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了我一直想成为女巫的,”丽迪莎说,“可是你想象不到对我来说那有多难,我们住在那么宏伟的大庄园里,又是那么古老的贵胄世家,就连家徽都比别人家的多几条腿。这些全都不利于我实现我的女巫梦想。有句话我说了你别介意,但我真的好想生在你那样贫贱的家庭里。有一次我到厨房去,偶然看到两个女仆正在咯咯笑着看一本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商品目录,我这才知道有这么一家商店。她们一见我来就笑着跑了,那本目录被留在了那里。那上面有好多东西我都想买,却买不成。因为我的贴身侍女总是悄悄观察我的一举一动,然后去报告给我妈妈。好在厨娘是个好人,我把钱和商品的编号给她,让他们把东西直接寄到她在面包火腿村的姐姐那里。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买太大的东西,因为女仆们总是跑到我房间里打扫卫生,我怕被她们发现。我有一阵子特别想买那种会冒绿泡泡的大锅,不过听你的意思,那纯粹是搞笑的东西吧。”
丽迪莎从篱笆那边又捡回来几根树枝,把它们插在面前的地上。每一根树枝的末梢都闪动着蓝色的光。
“嗯,那口锅嘛,对别人来说是搞笑的,”蒂凡尼说,“可是到了你手里,我想它也许会给你变出炸鸡来。”
“你真这么想吗?”丽迪莎热切地问。
“我都不知道我还会不会想问题了,现在我可是大头朝下埋在沙子里的呀。”蒂凡尼说,“你那个‘鸵鸟法’听着有点像巫师的魔法。等等……那是从巴格洛斯小姐的书里找到的,对吗?哦,不好意思,不过我还是觉得它只是糊弄人的,不是什么真东西。只有那些不懂魔法的人才会相信这些玩意儿,他们以为魔法就是变个花花草草呀,弄点爱情魔药呀,还有不穿内裤跳舞什么的——我真的很难想象有哪个女巫会这么跳舞……”蒂凡尼犹豫了一下,出于诚实的天性,她又接着说,“不过,也许奥格奶奶来了兴致的时候会这么跳吧。人们想的这些东西只能说是魔法剥掉了所有外壳以后的样子。可真正的魔法是离不开各种外壳的。只是你呢,找了这么一个傻丫头才相信的‘咒语’,把它用在我身上,居然奏效了!你们家族里出过女巫吗?”
丽迪莎摇了摇头,她长长的金色秀发在月光下更加光彩熠熠了:“我没听说过。我只知道我祖父喜欢钻研炼金术——当然了,只是业余爱好。他炼金炼得我们庄园的东翼都被炸没了。至于我妈妈……我实在想象不出她施魔法的样子,你能吗?”
“她?当然了!”
“呃,反正我是从来没见过。她这个人本心还是不坏的。她说,她全部的希望就是我能用最好的样子生活。她自己的娘家人全都在火灾中丧生了,你知道吧。一个都没剩下。”丽迪莎说。
蒂凡尼没办法讨厌这个丽迪莎。你能讨厌一只困惑的小狗吗?可她还是忍不住说:“那么你呢?你的本心也不坏吗?我是说,在你做了一个偶人来代表我,然后把它大头朝下埋在沙子桶里的时候?”
