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又在皇帝面前为自己打广告:“弘治间,朝权俱为司礼监、内阁所掌,朝廷不过虚名而已。如天下镇守、分守、守备等项内官皆司礼监举用,大受贿赂。如不信,只将司礼监掌印太监抄了,金银可满三间房屋。若将天下镇守内臣取回,别用一番人,令彼各备银一二万两,进上谢恩,胜赂司礼监。”
鬼迷了心窍的明武宗并不认为刘瑾是在吹牛,反而认为刘瑾是个有胆识的人,越发信任他。此时明武宗朱厚照长年居住于豹房,豹房成了一座离内廷最近的别宫。在这里,皇帝可以摆脱来自帝国臣工的约束。除了上朝和游戏人生之外,朱厚照会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豹房,包括批阅奏章。
在明武宗的庇护之下,“八虎”虽受惊吓,却毫发未伤。在这次事件中,受益最大的就是刘瑾。经过“八虎”的公推公选,皇帝最后的民主集中,刘瑾成了帝国第二代宦官之王。
皇帝任命刘瑾为司礼监掌印太监兼任团营提督;马永成为东厂提督,谷大用为西厂提督,张永等掌管京营军队,分别把守要害地方。于是乎在一夜之间,宫廷的机要、特务及警卫,统统落入“八虎”之手。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帝国的政治形势就发生了惊天逆转。朝臣们原指望能够联手将“八虎”踢出中央朝廷,结果却成全了这帮宦官。他们以闪电般的速度夺取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刘瑾更是坐上了宦官的头把交椅。
内阁大学士刘健等“倒虎派”官员见无力挽回败局,只好明哲保身。他们纷纷向皇帝提请辞职,以避其锋芒。这样一来,刘瑾刚好可以利用司礼监掌印太监的权力,代皇帝起草圣旨,逼迫这帮“倒虎派”官员致仕(退休),退出这场权力博弈。
在明武宗的权力庇护下,这场声势浩大的“倒虎派运动”以失败收场。
当天,内阁大学士刘健和谢迁先后离任。内阁只剩下了一个李东阳。随后,刘瑾安排“自己人”吏部尚书焦芳进入内阁。而文官们担心内阁为刘瑾所控制,推举刚直敢言的吏部侍郎王鏊随同入阁。
经此一役,大太监刘瑾一跃成为帝国权力的真正操盘手;经此一役,朝臣们也心灰意冷。皇帝宁愿与他们这帮文官翻脸无情,也不愿意与宦官决裂;宁愿与那帮宦官逍遥快活,也不愿意听他们这些文官的忠直劝谏。
正德元年(1506年)十一月,已经当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刘瑾开始实施他的“权力清盘”计划。他将户部尚书韩文、户部郎中陈仁,还有李梦阳等反对派人士全部清理出了中央朝廷。
为了架空皇帝,夯实自己手中的权力。刘瑾在这里使的是“迷龙术”,即让皇帝沉迷玩乐,无所作为。
“迷龙术”可以说是太监专权的不二法门,这套理论的创建者应该是唐文宗时期的大太监仇士良。仇士良专政期间,杀害二王、一妃、四宰相,可以说是坏事做绝。这样一个人,却是权力场上的常青树,尽享皇恩厚礼。他在晚年向其他太监传授秘诀时说:“侍候皇上的办法就是不能让他闲着,让他追求吃喝玩乐,不要给他读书问政的时间。皇上不管事,凡事就得靠太监,这样一来,宠信和权柄就飞不走了。”(天子不可令闲,常宜以奢靡娱其耳目,使日新月盛,无暇更及他事,然后吾辈可以得志,慎勿使读书亲近儒臣。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惧则吾辈疏斥矣。)
刘瑾尽得前辈“迷龙术”的精髓。他领着皇帝沉迷玩乐,然后又在皇帝玩兴正浓时递上一沓奏章让他批阅,搞得小皇帝极为不爽,冲着刘瑾吼道:“朕要你干什么用?怎么老是拿这些东西来烦朕?”
