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白雪少年</h2>
我小学时代使用的一本国语字典,被母亲细心地保存了十几年,最近才从母亲的红木书柜里找到。那本字典被粗心的手指扯掉了许多页,大概是拿去折纸船或飞机了,现在怎么回想都记不起来,由于有那样的残缺,更使我感觉到一种任性的温暖。
更惊奇的发现是,在翻阅这本字典时,找到一张已经变了颜色的“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那是一张长条的鲜黄色纸。上面用细线印了一个白雪公主的面相。于今看起来,公主的图样已经有一点粗糙简陋了。至于如何会将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夹在字典里,更是无从回忆。
到底是在上国语课时偷偷吃泡泡糖夹进去的,是夜晚在家里温书吃泡泡糖夹进去的,还是有意保存了这张包装纸呢?翻遍国语字典也找不到答案。记忆仿佛自时空遁去,渺无痕迹了。
唯一记得的倒是,那是一种旧时乡间十分流行的泡泡糖,是粉红色长方形、十分粗大的一块,一块要五毛钱。对于长在乡间的小孩子,那时的五毛钱非常昂贵,是两天的零用钱,常常要咬紧牙根才买来一块,一嚼就是一整天,吃饭的时候把它吐在玻璃纸上包起,等吃过饭再放到口里嚼。
父亲看到我们那么不舍得一块泡泡糖,常常生气地说:“那泡泡糖是用脚踏车坏掉的轮胎做成的,还嚼得那么带劲!”记得我还傻气地问过父亲:“是用脚踏车轮做的?怪不得那么贵!”惹得全家人笑得喷饭。
说是“白雪公主泡泡糖”,应该是可以吹出很大气泡的,却不尽然。吃泡泡糖多少靠运气,能吹出气泡的记得大概五块里才有一块,许多是硬到吹弹不动,更多的是嚼起来不能结成固体,弄得一嘴糖沫,赶紧吐掉,坐着伤心半天。我手里的这一张可能是一块能吹出大气泡的包装纸,否则怎么会小心翼翼地夹做纪念呢?
我小时候并不是那种很乖巧的孩子,常常因为要不到两毛钱的零用就赖在地上打滚,然后一边打滚一边偷看母亲的脸色,直到母亲被我搞烦了,拿到零用钱,我才欢天喜地地跑到街上去,或者就这样跑去买了一个“白雪公主”,然后就嚼到天黑。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在店里看过“白雪公主泡泡糖”,都是细致而包装精美的一片一片的“口香糖”;每一片都能嚼成形,每一片都能吹出气泡,反而没有像幼年一样能体会到买泡泡糖靠运气的心情。偶尔看到口香糖,还会想起童年,想起嚼“白雪公主”的滋味,但也总是一闪即逝,了无踪迹。直到看到国语字典中的包装纸,才坐下来顶认真地想起“白雪公主泡泡糖”的种种。
如果现在还有那样的工厂,恐怕不再是用脚踏车轮胎制造,可能是用飞机轮子了——我这样游戏地想着。
那一本母亲珍藏十几年的国语字典,薄薄的一本,里面缺页的缺页、涂抹的涂抹,对我已经毫无用处,只剩下纪念的价值。那张泡泡糖的包装纸,整整齐齐,毫无毁损,却珍藏了一段十分快乐的记忆,使我想起真如白雪一样无瑕的少年岁月,因为它那样白,那样纯净,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涵容。
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非常微小的事物,往往一勾就是一大片,仿佛是草原里的小红花,先是看到了那朵红花,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起来。
那朵红花不只是“白雪公主泡泡糖”,可能是深夜里巷底按摩人的幽长的笛声,可能是收破铜烂铁老人沙哑的叫声,也可能是夏天里卖冰淇淋小贩的喇叭声……有一回我重读小学时看过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书里就曾夹着用歪扭字体写成的纸片,只有七个字:“多么可怜的维特!”其实当时我哪里知道歌德,只是那七个字,让我童年伏案的身影整个显露出来,那身影可能和维特是一样纯情的。
有时候我不免后悔童年留下的资料太少,常想:“早知道,我不会把所有的笔记簿都卖给收破烂的老人。”可是如果早知道,我就不是纯净如白雪的少年,而是一个多虑的少年了。那么丰富的资料原也不宜留录下来,只宜在记忆里沉潜,在雪泥中找到鸿爪,或者从鸿爪体会那一片雪。
这样想时,我就特别感恩母亲。因为在我无知的岁月里,她比我更珍视我所拥有过的童年,在她的照相簿里,甚至还有我穿开裆裤的照片。那时的我,只有父母留有记忆,我则是完全茫然了,就像我虽拥有“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但那块糖已完全消失,只留下一点甜意——那甜意竟也有赖于母亲爱的保存。
<h2>红心番薯
</h2>
看我吃完两个红心番薯,父亲才放心地起身离去,走的时候还落寞地说:为什么不找个有土地的房子呢?
