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王的脖子(1 / 2)

拘留室的门“吱嘎”一响,蒂凡尼也跟着醒了。她坐了起来,往四周看去。普劳斯特太太还在睡着,呼噜打得那么厉害,鼻子都跟着一颤一颤的。更正一下:应该说是普劳斯特太太看样子还在熟睡。蒂凡尼倒是有几分喜欢这个老太太,但又多少对她有点戒备,她值得信赖吗?有时候蒂凡尼觉得,这个老太太……简直能把她的心思看透。

“我看不透别人的心思。”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翻了个身。

“普劳斯特太太!”

普劳斯特太太坐了起来,把身上的草叶摘掉。“我确实看不透别人的心思。”她说着,把草叶轻轻弹到地上,“当然了,我有一些察言观色的能力,但那谈不上是魔法,只能说是我的感受力特别敏锐罢了,这点请你务必记清楚。对了,该吃早饭了,但愿他们能给咱们准备点热饭。”

“这个没问题——想要点什么?我们去帮你们拿。”

她们抬起头,看到噼啪菲戈人正坐在房梁上快乐地晃着腿。

蒂凡尼叹了一口气:“我要是问问你们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你们会跟我说真话吗?”

“当然会啦,我以噼啪菲戈人的荣誉起誓。”罗伯说着,把手按在他觉得是心脏的位置上。

“哦,这样我就放心了。”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站了起来。

蒂凡尼摇摇头,又叹了一口气。“唉,哪有这么简单。”她抬头望着房梁说,“罗伯,你刚才对我说的是真话吗?我现在以你们丘陵地区女巫的名义问你这个问题。”

“哦,当然是真的。”

“你刚刚说的这句话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又说的也是真的?”

“哦,是的。”

“刚刚说完的也是真的?”

“哦……嗯……只有一点点掺假而已,你看,根本算不上谎言,只不过有那么一点点东西,是你最好不要知道的。”

蒂凡尼转向普劳斯特太太,看到对方正在咧着嘴笑。

“你瞧,噼啪菲戈人觉得真相太宝贵了,所以他们总要把它藏着掖着。”她很抱歉地说。

“啊,我就喜欢这样的人。”普劳斯特太太心领神会地说,然后,她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忘情了,又赶快补充了一句,“我是说,要是我有那份心思的话。”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快速接近了门口。来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守卫,他面对着普劳斯特太太,很有礼貌地碰了碰自己的头盔,又对蒂凡尼点点头。

“早上好,女士们!我是哈德克警员,我奉命来通知你们,你们已经被释放了,给你们的处分仅仅是一个警告。”他说,“只不过,我必须承认,据我所知,大家都不太清楚应该警告你们些什么。所以,如果我是你们,我就会当作自己是受到了泛泛的警告,就是那种广义上的、没有明确指向的警告,并且以此为戒。我这么说绝对无意冒犯你们,这一点可以肯定。”他咳嗽了两声,有些紧张地看了看普劳斯特太太,接着说,“我们的维姆斯指挥官还让我通知你们,那些被称为噼啪菲戈人的捣乱分子,也必须在日落之前离开这座城市。”

房梁上传来了菲戈人不满的呼声。这些噼啪菲戈人,蒂凡尼想,除了会偷东西、能喝酒,也非常擅长喊冤叫屈。

“哦,要是我们也长得又高又大,你们就不敢这么为难我们了!”

“根本没有我们什么事!是一个彪形大汉干了坏事然后又跑了!”

“我当时都不在场的!不信你问问他们!他们也不在!”