刘瑾只好打着替皇帝分忧的旗号,顺势将批阅奏章的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上,在不自觉中就成了皇权代理人。他掌权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大学士刘健、谢迁,户部尚书韩文,郎中李梦阳,主事王守仁等53位朝臣列为“奸党”,清理出中央权力机构。由此,刘瑾步入了自己权力生涯中的巅峰时期。
在畏惧和讨好这两种心理的作用下,帝国各级官员向皇帝奏事,都要先将章奏送达刘瑾处,具红揭,称红本。然后上通政司,称白本。刘瑾经常将奏章带回私人居所,与同党商量着批阅。这一时期对官僚奏议的批答,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刘瑾的执政理念。
刘瑾在权力上的肆意妄为,使得京师流传“两皇帝”之说。同时代的文人王世贞在其所著的《国朝丛记》里将其形容为“站的皇帝”。原因是刘瑾擅权时,群臣上朝面圣,首先要做的就是向东北一揖,因为刘瑾这个“站的皇帝”立在那里。还有同党在背地里称他为“小太祖”。
刘瑾擅权期间于明朝典章制度颇多更张,时人谓其乱制。在刘瑾倒台以后,帝国从上到下来了一场大清算。在这次清算中,对刘瑾所乱之制进行了统计。史料记载,“廷臣奏瑾所变法,吏部二十四事,户部三十余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由此可以推算,刘瑾的改革措施至少有八十五条,大多集中在人事、财政、军事等方面。
现在我们只能从一些相关的记载里,粗略了解刘瑾在政治上的一些作为。刘瑾是个崇尚严刑峻法的人,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打击政敌不择手段。在其专政期间,争议最大的就是“罚米例”,有人认为这是刘瑾独创。
其实“罚米赎罪条例”还真不是刘大太监的专利,从明朝建国起这种赎罪制度就已经存在了。洪武年间,官员拿到的薪俸都是本色米,罚俸实际上就是罚米。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三年定下“罚米赎罪条例”,除死罪外的其他罪行都可以“罚米赎罪”。后来,赎罪制度也可以用于死罪犯。当时规定,犯死罪者可以缴纳一百石大米,送至边疆要塞充作军粮。运送过程中,国家不提供运费及口粮,死罪犯需自备米三十石。只要缴纳了足数的大米,死罪即可豁免。
正德初年,国家财政陷入困境。为了缓解帝国的财政危机,刘瑾主持了盘查核实全国各地仓储的运动。客观地说,刘瑾希望通过盘查达到“使边储充实,国库足用”的目的也是明显的。在这种情境下,刘瑾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罚米赎罪”以弥补国家财政亏空也是合乎情理的。
对于刘瑾来说,盘查仓储有很大的利己成分在里面。同时他还可以借助“罚米例”的手段实现打击朝臣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由此可见“罚米法”并非刘瑾创设,而刘瑾的“罚米例”,其实是对帝国赎罪制度中“罚米赎罪条例”的滥用。
刘瑾当权期间,为了限制其他宦官的势力,还搞了个内厂,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监视其他太监主管的东厂、西厂。
厂卫是明代特务政治的工具,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东厂、西厂和大内行厂(内厂)的头目,基本上都是由司礼监太监充任。当时的“八虎”马永成和谷大用分别掌管东厂和西厂,而他们又与刘瑾产生了矛盾。随着文官集团的败退,宦官集团内部因为权力分肥也出现了分裂。
为了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刘瑾又在京师荣府旧仓地(即四司之一的惜薪司)另设内行厂,自成系统,侦缉范围比锦衣卫、东厂和西厂三个特务机构还要大,除监察臣民外,锦衣卫、东厂和西厂也在监察之例,权势居东厂、西厂之上,用刑尤为酷烈。
刘瑾专权只有短短三年多的时间,正史列出的罪名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两大条:一是收受贿赂;二是残害官员。尤其是前者,让他在死了五百年后,还能创造一个世界之最。
在《亚洲华尔街日报》评出的50个世界级“千年最富”排行榜上,大太监刘瑾赫然在列。报纸是这样介绍的:“刘瑾是中国明朝一个富得惊人的宫廷太监,他滥用职权,聚积了巨大的财富,最后因叛逆罪而被处死。”
