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爵夫人和厨娘(1 / 2)

蒂凡尼喜欢飞行。但她不喜欢飞得太高,比如超过她站直时候的身高。可是她只能往高处飞,因为身为一个女巫,要是飞得太低,脚都蹭到蚂蚁窝的话,是很可笑、很不得体的。人们会嘲弄她,还会对她指指点点。可是现在,操控着扫帚,低低地掠过建筑的废墟、冒泡而幽暗的水塘,她真的好怀念开阔的蓝天。她好不容易绕过一堆破碎的镜子,飞进了清朗的日光里,然后她注意到身边有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你真的不应该凑这么近来读这上面的字。”

最后的飞跃就在此刻。她让扫帚前端抬起,扫帚后端都碰到了地上,在烂泥里划出一道道沟痕来,随后,扫帚像火箭一样冲向长空。她紧紧抓着吱嘎作响的皮带,生怕自己会掉下去。一个细小的声音说:“我们正在遭遇一场强烈的颠簸,知道吗?你最好左右看看,瞧,这地方可没有紧急出口——”

声音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实际上,罗伯,扫帚上到处都是紧急出口,咱们可以很方便地逃生,你没看到吗?”

“哦,没错,”罗伯说,“可是别忘了,咱们还要顾及形象呢。如果等到扫帚都快挨到地了咱们才抬腿走下来,那不是太傻了吗?”

蒂凡尼咬紧牙关,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听见。她强忍住了抬腿去踹那些噼啪菲戈人的冲动。他们还是像平时一样,什么危险都不怕,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危险的生物吧。

终于,她把扫帚调成水平的了,还偷空往下瞟了一眼。在那间原名“国王头”,现用名尚不明确的酒馆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她看不到普劳斯特太太的踪影。不过应该不要紧,这位城市女巫是个很有办法的人。她肯定会照管好自己的。

普劳斯特太太确实正在照管自己,她跑得飞快。自从察觉到危险以后,她一秒钟也没多耽搁地一头冲向了最近的小巷。一阵雾气升起来裹住了她。城里经常有烟呀,雾呀,可吸入颗粒呀什么的,对一个有本事的女巫来说,操纵它们并不在话下。烟雾是城市的呼吸,粗重污浊的呼吸。她玩转它们,易如反掌,就好像演奏一架雾做的钢琴。现在她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上喘气。

她感觉在这座原本平静的城市里,好像酝酿起了一场暴风雨。随便哪个女人,只要她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像个女巫,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只能祈盼每一个难看的老太太都像她一样善于自我保护。

片刻之后,浓雾里冲出两个人。其中一个握着一根大棒;另一个不需要大棒,因为他自己就又高又壮,足以担当自己的大棒。

就在那个手握棍棒的人向她跑过来的时候,普劳斯特太太用脚在人行道上跺了跺,那个家伙脚下的石板一下子翘了起来,把他绊倒了。他的下巴磕在地上,发出“咔嚓”一声,手里的棒子也滚到了一边。

普劳斯特太太两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剩下的那个大块头。他不像他的同伙那么笨,拳头一张一合的,一看就是想伺机出击。趁着他还没有铆足劲头,她又在石板路上跺了两脚。

大块头竭力想预测出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却没想到阿尔弗雷德·鲁斯特爵士的骑马雕像【29】——这位爵士之所以闻名遐迩,是因为他每次参战都英勇落败——跃出了浓雾,青铜马蹄敲击着地面,跑过来冲着他的胯下狠狠一踢,踢得他往后飞出好远,头撞在一根路灯杆上,然后软绵绵地滑下来,躺倒在地上。

普劳斯特太太这才认出,他是他们店里的一位主顾,有时候从德里克那里买点痒痒粉和爆炸雪茄什么的。要是主顾都被干掉了,生意就没法做了。于是,她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疼得他直哼哼,然后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你并不在这个地方。我也不在。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也什么都没见到。”她又想了一下,觉得趁机做做宣传也不错,就补充说,“下次你路过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的时候,你会被它那些极度搞笑、老少咸宜的搞怪道具深深吸引,你还会注意到本周推出的新款‘人行道上的明珠’,极适合那种精益求精的搞笑专家。我期待你的光临。另外,我们新推出的‘闪电系’爆炸雪茄真的能让人笑翻天,也请你务必试一试我们的爆笑级橡胶巧克力。再花上一分钟,看一下我们的最新男士用品专柜,我们有最好的护须蜡、护须杯、折叠刮脸刀、各种优质鼻烟、乌木背板的鼻毛钳,还有我们热销多时的健体裤,简易包装,每人限购一条。”