这次父亲北来,是因为家里的红心番薯有了收成,特地背了一袋给我,还挑选几个格外好的,希望我种在庭前的院子里。他万万没有想到,我早已从郊外的平房搬到城中的大厦,根本是容不下绿色的地方,甚至长不出一株狗尾草,更不要说番薯了。
到车站接了父亲回到家里,我无法形容父亲的表情有多么近乎无望。他在屋内转了三圈,才放下提着的麻袋,愤愤地说:“伊娘咧!你竟住在无土的所在!”一个人住在脚踏不到泥土的地方,父亲不能忍受,这也是我看到他的表情才知道的。然后他的愤愤转成喃喃:“你住在这种上不着天下不落地的所在,我带来的番薯要种在哪里?要种在哪里?”
父亲对番薯的感情,也是这两年我才深切知道的。
有一次是我站在旧家前,看着河堤延伸过来的苇芒花,在微凉秋风中摇动着,那些遍地蔓生的苇芒长得有一人高,我看到较近的苇芒摇动得特别厉害,凝神注视,才突然看到父亲走在那一片苇芒里,我大吃一惊。原来父亲的头发和秋天灰白的苇芒花是同一个颜色,他在遍生苇芒的野地里走了几百公尺,我竟未能看见。
那时我站在家前的番薯田里,父亲来到我的面前,微笑地问:“在看番薯吗?你看长得像羊头一样大了哩!”说着,他蹲下来很细心地拨开泥土,捧出一个精壮圆实的番薯来,以一种赞叹的神情注视着。我带着未能在苇芒花中看见父亲身影的愧疚心情,与他面对面蹲着。父亲突然像儿童一样天真欢愉地叹了一口气,很自得地说:“你看,恐怕没有人种番薯种得比我好了。”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番薯埋入土中,动作像在收藏一件艺术品,神情庄重而带着收获的欢愉。
父亲的神情使我想起幼年有关下番薯的一些记忆。有一次我和几位大陆的小孩子吵架,他们一直骂着:“番薯呀!番薯呀!”我们就回骂:“老芋呀!老芋呀!”
对这两个名词我是疑惑的,回家询问了父亲。那天他喝了几杯老酒,神情甚为愉快,他打开一张老旧的地图,指着台湾的那一部分说:“台湾的样子真是像极了红心的番薯,你们是这番薯的子弟呀!”而无知的我便指着北方广大的大陆说:“那,这大陆的形状就是一个大的芋头了,所以大陆人是芋仔的子弟?”父亲大笑起来,抚着我的头说:“憨囡仔,我们也是大陆来的,只是来得比较早而已。”
然后他用一支红笔,从我们遥远的北方故乡有力地画下来,连到我们所居的台湾南部。那是我第一次在十烛光的灯泡下认识到,芋头与番薯原来是极其相似的植物,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判然有别的。也第一次知道,原来在东北会落雪的故乡,也遍生着红心的番薯!
