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王的脖子(2 / 2)

“他身上带着剑吗?”蒂凡尼问。

“嗯,带着呢。我能接着往下讲吗?好的,现在,他向她走去。她紧紧盯着他,一声不响,只是盯着,于是他想……他想的是什么呢?他想的是,那边有两个守卫,我能把他们都打败吗?我的徒弟们会听我的吗?然后,随着他越走越近,他想的是,烟这么大,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跑到拴马的地方去。他还想着,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时间长河里。他将作出举足轻重的决定,只要一个小小的选择,历史就将改写,你肯定也觉得他接下来的行动会影响很多事情吧。但是你瞧,其实不管他想什么都不要紧。因为她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她清楚他都干过哪些坏事,有多么臭名昭著。当他犹疑着向她靠近时,她已经看透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他希望自己不要是那样的人。人们用柳条框子套着她,让她保持直立,现在,她把双手从柳条之间伸了出来,然后抓住了他。火把被扔到了浸满油脂的木柴上,火焰蹿了起来,她仍然死死地抓着他。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她的手也始终没有松开……你想再喝杯茶吗?”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才从那个布满了浓烟烈火、震撼人心的场景中回到现实中来:“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呢?”

“我当时在场。”

“一千多年以前?”

“是的。”

“你是怎么到那里的呢?”

“我是走着去的,”史密斯小姐说,“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接下来他死了,随之诞生的,就是我们称为‘鬼魅人’的那个东西。先说一句,他仍然是人的样子。只是,他自然是受了重创的。就这样又过了好一阵子,人们仍然在抓捕女巫——对,就是这样,可是那些抓捕女巫的人,到底是更怕女巫,还是更怕抓不到女巫会惹得鬼魅人发怒,这可不好说。这么跟你说吧,要是有鬼魅人在后面催着你,你也会抓到好多女巫的,而且他要多少你就能抓回多少。”

“鬼魅人自己也一直都在猎捕女巫。说起来真是奇怪,有些小村庄原本好端端的,大家都过着不错的生活,谁也没注意到有人是女巫。可是鬼魅人一来,女巫突然就遍地都是了,然后她们又会很快被消灭掉。他相信所有的坏事都是女巫干的——女巫们偷走婴孩,唆使当妻子的抛弃丈夫,让新鲜的牛奶酸腐变质。他给女巫指派的罪名里,我觉得最搞笑的一个就是他说女巫会坐在蛋壳变成的小船里出海,勾引善良的水手上她们的船,然后害他们淹死。”说到这里,史密斯小姐抬了一下手,“不用跟我质疑,说什么‘就算是小个子女巫也会把蛋壳压碎’之类的话。因为你这种说法,在我们看来属于逻辑论证,而那些满脑子都相信女巫能制造船难的人呢,是根本听不进你这种论证的。”

“不过事情当然也不可能长久这样下去。有些人很好愚弄,有些人很容易受到恐吓,但也有那些比较有脑子、胆子也不是那么小的人。所以最终,鬼魅人还是在人们的唾弃声中被逐出了人间。人们唾弃他,就像唾弃垃圾——他本身也就是垃圾。”

“可是他并没有真正毁灭。这是因为他对一切魔法都怀着切齿的仇恨,这种恨太深了,结果,即便他的躯壳都不复存在了,他的仇恨却仍然活着。他已经没有皮囊,也没有骨骼,只有他的怒火还燃烧不息。现在的他可能就像个鬼魂,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找到一个能够接纳他的宿主。世上还真就有这种心思歹毒、情愿和他同流合污的人。他们不去正面挑战恶势力,却甘心躲在恶势力的暗影里,搞一些为虎作伥的勾当。有一本书叫作《女巫的烈焰》,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专门为鬼魅人写的。”

“当鬼魅人侵入一个人的躯体以后——信不信由你,在过去,有一些野心勃勃的人相信,只要和他串通一气,他们的野心就会实现——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很快就会发现,事情再不是他们能控制的了,他们会沦为他的一部分,然后他们终将意识到自己无路可逃、不得解脱,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可是当他们发现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蒂凡尼说,“可是据我看来,就算你不欢迎他,这个鬼魅人也照样能闯到你身体里去吧。”

“嗯,真不幸,”史密斯小姐说,“我只能说‘你猜对了’。大家都说你精明,果然没错。眼下,这个鬼魅人完全处在没有宿主的状态。所以你在他那里看不到什么实质的东西,也触及不到什么。虽说他的每一任宿主都会被他害死,他自己却始终不灭。现在他没有躯体,就随风飘荡。我想他可能也算是处在某种休眠状态吧,如果他真的在休眠,那么我知道他会梦见什么。他梦见的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巫,她是所有女巫中法力最强的一个。当他想起她的时候,心里就涌起了那样强烈的仇恨,根据橡皮筋理论,这种仇恨在整个宇宙里兜了一圈,然后从另一个角度拐回来,结果倒变得像是爱了。他想要再见到‘她’。可如果真的再被他见到,她就必死无疑了。”

“有一些女巫曾经以血肉之躯挑战过他。她们有的成功了,击败了他;有的则失败了,牺牲了。后来有一天,有个名叫蒂凡尼·阿奇的女孩,因为任性惹出麻烦,不得不亲吻冬神。在她之前,从没有人做过这样胆大包天的事,鬼魅人也受到惊扰苏醒了。”史密斯小姐放下了她的茶杯,“作为一个女巫,你应该是无所畏惧的,你知道吧?”