丽迪莎的体内一定有极大的储水量,现在她又拿出了那种说哭就哭的架势。
“好啦,”蒂凡尼说,“其实我不在意的。不过,坦白说,我确实希望一切都只是咒语造成的!这样的话,只要把那个偶人拿出来,我们就可以把这件事情忘掉——如果是那样那就好了。请你千万别再哭了,你一哭,到处都要变得湿漉漉的了。”
丽迪莎抽了抽鼻子:“哦,这样就行了吗,好啊。只是,我不是在这儿施的魔法,我是在我们家弄的,在我们的藏书室里。”
她那句话的最后一个词在蒂凡尼脑海中叮当一响:“藏书室?有好多书的那种?”女巫是没必要和书打太多交道的,但是蒂凡尼读过自己找得到的每一本书。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从一本书中发现什么。“这个季节很少有这么暖和的晚上,”她说,“你们家也不太远,是吧?咱们走一趟如何?不出几个小时就可以回来的,到时候你还可以回房间去睡觉。”
自从见到丽迪莎以来,蒂凡尼第一次看到她微笑了,非常真诚的微笑。“这回我能坐在你前面吗?”她问。
蒂凡尼掠过丘陵低低地飞着。
月亮马上就要圆了,这是秋收时节的满月,像一枚血红的铜币。之所以有这种颜色,是因为烧麦茬的烟气弥漫在空中的缘故。只是,为什么燃烧冒出的青烟会让月亮变成红色的呢?蒂凡尼不明白,她这次飞行也不是为了思考这个问题的。
丽迪莎的样子就像进入了极乐世界。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这总比哭鼻子要好。丽迪莎比蒂凡尼只小八天,蒂凡尼知道这个,这是她曾经煞费苦心才搞清楚的。但年龄只是个数字,真正的感觉可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她觉得自己老得都够给丽迪莎当妈了。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佩特拉和安娜格兰姆还有山区的其他女巫都告诉过她:女巫是从心里衰老的,因为你要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可它们没有一件是让人舒服的,全都让你胃里绞着劲地难受。你会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而且总是当你孤孤单单、身陷黑暗的时候,偏偏会有各种难办的事冒出来等着你去办。有时候在边远的村庄里,年轻的准妈妈遭遇难产了,你多希望有个年长的接生婆在身旁,多少给你一些精神上的支持。可即便如此,真的到了生死抉择的时候,作出取舍的还是你。谁让你是女巫呢。而且有时候,你并不能在一好一坏之间作出选择,而是要两害相权取其轻——根本就没有什么“正确”的选择,有的只是……选择而已。
现在,她看到有什么东西在洒满月光的草地上飞驰,轻轻松松地和她的扫帚保持着同步。它这样追踪了几分钟,然后转身一跳,隐入了月下的暗影里。
野兔冲进了火焰,蒂凡尼想,我有种感觉,我正像那野兔一样。
丽迪莎的家,吉普赛克家族的府邸位于白垩地的尽头,真的是尽头,因为白垩到了这里就没有了,变成了泥土和砾石。这里有宽阔的园地,高大的树木,成片的林子,房前还有一座喷泉。这栋房子大概已经把“府邸”这个词的意思发挥到了极致,它看起来像是用五六座大公馆粘到一起做成的:有附属建筑群,有侧翼,有一个好大的人工湖,还有一个白鹭形的风向标,蒂凡尼差点撞上它。“这地方住了多少人?”她一边问着,一边稳住了扫帚,降落到地面上。她本以为这里是一块草坪,落地以后才发现,草全都枯了,而且有三英尺多深。草丛中的兔子受了惊扰,跳出来四散奔逃。
“只有我和妈妈住在这里,”丽迪莎说着,跳下扫帚,踩得干草咔嚓作响,“当然了,还有仆人们。我们有好多仆人呢,不过不用担心,他们现在应该都已经睡下了。”
“你们两个人能用多少仆人呢?”蒂凡尼问。
“差不多两百五十个吧。”
“别开玩笑了。”
丽迪莎一边带着蒂凡尼向远处的一扇门走去,一边转过脸来继续解释说:“嗯,他们好多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我们的农庄上大概有四十个人,牛奶场有二十个,在林地干活的有二十四个,管理花园的有七十五个,分别负责香蕉温室、菠萝窖、甜瓜大棚、睡莲坞,还有鳟鱼池。其他人在宅邸和养老室工作。”
“养老室是什么?”
丽迪莎没有直接回答,她停住了脚步,手搭在锈蚀的黄铜门把手上:“你是不是觉得我妈妈这个人特别没礼貌、特别专横?”
