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还是蛮舒服的。一般来说,村民家的小屋里通常都没有多余的客房,如果女巫去帮忙,比如,给产妇接生,到了晚上能在牛棚里睡个临时床铺就算很不错了,应该说是相当不错了。牛棚里的空气其实比人住的小屋里还好一点,此外,蒂凡尼还觉得(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母牛温暖且带着草香的呼吸本身就像一剂良药。
地牢里的山羊几乎和那些母牛一样好。它们平静地卧着,反复咀嚼着草料,还目不转睛地、庄严地望着她,好像等着看她来一段抛球或者歌舞表演似的。
在睡着之前,她最后想到的一件事是:肯定有人来喂过山羊了,肯定也就有人因此注意到地牢里少了一个囚犯。那样的话,她的麻烦会更添一重吧,不过她的麻烦不是已经够大的了吗——大得都很难再大了吧。或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大?因为当她再度醒来的时候(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她发现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身上盖了一条被子。这是怎么回事呀?
是普莱斯顿帮她解开了疑惑——他端着一盘熏肉加煎蛋来了。肉和蛋都有点咖啡口味,大概是他沿着石头台阶一路走来的时候,咖啡洒了的缘故吧。
“男爵大人向你表示赞许和歉意,”他说着,咧嘴一笑,“我还要通知你,如果你需要,他可以安排你去‘黑白客房’洗个热水浴。等你都弄好了,男爵……应该说新男爵还想在书房见见你。”
热水浴听起来真不错,可是蒂凡尼知道她没有这份悠闲,而且,就算是比较简单地洗一下,也要好几个倒霉的女仆提着好沉的水桶上四五层楼。所以她还是凑合一下,有机会的时候用脸盆盛点水洗洗算了【32】。至于熏肉和煎蛋,让它们来吧。她一边刮着盘子里的东西吃着,一边在心里提醒自己:如果今天是“善待蒂凡尼日”,那她稍后也许还能再要一份好吃的。
女巫们喜欢趁热打铁,让人们的善意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知道,一般过上一两天,人们就没那么热情洋溢了。普莱斯顿在旁边看着她,脸上是那种早餐只有咸粥吃的男生才有的表情。等她吃完以后,他小心地问:“现在你准备好去见男爵了吗?”
他对我的事还挺关心,蒂凡尼想。“嗯,好吧,不过首先我要去看的是老男爵。”她说。
“可他还是长眠不醒的呀。”普莱斯顿说,表情挺忧虑的。
“哦,那肯定不是坏事,”蒂凡尼说,“要是他起死回生了,事情才难办呢。”看到普莱斯顿愣愣地没听懂她的话,她冲他笑了笑,“他明天就要下葬了,所以我才想趁着今天看看他,普莱斯顿。而且是马上就要去,好吗?咱们这就走吧。他比他儿子重要。”
前往地下室的路上,蒂凡尼能感到人们都在盯着她。她大步走着,普莱斯顿为了跟上她,在后面都要跑起来了。下台阶的时候,他身上的铠甲一个劲儿地哐当哐当乱响。她有点替他难过,他一直都是挺善良又挺有礼貌的,可是她才不要别人看到她被一个卫兵牵着鼻子走呢。这种事她已经受够了。人们看她时那种表情更像是怕她,而不是生她的气。她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沿着台阶下到底部以后,她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和平时一样,冷飕飕的,还隐隐有点土豆味。她满意地微笑了一下,看了看老男爵,他还像她上次看到的那样,平静地躺着,双手交叉搁在胸口,好像正在熟睡一样。