蒂凡尼点点头。

“很好,蒂凡尼。可是现在你必须学会畏惧,而且是有理智约束的那种畏惧。我们总觉得头部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地方,大脑像宝座上的国王一样统领着全身。可是身体其实也很强大,没有身体的话,头脑也不能独自存在。如果鬼魅人侵占了你的身体,我觉得你就没有什么胜算了。他和你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如果被他捕获,你最后的结局只有一种,那就是死亡。而在你尚未死去之前,你是属于他的,这一点更可怕。相比之下,死亡都成了一种令人向往的解脱了。好了,我帮你对情况作个总结吧,蒂凡尼·阿奇小姐——他苏醒了,他到处飘荡,他寻找着‘她’,他认为‘她’就是你。”

“哎,至少我们是把她给找着了,”罗伯说,“她就在那个烂糟糟的垃圾堆里。”

菲戈人张着嘴,站在那个冒着泡、流着脓、乱七八糟的“虚无之家”面前。各种神奇的东西扑通扑通地掉落着、旋转着,要么就是在成堆的破烂底下砰砰地爆裂着。

“谁要进去谁就是找死。”小亚瑟说,“绝对是死定了!你们真是全都要完蛋了。”

“噢,没错,我们早晚都要完蛋的。”罗伯快活地回答。他嗅了嗅:“那股臭味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罗伯,那是我。”傻伍莱说。

“咳咳,不是,我知道你是什么味儿。”罗伯说,“我觉得这种臭味好像在哪里闻过。哦,对,是那个会走路的怪家伙,我们在路上闻到过它的。你想起来了吗?他穿了一身黑,眼球那个部位什么都没有。不是什么好东西,难闻死了。我想起来啦,他还用特别坏的字眼骂咱们的大块头小巫婆来着。我的珍妮让咱们一定要近距离守护大块头小巫婆的。呸,我想这个黑衣服讨厌鬼真该好好洗个澡了。”

小亚瑟的话加速了事态的恶化,他说:“好啦,罗伯,你不能擅自闯到那里去,那是违法的,看到没有?”他指着一块颇有年头、坏了一半的标志,上面的字迹仅仅是依稀可辨:“严禁通行。奉命告之。”

罗伯瞪着它看了一会儿,“唉,这可真是让我别无选择了。”他说,“你这么一啰唆,倒让我想起来咱们都已经死了【26】。所以,管它呢,冲啊!”

蒂凡尼有好多问题想问,不过她真正问出口的只有一个:“要是我被鬼魅人捉住了,会怎么样?”

史密斯小姐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呃,我想对他来说,就像他和你喜结良缘了一样。可是对你来说呢,你就像死了一样。不,比死了还要可怕,因为你会被囚禁在他内部,眼睁睁地看着他利用你的魔法和本领去伤害你身边的人。哦,纸杯蛋糕全都吃完了吗?”

我一定不能流露出害怕来,蒂凡尼告诉自己。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史密斯小姐大声说。

蒂凡尼气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可不能这么偷窥别人的心思,史密斯小姐!”

“我明明记得蛋糕还剩一块的。”史密斯小姐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这才对呢,蒂凡尼·阿奇小姐。”

“你知道,我打败过一个‘蜂怪’。我不会有事的。”

“那你的家人呢?还有你认识的那么多人呢,他们怎么办?让他们稀里糊涂就成为牺牲品吗?你不明白问题有多严重。鬼魅人并不是人,他曾经是,可现在他连鬼魂都算不上。他现在只是一种理念。不幸的是,这种理念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嗯,但是他接近我的时候,我能察觉得到,”蒂凡尼深思着说,“我能闻到他的臭味,比噼啪菲戈人还臭。”

史密斯小姐点了点头:“是的,那是从他思想里散发出来的腐朽的味道——信念和行动上的双重腐朽。你的头脑捕捉到这种气味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把它归入‘臭味’的行列。所有懂魔法的人都能闻到这种气味;普通人闻到这种味道就会受到感染,变得有点像鬼魅人。所以他走到哪里,就能把麻烦带到哪里。”