除了说实话,蒂凡尼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的,虽然讲了实话也许会招来一场夜半啼哭,但她还是说:“嗯,我确实这么想。”
“你想得没错,”丽迪莎说着,转动了门把手,“但是她也有个优点,那就是,谁对我们忠心,她也会对人家好。我们家人向来都是这样的。我们的仆人就算是老了、病了、不中用了,也不会被开除。要是他们在自己家养老有困难,就可以搬到我们这边的偏房来住。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大多数仆人都是负责照顾那些老仆人的!我们可能有点老套,还有点自命不凡,落后于时代,但是,只要是在我们吉普赛克家服务过的人,都不用担心老无所依。”
那个怪模怪样的门把手终于被拧动了,门里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散发着一种……嗯,散发着一种……特别陈旧的气息。它给人的感觉只能用“陈旧”来形容,不过,如果给你充裕的时间让你来琢磨一下,你会说,这里其实弥漫着各种东西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干枯的真菌、潮湿的木头、灰尘、老鼠,逝去的时光和旧书。是的,旧书自有一种属于它们的神秘气味。应该就是这样吧,蒂凡尼想,光阴在这里静静地死去,无人注意。
门那边有个架子,丽迪莎在上面翻了一会儿,点亮了一盏灯。“现在除了我,都没有别人到这里来了,”她说,“因为这里闹鬼。”
“没错,”蒂凡尼尽量平静地说,“是一个没有头的女鬼,她胳膊底下还夹着一只南瓜,现在正朝着咱们走过来呢。”
蒂凡尼也不太清楚自己说这话的动机何在,是期待着丽迪莎大吃一惊呢,还是干脆盼着把她吓哭呢?不过不管怎么说,她都没想到丽迪莎会这样回答:“哦,那是梅维丝。今年的南瓜早就熟了,我应该给她换个新的才对。这些南瓜总是用上一阵子就没那么好了。”然后她还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是我,梅维斯,不用怕!”
只听叹息似的一声,无头女鬼转过身,沿着长廊走开了。
“给她南瓜是我的主意,”丽迪莎蛮有兴致地接着说,“原本她可难缠了。你知道吧,她老是想找她的脑袋。有了南瓜,对她来说多少是个慰藉。老实说,我觉得她也弄不清南瓜和脑袋之间的区别,可怜的家伙。她其实不是被斩首的,我想她一直都想跟所有人澄清这件事。她掉脑袋完全是一次意外事故,可能是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又碰上一只猫、一把镰刀什么的,然后脑袋就掉了。”
真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整天哭鼻子的丽迪莎,蒂凡尼想,不过这里毕竟是她家嘛。表面上,她说的是:“还有什么鬼魂要介绍给我的吗?以防我突然被吓到哟。”
“呃,现在没有了。”丽迪莎说着,向走廊深处走去,“原先有个尖叫的小骷髅,后来我给了他一个旧旧的毛绒玩具熊,他就不叫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哦,还有,我们家族第一代公爵的鬼魂这些日子认准了餐厅旁边的洗手间,总要在那里出没,还好那个地方我们都不怎么用了。他老是喜欢在你上厕所的时候哗哗地拽链子,不过这已经比从前强多了,从前他会搞一阵血雨哗地浇下来。”
“你是个女巫呀。”这句话自动就从蒂凡尼嘴里冒了出来,她都来不及把它作为秘密保守在心里。
丽迪莎震惊地看着她。“别开玩笑了,”她说,“咱们都知道的,这怎么可能呢?金色长发、肤色白皙,出身高贵——呃,还算高贵吧——严格来讲,还算得上富有。我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女巫的,我只能是标准的淑女。”
“可是你知道,”蒂凡尼说,“仅仅根据童话书里讲的就决定一个人的未来,可能是不对的。一般来说,‘公主淑女系’的女孩看到不开心的无头鬼,是不会想到用南瓜安慰它一下的。至于用一个玩具熊让尖叫的骷髅止住尖叫呢,这一点很令我钦佩。威得韦克斯奶奶会说那属于‘心思学’的范畴。其实魔法说白了就是心思学和柏符搞怪道具的结合体。”