终于说够之后,普劳斯特太太这才把手松开,让那个人的脑袋再次着地。她不情愿地提醒自己:人家现在昏迷着,一时半会儿是买不了什么的,还是腾出手去对付一开始拿棍子的那个人吧,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疼呢。

好吧,嗯……一切都要怪那个没有眼睛的妖孽,她想,也许可以这么替这两个笨蛋开脱,但她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那种轻易饶人的性格。“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她一边这样对自己说着,一边打了个响指,然后爬到了那匹青铜马的背上,舒服地坐在已故的鲁斯特爵士那金属塑造的、凉冰冰的怀里。青铜马叮叮当当、哼哼唧唧地钻进了浓雾里,这雾一直追随着普劳斯特太太,直到她回到自己店里。

在她待过的那条小巷里,此刻仿佛下起了大雪。只要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从天而降的其实并不是雪,而是来自鸽腹的排泄物,它们盖住了那两个昏倒的家伙——这些鸽子都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的召唤下从城市各个角落赶来的。她听到了它们飞来的声响后冷笑一声,心满意足地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可是有仇必报!”

城市的浊气被甩在了身后,蒂凡尼也感觉好了许多。城里人呼吸着这么差的空气是怎么过日子的?她真想不通。这种空气简直比噼啪菲戈人的皮口袋【30】还让人受不了。

现在,她低头时可以看到田野了。田里还有麦茬在燃烧,虽然升上来的烟气在她身边缭绕,但和城市里的恶浊空气相比,蒂凡尼只觉得这烟味实在清香怡人。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竟然生活在城里……呃,应该说是部分时间如此吧!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真的有这个人!蒂凡尼思绪飞驰的速度,都快要赶上她扫帚的飞行速度了。艾斯克莉娜·史密斯!每个女巫都听说过她,可是她的情况具体什么样,谁也说不准。

蒂克小姐说,艾斯克莉娜是个懵懂少女,误打误撞才拿到了巫师的魔杖!

她还说,艾斯克莉娜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第一个学生。威得韦克斯奶奶付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脑力作为学费,送她去隐形大学读书,那真是一笔不小的学费呢。有些版本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这些故事还讲述了激动人心的魔法大战呢。

而勒韦尔小姐告诉蒂凡尼,艾斯克莉娜只是一个传说。

特里森小姐不愿过多讨论这个话题。

奥格奶奶饶有深意地敲敲鼻子侧翼,低声说:“说得越少,惹事越少。”

安娜格兰姆曾经傲慢地对所有年轻女巫说,艾斯克莉娜确实曾经存在过,但是如今她已经死了。

不过关于这个神秘人物,有一个故事是让人听过以后就不会忘的,它在真实与谎言之间缠绕,如同忍冬花藤。它说的是艾斯克莉娜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大学里遇到一个名叫西蒙的青年,他好像被众神诅咒了,满身是病。但是众神又有那样一种不可捉摸的幽默感,在让西蒙病弱的同时又赐予了他超强的理解力,结果他就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聪明人。如果没有人搀扶,他连走路都困难,可是他的心智却那样强大,真的能做到胸怀宇宙。

就连胡子长得都拖到地板的老巫师们也会齐聚在他面前,听他谈论时空和魔法,仿佛这些深奥的概念不过是同一命题的不同侧面。艾斯克莉娜呢,那时她做过他的护理员,给他喂饭,帮他清洗,扶他走动,还跟他学习——学到了很多很多奇妙的东西。

人们说,她从他那里学到了绝顶秘密,和这些秘密一比,别人掌握的最强大的魔法也不过像是杂耍人玩的把戏了。现在看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蒂凡尼和传说中的艾斯克莉娜聊了天,还一起吃了纸杯蛋糕。这个艾斯克莉娜真的是个活生生的人,她能穿越时光,还能让时光听命于她。真厉害!

