一个叫作‘米莉’的人的。”
“那应该是他老婆,”蒂凡尼说,“你肯定在村子里见过她吧——她脸上的雀斑比谁都多。她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
普莱斯顿点了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他最近的一首诗为什么会叫作《谁会眷恋没有星星的夜空?》了。”
“单看表面,你无论如何想不到他会写诗吧?”
普莱斯顿思考了一会儿。“不好意思,蒂凡尼,”他说,“但是你的脸色不太好。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你的脸色其实非常不好。要是你能变成别人来看看现在的你,你也会说你的状态非常差的。你看上去就好像根本没合过眼一样。”
“我昨天晚上至少睡了一个小时呢。前一天我还打了个盹!”蒂凡尼说。
“真的吗?”普莱斯顿说,毫不妥协,“除了今天的早饭之外,你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
蒂凡尼现在仍然觉得轻飘飘的:“我想,我可能是昨天凑合吃过一顿吧……”
“是吗?”普莱斯顿问,“凑合吃一顿,打了个盹?好像没人能这么活命吧?这样下去人会死的!”
他说得对。她知道他说得对,可是这只是让事情更糟糕了。
“你听我说,我现在正被一个可怕的敌人追踪,凡是被他俘获的人,都会完全沦为他的傀儡。我必须和他较量!”
普莱斯顿很感兴趣地四处看了看:“他也能俘获我吗?”
想要毒药的人,自然会得到毒药,蒂凡尼想,普劳斯特太太,谢谢你教给我这么有用的一句话。“不,我觉得不会的。你必须是‘对’的那种人——哦,应该说是错的那种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他要的是性格中有邪恶因素的人。”
普莱斯顿头一次显得有点忧惧了:“我也干过一些坏事的,不瞒你说。”
尽管突然间觉得很疲惫,蒂凡尼还是微微一笑:“你做过的最坏的事是什么?”
“我有一次逛集市,从一个小摊位上偷了一包彩色铅笔。”他昂然地看着她,好像等着她尖叫着发出声讨,或是蔑视地对他指指点点。
她却没有这样做。她只是摇了摇头,问:“你那时候多大?”
“六岁。”
“普莱斯顿,我觉得我那个敌人可能永远都没办法侵入你的头脑。不说别的,在我看来,你的头脑太错综复杂,里面塞的东西太多了。”
“好吧,蒂凡尼小姐,不过你真的需要休息了,好好地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吧。什么样的女巫能照顾其他人呢,如果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话?我记得有一句拉丁语‘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ies’,翻译过来就是‘谁来守护那守护者?’。”普莱斯顿滔滔不绝地说着,“放到我们这里,就是‘谁来照看女巫?’,也就是‘谁来关照那关照别人的人?’。此时此刻,这个人看起来只能是我。”
蒂凡尼彻底投降了。
城市中的浓雾像厚厚的帘幕,普劳斯特太太穿过这浓雾,匆匆走向阴森森、黑沉沉的丹迪监狱。她所到之处,连雾气都驯顺地向两边退避,等她走过之后,它们才再次合拢。
监狱长正在大门口等着她,手里提着一盏灯笼。“麻烦你了,太太。但是我们觉得,有件事最好先让你了解一下,然后再正式开始调查处理。我知道女巫们现在有点不受人欢迎,不过我们一直都是把你当家人看待的,你理解我的意思吧。我们所有人都不会忘记你父亲。他太能干了!用七点二五秒就可以吊死一个犯人!绝对的无可匹敌。再也见不到像他那样的刽子手了。”监狱长说,他变得严肃起来,“言归正传吧,太太,你待会儿要看到的那一幕,是我希望自己永远都别再看到的。它真的让人心里很乱。我想,到了这种时候,就非找你不可了。”
普劳斯特太太在监狱长的办公室里把斗篷上的水珠抖掉,她能嗅出空气中悬浮的恐惧。远处传来了呼号声和哐啷哐啷的乱响——当一座监狱里出问题的时候,你总能听到这样嘈杂的声音。监狱,究其定义,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大群人全都挤在一起,所有的恐惧、仇恨、忧虑、惊惶和虚妄一个摞在一个之上,你想喘口气都做不到。她把斗篷挂在门边的钉子上,搓了搓手:“你刚派到我们店里的那个孩子跟我说,有什么人越狱了?”
“是的,是第四区的一个犯人,”监狱长回答,“名字叫麦金托什,你还记得吧?他进来有一年左右了。”
“哦,对对,我记得,”普劳斯特太太说,“当初审判他的时候,只审了一半就审不下去了,因为陪审员都吐个不停。他的事确实恶心。可是从来没人能从第四区越狱呀。窗户上的栅栏不是钢做的吗?”