“别人都觉得我在这个地下室里施魔法,是吗,普莱斯顿?”她问。
“是的,确实有些人这么说,小姐。”
“嗯,他们说得没错。你外婆跟你讲过一些收殓的常识吧?所以你大概知道,让死者在生者的世界里长久地停留是不好的。有时候气温偏高,比如今年夏天就比较热,地下室里的石头本来应该像坟墓里一样寒冷,现在却达不到那个标准。所以,普莱斯顿,帮我去再提两桶水来,拜托了。”他快步跑开了,她则在石台边坐了下来。
泥土、咸盐,还有两枚硬币作为灵魂摆渡的船钱。这些都是你要为死者准备的东西,你还要在一旁观察和倾听,就像一个母亲守着新生儿……
普莱斯顿回来了,提来了两大桶水,而且——她很欣慰地看到——水只洒了一点点。他快快地把它们放下,转身想要离开。
“等等,普莱斯顿,你最好留下来,”她命令着,“我希望你能看到我是怎么施魔法的,然后如果别人问起来,你可以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们。”
普莱斯顿默默点了点头。她对他不禁有几分另眼相看了。她把一桶水放在石台边,挨着它跪了下来,一只手放进了冰凉的水里,另一只手按在石台上,轻轻说了一声:“最最重要的是平衡。”
埋藏在她心里多时的怒火突然转化成了一股力量。愤怒的力量是惊人的,你完全可以把它积攒下来做点有用的事,她早先对丽迪莎也这么说过。她听到年轻的卫兵在旁边惊得抽了一口气,那是因为他看到桶里的水冒出了蒸汽,然后咕嘟咕嘟地沸腾了起来。
他“噌”地站起身:“我懂了,小姐!我来帮你把开水提走,再给你提一桶凉水来,好吗?”
他倒掉了三大桶开水,地下室里才又有了深冬般的寒意。蒂凡尼踩着台阶往上走的时候,牙齿都打战了。
“我外婆肯定也很乐意有你这种本事,”普莱斯顿悄声说,“她常说死者害怕高温。你刚才是把冷气送到石头里去了吧?”
“实际上,我是把石头和空气里的热度移了出来,放到了水里,”蒂凡尼说,“这并不完全是魔法。应该说它是一种……一种技术。你必须当了女巫才能掌握这种技术,仅此而已。”
普莱斯顿叹了一口气:“我还记得从前我外婆养的鸡,每次它们嗉子发炎,都是我治好的。我把嗉子都割开,把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再把它们缝上,就行了。没有一只鸡死掉。后来有一次,我妈妈养的狗让车给压了,也是我治的。我帮它清洗了伤口,把压出来的东西都放回原位。最后它康复得很不错,只是有一条腿我没能帮它保住,不过我帮它刻了一条木头腿,上面有皮带子什么的,可以绑在它身上,现在它还能追着车跑呢!”
蒂凡尼努力掩饰住心里的怀疑。“好多时候,割嗉子这个办法都行不通吧,”她说,“我认识一个女巫,她主要给猪治病,必要的时候也给鸡治病,她说她用这种办法就从来都没成功过。”
“啊,她可能是不知道旋风草根的作用吧,”普莱斯顿很乐观地猜测,“如果你把这种草根磨成浆,和一点薄荷混在一起,就可以帮助刀口愈合。我外婆知道这种草的用法,还把它传给了我。”
“好哇,”蒂凡尼说,“要是你能把鸡的内脏缝起来,那你也能修好一颗破碎的心了?我真的很想问一句,普莱斯顿,你为什么不专门去学医呢?”
他们已经走到了男爵的书房门口。普莱斯顿敲了敲门,然后为蒂凡尼把门打开。
“我没学医,是因为学位的缘故,”他低声说,“交了学费才能得到学位,可学费太贵了!学做女巫可能不用交学费,小姐。可是学医的话,没钱就不行了!”