只是,艾斯克莉娜确实有些地方很奇怪——倒不是说她的真身不在蒂凡尼面前,只是她给人的感觉是,即便在同一时刻,她也是既在这里,又在别处。这样想着,蒂凡尼遥望到了天边的白垩地,它笼罩在阴影里,有几分神秘,好像一头搁浅的巨鲸。还有好远的路才能到家呢,但她的心还是欢呼雀跃了起来。那里是她的世界。她熟悉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她自身好像也有一部分总是留在那里似的。只要回到那里,她就什么都敢于面对。那个鬼魅人,不过是个老朽的鬼魂,怎么可能在她的主场打败她呢?她的亲戚什么的都在那儿,多得她都数不过来,她还有朋友,也多得很……呃,自从当了女巫以来,朋友就没那么多了……不过世道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爬到了她的连衣裙上。本来可能更糟的;一个女巫不穿长裙当然不可能,但是如果你要骑着扫帚在天上飞,你最好再穿一条厚实一点的裤子,带衬垫的那种更好。穿上以后会显得屁股有点大,不过暖和是肯定的。飞在空中,距离地面一百英尺时,风度也就成了次要的了,舒适度才是重中之重。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她的衣服上爬着一个噼啪菲戈人,他戴着警察的头盔,一看就是用旧盐瓶的盖子改造的,他还戴着小小的护胸甲,穿着小裤子和小靴子——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你平时真的见不到噼啪菲戈人穿靴子。

“你是小亚瑟吧?我在‘国王头’酒馆那里见过你!你是个警察!”

“哦,是的。”小亚瑟咧嘴笑了一下,是标准的噼啪菲戈式咧嘴笑,“在警署工作真的很了不起,挣的钱也好用。花一点点钱就能买来一星期吃的东西!”

“那么,你这次跟我们回来,是为了帮助别的噼啪菲戈人维持秩序的呢,还是想留下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呢?”

“哦,不是不是。你知道的,我喜欢城里。我喜欢喝真咖啡,不要小橡子磨制的那种,我还爱去看戏、看歌剧、看芭蕾。”扫帚晃了几下。蒂凡尼听说过芭蕾,还在书里看过芭蕾舞演出的图片,可是无论如何,这个词和噼啪菲戈人联系起来,怎么都别扭。

“你是说芭蕾吗?”她勉强问。

“是啊,好看极了!上星期我看了《天鹅熔浆湖》,那是一位新秀表演艺术家根据传统剧目改编的;一天之后,歌剧院又上演了新版歌剧《惊人巨献》;还有皇家美术馆整整一星期的瓷器展,观众还能得到免费赠饮的雪利酒呢,虽说只有一小杯吧。哦,是的,城市是文化发达的好地方,真的是这样。”

“你真的是个噼啪菲戈人吗?”蒂凡尼问着,听得都有点恍惚了。

“他们都说我是,女士。没有法律规定我不能特别文艺吧?我跟大伙儿都说了,下次我要带他们一起进城去看芭蕾。”

有一瞬间,扫帚进入了无人驾驶状态,蒂凡尼眼望着空气,脑海里浮现出噼啪菲戈人进剧院的画面。她自己都没有进过剧院,但是她看过剧院的图片,噼啪菲戈人混迹在芭蕾舞演员之间……这种情景真是没法想象,还不如先别想了,然后把它彻底忘掉才好。她及时地想起来自己还要操纵扫帚降落,于是她让它轻巧地向着菲戈之丘落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土丘周围站着好多卫兵——人类卫兵。

她看着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都是男爵城堡里的卫兵,他们从来没有到山坡这边来过。从来没有!真的是闻所未闻!还有……她感到心里腾起一阵怒火——他们当中有个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大铁锨。

她从扫帚上一跃而下,它擦着草皮又飞了一阵,一路抛撒着噼啪菲戈人,当它终于遇到障碍时,最后一批悬吊其上的噼啪菲戈人也被晃了下来。

“拿好你的铁锨!布莱恩·罗伯茨!”蒂凡尼对着中士一声大喊,“要是你敢让它碰着草皮,可别怪我跟你不客气!你们好大的胆子!谁让你们来的?谁也不许动手伤人,都听懂了吗?”