更早的记忆是从我会吃饭开始的。家里每次收获番薯,总是保留一部分填置在木板的眠床底下。我们的每餐饭中一定煮了三分之一的番薯,早晨的稀饭里也放了番薯,有时吃腻了,我就抱怨起来。
听完我的抱怨,父亲就激动地说起他少年的往事。他们那时为了躲警报,常常在防空壕里一窝就是一整天。所以祖母每每把番薯煮好放着,一旦警报声响,父亲的九个兄弟姐妹就每人抱两三个番薯直奔防空壕,一边啃番薯,一边听飞机和炮弹四处交响。他的结论常常是:“那时候有番薯吃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他说完这个故事,我们只好默然地把番薯扒到嘴里去。
父亲的番薯训诫并不是都如此严肃,偶尔也会说起战前在日本人的小学堂中放屁的事。由于吃多了番薯,屁有时是忍耐不住的,当时吃番薯又是一般家庭所不能免,父亲形容说:“因此一进了教室往往是战云密布,不时传来屁声。”他说放屁是会传染的,常常一呼百应,万众皆响。有一回屁放得太厉害,全班被日本老师罚跪在窗前,即使跪着,屁声仍然不断。父亲玩笑地说:“因为跪的姿势,屁声好像更响了。”他说这些的时候,我们通常吃番薯吃得比较甘心,放起屁来也不以为忤了。
然后是一阵战乱,父亲到南洋打了几年仗。在丛林之中,时常从睡梦中把他唤醒,时常让他在思乡时候落泪的,不是别的珍宝,只是普普通通的红心番薯。它烤炙过的香味,穿过数年的烽火,在万金家书也不能抵达的南洋,温暖了一位年轻战士的心,并呼唤他平安地回到家乡。他有时想到番薯的香味,一张像极番薯形状的台湾地图就清楚地浮现出来,思绪接着往南方移动,接下来的图像便是温暖的家园,还有宽广无边结满黄金稻穗的大平原……
战后返回家乡,父亲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家前家后种满了番薯,日后遂成为我们家的传统。家前种的是白瓢番薯,粗大壮实,可以长到十斤以上一个;屋后一小片园地是红心番薯,一串一串的果实,细小而甜美。白瓢番薯是为了预防战争逃难而准备的,红心番薯则是父亲南洋梦里的乡思。
这些无知的番薯为何经过三十年心还是红的不肯改一点颜色
每年一到父亲从南洋归来的纪念日,夜晚的一餐我们通常不吃饭,只吃红心番薯,听父亲诉说战争的种种,那是我农夫父亲的忧患意识。他总是记得饥饿的年代里番薯是可以饱腹的。如今回想起来,一家人围着小灯食薯,那种景况我在凡·高的名画《食薯者》中几乎看见。在沉默中,那是庄严而肃穆的。
在富裕的此时此地,父亲的忧患恍若一个神话。大部分人永远不知有枪声,只有极少数经过战争的人,在他们的心底有一段番薯的岁月,那岁月里永远有枪声时起时落。
由于有那样的童年,日后我在各地旅行的时候,便格外留心番薯的踪迹。我发现在我们所居住的这张番薯形状的地图上,从最北角到最南端,从山坡上贫瘠的石头地到河岸边肥沃的沙埔,番薯都能够坚强地、不经由任何肥料与农药而向四方生长,并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一次,我在澎湖的无人岛上,看到人所耕种的植物几乎都被野草吞灭了,只有遍生的番薯还在和野草争着方寸,在无情的海风烈日下开出一片淡红的晨曦颜色的花,而且在最深的土里,各自紧紧握着拳头。那时我知道在人所种植的作物之中,番薯是最强悍的。
这样想着,幼年家前家后的番薯花突然在脑中闪现,番薯花的形状和颜色都像牵牛花,唯一不同的是,牵牛花不论在篱笆上还是在阴湿的沟边,都是抬头挺胸,仿佛要探知人世的风景;番薯花则通常是卑微地依着土地,好像在嗅着泥土的芳香。在夕阳将下之际,牵牛花开始萎落,而那时的番薯花却开得正美,淡红夕云一样的色泽,染满了整片土地。
正如父亲常说的,世界上没有一种植物比得上番薯,它从头到脚都有用,连花也是美的。现在连台北最干净的菜场也有卖番薯叶,价钱还颇不便宜。有谁想到这是在乡间最卑贱的菜,是逃难的时候才吃的?
