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凡尼和普劳斯特太太找到了吵闹声的源头所在。那里的街上已经覆盖了一层可观的玻璃碎片,旁边站着一些面色焦虑的警察,他们都穿着铠甲,戴着头盔——就是紧急状态下你能把它当成汤碗用的那种。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正在铺设路障。这样一来,有些人就被拦在了路障的这一边。对他们来说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事。瞧,就在此刻,又有一个超级大块头警察从路边一间好大的酒馆里(它几乎有整条街这么长)被打得飞出来了。酒馆招牌上的名字是“国王头”,但是看它现在的样子,你只能说国王肯定很头疼。
跟着那个警察一起飞出来的,还有玻璃窗上的碎片(窗户上这下再没玻璃了)。他落到人行路上的时候,头盔掉了(这么大的一个头盔要是盛了汤,足够一大家子人和他们的朋友都来喝的),它顺着马路滚下去,哐啷哐啷地响着。
蒂凡尼又听到一个警察喊了一声:“咱们的长官也被打败了!”
街道的两端都有警察向这里赶来。普劳斯特太太拍拍蒂凡尼的肩膀,声音甜得过头:“你能再告诉我一个警察们的优点吗?”
我是来找罗兰的,我要把他爸爸去世的消息告诉他,蒂凡尼无奈地想,我可不是来讨论什么警察,或者给噼啪菲戈人解围的!
“我想,他们的心都长对地方了吧。”她随口回答。
“我猜也是,”普劳斯特太太说着,好像特别幸灾乐祸,“可惜他们的屁股都坐错了地方——都在碎玻璃上呢。哦,瞧他们的增援部队。”
“我看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蒂凡尼说——可是接下来,她却吃惊地发现,自己说错了。
警察们呈扇形散开,留下一条直通酒馆门口的路。蒂凡尼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倔强地沿着这条路走着。他看上去像个噼啪菲戈人,可他戴的是——她呆住了——没错,他戴的是警察的头盔——比小盐瓶的瓶盖大不了多少——这真是不可思议。一个秉公执法的噼啪菲戈人?这怎么可能呢?
不管怎么说,他走到了酒馆门口,大喊起来:“你们这些捣蛋鬼,你们全都被捕了!现在给我听好,你们可以尝尝我们的厉害,也可以……”他停顿了一下,“算了,差不多就这样吧,”他接着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别的出路可以让你们选择!”说着,他就冲了进去。
关于噼啪菲戈人,需要多说一句:他们总是要打架的。对他们来说,打架既是爱好又是锻炼和娱乐。
蒂凡尼还在查芬奇教授的神话学专著里读到过:很多上古民族都相信,他们的英雄人物死后会前往英灵殿,在那里永无止息地打斗、欢宴和畅饮。
蒂凡尼觉得,这种日子过到差不多第三天的时候,就会让人相当腻烦了,但是噼啪菲戈人肯定会喜欢这种生活的。而哪怕是传说中的英雄们,恐怕也会在“永恒”过了还不到一半的时候,就把这些噼啪菲戈人从英灵殿扔出去。而且在扔之前,还要先把他们好好地抖一抖,以便把他们偷藏在身上的刀呀,叉呀,勺呀,都收回来。嗯……这些噼啪菲戈人确实是骁勇的战士,但他们有一个小小的缺点——这是他们自己说的——那就是每次打架都会让他们兴奋得收不住手,忍不住相互攻击,甚至就连附近的树木也会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如果实在没有别的目标呢,他们连自己也打。
好了,闲话少说,还是回到眼前吧。警察们把他们的长官扶了起来,又帮他把头盔捡回来,然后坐下来等着混乱结束。只过了约摸一两分钟,那个小警察就从东倒西歪的酒馆里出来了,大扬(个子特别大的一个噼啪菲戈人,此刻正在酣睡)被他抓着一条腿,硬是给拽了出来。把这个俘虏丢在马路上之后,小警察又回到了酒馆里,等他再次出来的时候,一个肩膀上扛着不省人事的罗伯,另一个则扛着傻伍莱。
蒂凡尼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嘴都合不上了。这不可能啊,噼啪菲戈人从来都是获胜的一方!没有谁能打败噼啪菲戈人!他们是势不可当的!可是现在,他们被制服了,而且制服他们的,只是那么一个微型警察,看着比一只调料瓶大不了多少。
所有的噼啪菲戈人都被运出来之后,小警察又一次跑回了酒馆,很快又跑了出来,还扛出一个满脖子皱褶的女人。她挥着一把雨伞正想打他,却是白费力气,因为她是被他小心地托举在头顶上的。后面还追上来一个浑身发抖的年轻女仆,手里抓着一只大大的花毡旅行包。小警察轻巧地把他头顶上那个女人放在了那堆噼啪菲戈人旁边。她尖叫着,让警察们快点逮捕他,他却只是转身又跑回了酒馆。这一次出来的时候,他抱着三只沉重的手提箱,还有两只装帽子用的收纳盒。
蒂凡尼认出了那个女人,但这实在没什么可高兴的。那是公爵夫人——丽迪莎的妈妈——很霸道的一个人。罗兰真的清楚他给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吗?丽迪莎倒还好(如果你喜欢她那一型的女孩),但她妈妈体内奔涌的贵族血液显然太多了,整个人都快被撑爆了,此时此刻,她看上去就是这个状态。这个可恶的老太婆,这间被她待过的酒馆,真的被噼啪菲戈人掀翻了才好呢。唉。对了,罗兰和他的未婚妻(她好像是用淡淡的水彩画出来的一个人似的)现在被留在酒馆里没人监护了。对此,尊贵的公爵夫人不知又会作何感想呢?