蒂凡尼走进房间的时候,罗兰正站在那里,面对着门口。他嘴里塞满了漏网心思,这些心思你绊我、我绊你,谁也不想被说出来。他真正说出来的是:“呃,阿奇小姐……我是说,蒂凡尼,我的未婚妻告诉我,有人用魔法设了局来败坏你的名声,我们都上了当。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计较我们对你的误解,而且我也相信,我们并没有给你带来太大的不便,恕我多嘴,但你显然是能轻松逃出我们那座小小地牢的,这多少让我宽心了一些。呃……”
蒂凡尼听得直想冲他大吼:“罗兰,你还记得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四岁,你七岁,咱们在尘土里绕着圈跑着玩,身上只穿着小背心。可现在呢,我真是不怎么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个老律师——还是屁股让人用扫帚捅了的那种。听听你说话的腔调,简直就像是在公众集会上演讲。”不过,表面上她只是说:“丽迪莎全都告诉你了吗?”
罗兰一脸的难为情:“我倒是觉得她可能没有全都告诉我,蒂凡尼。不过她态度真是够率直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强势。”蒂凡尼忍住了一个微笑。看样子,罗兰有点窥到婚姻生活的本质了。他清了清嗓子:“她告诉我,我们都感染了一种魔法疾病。现在呢,那个病原体被关在了一本书里,留在吉普赛克宅邸。是这样吧?”这句话显然是个疑问句。他有这份困惑,蒂凡尼并不惊奇。
“嗯,确实如此。”
“哦……这样的话,既然她已经把你的脑袋从那桶沙子里拿出来了,就应该一切恢复正常了吧。”说完这些,他真是不知道还能怎么说了。蒂凡尼不怪他。
“我想,过去可能是存在一些误会。”她策略性地回答。
“她还说,她要成为一名女巫。”说到这里,他稍微显得有些痛苦。蒂凡尼也不免为他难过,但不是特别难过。
“怎么说呢,我觉得她具备一些最基本的天赋。至于她想在这条路上走多远,那就要看她的选择了。”
“我不知道她母亲会怎么说。”
蒂凡尼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啊,你可以告诉公爵夫人,兰克里王国的玛格丽特王后也是个女巫,她从来都没有隐瞒过这一点。当然啦,现在她首要的任务是把王后当好。不过说到配制草药,她的本领仍然是首屈一指的。”
“真的吗?”罗兰说,“兰克里的国王和王后已经同意赏光出席我们的婚礼了。”蒂凡尼看得出来他心里正在盘算什么。贵族生活就像光怪陆离的一局棋,一位活生生的王后可是能压倒众生的——就算公爵夫人也得在她面前乖乖行礼,直到膝盖打哆嗦为止。蒂凡尼捕捉到了罗兰的漏网心思:“岳母大人,那可就要大大地委屈您了。”真不可思议,罗兰的漏网心思都这么周密谨慎。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微微一笑。
“你爸爸给了我十五块安卡·摩波金币,那是他送我的礼物。现在我这么说你能相信了吗?”
他看到了她眼里的神情,毫不犹豫地回答了一声:“信!”
“那好,”蒂凡尼回答,“那咱们就该去找找护士斯卜洛思小姐了。”
罗兰的腔调又有点像那种烦人的老律师了,他说:“你觉得,我父亲把那笔钱给你的时候,他清楚它们的真实价值吗?”