还有诸如此类的其他花言巧语,你可以想象到。

蒂凡尼用她的白铁皮盘子在铁栅栏上猛敲,才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她说:“不好意思,哈德克警员。他们在酒馆搞了破坏,我相信他们都很悔恨——”她刚说了这么几句话,就被他一挥手制止了。

“要是你肯听听我的建议,小姐,你最好悄悄走人,跟谁都再别提什么酒馆的事了。”

“可是……大家都知道,是他们捣毁了‘国王头’酒馆,然后——”

警员打断了她的话。“今天一早我从‘国王头’那边路过。”他说,“很显然它没有被捣毁。好多人都在那儿围观,人人都想看看它。据我所见,‘国王头’基本上还是它平时那个样子,要说变化嘛,只有那么一点点,那就是它前后反过来了。”

“‘前后反过来’是什么意思?”普劳斯特太太问。

“我的意思是它一百八十度地翻转了。”警员耐心地回答,“我刚才从那儿经过的时候,还听见人们给它起了个新名字。”

蒂凡尼皱起了眉头:“什么名字……不会是管它叫‘国王的脖子’吧?”

哈德克警员微笑了一下:“哦,好的,小姐,我能看出来你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我听见的那些人给它起的新名字可是要粗俗许多,他们管它叫‘国王的——’”

“我可听不得下流话!”普劳斯特太太严厉地说。

真的吗?蒂凡尼想,你家商店半个橱窗里摆的都是一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还有其他种种神秘物件,我都没来得及看清,你还说这种话?好吧,但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很奇怪,尤其是如果大家都像普劳斯特太太这样的话。

她能听到头顶上方传来噼啪菲戈人叽叽喳喳的声音,其中傻伍莱的声音比平时更响了:“我告诉过你们的,我没告诉你们吗?我说了,房子给组装反了,我说了的。可是没用,你们不听我的!我这个人可能搞笑一点,但我并不傻。”

“国王头”,或者随便你把它叫作国王的哪一部分生理构造都可以,距离警署并不远。可是走到离它将近三百英尺的地方,两位女巫就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很多人还端着大酒杯,她们只能费力地从他们中间挤过去。普劳斯特太太和蒂凡尼穿的都是底子上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这方便了她们快速在人群中开辟出一条通路。终于,在她们眼前出现了那间酒馆,因为找不出更好的词来称呼它——若是问噼啪菲戈人,他们肯定会用别的一个字眼来描述它,对,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说出那个字眼——我们就还是把它叫作“国王的后背”吧,现在她们总算是到了它跟前。有个人正站在它的后门外(现在这扇后门被当作前门来用了),一手收钱,一手端起一杯一杯的啤酒递出去,这就是威尔金先生,酒馆的老板。他的神态就像一只赶上了天降老鼠雨的猫。

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停下手中崇高的事业,跟一位女士聊两句。她瘦瘦的,看着挺精明强干,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普劳斯特太太推了推蒂凡尼:“看见她了吗?那是《时报》记者克丽丝普洛克小姐,还有那边那个——”她指着一个身穿警服的高个子男人,“看那个,正跟她聊天的那个人,那就是城市警察署的总指挥维姆斯,是个正派人,就是脾气急,认死理。这下要有好戏看了,他对国王什么的向来不买账。我们安卡·摩波最后一个国王的脑袋就是他祖先砍掉的。”

“真可怕!那个国王是罪有应得吗?”

普劳斯特太太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嗯,要是人们真的在王宫地牢里发现了那些东西,那他被砍掉脑袋就是绝对的罪有应得。不过维姆斯指挥官的那个祖先还是受到了审判,大概砍掉国王脑袋这种事总是会招来非议吧。他受审的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话:‘那个禽兽就算有一百个脑袋,我也要把它们一个一个全都砍掉才能住手。’人们只当他是认罪服法了,于是就绞死了他。后来,过了好久,他们又为他竖了一座雕像。所以你看,人性是多么无常。他的外号叫‘石头脸’,你也看得出来吧,这个面部特征是他们的家族遗传。”

蒂凡尼确实看出来了,因为指挥官正向她这边走来,看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是那种人——那种有许多事要做,而且每一件都比他眼下要做的这件事更要紧的人。他向着普劳斯特太太点了点头,略表敬意,然后,他带着掩饰不住的愠怒,瞪着蒂凡尼。

“酒馆变成这样,是你干的吗?”

“当然不是,先生!”

“那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先生!”