在我居住的地方,巷口本来有一位卖糖番薯的老人,一个滚圆的大铁锅,挂满了糖渍过的番薯,开锅的时候,一缕扑鼻的香味四面扬散,那些番薯是去皮的,长得很细小,却总像记录着某种心底的珍藏。有时候我向老人买一个番薯,一边散步回来一边吃着,那蜜一样的滋味进了腹中,却有一点酸苦,因为老人的脸总使我想起在烽烟中奔走过的风霜。
老人是离乱中幸存的老兵,家乡在山东偏远的小县城。有一回我们为了地瓜问题争辩起来,老人坚称台湾的红心番薯如何也比不上他家乡的红瓤地瓜,他的理由是:“台湾多雨水,地瓜哪有俺的家乡甜?俺家乡的地瓜真是甜得像蜜!”老人说话的神情好像他已回到家乡,站在地瓜田里。看着他的神情,使我想起父亲和他的南洋、他在烽火中的梦,我才真正知道,番薯虽然卑微,它却连接着乡愁的土地,永远在乡思的天地里吐露新芽。
父亲送我的红心番薯,过了许久,有些要发芽的样子,我突然想起在巷口卖糖番薯的老人,便提去巷口送他,没想到老人改行卖牛肉面了,我说:“你为什么不卖地瓜呢?”老人愕然地说:“唉!这年头,人连米饭都不肯吃了,谁来买俺的地瓜呢?”我无奈地提番薯回家,把番薯袋子丢在地上,一个番薯从袋口跳出来,破了,露出鲜红的血肉。这些无知的番薯,为何经过三十年,心还是红的!不肯改一点颜色?
老人和父亲生长在不同背景的同一个年代,他们在颠沛流离的大时代里,只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人,可能只有那破了皮的红心番薯才能记录他们心里的颜色。那颜色如清晨的番薯花,在晨曦掩映的云彩中,曾经欣欣地茂盛过,曾经以卑微的累累球根互相拥抱、互相温暖,他们之所以能卑微地活过人世的烽火,是因为在心底的深处有着故乡的骄傲。
站在阳台上,我看到父亲去年给我的红心番薯,我任意种在花盆中,放在阳台的花架上,如今,它的绿叶已经长到磨石子地上,有的甚至伸出阳台的栏杆,仿佛在找寻什么。每一丛红心番薯的小叶下都长出根的触须,在石地板上久了,有点萎缩而干枯。那小小的红心番薯是在找寻它熟悉的土地吧!因为土地,我想起父亲在田中耕种的背影,那背影的远处,是他从芦苇丛中远远走来,到很近的地方,花白的发冒出了苇芒。为什么番薯的心还红着,父亲的发竟白了?
在我十岁那年,父亲首次带我到都市来,我们行经一片被拆除公寓的工地,工地堆满了砖块和沙石。父亲在堆置的砖块缝中一眼就辨认出几片番薯叶子,我们循着叶子的茎络,终于找到一株几乎被完全掩埋的根,父亲说:“你看看这番薯,根上只要有土,它就可以长出来。”然后他没有再说什么,执起我的手,走路去饭店参加堂哥的隆重婚礼。如今我细想起来,那一株被埋在建筑工地的番薯是有着逃难的身世的,由于它的脚在泥土上,苦难无法掩埋它。比起这些种在花盆中的番薯,它有着另外的命运和不同的幸福,就像我们远离了百年的战乱,住在看起来隐秘而安全的大楼里,却多了失去泥土的悲哀——伊娘咧!你竟住在无土的所在。
星空夜静,我站在阳台上仔细端凝盆中的红心番薯,发现它吸收了夜的露水,在细瘦的叶片上,片片冒出了水珠,每一片叶都沉默地小心地呼吸着。那时,我几乎听到了一个有泥土的大时代,上一代人的狂歌与低吟都埋在那小小的花盆中,只有静夜的敏感才能听见。
<h2>怀君与怀珠</h2>
在清冷的秋天夜里,我穿过山中的麻竹林,偶尔抬头看见了金黄色的星星,一首韦应物的短诗突然从我的心头流过:
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我很为这瞬间浮起的诗句而感到一丝震动,因为我到竹林,并不是为了散步,而是到一间寺院的后山游玩。不觉间天色就晚了(秋日的夜有时来得出奇早),我就赶着回家的路,步履是有点匆忙的。并且,四周也没有幽静到能听见松子的落声,根本是没有一株松树的,耳朵里所听见的是秋风飒飒的竹叶(夜里有风的竹林还不断发出咿咿歪歪的声音)——为什么这首诗会这样自然地从心田里升了出来?