“在与世长辞之前,他的脑子一直很清醒,这点你放心。你尽可以信任他,就像你可以信任我一样——哪怕现在我说我要和你举行婚礼,你都可以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这话一出口,她自己都不禁用手捂住了嘴。她怎么会说这种话啊?看样子,他和她一样震惊。
罗兰先开口了,声音洪亮、意志坚定地打破了沉默:“你刚才说的话,我没太听清,蒂凡尼……我想是不是你最近太辛苦,有点累糊涂了。如果你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都会很高兴的。我……很爱丽迪莎,我想你是知道的。她……怎么说呢,是个比较简单的女孩子,但是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看到她开心,我就开心了。我这个人,一般来说,其实是不太会开心的。”
她看到一滴眼泪滑过了他的面颊,不由得递给他一块还算干净的手绢。他接过它想擤鼻子,然后又是哭又是笑地说着:“你呢,蒂凡尼,我非常喜欢你这个人,真的非常喜欢……可是,你是那种人,你有能力给所有的人提供手绢擦眼泪。你聪明能干……别,别摇头。你确实聪明。我记得原先咱们年纪还小的时候,你特别喜欢‘拟声词’,就是根据某种声音造出来的词,比如‘布谷’‘嗡嗡’,还有——”
“叮叮当当?”蒂凡尼忍不住说。
“没错。我还记得你说过,‘乏味’这个词听着就是一种特别没意思的声音,就像一只疲惫的苍蝇在一个闷热的夏日被关在旧旧的阁楼间里,贴着一扇关紧的窗户一边飞一边嗡嗡叫。当时我就想,我真的理解不了你的思路!你说的那些对我没有意义。但是我知道你很聪明,你能明白那些东西。我觉得你肯定有一个特殊的头脑才能这么想问题,我却没有那种头脑。”
“你觉得‘善意’会发出什么声音?”蒂凡尼问。
“我知道‘善意’是什么,但我想象不出来它能发出什么声音。瞧瞧,你又来了!我确实没那个头脑,也没法生活在一个‘善意’都能发出声音的世界里。我只适合生活在二加二等于四的世界里。你的世界一定非常有意思,我非常羡慕你。但是我想我能理解的是丽迪莎,她的心思没有那么复杂。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吧。”
他一定不知道丽迪莎曾经轻轻松松就把一个吵闹的鬼魂从洗手间赶出去,蒂凡尼想,好吧,祝你和她美满幸福,男爵大人。当然了,这只是她心里想想而已。表面上,她说:“我想,你和丽迪莎结婚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罗兰。”让她很惊奇的是,他居然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回到了他的书桌后面,好像一个士兵躲到城墙垛后面一样。
“今天下午,一些远方来的客人就要到了,他们是要参加明天的葬礼的,其中一些要留下来,参加接下来的婚礼。另外,出人意表地——”他又像个老律师了——“艾格牧师正好在巡游途中路过这里。他出于好意,答应在我父亲的葬礼上讲几句话,他还会留下来主持我们的婚礼。他是现代欧姆教一个流派的成员。我未来的岳母是赞成欧姆教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她对艾格牧师的流派不是很欣赏,所以局面会有点尴尬。”他转了转眼睛,“还有,他是个城里人。你也知道,城里的牧师在咱们这里不是总能吃得开的【33】。蒂凡尼,接下来几天都是很考验人的,你能不能帮帮忙,让那些小麻烦、小乱子什么的,少出一点——尤其是涉及到魔法和神秘现象的那种,好吗?现在的流言蜚语已经够多了。”
蒂凡尼还在为自己刚才的失言而脸红。她点点头,勉强说:“呃,我刚才那句话,真的不是——”
她不说了,因为罗兰抬手示意她停住。“现在大家脑子都很乱。这个时候,人变得糊涂也是情有可原的。临近婚礼和葬礼,所有相关的人都会感到好大的压力——不过葬礼的主角除外。”他说,“总之咱们尽量保持镇定,多加小心吧。我很高兴丽迪莎喜欢你。她这个人好像朋友不多。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现在我就去处理别的事了。”
蒂凡尼走出房间的时候,脑子里还回响着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的声音。她为什么要说那种话呢?没错,她一直想着她会嫁给罗兰的。年纪小一些的时候,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对吗?对,都过去了!可她居然还会说出那种傻话,真是丢人。
她现在又该去哪里呢?当然了,有很多事情要做——总是这样的,永远都没有清闲的时候。她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一个女仆羞怯地靠拢过来,说丽迪莎小姐想见见她,正在房间里等她。
丽迪莎坐在床上,捻着一块手绢——是一块干净手绢(蒂凡尼很高兴地注意到了这一点)——模样很忧虑,也就是说,比她平时的样子还忧虑,像一只小仓鼠正在因为它的跑步机停掉了而闷闷不乐。
她可能真是没有几个同龄伙伴,蒂凡尼想,我敢打赌她妈妈不准她和村里的孩子们玩。她大概也很少出门。还有几天就要结婚了……哦,天啊。她的苦恼一点都不难理解,再迟钝的人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罗兰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小时候被精灵女王绑架,在那个倒霉的仙境里滞留,长也长不大。后来好不容易回到人间,又饱受他那两个坏脾气姑妈的骚扰,还要时时担心年迈的父亲,搞得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行为方式像四十多岁的大叔,而且好像还非这样不可似的。哦,天啊。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蒂凡尼一脸阳光地问。
丽迪莎清了清嗓子。“婚礼之后我们要去度蜜月,”她说着,脸上泛起了娇羞的红晕,“我想问问蜜月里应该做些什么呢?”蒂凡尼注意到,她最后几个字是急匆匆、含含糊糊地说出来的。
“你没有什么……姑妈之类的年长女性亲属吗?”蒂凡尼问。姑妈们很擅长在这种时刻来给人答疑解惑。丽迪莎摇了摇头。“那你有没有找你妈妈谈一谈呢?”蒂凡尼又问。丽迪莎抬脸看了看她,她的脸红得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你会去跟我妈妈聊这种事吗?”