指挥官皱起了眉:“小姐,如果一个盗贼入室盗窃之后,又回去把他偷的东西都放归原位,盗窃的罪名仍然成立,你明白吗?如果一栋房子,还有它里面的东西都遭到了严重破坏,第二天早上却变得完好如新,只是前后位置颠倒了,那么当初破坏它的那些人——外加与此有牵连的所有人——不管怎么说,都还是罪犯。只是我不知道这应该定个什么罪名,说句心里话,我也不想和这种倒霉事有半点瓜葛。”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那最后一句话并不是她听到的——不是靠耳朵听到的,可它却还是在她脑海中萦绕,那一定就是所谓的“漏网心思”吧!她瞟了普劳斯特太太一眼,后者正在开心地点着头,在蒂凡尼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普劳斯特太太的漏网心思,那是简短的一声“没错”。

表面上,普劳斯特太太则是在大声说:“指挥官,要我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据我观察,只能说,自从酒馆成了‘国王的后背’以后,威尔金先生的生意更红火了,你要再让它变回‘国王头’,他还不一定乐意呢。”

“没错!”酒馆老板跟着喊了一声,他正忙着把一堆一堆的钱扒拉到包里。

维姆斯指挥官还在眉头紧锁,蒂凡尼又捕捉到了他到了嘴边却没有说出口的想法:“只要我还在,这里就休想再有国王什么事!”

普劳斯特太太又插话了。“给这个酒馆正式改名叫‘国王的脖子’怎么样?”她说,“你看这个招牌上画的国王又是头皮屑,又是油腻腻的头发,还长了个大红疙瘩,真恶心。”

让蒂凡尼觉得好玩的是,指挥官还是那么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她听到他心里乐颠颠地说着:“好名字!”为了尽可能地巩固胜利,普劳斯特太太此刻又发话了:“咱们安卡·摩波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维姆斯先生。夏天,这里的河流都会着火,天上还会有鱼和床架像下雨似的落下来。所以,在这么神奇的大背景下,你想想看,一座酒馆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翻转,又算什么呢?来这里消遣的客人也都会转身嘛!对了,你的小儿子最近还好吗?”

这看似无心的一问让指挥官有点措手不及:“哦!他……哦,我……他很好。哦,是的,他一切都好。你说得对,他喝了汽水,打了嗝儿,然后就好了。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说句话,普劳斯特太太?”他那样不客气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一看就知道,他所说的“私下”肯定没有把蒂凡尼包括在内,于是蒂凡尼小心地穿过欢闹的人群——这帮人未免闹得太厉害了,他们正聚在“国王的脖子”酒馆前等着拍照留念呢——噼啪菲戈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躲在那里听着罗伯对他们发号施令——当无事可做的时候,噼啪菲戈人也会听一听自己首领的话。

“好啦好啦,”罗伯说,“你们这些捣蛋鬼,是谁又往这个酒馆招牌上画了个脖子?我记得这个招牌原来不是这样的。”

“肯定是伍莱干的,”大扬说,“他以为只要他画了脖子,别人就会以为这个招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谁让他笨呢。”

“有时候笨也有笨的好处。”蒂凡尼说着,不由自主地往旁边看了一下……哎呀,他在那里。那个没有眼睛的男人,他正在人群中穿行,真的是如入无人之境似的穿行,好像那些人都是没有实体的鬼魂一样。但是她能看得出来,人们或多或少地感觉到了他的存在。一个人抬手在脸上拂了一下,好像想拂掉落在脸上的苍蝇;另一个人照着自己的耳朵打了一巴掌。可是随后,他们就都……变了。当他们再看到蒂凡尼的时候,他们都眯起了眼睛。忽明忽暗的黑袍男子向她走来,所有人都跟着他的步伐对她皱起了眉头。那种恶臭又飘来了,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搞得太阳都暗淡无光了。闻到那种味道,你就好像落到了一池死水的底部,里面尽是朽烂了好几百年的沉渣余孽。