好像是为了帮她解开疑惑,小警察刚巧在此刻揪着他们昂贵的衣服把罗兰和丽迪莎双双拖了出来。罗兰穿着一件稍有点大的晚礼服;丽迪莎的衣服呢,纯粹就是薄薄的、乱糟糟的一大堆绉纱褶子。在蒂凡尼看来,任何一个有点用处的人都不会穿这种衣服的,哼。
前来增援的警察更多了,他们大概从前和噼啪菲戈人打过交道,所以都足够识趣:他们都是走着来,而不是跑着来犯罪现场的。有一个特别高的警察——至少六英尺——长着一头红发,铠甲亮得能把人眼晃瞎,正在酒馆老板那里记录着目击者证词。这证词听起来好像长篇累牍的尖叫,究其大意,无外乎就是说:警察们不该听任这种噩梦般的事件发生。
蒂凡尼转过脸去,眼光正好落到罗兰脸上。
“你?在这儿?”他结结巴巴地问了一声。在他背后,丽迪莎失声痛哭起来。哎,她又来这套了!
“是这样的,罗兰,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地板塌了,”罗兰抢在她说完之前,梦呓一般地述说起来,“好好的地板,说塌就塌了!”
“罗兰,你听着,我必须——”蒂凡尼又开了口,可是这回丽迪莎的妈妈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我认识你!你就是他从前那个巫婆女朋友,对不对?别抵赖了!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跟踪我们到这里来!”
“他们是怎么把地板弄塌的?”罗兰脸色苍白地质问着,“还是你弄的?你怎么弄的?你告诉我!”
就是在这个时候,飘来了那股臭味,蒂凡尼的感觉就像是猛然挨了一记重锤。在慌乱和恐惧中,她还感受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股恶浊和污秽渗入了她的思想,它们是那么可憎,满含哀怨,由种种可怖的念头和腐朽的思绪混合而成。她真想把自己的脑子掏出来好好洗一洗。
一定是他来了,那个没有眼睛的黑袍男子!他散发出来的是一股什么臭气呀!就算是黄鼠狼伤病员专用的茅厕,也不会这么难闻!上一次遇到他,我就觉得他身上的味道已经够难闻的了,可是和这次比起来,那时候他的味道简直就像一片芬芳的樱草花!她绝望地到处看着,明知不可能,却还是暗暗期盼:千万不要看到她准备好了要看到的东西。
丽迪莎的哭声更响了,和这哭声混杂在一起的,还有噼啪菲戈人“天啊天啊”的叫唤声和咒骂声,他们已经纷纷苏醒了。
罗兰未来的岳母揪住了他的外衣:“赶快离开她,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个——”
“罗兰,你父亲去世了!”
一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蒂凡尼突然成了大家注目的对象。
哦,天啊,她想,事情不应该变成这样的。
“我很抱歉,”她打破了沉寂,像个受了责备,为自己辩解的人那样说着,“我实在救不了他。”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涌起了两抹潮红。
“可你是负责照料他的呀,”罗兰说着,好像想破解什么天大的谜团似的,“你为什么不肯再接再厉让他继续活下去呢?”
“我只能帮他移除病痛。真的很抱歉,可是我也没有更大的本事了。我很遗憾。”
“可你是个女巫啊!我以为你很擅长这些事呢,难道你也没办法吗!他为什么会死?”