“我明白了。呃,泛泛地来讲呢——注意,我可不是从专家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噢……”但其实蒂凡尼算得上是个专家【34】。对于“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个问题,一个女巫总是要懂一点的——蒂凡尼十二岁的时候,年长的女巫就对她很放心,会让她独自去帮忙接生了。此外,她很小的时候,还帮母羊接生过。按照奥格奶奶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天赋,只不过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那种天赋而已。蒂凡尼又想起了汉珀先生和他太太,一对很正派的夫妇,他们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却还搞不清楚孩子是怎么出现的。听说了他们的事以后,蒂凡尼就长了个心眼,不时地找来村里适龄的女孩子,和她们聊一聊,免得她们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丽迪莎认真地听着,好像稍后还想把她听到的东西都做成笔记,等着参加周五的考试一样。她一直听到将近一半的时候才开口提问:“你确定真是这样吗?”
“当然啦。我敢肯定。”蒂凡尼说。
“好吧,呃,你说的都够直白的。不过我想,男生们一定更了解这些事吧……你笑什么呀?”
“我是觉得,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不要忙着下结论喔。”
哦,现在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你这个杂碎,你这个毒瘤,你这个万恶之源!
蒂凡尼抬头看到了丽迪莎房间里的镜子。那是一面很大的镜子,镜框上刻着很多胖乎乎的金色小天使,他们穿得那么少,想来都要冻坏了吧。镜子里映出丽迪莎的身影,还有——依稀可见的,是鬼魅人那张没有眼睛的脸。他的轮廓清晰起来了。蒂凡尼知道自己是面不改色的。她知道自己必须这样。我可不能回答他,她想,我已经快要把他忘掉了。一定不能搭理他。不能让他的触角探到我!
她努力微笑着,看着丽迪莎从一只只箱子里拽出她所谓的嫁妆。在蒂凡尼看来,全世界最浮夸的衣服都在这里了。她拼命地想要集中精力欣赏这些衣服,让它们的浮夸充满她的头脑,逐走鬼魅人源源不断的咒骂声。她能听懂的那些咒骂都已经够恶心的了,听不懂的呢,大概只能更恶心。可是不管她怎么抵制,她还是又听到了他那“刺啦刺啦”,让人听了心里堵得慌的声音:“你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是吧,巫婆。你还希望自己一直运气好,对吗?可惜,你总要睡觉,我却不用睡觉。你必须一直运气好才能躲过我,我却只要一次运气好就能抓住你。只要一次,我就能让你……烧成灰。”
他最后的几句说得很轻柔,甚至都温柔了起来,在那么多难听的刺啦声和咳嗽声之后听到这么一声,真是让人更加难受。
“你知道吗,”丽迪莎说着,凝神望着一件衣服。蒂凡尼知道自己一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衣服。丽迪莎接着说:“我真的很喜欢这座城堡,很愿意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可是要我说,这里的排水管道系统实在太差了。就好像从创世之初开始,这里的下水管就没清理过一样。说句实话,闻到这股臭味时,我都在想这是不是史前怪兽留下的了。”
这么说,她也能闻到他的臭味,蒂凡尼想,丽迪莎也是个女巫。一个还需要接受训练的女巫,没有正规训练的话,她只会给大家惹麻烦,她自己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丽迪莎还在喋喋不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蒂凡尼还在努力,想要单纯凭借意志的力量击退鬼魅人的叫骂,于是她大声问了一句:“为什么呢?”