蒂凡尼很清楚她说的麻烦是什么,她的思绪不禁飘回到了鬼魅人复苏之前。

在记忆里的画面中,边缘被烧焦的纸片在深秋的风中飘飘摇摇,风在绝望地叹息。最可悲的是,唉,最可悲的是,她仿佛还能闻到那种刺鼻的酸味,是老旧的书页被烧着以后散发出来的。碎纸在无情的风中颤动,就像遭受击打的蛾子,残损了,却仍然挣扎着想要起飞。

那些纸上印着星星。

当时,人群躁动着涌来,把那个倒霉的老妇人从她的破屋里揪了出来。她唯一的罪名,据蒂凡尼来看,仅仅是她老得掉光了牙,身上又有尿臊味。他们扔了石头,砸烂了她的窗户,砸死了她的猫。而他们都是好人,都是善良的人,是她一直认识的人,是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可就是他们,做出了这些可怕的事。时至今日,他们自己都不愿再提起这些,好像那一天不曾存在过一样。也就是在那一天,口袋里装着烧焦的、画有星星的纸片,尚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蒂凡尼,却毅然决然地承担起了一个女巫应该承担的责任。

“你说还有其他女巫挑战过他?”她向史密斯小姐问道,“她们都是怎么做的?”

“袋子里肯定还有一块蛋糕的,那个袋子上还印着面包店的名字呢。你不会坐在它上面了吧?”史密斯小姐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她们都是强大的女巫,懂得该怎么做。她们能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手段。我想,她们还能在鬼魅人把她们看透之前,抢先把他看透。我往回追溯了很多很多年,专门去打探这个鬼魅人的情况,”她又说,“有一点我是搞清楚了,那就是:要想消灭他,你必须用计谋,你必须比他还狡诈,才能打败他。”

“他可能也没那么狡猾吧,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花费这么长时间来找我。”蒂凡尼说。

“哦,这一点倒是很可疑,”史密斯小姐说,“你应该好好想一想,我倒觉得他找到你有点太轻易了,只不过用了两年多而已。要么就是他实在太聪明——可是说实话,他现在连个躯壳都没有,哪里来的聪明的头脑——要么就是有什么别的东西把他的注意力引向了你。要我猜的话,很可能是别的什么会魔法的人干的。你认识什么女巫可能跟你有仇吗?”

“没有。”蒂凡尼说,“那些跟鬼魅人交手过的女巫,还有谁是活着的吗?”

“有。”

“这样的话,要是我找到她们——也许她们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已经跟你讲过了,他很狡诈。他怎么会在同样的地方摔两次跟头呢?你必须自己想一个全新的办法来对付他,你从前的那些老师也会这么跟你说的。”

“这不会是什么考验吧?”蒂凡尼问着,然后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种假设太站不住脚了。

“威得韦克斯奶奶从前是怎么跟你说的,你都忘了吗?”史密斯小姐问。

“万事皆考验。”她们两个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彼此对望着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嘎嘎的叫声传了过来,史密斯小姐打开房门,一只小白鸡走了进来,它好奇地四处打量了一阵,然后就炸开了。它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只洋葱,上面安着桅杆和船帆。

“很抱歉让你看到这些。”史密斯小姐说着,叹了一口气,“总是出这种事,我这里从来都不太平,你知道的。所有的魔法都在互相撞来撞去,各种咒语,一小段一小段地缠在别的咒语上,结果就成了全新的、从来没人想到过的咒语……总之就是乱七八糟的,这个地方会随机生成各种东西。昨天我找到一本书,讲的是菊花栽培,但书页竟然是水面,上面印着铜字。这样的书,你可能会担心翻页的时候溅出水来吧,不过其实没事,魔咒失效之前它都好好的。”

“可是那只鸡挺倒霉的。”蒂凡尼不安地说。

“嗯……我敢保证,两分钟前它还不是鸡呢,”史密斯小姐说,“现在它成了一艘洋葱船,它可能也挺高兴的。这下你可以明白我为什么不常来这里了吧。有一次,我用这里的牙刷刷牙的时候出了点事,我一时还忘不了那样的经历。”她把门推开得更大了一点,蒂凡尼这才注意到墙边有个沙姆博。

那无疑是个沙姆博。呃,只是一开始她有点没看准,把它当成一堆垃圾了。

“身在这样一个魔法场所之内,你从自己衣兜里真的能翻出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搭建沙姆博【27】的。”史密斯小姐镇定地说。

蒂凡尼又盯着那个巨型沙姆博看了一会儿:“那不是一匹马的头骨吗【28】?那边那个是不是一桶蝌蚪?”

“嗯,是的。活着的东西总能增强沙姆博的效力,你不觉得吗?”

蒂凡尼眯起了眼睛:“哦,可是那个,难道是巫师的魔杖吗?我一直以为,要是女人碰了魔杖,它就会失去魔力呢!”