也许是我走得太急切了,心境突然陷于空茫,少年时期特别钟爱的诗就映现出来。
我想起了上一次这首诗流出心田的时空,那是前年秋天我到金门去,夜里住在招待所里,庭院外种了许多松树,金门的松树到秋冬之际会结出许多硕大的松子。那一天,我洗了热乎乎的澡,正坐在窗前擦拭湿了的发,忽然听见院子里传来噼噼剥剥的声音。我披衣走到庭中,发现原来是松子落在泥地的声音。“呀!原来松子落下的声音是如此巨大!”我心里轻轻地惊叹着。
捡起了松子捧在手上,韦应物的诗就跑出来了。
于是,我真的在院子里独自散步。虽然不在空山,却想起了从前的、远方的朋友,那些朋友有许多已经多年不见了,有一些也失去了消息,可是在那一刻仿佛全在时光里会聚。一张张脸孔,清晰而明亮。我的少年时代是极平凡的,几乎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事迹,但是在静夜里想到曾经一起成长的朋友,却觉得生活是可歌可泣的。
我们在人生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感觉到自己的成长(其实是一种老去),会发现每一个阶段都拥有不同的朋友,友谊虽不至于散失,聚散却随因缘流转,常常转到我们一回首感到惊心的地步。比较可悲的是,那些特别相知的朋友往往远在天际,泛泛之交却近在眼前,因此,生活经常令我们陷入一种人生寂寥的境地。“会者必离”,“当门相送”,真能令人感受到朋友的可贵。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感觉到能相与共话的,只有手里的松子,或者只有林中正在落下的松子!
在金门散步的秋夜,我还想到《菜根谭》里的几句话:“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朋友的相聚,情侣的和合,有时心境正是如此,好像风吹过了竹林,互相有了声音的震颤,又仿佛雁飞过静止的潭面,互相有了影子的照映,但是当风吹过,雁飞离,声音与影子并不会留下来。可惜我们做不到那么清明一如君子,可以“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却留下了满怀的惆怅、思念与惘然。
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平凡人总有平凡人的悲哀,这种悲哀乃是寸缕缠绵,在撕裂的地方、分离的处所,留下了丝丝的穗子。不过,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欢喜,这种欢喜是能感受到风的声音与雁的影子,在吹过飞离之后,还能记住一些锥心的怀念与无声的誓言。悲哀有如橄榄,甘甜后总有涩味;欢喜则如梅子,辛酸里总有回味。
那远去的记忆是自己,现在面对的还是自己,将来不得不生活的也是自己,为什么在自己里还有另一个自己呢?站在时空之流的我,是白马还是芦花?是银碗或者是雪呢?
我感觉怀抱着怀念生活的人,有时像白马走入了芦花的林子,是白茫茫的一片,有时又像银碗里盛着新落的雪片,里外都晶莹剔透。
在想起往事的时候,我常惭愧于做不到佛家的境界,能对境而心不起。我时常有的是对于逝去的时空有一些残存的爱与留恋,那种心情是很难言说的,就好像我会珍惜不小心碰破口的茶杯,或者留下那些笔尖磨平的钢笔,明知道茶杯与钢笔都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也无法追回它们如新的样子。但因为这只茶杯曾在无数的冬夜里带来了清香和温暖,而那支钢笔则陪伴我度过许多思想的险峰,记录了许多过往的历史,我不舍得丢弃它们。
人也是一样,对那些曾经有恩于我的人,那些曾经爱过我的朋友,或者那些曾经在一次偶然的会面启发过我的人,甚至那些曾践踏我的情感、背弃我的友谊的人,我都有一种不忘的本能。有时不免会苦痛地想,把这一切都忘得干净吧!让我每天都有全新的自己!可是又觉得人生的一切如果都被我们忘却,包括一切的忧欢,那么生活里还有什么情趣呢?