“哼,那个小贱人到底对老男爵做了什么?别信她!她是个巫婆!巫婆全都该死!”
蒂凡尼并没有听到这些话被说出来,她只是感觉到了它们的存在。它们像鼻涕虫那样爬进了她的心里,留下黏黏的痕迹。事后她想,除了她以外,不知还有多少人的心里也被这样的“鼻涕虫”爬过呢。可是此刻,她只是感到自己的胳膊被普劳斯特太太抓住了。她看到罗兰的脸扭曲、变形,满是愠怒。她想起了站在路上冲她狂呼乱喊的那个黑袍男子: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却没有影子,他止不住地咒骂,好像在呕吐什么脏物,这些都让她觉得恶心至极,仿佛自己已被污染,再也洗不干净了似的。
而四周的人呢,此刻全都流露出一种忧惧、畏缩的表情,就像兔子嗅到狐狸的踪迹后那样。
然后她就看到他了,那个黑袍人。他忽明忽暗站在人群的最外围。他脸上那两个洞若有若无,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它们盯住她,然后就消失了。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一点更加令人不安。
她转过脸去问普劳斯特太太:“那是什么啊?”
普劳斯特太太开口想要回答,却听到那个高个子警察的声音先传了过来:“注意了,尊贵的女士们先生们,或者应该说,是只有一位尊贵的先生。我是胡萝卜上尉,也是今天晚上的执勤长官,因此,处理这次突发事件的责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这样的话……”他打开了手中的笔记本,抽出一支铅笔,对着人群自信满满地微笑了一下:“谁能第一个站出来,帮我解答一个小小的谜题呢?首先,我想问一下的是,这群噼啪菲戈人除了喝酒以外,跑到我的城市里来还想做什么?”
他铠甲上的闪光很晃眼,他浑身散发着浓浓的肥皂味。蒂凡尼一下子就觉得受够了。
她想把手举起来,可是普劳斯特太太紧紧抓着她的胳膊,不让她举。这却让蒂凡尼更用力地把她甩开,并且用一种格外坚定有力的声音回答说:“我来帮助你吧,警官先生。”
“你是……”
待会儿一定要赶快跑,蒂凡尼告诫自己。但是她开口说的却是:“我叫蒂凡尼·阿奇,先生。”
“是化装成女巫去参加单身女生派对的吗?”
“不是。”蒂凡尼回答。
“是!”普劳斯特太太急忙替她改口。
警官歪了歪脑袋。“这么说,你们不是一起去的吗?那可就不好玩了。”他说着,铅笔悬在纸页上。
公爵夫人没耐心再旁观下去了。她控诉似的指着蒂凡尼,愤怒得手都发抖了:“事情再清楚不过了,警官!这个……这个……这个巫婆知道我们到城里来买婚礼用的首饰和礼物,就明目张胆地,我再说一遍,明目张胆地,和这群妖怪谋划好了来抢劫我们!”
“我没有!”蒂凡尼喊。
警官举起了一只手,仿佛公爵夫人是排成长龙的拥堵车辆:“阿奇小姐,确实是你让这些噼啪菲戈人进城来的吗?”
“嗯,是的,可我这么做也是不得已。我让他们进城,实在是一时没有别的办法。我并不是成心要让——”
警官又把手举了起来:“不要再说了,好吗?”他搓搓鼻子,然后叹了一口气,“阿奇小姐,我必须逮捕你,你的罪名是……呃,现阶段你还仅仅是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而已。此外,我还知道这么一件事,如果一个噼啪菲戈人不想被人锁起来,那么你是无论如何也锁不住他的。但既然他们和你是朋友,我想——”他饶有深意地四下望了望,“他们肯定不会再做什么出格的事,给你增添新的麻烦,对吧?这样的话,谢天谢地,我们所有人就都能好好睡上一觉了。我的同事,安格娅上尉,会送你回警署。普劳斯特太太,能不能麻烦你和她们一起走一趟,也好跟你这位涉世未深的小朋友讲讲社会上的规矩?”安格娅上尉这时走了过来,这位女警官是个金发美人——只是,不知为什么……她给人的感觉有些怪怪的。
胡萝卜上尉转向公爵夫人:“夫人,我的同事们很乐意护送您去别的饭店或者客栈下榻。我看您的女仆提着挺大挺沉的一个包。您所说的首饰会不会就装在这个包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能否确认一下它们是否安全?”