蒂凡尼绝望地四处看着。“国王头”这一扭,招来了满街的看客,他们好奇而又焦急。有些勤勉的人还想去忙自己的事,却被看热闹的闲人们夹在中间。到处都是小贩们活跃的身影,他们推着小车、托着杯盘,你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不到两秒钟,他们就会过来向你兜售东西。她能够感觉到空气中的敌意,但事实上,有一种东西比敌意更甚——那就是如雨后的植物一样生长着的憎恨。黑袍男子仍然在向她逼近,她害怕了。当然,菲戈人会保护她的,可是通常来讲,菲戈人在帮你跳出一个火坑的同时,也会让你掉进另一个火坑。

她脚下的土地忽然松动了,她听到金属相互摩擦的声响,然后她感觉到了地面的下陷。当然,只下陷了不到六英尺。她刚在地下的幽暗中挣扎着站起来,就有人从她身边挤过去,还很轻松地说了一声“劳驾”。然后又是一阵金属摩擦声,真不知道这声音是怎么来的。然后她头顶上方那个圆洞闭合了,四周只剩下一片黑暗。

“真幸运,”刚才那个彬彬有礼的声音说,“我想,你是我们今天唯一的客人了。我这就把灯点亮,请你别紧张。要是灯亮以后你还想紧张,那就随你的便了。站到我身边来,听到我说‘屏住呼吸、尽量快走’的时候,就照着去做。这样才能防止你头脑发昏、嗓子发炎,必要时还能帮你保住性命。我不管你听懂了没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太多。”

一根火柴被划亮了。只听轻微的“噗”的一声,一团青绿色的光出现在蒂凡尼眼前。“只是一点沼气,”那个隐形的领路人说,“还不错,现在还不用担心什么,但是一定要靠近我。切记切记!”

青绿色的光极快地移动起来。为了跟上它,蒂凡尼也不得不加快了脚步。这可真不是什么易事,因为她踩过的地面上除了石子、泥巴,还有一种疑似液体的东西,至于那到底是哪种液体,你可能还是不知道比较好。远处零零星星地闪动着其他神秘的光点,就像你走过沼泽地时偶尔会看到的鬼火。

“一定要跟上!”那个声音在蒂凡尼前面说。

很快,蒂凡尼就完全辨不清方向也对时间没有了感觉。

“咔嗒”一声之后,蒂凡尼看到,面前是个类似门口的地方,门前站着个人影。这应该是一道拱门,门的顶端尖尖的。

“进了门以后,地上有一块垫子,一定要在上面好好把鞋底擦干。咱们到了这地底下,做什么都要多加小心为好。”

在这个静立的、模糊的人影背后,蜡烛自动点亮了,照出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穿着硬挺挺的厚衣服、大靴子,头上戴着钢盔——就在蒂凡尼观察的时候,对方小心地把钢盔摘掉了。她甩了甩头,马尾辫垂了下来。按说只有年轻女孩才会梳马尾辫的,可她的头发全白了,好像已经上了年纪。蒂凡尼想,她应该是那种人,年轻时候选定了一种合适的、不碍事的发型,然后就一辈子都没再更改。她脸上还有不少皱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好像同时有好几件事要考虑。看她的表情,她应该是在尽力想把一切都思考清楚吧。她身后的房间里有一张小桌子,桌上摆着茶壶、茶杯,还有一堆纸杯小蛋糕。

“快进来吧,”蒂凡尼的领路人说,“欢迎你。哦,我真失礼,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史密斯小姐,姑且这么说吧。我想,普劳斯特太太应该跟你提过我吧?你现在来到的是‘虚无之家’,这可能是世界上最为变幻莫测的地方了。想喝杯茶吗?”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你面前又摆着一杯热茶的时候,你就感觉情况好多了——哪怕摆放那杯茶的小桌子其实只是一个旧木箱。