“哦,因为我觉得蝴蝶结比扣子要吸引人得多。”丽迪莎说着,举着一件相当华美的睡衣,看到它,蒂凡尼又一次想起,女巫真是没钱。
“你从前就被烧死过,还害死了我!”这个声音在她脑海里刺耳地响着,“但是这一次你休想再得逞了!这一次我会捕获你,还有你的那些帮凶!!!”
蒂凡尼觉得她都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些惊叹号。即便他的声音很轻,那些惊叹号也在替他咆哮。它们跳动着、鞭挞着他的那些字眼。她能看到他扭曲变形的脸,唾沫星子横飞,指着她的鼻子大吼大叫——他的疯狂正从镜子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丽迪莎听不到他的叫嚣。这可真是幸运,她脑子里现在想的都是漂亮衣服的褶边,叮叮当当的钟声,纷坠如雨的大米,还有自己即将成为盛大婚礼女主角这一美妙前景——就算是鬼魅人仇恨的烈火也没办法侵入这样的内心世界吧。
蒂凡尼很勉强地挤出一句话:“这可能没什么用吧。”她心里不停默念的却还是:没有眼睛。完全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两个黑窟窿。
“是啊,我想你说得对。也许淡紫色的那条会更好些,”丽迪莎说,“只是大家都说鸭蛋青色配我最合适。对了,为了弥补我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想请你赏光做我的伴娘,行吗?嗯,我当然还有很多远房的小表妹来当傧相——我听说她们特别喜欢自己的礼服,早就穿起来了,已经穿了两个礼拜了。”
蒂凡尼仍然失神地望着面前的一片虚空,或者说是望着两个黑窟窿里的虚空。此时此刻,这两个黑窟窿就是她心头最大的重压,不用什么小表妹来掺和,她就已经感觉够糟糕的了。“我怕女巫不是当伴娘的材料,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她说。
“伴娘?婚礼?”鬼魅人的声音询问着。
蒂凡尼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真是没办法了。在鬼魅人探听到更多情况之前,她匆忙逃出了丽迪莎的房间。他是怎么搜索目标的?他到底要找什么?她们的对话是不是给他提供了什么线索?她跑向了地牢,那里现在倒像一个避难所了。
地牢里有丽迪莎送给她的那本书。她翻开它,读了起来。在高山上的时候,她学会了快速阅读。因为在那里,你只能从流动图书馆借书来看,如果你还书晚了,他们就要多收你一角钱的罚款。当你的可支配财产只是一只旧靴子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一角钱的价值是多么可观了。
丽迪莎这本书讲了各种窗户的故事。它们都不是普通的窗户(有一些可能偶尔普通一下),在它们的后面……有各种东西——比如怪兽。作者说,一幅画、书里的一页纸——甚至合适地点的水洼——都有可能是一扇窗。蒂凡尼又一次想起了小时候那本童话书,还有书里画的那个吓人的矮精怪,有时候它在笑,有时候它在龇牙。她一直都能看出它的变化。那变化虽然不明显,但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你不免会好奇,你总是会想:哎,上次这幅画是什么样的?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记错了呢?