最后这一句是说给噼啪菲戈人听的,他们已经包围了那些卫兵,锐利的小剑出了鞘。噼啪菲戈人的双刃剑能有多锋利呢?这么说吧,可能你的腿被砍掉了你都不知道,等到抬腿想走路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腿了。卫兵们的脸上都出现了那种惊惶的表情: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威武强大,但是此刻又忽然明白,仅仅威武强大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听说过那些传闻,当然了——嗯,白垩地的每个人都听过那些传闻,说的是蒂凡尼·阿奇和她的小……帮手们。不过那毕竟只是些传闻而已,对不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传闻也许马上就要成真了。

人人都噤若寒蝉,蒂凡尼紧张地吸了几口气,四处看了看,大家也都在看着她。还好,这样僵持总比混战一团要好。

“好吧。”她拿出一副学校老师的口吻,好像刚刚把一班捣蛋鬼学生调教得乖了一点点似的,然后她抽了一下鼻子,一般来说,这意思就是,你们只是表现得还凑合而已,你们给我记好了。然后她又抽了一下鼻子,说:“好,先这样吧。有没有人能跟我说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恩中士真的像个学生那样举起了手:“我能单独跟你谈谈吗,小姐?”他居然还能说话,蒂凡尼觉得他真够有能耐的,事情一下子到了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地步,他肯定是好不容易才跟上形势的吧。

“好吧,你跟我来吧。”她说着,猛一转身,把卫兵们和菲戈人都吓了一跳,“你们都给我听清楚,我们走开的时候,谁也不许去捣毁别人家的土丘,或者砍掉别人的腿。听明白了吗?喂,我说的话,你们听到没有?”地上传来一阵嘟嘟囔囔:“明白。”“哦,好的。”可是她一低头,又看到一张倔强的小脸。那是罗伯,他气得直哆嗦,正蹲伏着,随时准备跳起来杀敌。

“你没听到我说的话吗,罗伯·无名氏?”

他怒视着蒂凡尼,眼里都快冒火了:“你这话我没法听,女主人,就算你是我们的巫婆也不行!我的珍妮呢?其他人呢?这些浑蛋是带着剑来的!他们刚才要干什么?告诉我!”

“听我说,罗伯……”蒂凡尼刚说了这么几个字,就住口了。因为她看到罗伯忽然泪流满面,还狂乱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他脑子里不能自已地想象着各种可怕的画面。哎呀,搞不好还是要打起来啊,蒂凡尼着急地想着。

“罗伯·无名氏!我是你们丘陵地的女巫,我命令你,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你杀害这些人!听明白了吗?”

“哐”的一声,一个卫兵一头昏倒在了地上。这个蒂凡尼居然能跟这些噼啪菲戈人说话!而且说的还是什么杀不杀的!这真是让卫兵们听着不习惯。在他们的生活中,最刺激的场合也不过就是圈养的猪跑出来、冲进菜园而已。

罗伯犹豫了,他的头脑飞速运转着,回味着蒂凡尼的命令。没错,她这么说,并不是让他立刻大开杀戒,但是听她的意思,好像他不久就能杀个痛快了。想到这些,他情绪又好了起来,忘掉了脑海里那些可怕的画面。这就宛如用蛛丝织了一根带子,拴住了一头饿犬。但是至少这样可以为蒂凡尼赢得一些时间。

“你仔细看看,土丘还好好的。”蒂凡尼说,“所以说,不管人家卫兵想干什么,都只还是想想而已。”她转脸对着布莱恩中士(他的脸已经白了)说,“布莱恩,你要是还想保全你这些部下,就赶快让他们放下武器。你们能不能活命,全看一个噼啪菲戈人守不守信用了,他现在因为恐惧,精神状态可不是太稳定。你抓紧时间啊!”

他照着她的吩咐做了,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卫兵们呢——他们打心眼儿里相信自己应该放下武器,所以很乐于听从自己上级的命令——手颤抖着,把武器扔到了地上。有个卫兵甚至按照惯例举起双手,做出了投降的样子。蒂凡尼把中士拉到旁边一点,离开那些虎视眈眈的噼啪菲戈人,小声说:“你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傻瓜蛋?”

“我们是奉男爵之命来的,蒂凡尼。”

“男爵?可是男爵他——”

“活着呢,小姐。他从城里回来已经三个小时了。我听说他是连夜赶回来的。大家都在议论。”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我们……我们,呃,我们奉命到此,是来找那个女孩的,就是你送给菲戈人的那个。对不起了,蒂凡尼。”

“我送给菲戈人那个?我送给?”

“那可不是我说的,蒂凡尼。”中士说着,后退了几步,“可是,呃,你难免会听到一些传闻,而且我觉得,有句话叫‘无风不起浪’,对吧?”