丽迪莎看起来既慌张又开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单看这张脸庞,蒂凡尼不得不承认,丽迪莎绝对是那种关在高塔里、终日向外窥望等着骑士来救她的少女,而骑士呢,也是那种没什么别的差事可做的家伙,只能来帮少女摆脱恶龙、魔怪,或者,假如这些威胁都不存在的话,那就是帮她摆脱乏味的生活。
“一个人是不是女巫,那是天生的,”蒂凡尼接着说,“戴不戴尖帽子随你的便。如果蒂克小姐在这儿的话,她肯定会建议你接受培训、正式入行。孤孤单单地当女巫是不好的。”
她们已经到了走廊尽头,丽迪莎扭动了又一个破旧的门把手,它吱吱嘎嘎地抱怨了一阵之后,门开了(门也是吱吱嘎嘎在抱怨)。
“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确实不好。你说的蒂克小姐是……”
“她到处游历,专门寻找那些有魔法天赋的女孩,”蒂凡尼说,“人们说,不是你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你。一般来说,代表魔法来找你,拍拍你肩膀的,就是蒂克小姐。她擅长的就是发掘女巫人才,但是我想她很少到大户人家来。深宅大院让女巫感到不自在……哦,天啊!”蒂凡尼这声惊呼是因为丽迪莎点亮了一盏油灯。她看到房间里全是书架,书架上的书籍闪闪发光。这里没有廉价的新书,这里的书全是用皮子装订的,而且不是一般的皮子,是那种聪明的母牛的皮。这些母牛在最好的牧场上欢度了一生之后,最终献身文学。丽迪莎在大大的房间里绕行着,点亮了更多的灯盏。她又拽动长长的铜链子,让灯盏升向天花板。铜链在她手下轻摆,书皮的反光和金属的光泽交相辉映,房间里好像满是流光溢彩的金子。
丽迪莎看到蒂凡尼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显然很满意。“我的曾祖父是一位大藏书家,”她说,“你看到那些亮闪闪的铜挡板了吗?那不是用来显摆的,而是用来防蠹虫的。‘0.303号’蠹虫,它们跑得可快了,一只蠹虫只要一秒钟就能把整排书都打穿。哼,可它要是以声速撞到铜挡板上,那就有它倒霉的了。从前我们的藏书更多,只是后来我叔叔查理离家出走,还带走了全部的……我想应该是叫‘色情小说’吧?我不太清楚,反正哪幅分布图上也没有标示这类书的位置。现在可能只有我还来这里了,我妈妈觉得读书让人不安分……对不起,不过你为什么要吸鼻子?不会是又有一只老鼠死在这里了吧。”
这里有什么东西非常不对劲,蒂凡尼想,有一种……千钧一发的感觉……让人越来越紧张。也许是所有这些书里蕴含的知识正喷薄欲出?她听说过隐形大学里的图书馆——许许多多有灵性的书拥挤在同一片时空里,据说每到晚上,它们都要彼此交谈,还有一种类似闪电的光束在书与书之间传递。如果一个地方的书太多了,谁知道它们会干什么呢?蒂克小姐有一天告诉过她:“知识就是力量,力量就是能量,有了能量就有物质,有了物质就有质量,有了质量就能让时空改变。”只是丽迪莎被书架和书桌包围着的时候,显得那么快乐,蒂凡尼真是不忍心说什么扫兴的话。
丽迪莎招手让她过去。“我的小法术就是在这里搞的。”她说着,就好像在告诉蒂凡尼这里是她玩娃娃的地方一样。
蒂凡尼现在已经冒汗了:她的汗毛全在微颤,似乎是在向她发出信号,让她转身快跑。丽迪莎还在说个不停,蒂凡尼越听越难受,强忍着才没吐出来。
鬼魅人的臭味刺鼻得可怕。它在这间原本挺令人愉快的藏书室里升腾起来,好像一头死鲸浮上海面,伴随着毒气和残渣。
蒂凡尼绝望地四处看着,想找到什么东西帮她忘掉头脑中那幅可怕的画面。看起来,普劳斯特太太和德里克肯定从丽迪莎这里赚了不少钱,她买了他们的全套人造疣子什么的。
“我只在施法术的时候才会用上人造疣子。用它们装扮一下,会让人很有巫婆的感觉,又不至于太吓人,你说呢?”丽迪莎问。
“我从来没费心思搞过这种名堂。”蒂凡尼虚弱地回答。
丽迪莎抽了抽鼻子:“哦,天啊,我真抱歉这里空气这么差,我想肯定是老鼠的缘故,它们能把书上的胶都啃掉。只不过我觉得,这回它们啃的肯定是一本特别恶心的书。”
这间藏书室真的开始让蒂凡尼心烦意乱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一觉醒来,发现一群老虎趁着夜色溜进了你的房间,正趴在你床前熟睡一般——此时此刻一切都是平静的,可是你随时都有可能被咬掉一只胳膊。藏书室里摆着这么多柏符道具,好像在搞魔法秀。它们倒是很能吸引一般人的眼球,也许还能帮一个新手上路。可是,总不会是它们让她如此不适吧?普劳斯特太太会不会真的卖一些有魔法效力的危险物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