书页在蒂凡尼手下窸窣作响,好像一只饥饿的松鼠抖着身子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储满坚果的树洞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巫师,而且是个特别啰唆的家伙,但他的书还是挺引人入胜的。曾经有人走到画里去,也有人从画里走出来。“窗户”是一种渠道,让人们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是这种“窗户”,什么都可以是一个世界。蒂凡尼曾经听人说,一幅好画的标志就是,不论你在展厅里走到哪儿,画中人的眼睛都会盯着你;而根据这本书的说法呢,就算你回了家、爬上床去睡觉,画中的眼睛还会盯着你——这种事,她最好还是先别去想比较好。作为巫师,作者采用了各种图表来阐释自己的理论,可惜没有一个是让人能看懂的。
鬼魅人曾经从一本书里向她跑来,幸好在他跑出来之前,她就把书猛地合上了。压书板落下来的时候,她都看见他的手指头从书皮里伸出来了。但是他不可能就那样被挤扁、留在书里吧,她想,因为他根本就不在那本书里,就算他在,也应该是以某种魔法的方式。除此之外,他还在通过别的方式寻找我。只是,他到底是怎么找的呢?唉,过去那些乏味的日子,像什么给人看个伤腿呀,治个拉肚子呀,剪掉长到肉里的指甲呀,此刻都显得动人起来。她一直都跟别人说,魔法就是处理各种琐事的。从前她这么说可能没错,可现在,说不准从什么地方就会有可怕的东西冒出来,事情就再没有那么简单了——你再不能单靠一副膏药来解决所有问题。
一片草叶飘下来,落在书上。“现在没事的,你们出来吧,”蒂凡尼说,“你们全都在吗?”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哦,是的,我们在呢。”然后菲戈人就从成捆的稻草、蜘蛛网、苹果架、山羊还有彼此的背后走了出来。
“你是小亚瑟吗?”
“是的,女主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现在受到罗伯的委派,负责指挥外出行动了。因为我是个警察,而他觉得,要是跟人类打交道,还是让警察出面比较好——人们总是更怕警察一些,而且我还会说人类的话!罗伯现在主要都在菲戈之丘留守了,你知道的。他不信任那个男爵,担心他会派人再来铲我们的土丘。”
“有我在,那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蒂凡尼坚定地说,“过去的不愉快都是误会。”
小亚瑟看样子不是很信服:“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讲,女主人,我们的首领罗伯也会这样想。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有谁敢从我们的土丘上再挖一铲土,这座城堡里,只要是男的,就都别想活命了。这里的女人也都等着哭吧,当然,现在我面前的这位除外。”其他的噼啪菲戈人也都跟着叽叽喳喳地说起来,他们谈的都是同一个主题:谁敢染指菲戈之丘,谁就要遭到屠戮。当然了,他们其实也都不愿意这样大开杀戒。
“要小心你的裤子。”一个名叫“比胖乔克稍瘦一点乔克”的噼啪菲戈人说,“一旦你的裤子里钻进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倒霉事就开始了,你就等着受苦受难吧。”
“哦,是的,我们保证让你上蹿下跳,停不下来。”白头发小乔克说。
蒂凡尼很震惊:“请问你们噼啪菲戈人上一次和人类打架是什么时候?”
菲戈人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一致认定那应该是“贝丘之役”,根据白头发小乔克的说法,那一次,“人类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烈尖叫,他们四处奔逃,在地上疯狂跺脚,有人在悲惨地哭泣,悲惨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还一个个急着想把裤子脱掉,因为穿着裤子只会有弊无利。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女人们在旁边都看得哧哧直笑。”
蒂凡尼本来听得嘴都张开了,现在有点回过了神,赶快把嘴闭上,然后又开口说:“那么,噼啪菲戈人有没有杀过人呢?”