传闻,蒂凡尼想,哦,对哦,从前有一个邪恶的老巫婆……“你觉得那些传闻说得没错,是吗?我倒要问问,我是已经声名狼藉了,还是仅仅口碑受了点损害呢?”

中士不安地动了动,坐下了:“那个,我只是个卫兵,对不?年轻的男爵跟我下了命令,对不?我就得遵守命令。这有错吗?”

“他可以在城堡那边说了算,可是到了山坡这里,凡事就要听我的。你往那边看,对,就是那边!你看见什么了?”

中士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脸色开始发白了。草地上,一只铸铁车轮,还有一个带着短烟囱的铁炉子清晰可辨,一群绵羊围在四周,像平时一样开心地啃着草。他惊得跳了起来,好像刚刚不小心坐到了蚂蚁窝上一样。

“这就对了。”蒂凡尼比较满意地说,“那是阿奇奶奶的墓。还记得她吧?人们说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还好他们没有给她瞎编什么不好的传闻!你们还想在这里铲草皮吗?奶奶不从地底下站起来咬你们的屁股才怪呢!马上带着你的人下山,这边的事我来摆平,明白吗?我可不想再有谁提心吊胆了。”

中士点了点头。他没有别的选择。

卫兵们下山了,拖着他们那个昏倒的同伴。表面上说是掉头走开,实际上他们好像是转身逃开,只不过他们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这个神态太明显。蒂凡尼在罗伯身边跪下来,压低了声音:“听着,罗伯,我知道你们有秘密通道。”

“是哪个讨厌鬼告诉你的?”

“我是这片丘陵地的巫婆,罗伯。”蒂凡尼和颜悦色地说,“我知道通道的存在,不是很正常吗?你们是噼啪菲戈人,没有哪个噼啪菲戈人会在只有一个出口的家里呼呼大睡吧?”

此时的罗伯已经有点镇定下来了:“哦,是的。你说得没错。”

“那我能不能请你走一趟秘密通道,把安珀带出来呢?不会有人动你们的土丘的。”

犹豫片刻之后,罗伯冲进了入口,不见了。他过了一会儿才出来——蒂凡尼抓紧这段时间把中士叫了回来,帮她捡拾卫兵们扔掉的武器——罗伯再度露面的时候,身边跟着很多别的噼啪菲戈人,还有凯尔达,以及安珀——她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在阳光下不安地眨着眼睛,说了一声:“哦,天啊天啊!”

蒂凡尼知道自己是在假笑,她说:“我是来带你回家的,安珀。”唉,至少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说什么“你觉得这样很好吧?”一类的话,蒂凡尼在心里对自己说。

安珀不高兴地瞪着蒂凡尼。“你别想把我送回那个地方去,”她说,“你还是哪儿凉快就上哪儿歇着去吧。”

你这么说,我不怪你,蒂凡尼想,不过我现在多少也算个大人了,我就必须说点大人才会说的蠢话……

“你毕竟有爸爸妈妈呀,安珀,我相信他们肯定会想你的。”

安珀那样蔑视地看了她一眼,让她心里一阵刺痛。

“哦,是啊,要是那个老浑蛋想打我却没打中,他肯定会想着再来一拳的!”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帮他改掉那些坏习惯。”蒂凡尼自告奋勇地说着,自己都觉得自己挺烦的。可是农夫派迪为了那束荨麻,手指都被扎肿了的样子,好像总在她眼前浮现。

这一次听到她的话,安珀干脆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小姐。可是珍妮跟我说,你是个聪明人。”

威得韦克斯奶奶有一次是怎么说的来着?“当你把‘人’当成东西来看待的时候,罪恶就开始了。”现在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有一种东西叫父亲,有一种东西叫母亲,有一种东西叫女儿,有一种东西叫小屋,然后你对自己说,如果你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到一起,就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那你就是在好心办坏事了。

表面上,蒂凡尼大声说:“好,这样吧,安珀,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见见男爵,让他知道你是安全的。再然后,你愿意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行吗?我说话算话。”

蒂凡尼感到有谁碰了碰她的靴子。她低下头,看到了凯尔达忧虑的小脸。“我能跟你谈谈吗?”珍妮问。在她身边,安珀蹲了下来,拉起了她的另一只手。

然后珍妮又说话了。只是,与其说那是说话,还不如说那是吟唱。可是谁的歌声能停留在空中,让新唱出来的音符缠绕在旧有的音符之上呢?又有什么样的东西,一旦被唱出来就好像是有生命的,还能反过来对着你歌唱它自己呢?