“栅栏都让他给掰弯了,”监狱长干巴巴地说,“你最好自己去看看。我们看了都心惊肉跳的——我实话实说啦。”
“我记得麦金托什不是什么大块头。”普劳斯特太太说着,随监狱长一起匆匆穿过阴湿的走廊。
“你说得没错,普劳斯特太太。他是个小矮个儿,很猥琐的一个人。下个礼拜就该上绞架了。牢房的栅栏硬是让他给拔了下来,那本来是身强力壮的人拿着撬杠都撬不下来的。然后他跳窗逃了出去,窗户离地面可足足有三十英尺呢。这绝对不正常,绝对有问题。可是他还干了一件事——我的天,那才可怕呢,光是想想我都想吐。”
一个守卫站在麦金托什曾经住过的牢房门口,但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看来这实在没道理——麦金托什都不在了,何必还要派人把守呢。看到她走近,守卫恭敬地伸手碰了碰帽檐。
“早上好,普劳斯特太太。”他说,“能够见到史上最强刽子手的女儿,荣幸之至。他从业五十一年,从没有过一点失误。现在的刽子手特鲁伯,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是有时候他吊死的人还要在空中弹那么一弹,这就有点不专业了。你爸爸还有着大无畏的精神,见到罪有应得的犯人,就一定要把他绞死,绝不怕亡灵用什么地狱之火和恶魔之灾来报复他。你记着我的话,就算是恶魔之类的东西来了,他也会追上去把它们绞死的!七点二五秒就吊死一个人,多么出色的人才!”
普劳斯特太太却没有听他的话,她的眼睛盯着地板。
“让一位女士看到这么可怕的景象,确实太不应该了。”守卫接着说。
普劳斯特太太恍恍惚惚地答了一句:“弗兰克,有事务要处理的时候,女巫就不是什么女士了。”然后她嗅了嗅牢房里的味道,狠狠地咒骂了一句,骂得实在太难听,弗兰克眼泪都快下来了。
“你是不是也觉得离奇,想不出是什么东西把他附体了?”
普劳斯特太太挺直了身板。“我不觉得有什么离奇的,弗兰克,”她严肃地说,“我知道是什么东西附到了他身上。”
浓雾涌向了街边的屋墙,为的是给普劳斯特太太让路。她正向着第十鸡蛋大街匆匆走去,在身后的一片晦暗中留下一个“普劳斯特太太形”隧道。
德里克正在恬静地品着一杯可可,他的妈妈伴随着一阵响亮的屁声冲了进来。他抬起头看了看,皱着眉:“你觉得那算不算是降B调,妈?我听着不像。”他伸手去柜台抽屉里拿调音叉,可是他妈妈却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我的扫帚呢?”
德里克叹了一口气:“在地下室里,你忘了吗?上个月你想修修它,可是矮人们跟你一报价,你就舍不得修了,还骂他们是一群诈骗犯,只配摆在草坪上给人当装饰品。还记得吗?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你从来也不用那把扫帚。”
“可我现在必须用,我要去一趟……乡下。”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看看周围塞满东西的架子,想找到一把能用的扫帚。
她儿子吃惊得直瞪眼:“你真的要去吗,妈?你一直说自己身体不行,去不了乡下的呀。”
“这一回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普劳斯特太太嘟囔着,“你说,我能不能去找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借一把扫帚?”
“哦,妈,你真不应该这么叫她,”德里克责备地说,“她对潮汐过敏,才会那么变来变去的,那不能怪她。”
“反正她有扫帚就行了!哈!总归跑不掉。你给我备上几块三明治,好吗?”
“你搞这些名堂,都是为了上个礼拜来咱们店里那个女孩吗?”德里克怀疑地问,“我觉得她可没什么幽默感。”
他妈妈不理他,只顾在柜台下面翻着,最后找出一根大大的胶棒来。第十鸡蛋大街的零售商赚钱不容易,所以他们手头常备着类似于棒球棒那样的胶棒作为防盗措施。“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她叹着气说,“我这辈子居然还会忙着做好事?我肯定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做这种一点好处都捞不着的事!我真是不明白我自己,一点不明白。天知道我还会干些什么?是不是要帮人实现三个愿望了?如果我真的做起那种蠢事来,德里克,你一定要对准我的脑袋狠狠敲一棒子。”她把胶棒递给了他,“咱们的商店就交给你了。争取把橡胶巧克力和人造煎鸡蛋的销售量提上去一点,行吗?你可以跟顾客说它们是新式书签什么的。”
说完这些,普劳斯特太太就冲进了夜色。城市里的街巷每到夜晚都是危险的:有打劫的、偷东西的,还有其他种种坏人。但是当她走过的时候,他们纷纷退却了,隐匿到了阴暗处。因为,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什么善茬,如果你不想让自己的指关节全都错位的话,就最好别招惹她。
曾经属于麦金托什的那具身体此刻也在夜色中奔跑着。它满身痛楚。鬼魅人才不管这些呢,反正疼的又不是他。它的筋肉被剧痛折磨着,他却没有丝毫的感觉。撼动了钢铁栅栏的手指上鲜血淋漓,也与他无关——他可没有什么血可流。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拥有身体是什么时候了。身体这种烂东西,必须进食喝水,这一点挺烦的。一具身体很快就会丧失利用价值。不过一般来说,这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反正他能找到新的宿主——那些满怀怨毒和嫉妒的心灵都会接纳他。只要他别太大意,动作快一点,就不会出闪失。这是最重要的。此刻,在这荒郊野外的路上,一时也找不到下一个合适的宿主。这具身体就先凑合用着吧。他很不情愿地允许身体停在一个池塘边,喝了几口浑水。水里有好多青蛙,这倒也没什么,反正身体也要吃点东西,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