这话一出口,很多噼啪菲戈人都把视线移开,故意不看蒂凡尼了。他们用脚在地上蹭着,伸手在脑袋上挠着,结果像平时一样,头发里掉出了好多虫子呀,囤积的食物呀,好玩的石头呀,还有其他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东西。最后,是小亚瑟开了口:“女主人,我作为一个新近才回归自己部落的噼啪菲戈人,跟你说点实话并没有什么丢人的。我跟我的噼啪菲戈人兄弟们聊过,我了解到,他们从前生活在远处深山里的时候,有时候确实是要和人类战斗的,因为那些人会到处乱挖,寻找精灵的黄金宝藏。有一次双方冲突得十分激烈,那些挖金子的土匪有些实在是笨,都不知道逃命,结果就只好留下来乖乖受死了。”他咳嗽了两声,“不过,我还是要为我的兄弟们说句公道话,他们和人类作战总是很讲公平正义的——一个噼啪菲戈人对付十个人——够仁至义尽的了。如果他们的敌人还是只想找死,那可不能怪他们。”
蒂凡尼看到小亚瑟眼里闪过一线光,她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找死?你这话怎么讲?”
这个噼啪菲戈人警察耸了耸他小小的宽肩膀:“是那帮土匪非要拿着铲子到菲戈之丘来的,女主人。我是个懂法律的人,女主人,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菲戈之丘,即便是这样,我的血液也沸腾了,女主人。沸腾了,真的沸腾了。我的心在乱撞,我的脉搏在加速,我的胃里一阵汹涌,仿佛吹进了龙的气息,只要一想到会有一把明晃晃的铁锨插进菲戈之丘,铲啊,捣啊,我就恨不得杀了那个拿铁锨的人,女主人。我要让他死翘翘,还要追到来世去再杀他一回,我要把他杀了又杀。因为像他那样动不动就灭我们一族的恶棍,实在是罪大恶极,光让他死一回是远远不够赎罪的。不过,我刚才也说过,我是个懂法律的人,我也非常希望现在的误会能消除,不要惹出什么大屠杀来,搞得到处是血腥、惨叫和哭号,还让好多人的身子都分了家,这一块、那一块地钉在树上,而且用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方式,你说呢?”小亚瑟举着他那块标准尺寸的警徽,好像举着一块盾牌,他盯着蒂凡尼,脸上的神情仍不平静,还掺杂着几分挑衅的意味。
而蒂凡尼是个女巫,她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小亚瑟,”她说,“请你务必好好领会我的意思——你已经到家了,对吗?”
小亚瑟手里的盾牌掉了:“对,女主人,我知道我到家了。我身为一个警察,刚才实在不该说那些话。警察应该说的是法官呀,陪审团呀,监狱呀,审判呀,个人不应玩弄法律呀,这一类的话。所以,看来这块警徽我还是不要的好。真的,你说得没错,我到家了,而且我应该留下来,从此和自己的族人在一起。当然了,我希望大家的卫生标准能提高一些,那样就更好了。”
他的话赢来了菲戈人的一片掌声,蒂凡尼不太清楚大部分噼啪菲戈人是不是真正明白“卫生”这个词的意思,还是说他们鼓掌只是为了“遵纪守法”。
“我向你们保证,”蒂凡尼说,“再不会有人去碰你们的土丘了。我肯定会管好这件事的,你们听明白了吗?”
“哦,好啊,”小亚瑟说着,眼里涌出了泪水,“你能这么说,当然是很好的,女主人,可是你不在的时候怎么办呢?比如你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忙,要到处嗖嗖地飞来飞去,那时候可怎么办?”
所有的视线都投向了蒂凡尼,就连那些山羊的也不例外。蒂凡尼其实早就不做这种事了,她知道这样不礼貌,可她还是把小亚瑟提了起来,举到眼前。“我是丘陵地的巫婆,”她说,“我对你和其他所有噼啪菲戈人发誓,你们的家园永远都不会再受到铁器的威胁了。就算我不在的时候,我也能监督菲戈之丘这边的动态。这样一来,不论是谁,只要他还想活命,就不会来动你们的土丘。如果我言而无信,辜负了你们,就让钉子做成的扫帚拖着我飞过七重地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