然后歌声消逝了,只留下一个空洞,一份怅然若失。

“那是一首凯尔达的歌。”珍妮说,“安珀听到过我对小家伙们唱这首歌,它是安定咒的一部分,然后她竟然就听懂了,蒂凡尼!她全靠自己就听懂了!我知道癞蛤蟆跟你说过这些,可我现在还要跟你再说一遍。安珀能识别各种声音的意思,还能学会它们。倘若有人类能成为凯尔达,那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可是一件珍宝,是不能轻易丢弃的。”

这位凯尔达平时说话轻声细语,这番话却带着不常有的力道。蒂凡尼立刻明白,这看似有助益的提示,其实自有一种威胁的意思在里面。

蒂凡尼连哄带劝,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安珀跟她离开菲戈之丘,回村子去。她拉着安珀的手,从静候在山坡上的卫兵们前面走了过去。中士布莱恩感到一阵尴尬。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奉命来把什么人带回什么地方去,可人家却自己回去了,你就会显得特别傻。可是换个角度来讲,如果蒂凡尼和安珀走在卫兵们的后面呢,就会显得她们好像在驱赶他们一样;这里毕竟是牧区,人人都知道,走在后面的是牧羊人,羊群才走在前面。

后来,他们折中了一下,不过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就是大家都拖着步子,走一走就转转身子,调整一下方向,好像一边跳着方阵舞一边行进一样。安珀一个劲地咯咯笑,蒂凡尼老得制止她。

这些都挺好玩的。要是一直都这么好玩就好了。

“听我说,我只是接到了命令要把安珀带回来。”他们穿过城堡大门的时候,中士焦急地说,“你没必要跟着来。”听得出来,他的潜台词是:拜托了,拜托了,你能不能别插手这件事了,那样会搞得我在新主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的。可是蒂凡尼没有理会他。

城堡里总是难得清静,总有好多人急匆匆地东奔西跑,嫌别人碍事。眼下,这里先要举行一场葬礼,然后又是一场婚礼。两桩大事挨得这么近,这对这座小城堡的应变能力来说真是一种考验。再加上有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参加完葬礼顺便也想再参加一下婚礼——他们自己是方便了,可是接待方的工作难度就增加了。在忙碌的人群中看不到护士斯卜洛思小姐的身影(这个烦人的护士是那种一点脏活累活都不干的人),这倒是让蒂凡尼松了一口气。

再说说怎么排座位吧,这永远是个难题。大部分来客都是贵族,所以必须格外注意,不能让贵族客人坐在非贵族客人的身边(因为这位非贵族客人的祖先可能剿杀过贵族客人的祖先)。过去发生过太多的事,每个人的祖先都不老实,都曾为了得到土地、财富或别的什么而互相倾轧。必须要特别懂得三角函数的人来安排座次,才能避免事端。否则可能一碗汤还没喝完呢,客人们就又打起来,又要出人命了。

忙碌的仆人们好像都没心思注意蒂凡尼、安珀和归来的卫兵们。不过有一瞬间,蒂凡尼似乎看到一个仆人做了个小小的手势,就是用来辟邪的那种——居然有人在她的地盘上,当着她的面这么做!她还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大家都是故意不看她的,好像看了她就会危害到健康一样。当蒂凡尼和安珀被引进男爵的书房以后,他好像也下定了决心不看她们。他弯腰看着好大一页文件(它把整个桌子都盖住了),手里握着一支彩色铅笔。

中士咳嗽了两声。可是,也许就算他咳死,也不能唤起男爵的丝毫注意,他还是那么专心致志地看着文件。最后,蒂凡尼大吼了一声:“罗兰!”他才转过脸来,可能是因为尴尬,再加上有一点气恼,他满面通红。

“我希望你能用‘阁下’这个词来称呼我,阿奇小姐。”他不客气地说。

“我希望你能用‘蒂凡尼’来称呼我,罗兰。”蒂凡尼故意说得特别镇定,她知道这样才能更加惹恼他。

他“啪”的一声把铅笔放在桌上:“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阿奇小姐,你与我本是不一样的人。我们都不要忘了这一点才好,你觉得呢?”