我就不断地在这种自省之中,超越出来,又沦陷进去,好像在野地无人的草原放着风筝,风筝以竹骨隔成两半,一半写着生命的喜乐,一半写着生活的忧恼,手里拉着丝线,飞高则一起飞高,飘落就同时飘落,拉着线的手时松时紧,虽然渐去渐远,牵挂还是在手里。
但,在深处里的疼痛,还不是那些生命中一站一站的欢喜或悲愁,而是感觉在举世滔滔中,真正懂得情感、知道无私地付出的人,是越来越少见了。我走在竹林里听见飒飒的风声,心里却浮起“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的句子,正是这样的心情。
韦应物寄给朋友的这首诗,我感受最深的是“怀君”与“幽人”两词,怀君不只是思念,而有一种置之怀袖的情致,是温暖、明朗、平静的。当我们想起一位朋友,能感到有如怀袖般贴心,这才是“怀君”!而幽人呢?是清雅、温和、细腻的人,这样的朋友一生里遇不见几个,所以特别能令人在秋夜里动容。
朋友的情义是难以表明的,它在某些质地上比男女的爱情还要细致。若说爱情是彩陶,朋友则是白瓷。在黑暗中,白瓷能现出它那晶明的颜色;而在有光的时候,白瓷则有玉的温润,还有水晶的光泽。君不见在古董市场里,那些没有瑕疵的白瓷,是多么名贵呀!
当然,朋友总有人的缺点。我的哲学是,如果要交这个朋友,就要包容他一切的缺点,这样,才不会互相折磨、相互受伤。
包容朋友就有如贝壳包容怀里的珍珠一样,珍珠虽然宝贵而明亮,但它是有可能使贝壳受伤的。贝壳要不受伤只有两个法子:一是把珍珠磨圆,呈现出其最温润光芒的一面;一是使自己的血肉更柔软,才能包容那怀里外来的珍珠。前者是帮助朋友,使他成为“幽人”;后者是打开心胸,使自己常能“怀君”。
我们在混乱的世界希望能活得有味,并不在于能断除一切或善或恶的因缘,而要学习怀珠的贝壳,要有足够广大的胸怀来包容,还要有足够柔软的风格来承受!
但愿我们的父母、夫妻、儿女、伴侣、朋友都成为我们怀中的明珠,甚至那些曾经见过一面的、偶尔擦身而过的、有缘无缘的人都成为我怀中的明珠,在白日、在黑夜都能散放互相映照的光芒。
<h2>写在水上的字</h2>
生命的历程就像写在水上的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的时候总是失去了痕迹。因为在水上写字,无论多么费力,那字都不能永恒,甚至是不能成形的。
因此,如果我们企图停驻在过去的快乐里,那真是自寻烦恼,而我们不时从记忆中想起苦难,反而使苦难加倍。生命历程中的快乐或痛苦,欢欣或悲叹只是写在水上的字,一定会在时光里流走。
就像无常的存在是没有实体的。
实体的感受只是因缘的聚合,如同水与字一般。
身如流水,日夜不停流去,使人在闪灭中老去。
心也如流水,没有片刻静止,使人在散乱中迷茫地活着。
身心俱幻,正如在流水上写字,第二笔未写,第一笔就流到远方。
爱,也是在流水上写字,当我们说爱的时候,爱之念已流到远处。
美丽的爱是写在水上的诗,平凡的爱是写在水上的公文,爱的誓言是流水上偶尔漂过的枯叶,落下时,总是无声地流走。
身心无不迁灭,爱欲岂有常驻之理?
既然生活在水上,且让我们顺着水的因缘自然地流下去。看见花开,知道是花的因缘具足了,花朵才得以绽放;看见落叶,知道是落叶的因缘具足了,树叶才会落下来。在一群陌生人之中,我们总会遇见那些有缘的人。等到缘尽了,我们就会如梦一样忘记他的名字和面孔,他也如写在水上的一个字,在因缘中散灭了。
我们生活着为什么会感觉到恐惧、惊怖、忧伤与苦恼?那是由于我们只注视写下的字句,却忘记字是写在一条源源不断的水上。水上的草木一一排列,它们互相并不顾望,顺势流去。人的痛苦在于前面的浮草思念着后面的浮木,后面的水泡又想看看前面的浮沤。只要我们认清字是写在水上,就能够心无挂碍,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