公爵夫人一看就不怎么喜欢这个话题,警官却只管笑吟吟地,并没有注意到她的不悦。警察都有这种本事,对他们不想注意的事情总能视而不见……不管怎么说,他采取这种难得糊涂的态度,总是明智的。
倒是罗兰打开了那个手提包,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给众人展示起来。包装用的纸巾被小心地剥掉了,在路灯光下,有什么东西璀璨地闪耀着,好像它上面的宝石不仅会反光,还能自己发光一样。那是一顶皇冠。旁观的警察们吃惊地倒抽了几口凉气;罗兰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丽迪莎则多了几分顾盼生姿的感觉,只是这样一来,她显得更招人烦了;普劳斯特太太叹了一口气;蒂凡尼呢……有一瞬间,她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是的,在那一瞬间,她又是从前那个小姑娘了,认真地读着姐姐们传给她的那本破旧童话的小姑娘。
可是她从书里读出了姐姐们没有读出来的东西,她看透了那些故事,它们说的都是谎言。嗯……不,也不能完全说是谎言,只是那些故事告诉你的事实,是你不乐意知道的:只有金发碧眼的女孩子才能赢得王子的心,戴上耀眼的王冠。这样的观点在世上已经深入人心了。大家甚至都相信:单凭头发的颜色,你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故事告诉我们,红头发和茶色头发的女孩有时候戏份还可能多一点。可要是你满头都是鼠毛一样灰褐色的头发,那你就注定了只能担当女仆这样卑微的角色。
或者,你可以当个女巫。对!一个人没必要活在故事定下的条条框框里,你可以改变一个故事现有的样子,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别人。想想看,当了女巫以后,你挥一挥手,就可以让故事变样,这不是也很好吗?
可蒂凡尼还是叹了一口气,那顶皇冠实在太漂亮了。不过,她也听到自己心里理智的那面在说:“那样的东西,你一辈子能戴几回?恐怕机会不多吧。那么值钱的宝贝,只适合摆在地下藏宝室里供起来的呀!”
“这么说,东西没丢啰?”胡萝卜上尉开心的声音传了过来,“嗯,很好,对不对?好了,阿奇小姐,你现在最好能让你这些噼啪菲戈人朋友乖乖跟着你走,行吗?”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那群噼啪菲戈人,他们都一声不响,好像一个个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当然了,这也很正常:三十多个勇士发现他们被一个小矮子警察徒手打败了。这种情形之下,要想找个什么理由来挽回颜面确实也是要花点时间的。
罗伯抬头看了看她,脸上带着罕有的羞惭。“对不起,女主人。对不起,女主人,”他说,“我们确实是喝多了。你也知道,喝得越多,就越想喝,一直到醉倒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实在喝不下了。对了,顺便说一句,薄荷酒太棒了!它的绿颜色也很漂亮,我肯定喝了有整整一桶!现在再道歉,是不是太晚了?不过你瞧,我们确实把那个没用的小子给你找到了。”
蒂凡尼抬起头,看了看“国王头”酒馆的残骸。在闪动的火光中,曾经的房子仅仅剩下一副骨架。就在她看着它的时候,一根大梁吱嘎响着断掉了,砸在了一堆破破烂烂的家具上。
“没错,我确实让你们找他来着,可我没让你们把人家房子都拆了呀。”她说着,两臂抱在了胸前,那群小人儿彼此凑得更近,挤在了一起——下一步,她就要不耐烦地用脚拍地了。以往他们看到她气成这样,往往会流下悔恨的泪水,再痛苦地向树干撞去。可是现在,他们只是乖巧地排成队,跟着她、普劳斯特太太还有安格娅上尉向前走去。
安格娅上尉对着普劳斯特太太点了点头:“我觉得,手铐就不用戴了吧——你们看呢,女士们?”
“哦,你当然知道我怎么想,上尉。”普劳斯特太太说。
安格娅上尉眯起了眼睛:“是啊,但我不清楚你这位小朋友是怎么想的。最好还是请你帮她拿好她的扫帚,普劳斯特太太。”
蒂凡尼知道抗议也没有用,于是就默默地把扫帚递了出去。她们在沉默中走了一会儿,只有菲戈人一直在后面捂着嘴嘟哝着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上尉才说:“最近风声紧,不方便戴这种尖尖的黑帽子,普劳斯特太太。我刚听说平原地区又出了一件事。在那边的一个什么破地方,有个老太太因为家里有咒语书,就被人给打了。”
“哦,天啊!”