“可是过去也仅仅是昨天而已,”蒂凡尼说,“如果你能记住曾经有那么一个时候,我叫你‘罗兰’,你叫我‘蒂凡尼’,那也挺不错的,你说呢?”她伸手拽下了脖子上的那根项链,那上面坠着一匹小银马,是他送给她的。时间好像过去一百年那么久了,只是这根项链,确实曾经是她很珍视的东西。为了它,她甚至顶撞过威得韦克斯奶奶!现在,她控诉似的举着这根项链:“过去不应该被忘记。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你就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

中士看看蒂凡尼,又看看罗兰,凭借着他的求生本能(哪个当兵的能熬到中士这个级别,求生的能力肯定都是不错的),他决定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赶快离开这个房间。

“我能不能去看看,呃……去看看……有什么事要办?”他说着,门一开又一关之间,他已经溜掉了,只留下那句借口的余音和“砰”的一声门响。罗兰盯着门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脸来。

“我知道我在哪里,阿奇小姐,我是在我父亲的城堡里,继承了他的位置,因为他已经去世了。我打理这份家业好几年了,一直都是以他的名义在做事。现在他却死了。他究竟为什么会死,阿奇小姐?他还没那么老迈吧。我以为你的魔法能更管用一些呢!”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安珀,她正在饶有兴趣地听着。“我们稍后再说这些好吗?”蒂凡尼说,“你派人去找这个姑娘,现在她回来了,什么都好好的。我也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把她送给噼啪菲戈人——她在噼啪菲戈人那里是客人——他们可是没少给你帮忙。她去找他们,也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她仔细查看着罗兰的表情,说:“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那些噼啪菲戈人了?”

她看得出来,他确实是忘了,不过他还在拼命回想着,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是他不应该遗忘的。他曾经被精灵女王囚禁过,蒂凡尼提醒自己,可能对他来说,遗忘也是一种福气。只是,当他听说派迪家的女儿被我弄去送给噼啪菲戈人的时候,他心里都有过什么可怕的联想呢?“送给菲戈人”,也许我理解不了这几个字带给他的痛苦感受。

她的声调缓和了一点:“你对噼啪菲戈人什么的还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吧?我希望那不是什么坏印象,只是,你确实记得不是很清楚,就好像那都是你小时候从书里读到的,要么就是有人给你讲的故事。我这么理解对吗?”

他恨恨地瞪着她,但是他咬住嘴唇才憋回去的漏网心思告诉她,她猜对了。

“你这种遗忘又叫‘最后的赠礼’,”她说,“这是安定咒的一部分。它让你把那些太可怕或者太奇妙的东西忘掉,这样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安定咒的意义就在于此。阁下,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从前那个罗兰此刻还在什么地方寻觅着归路。等到明天,就连我刚刚告诉你的这些话,你都会忘掉。我也不知道安定咒怎么就会有这种效果,但它对每个人都是这么起作用的。”

“你把派迪家的孩子从她父母身边拐走了!我今天早上一回来,他们就来找我!今天早上每个人都有事来找我!我父亲是不是你害死的?你是不是偷了他的钱?还有,想掐死农夫派迪的是不是你?你是不是拿荨麻条抽他来着?你有没有召唤了恶魔去侵占他家的小屋?我简直都不相信自己能跟你问出这样的问题,可是派迪太太跟我说有这么一回事!要我说,我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尤其是按照你说的,我的脑子是被什么仙女用了咒语干扰过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蒂凡尼尽力想要找些连贯的话来回答他,他却先“砰”的一声坐到了桌子后面那把老古董椅子上,叹了一口气。

“我听说你在我父亲身边,手里举着一根拨火棍,还跟他要很大一笔钱。”他伤感地说。

“我没有!”

“就算真有此事,你又怎么可能承认呢?”

“罗兰!没有就是没有!我永远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好吧,也许我确实在他身边那样待过……”

“哦!”

“你别用那种腔调说‘哦’,罗兰,你没那个资格!你听着,我知道人们跟你说了我不少闲话,可那都是捏造的。”

“你自己不是也承认你在他身边那样待过吗?”

“那是因为他让我给他表演一个小把戏!”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不该说这么多。她说的是实话,可是实话又怎么样?听起来只像苍白的谎言。“你听我解释,我知道——”

“你没有偷走一袋钱?”