应当说,中世纪政府的运作,除了有正式权力的推动,还要有非正式权力的辅助。行贿是非正式权力运行的润滑剂,它在给帝国的权力系统涂抹上一层灰色的同时,也在用这套生存规则推动历史的发展。也就是说,“政以贿成”并非是走向衰落之后才会有的现象,它贯穿帝国的始终。那些帝国官员和太监为了能够得到当权者的提拔重用,往往都会采取金钱战术。这也成为刘瑾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刘瑾到底聚集了多少财富呢?《亚洲华尔街日报》所给出的数字,也是最大的数字,即黄金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与刘瑾同时代的陈洪谟和郎瑛之,各自著有《继世纪闻》和《七修类稿》两部史稿,都详细记录了刘瑾的家产。这两个作者都是明朝人,而且都不是小角色。其中陈洪谟在刘瑾死时只有36岁,中进士十余年,曾经当过刑部和户部的部曹,最后以兵部左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的官职退休。
这样一组数字,究竟有多庞大呢?我们可以就此来做一个横向比较。
在刘瑾生活的年代,帝国的财政年收入是白银200万两。按照这个数字,刘瑾的财产相当于帝国150多年的财政收入。七十多年后的张居正通过十年改革为帝国积攒下的国库存银也不过1250万两。与这个数字比,刘瑾的财富足足是它的25倍。如果按照1两白银大约折合人民币400元来算,刘瑾的个人资产高达1200多亿元人民币。
史料记载,正德初年,兵科给事中周钥奉命去淮安地界查勘。就在他办完公差返回京城的途中,他在自己乘坐的船上自杀了。由于事发突然,等到身边的人反应过来,周钥只剩下一口气了。他身亡前没有留一句话,却留下了“赵知府误我”几个字。
刘瑾当权期间,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但凡有京官奉命出差,他都会狠狠地敲上一笔竹杠。对于当时的京官来说,能够出趟公差,就等于获得了一次敛财的机会。刘瑾在这里玩的是权力分肥,既然我给你权力,给你发财的机会,那么我就应该分得利益。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礼的惯例是两万两,拿不出来的,就先在京师借,回到地方再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
当时的兵科给事中周钥到淮安出公差,返京也要按规矩向刘瑾送厚礼。淮安知府赵俊本来答应借给周钥“千金”,以应付刘瑾。可是赵俊突然变卦,这让周钥无计可施。眼看京城将至,周钥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自杀。
处理结果让人大跌眼镜,那位出尔反尔的赵知府被押送京城问罪。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影响自然很不好。刘瑾的党羽张彩是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对刘瑾说:“如今人们送给您的财富,并不都是私财,往往先借贷京师,回去后又动用官库中的银子偿还。您何必搜敛怨恨、遗留祸患呢?”
刘瑾深以为然。他早已不缺银子了,安全却越来越重要。这时候,御史欧阳云等十余人恰好按照老规矩来行贿了,刘瑾揭发检举了他们的行贿行为,将他们全部治罪,给自己换来了拒贿的名声。随后,刘瑾派遣十四位给事中和御史,严格盘查各地官库。官库的银子早被抽空了,如何经得住那些鹰犬的严查?于是,各地官府争相厚敛百姓,弥补亏空。
就像吴思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个过程如果反映到账目上,大概就是各地的“正簿”入了宦官的“杂簿”,各省长官回去后搜刮“杂入”,填补正簿中的“杂出”。而刘瑾等人又从宦官的杂簿中领走了自己的一份。
刘瑾也不是生来就如此贪婪。作为一个无家无业的太监,财富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又有多少世俗意义呢?那些在权力之路上不断奔波寻找终南捷径的官员,慢慢喂大了刘瑾的胃口。
根据史料记载,第一个送刘瑾大额贿款的人是右都御史刘宇。正德元年(1506年)年末,刘宇通过大学士焦芳的引荐搭上了刘瑾这条权力线。刘宇很是大方,出手就送了刘瑾上万两的银子(折合400万元人民币)。这是刘瑾“初通贿”,是他收的第一笔上万两银子的贿赂。
对于一个“初通贿”者来说,对贿赂的期望值肯定是比较低的。上万两的贿银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也难怪刘瑾会问:“刘先生何厚我?”我们之间并无深交,你怎么下这么大的血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权与钱的交易永远是一种非常态下的常态投资。