史密斯小姐微微一笑:“嗯,我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那根魔杖就是我的了。你要是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我长牙的时候在魔杖上啃的牙印呢。它属于我,而且很好用,我每次把它顶上那个圆球摘下来的时候,它还会更好用一些。那个圆球没什么实际用处,只会破坏魔杖的平衡。哎,我说,你能不能别再站在那儿,嘴张得那么大了?”

蒂凡尼把嘴“啪”的一下闭上,然后又猛然张了开来。她真是太惊奇了:“你是她吗?你肯定是,你肯定是她!艾斯克莉娜·史密斯,对吗?唯一的女性巫师!”

“我想是吧,嗯,可是别人这么称呼我已经是太久以前的事了。实话告诉你吧,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像个巫师,所以我也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说我。”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我在大学里学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个人需要成为自己,最真实的自己,别的就别想了。这个理念本身就像一根看不见的魔杖。好啦,我现在并不想聊这个话题,它让我想起很多不愉快的往事。”

“哦,请原谅,”蒂凡尼说,“我刚刚只是有点不能自已。要是我害你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请你原谅我。”

艾斯克莉娜微笑了一下:“哦,那些可怕的事从来都不成问题的,难对付的是那些好事。”从沙姆博那边突然传来“咔嗒”的声响。艾斯克莉娜站了起来,走到它跟前:“哦,天啊,当然了,每个沙姆博都要由搭建它的女巫来解读,虽然我不是女巫,但我现在说的也八九不离十——根据这个头骨转动的方向还有这个轮轴上针插的位置来看,他已经距离我们这里很近了,差不多就在我们正上方。不过这个地方乱七八糟的魔法可以迷惑他一阵子,他会觉得哪里都有你的踪迹,又哪里都找不到你,然后他很快就会离开,去别处追踪你。还有,我刚才说过,他会沿途找机会进食,他会钻到某个傻瓜的脑子里,然后,那些老太太、大姑娘什么的,谁要是稀里糊涂地戴了什么可疑的护身符,谁就会忽然发现自己成了被人追捕的女巫。咱们提前祝愿她能侥幸逃脱吧。”

蒂凡尼困惑地转了转头:“这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幸,都应该由我来负责,对吗?”

“你问这话的时候,是感觉自己像个满肚子委屈的小姑娘呢,还是像个守护一方百姓、善于辞令的女巫呢?”

蒂凡尼想要回答,可是话没出口又咽了回去:“你会时间旅行,对吗?”

“对。”

“那你应该知道我会怎么回答你啰?”

“呃,事情也没有那么简单。”艾斯克莉娜说着,表情有一瞬间显得不太自在。这可真有些出乎蒂凡尼的意料,又让她感到一丝快意。艾斯克莉娜接着说:“据我知道的,嗯,你可能作出的回答有十五种之多,可是根据橡皮筋理论,直到你决定好怎么说了,我才能知道你要说的是什么。”

“好,那么我要说的就是,”蒂凡尼说,“非常感谢你。我很抱歉占用了你这么多时间,我现在必须走了,等我处理的事还多着呢。你能告诉我现在几点了吗?”

“当然能,”艾斯克莉娜说,“从理论上来讲,时间描述的是四维时空的一个维度。若是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呢,我可以告诉你,现在差不多是十点四十五分。”

蒂凡尼觉得,艾斯克莉娜这番解说所蕴含的深意实在让人不好领会。不过她刚想指出这一点的时候,那个沙姆博“咔嚓”一下垮掉了,门也被撞开,一群鸡冲了进来——但它们还没有爆炸。

艾斯克莉娜抓住了蒂凡尼的手喊道:“他发现你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

这时一只鸡跳了起来,扑着翅膀、打着滚跌进了那堆垮掉的沙姆博之中,然后打起了鸣:“喔喔喔,天啊天啊!”

然后那些鸡都炸开了,都变成了噼啪菲戈人。

实际上,总的来说,鸡和噼啪菲戈人的区别并不大,它们(他们)都爱绕着圈一边乱跑一边乱叫。不过,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是,鸡很少全副武装。噼啪菲戈人呢,却时刻都是武装着的。他们刚把身上的最后一片鸡毛抖掉就互相打了起来,既是为了掩盖内心的尴尬,也是为了有点事做。

艾斯克莉娜看了他们一眼,踢了踢身边的墙,墙上露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个人爬进去的洞。她匆匆告诉蒂凡尼:“快跑!把他从这里引开!赶快坐上扫帚飞走!不用担心我!也不要害怕,你不会有事的!行动!”

恶浊的浓烟在房间里弥漫开来。“你说什么?”蒂凡尼勉强问着,拼命想拿好自己的扫帚。

“我让你快走!”

就算是威得韦克斯奶奶下的命令,也不见得这么强有力。

蒂凡尼立刻就快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