“没有!”

“你也不知道什么关于钱的事?”

“这个我是知道的,你爸爸让我从他的箱子里拿一袋钱出来。他想——”

罗兰打断了她的话:“钱呢?”他的声音干巴巴的。

“我不知道。”蒂凡尼说。他开口又想说话,她喊了起来:“别说了!你先听我说,行吗?你在那儿坐好,乖乖听着!我照顾你爸爸将近两年,我很喜欢他,绝对不可能做什么伤害他和你的事。他的时候到了,他就去了。一个人寿命到了头,别人是不可能拉住他的。”

“那还要你的魔法干什么呢?”

蒂凡尼摇了摇头:“你所说的魔法,是用来让他免受病痛之苦的,而且你不要以为这么做不需要付出代价!我见过很多人最后的光景,我跟你担保,你爸爸走得是很安详的,他临走时候回想的都是往昔的快乐时光。”

道道泪水滑过了罗兰的面颊,蒂凡尼能感觉到一件事:他很恼火自己这副样子被她看到。可是这样的恼火真是没道理,何必认为哭了就有失身份和尊严呢?

她听见他喃喃地说:“你能把我这份忧伤带走吗?”

“对不起。”她轻声回答,“每个人都这么问我。可是就算我有这个本事,我也不会这么做。你的忧伤是属于你的。只有时间和泪水能把它带走,那就是时间和泪水存在的意义。”

她站了起来,握住安珀的手。安珀一直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男爵。

“我要带安珀回我家去了。”蒂凡尼说,“我看你应该好好补个觉。”

没有回答。罗兰还是坐在那里,盯着桌上的文件发呆,好像被它催眠了一样。

那个倒霉的护士,蒂凡尼想,我早该想到她会兴风作浪的。毒药总会遇到需要它的人,当鬼魅人的恶毒心思遇到斯卜洛思小姐的时候,她心里的热闹程度大概不亚于欢呼的人群再加一支小型铜管乐队在旁边伴奏吧。没错,这个护士准会张开双臂欢迎鬼魅人。她正是那种他想要的宿主,会给他力量——嫉恨和傲慢的力量。可是我自己清楚,我没有做错什么,蒂凡尼对自己说。呃,我真的没做错什么吗?我只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我做过的事,而每个人这样看待自己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做错了的。唉,真烦!人人出了问题都来找女巫,出了麻烦又都来责怪女巫!可我也不能说大家所有这些消极态度都是鬼魅人煽动起来的。我只希望能有个什么人——不是珍妮——不在乎我的尖帽子,能来跟我平等地聊一聊。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是啊,我该怎么办?阿奇小姐,你能提点什么建议吗,阿奇小姐?你平时那么善于替别人提建议。嗯,好吧,我建议你先睡一会儿。你昨天晚上睡得可不太好,身边是普劳斯特太太那么一个打呼噜冠军,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还有,我也不记得你最后一次规规矩矩吃饭是什么时候了。对了,我能不能再指出一点:你是在自己和自己说话噢。

她低头看了看罗兰,他消沉地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我说我现在要带安珀回家去了。”她说。

罗兰耸了耸肩。“好啊,反正我也拦不住你,是吧?”他讽刺地说,“你可是女巫啊。”

蒂凡尼的妈妈默默地给安珀收拾出了一张床。大卧房的另一端是蒂凡尼自己的床,她爬上去倒头就睡着了。

她是在熊熊的火光中醒来的。房间里到处是火焰,闪烁着橙黄和鲜红的光,轻柔地燃着,像厨房里的炉火。倒是没有烟,虽有一股暖意,实际上却没有什么东西烧着。好像这火是她的朋友,顺路来拜访她一下,并无他图。她能听得到火焰窸窣作响。

蒂凡尼着迷地伸出一根手指去,托起了一小朵火焰,好像那是一只娇弱的小鸟。它在她的指尖上似乎冷却了,她对着它吹了一口气,它又“噗”的一下恢复了生机。

蒂凡尼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它也在燃烧)。如果这只是个梦,那它模仿这张旧床平日里哐哐当当的响声可是模仿得够像的。安珀平静地躺在另一张床上,盖着一块火毯;就在蒂凡尼看着她的时候,她翻了个身,火毯也跟着一起变动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