“真抱歉,这地方条件不太好。”史密斯小姐说,“我每次来这里,最多也只待几天。之所以会来,主要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学校太远,可是又需要一个完全独立的私人空间。这里原本是大学校园外的一座小屋,你知道吧,巫师们有什么废旧东西都往这一带扔。然后过不了多久,那些魔法垃圾就开始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都是事先无法预知的。所以你瞧,因为这个地方总是冒出来一些会说话的老鼠,突然长到六英尺长的眉毛,或是会自己到处乱走的鞋,原本住在这附近的居民就全都被吓跑了——他们的鞋也跟着跑掉了。这下再没有人抗议乱丢垃圾的行为了,巫师们往这里倒起垃圾来也更顺手了。从这方面来考虑,巫师就像猫一样,在哪里方便完了就一走了之,那个地方对他们来说也就像不再存在了似的。”

“当然了,这么一来,这里就成了公共垃圾场,谁都可以来这里扔东西,想扔什么就扔什么,只要扔完了快快跑开就行。因为那些魔鞋会来追你,跑得慢了会被抓住。你想吃块蛋糕吗?不用担心,这是我明天才从一家口碑不错的面包店那里买来的,肯定新鲜。这一带的魔法在一年前就被我驯化得差不多了,事情不算很难办——魔法总的来说就是对平衡的一种掌控,这一点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现在最有利的一点是,这个地方常年笼罩着一层魔雾,就算是天神来了也很难看清这里有什么。”史密斯小姐很优雅地吃掉了半块纸杯蛋糕,把剩下的那半块在茶托里摆好。她凑近了一些,对蒂凡尼说:“蒂凡尼·阿奇小姐,请问一下,亲吻冬神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蒂凡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呃,我只是轻轻碰了他一下好吗?连嘴都没张的!”然后她问,“普劳斯特太太说有个人会来找我,那就是你吧?”

“是我,”史密斯小姐说,“我想你肯定也能猜出来的。本来我可以好好地、认真地给你上一课,”她单刀直入地说,“但我想还是算了,还是给你讲个故事更好。我知道,你从前跟威得韦克斯奶奶学过一些东西,她会告诉你这个世界是由故事构成的。我却必须承认,我要给你讲的,不是什么好听的故事。”

“我是女巫,我不怕。”蒂凡尼说,“我见识过那些不好的东西。”

“你尽管这么想吧。”史密斯小姐说,“现在,我只请你想象这样一幅场景,那是一千多年以前,有个年轻人,他是个抓捕女巫的人,专门烧毁各种咒语书,或是折磨那些落入他手的囚徒。他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因为有一些比他年长的恶人告诉他,是大神欧姆降下旨意要他这样做的。有一天,他又抓住了一个女巫,她是那么美丽,那么令人惊艳。在女巫当中,这样的美人是很少见的,至少当时是如此——”

“他爱上她了吗?”蒂凡尼忍不住问。

“当然了,”史密斯小姐说,“一男一女的邂逅,无论放在什么时空里,不都是世事演进的主要动力之一吗?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都是命中注定的’。嗯,我还是希望不受打扰地把这个故事讲完,行吗?”

“可是他的使命是要杀死她呀。”蒂凡尼忍不住又说。

史密斯小姐叹了一口气:“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他也不一定非杀她不可。他想,如果他能带她跑到河边,也许他们两个还有希望一起逃走。他当时神魂颠倒,意乱情迷。他从来没有这样过。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不再是照着别人的指令行事了,而是不得不自己开动脑筋来对问题作出判断。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备有马匹,附近有一些守卫,还有其他的一些囚徒,空气中飘着浓重的烟味,那是因为有一堆书籍正被焚烧,熏得人们直流眼泪。”

蒂凡尼坐在椅子上,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听着,很想摸索到什么线索,提前推测出故事的结局。

“旁边还有他的几个徒弟,以及欧姆教廷派来的一些长老,他们是来监督审判仪式并为之祈福的。还有一些村民从附近的村子里赶来,他们在一旁大声叫好,因为要被烧死的不是他们,而他们平时的娱乐活动又不多。总的来说,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多了那个被绑在火刑柱上的女孩,她是被他的徒弟们绑在那里的。他的目光被她牵动,而她此刻也在谨慎地观察着他。她一言不发,全然没有因为害怕而呼号,也许她知道还不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