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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丛野动的手。
那天晚上我那混蛋爹和他几个赌友去馆子里喝酒。
而丛野早在几天前就成为了这馆子里洗盘子的。
那混蛋酒过三巡,头脑早就不清醒了,吃啥都分辨不出个味儿。
而后来他喝的酒里被丛野事先动了手脚,加了头孢粉。
喝得不成人形后,他们才走。
那一地的酒瓶都被丛野给收拾了。
而那瓶加了头孢粉的瓶子,直接被丛野给销毁了。
至于他摔死,是因为我把他每天必走的那条小巷子告诉了丛野。
丛野在巷子路上放了些砖头。
我的爹死了,警察一定会想到这个常年被殴打的女儿。
可是我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谁会想到是饭馆里一个不起眼的洗碗工呢。
谁又会想到这个不起眼的洗碗工和我是一伙儿的呢。
我情绪稳定下来以后,丛野语气沉重地说道:“春生,丛建伟知道我在这里了。”
“我得回沪了,你会陪我的,对吗?”
我看向神情无助的丛野,点头道:“毕竟我欠你一条命。”
“但我马上要高考了,可以再多撑一段时间吗?我想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