听到蒂凡尼发出的这一声惊呼,她们一起转脸去看她。她稍稍停顿了一下,后面的噼啪菲戈人全都撞到了她的脚踝上。
安格娅上尉摇了摇头:“很抱歉,小姐,让你受惊了,但我说的都是真的。而且后来人们才发现,那个老太太的书其实也不是什么咒语书,只有一本外语诗集。你知道的,那种七扭八歪的克拉阡语。我猜,只有在那些捕风捉影的人眼睛里,它才像一本咒语书。那个老太太后来因为伤得太重,死了。”
“要我说,都是那些办报纸的人惹的祸。”普劳斯特太太说,“他们在报纸上胡说八道什么女巫的事,搞得人心惶惶。”
安格娅耸了耸肩:“据我所知,那些打人的家伙,平时都不看报纸。”
“可是,这种事情必须有人去制止呀!”蒂凡尼说。
“怎么制止,小姐?我们是城市警察,城外面的事不归我们管。大森林里还有些地方,我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呢。只是,我也不知道人们这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有什么狂热病凭空冒出来,把大家都感染了一样。”她搓了搓手,“当然了,我们城市里没有女巫,”她说,“只是有好多人愿意装成女巫参加派对,是吧,普劳斯特太太?”上尉说着,挤了挤眼睛——她真的挤了一下眼睛,蒂凡尼很清楚这一点。另外,她心里还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胡萝卜上尉也不怎么喜欢公爵夫人。
“嗯,我想,真正的女巫很快就会出面制止这种事的,”蒂凡尼说,“要是在山区,她们肯定不会坐视不管,对吧,普劳斯特太太?”
“哦,但是我们城里没有女巫。你刚才也听到上尉说了。”普劳斯特太太气呼呼地瞪着蒂凡尼,然后压低了声音说,“当着普通人的面,不要争论这种问题,免得他们紧张。”
她们停在了一栋大楼前,楼门的两边都挂着蓝色的灯。“欢迎来到警署,女士们。”安格娅上尉说,“现在,阿奇小姐,我必须把你关进牢房了,不过那里面很干净的——没有老鼠,基本上没有吧——如果普劳斯特太太愿意和你作伴的话,嗯,这么说吧,我可能会有点健忘,会把牢房的钥匙留在门锁上,你明白吧?但是请你不要离开警署大楼,那样的话你会被追捕的。”她直视着蒂凡尼,又加了一句,“我不希望看到有人遭到追捕,被人当成猎物一样追捕是很怕的一件事。”
她带着她们穿过大楼,来到一排牢房前边,它们看着还挺温暖舒适的,真是出人意料。她示意她们走进其中的一间。片刻之后,牢房门“哐”的一声关上了,蒂凡尼她们只听到上尉的脚步声沿着石头走廊逐渐远去。
普劳斯特太太走到门边,把手从铁栅栏中间穿过去。“叮叮当当”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过后,她的手又收了回来,手里握着钥匙。她把它插到门这边的锁眼里,“咔嗒”一转。“好啦,”她说,“现在咱们有双重保险了。”
“哦,天啊!天啊!”罗伯说,“就没人留心看着我们一点儿吗?都快被夹扁了!”
“就是,又被夹住了!”傻伍莱说,“我都不知道以后我还敢不敢照镜子了。”
普劳斯特太太坐下来,盯着蒂凡尼:“好了,孩子,咱们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我看他没有眼睛,也就是说他的灵魂没有窗户。或者,他干脆就没有灵魂?”
蒂凡尼很不好受:“我也不知道!我在进城的路上就碰见过他了。菲戈人直接从他身上穿了过去!他看着像个鬼魂,又带着一身的臭味,你闻到没有?他一来,大家就不拿好眼光看咱们!咱们招谁惹谁了?”
“我不太清楚那是不是个‘他’,”普劳斯特太太说,“也许只是个‘它’呢,我猜,说不定是什么恶魔……不过我不太了解恶魔什么的。小型零售贸易才是我的专长,只是我不否认,我们这一行有时候也是有一点魔性的。”
“就连罗兰也敌视我,”蒂凡尼喃喃地说,“我们可一直都是……朋友。”
“啊哈。”普劳斯特太太说。
“别那个样子跟我说话。”蒂凡尼挺厉害地回敬了她一句,“你有什么资格‘啊哈’我?再怎么样,我也没像你似的,到处把女巫打扮得怪里怪气,惹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