这一万两银子就像是一个炸药包,直接轰开了刘瑾在财富面前的最后一道防线。刘瑾虽然在官场混了几十年,可在权力寻租方面并无多少实战经验。他当然知道权力是有价的,但却不一定清楚到底价值几何。
也许在此之前,他收到的不过是一些成百上千的贿款,甚至有些帝国官员送他一个小礼品,就可以享受到他的权力庇护。正因为他不懂行情,所以刘宇奉上万两银子时,他才会做此表现。
金钱所到之处,帝国的权力之门洞开。刘宇在成为刘瑾“阉党”的核心成员后,仕途通畅,官至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是仅次于太子太师的至尊头衔。刘宇在兵部尚书的位置上大肆受贿,因为在此之前,为了得到权力他已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所以他必须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收回成本,获取利润。在他当上中央六部中地位最高的吏部尚书后,发现文职官员根本不如武官来钱快,不免慨叹:“兵部自佳,何必吏部。”
刘瑾的大权独揽只维持了短短三年时间。明武宗朱厚照开始对刘瑾的独断专行渐生不满。他有意起用与刘瑾素有嫌隙的张永,试图对刘瑾进行权力制衡。
正德五年(1510年)春,世居甘肃的安化王朱寘鐇以刘瑾乱政为名,举兵造反。
朝廷派杨一清前往讨伐朱寘鐇,同时又派宦官张永监军。杨一清早就有心除掉刘瑾,当他得知张永与刘瑾之间存在矛盾时,就想利用张永扳倒刘瑾。
平叛任务结束后,正德皇帝设宴犒赏张永等人。就在这次宴席上,张永献上朱寘鐇讨伐刘瑾的檄文,并揭露了刘瑾所犯下的十七宗罪。在听完张永的汇报之后,皇帝只说了一句话:“刘瑾负我。”
几天之后,正德皇帝下令逮捕刘瑾,执行任务的就是宦官张永。张永不敢稍有怠慢,急匆匆率禁军包围刘宅,将刘瑾逮捕。
刘瑾入狱后,张永和阁臣李东阳担心他再度复出,于是一再奏请皇帝抄没他的家产。估计他们已摸清底细,只要刘瑾的财产数目被公之于众,这个帝国巨贪绝对难逃一死。果然,当朝廷搜出刘瑾五年来苦心经营的金山、银山和一大堆违禁物品时,皇帝的小宇宙彻底爆发了,他命三法司、锦衣卫会同百官,在午门外对刘瑾进行公审。
在公审当天,刘瑾故作淡定,用一种极其傲慢的姿态面对审讯他的官员:“公卿多出我门,谁敢审我?”你们这些人都是我提拔的,哪里有资格来审判我。
不久前刚刚被刘瑾提拔为刑部尚书的刘璟第一个将头垂了下去,其余百官也纷纷躲闪着他的目光。只有驸马都尉蔡震站出来说:“我是国戚,并非出自你的门下,该有资格审你了吧?”随即命人左右开弓地扇他的耳光,同时厉声说:“公卿皆为朝廷所用,还敢说是你的人?说,你为何私藏盔甲和弓弩?”
如果私藏兵器、意图谋反的罪名坐实,刘瑾就死定了。对于皇帝来说,贪污是他能够接受的,可谋反却是不可饶恕的。
虽说刘瑾坐地贪赃成了“千年巨富”,可最后真正要他命的还是权力场上的游戏规则。
几天之后,刘瑾的心腹党羽焦芳、刘宇、张彩、刘璟等六十余人全部遭到逮捕。我们来看一看这张权力大网中,究竟网住了多少条大鱼:内阁大学士3人,北京及南京六部尚书9人、侍郎12人,都察院19人,大理寺4人,翰林院4人,通政司3人,太常寺2人,尚宝司2人,等等。
作为刘瑾的党羽,这些人或被诛杀,或被下狱,或被贬谪,或被罢黜。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整个帝国朝堂几乎为之一空。
值得一提的是,必死无疑的刘瑾享受到的是古代刑罚中的超豪华待遇——凌迟处死。据说刽子手对刘瑾施刑用了整整三天,从头到尾共剐了他3357刀。
刘瑾到底因何罪名被诛杀,并没有多少深究的意义。他的死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情。充当皇帝的权力代理人,或生前,或身后,都很难落得个好下场。造成皇权代理人可悲结局的一个基本原因,是代理人作为一个政治角色,形式与内容严重不统一。
虽说皇帝需要内廷的宦官势力来制衡外廷的文官集团,但当皇帝发现像刘瑾这样的大太监握有可能威胁到皇权的权力时,帝国的当家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铲除,然后重新扶持另一个权力经纪人。不仅宦官的命运如此,那些高级文臣最后的结局也大抵如此,明中后期的内阁首辅就没有几个善终的。
矿监是财经帝国结成的权力怪胎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春节刚过,明神宗朱翊钧突发重病,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于是他急召大学士、首辅沈一贯进宫交代后事。
在这次君臣会谈中,明神宗提到了朝廷派矿监到地方收矿税之事。他说,设矿监收矿税也是不得已的事,因为大殿维修需要钱,现在大殿修好了,矿税可以停下来了,派出去的太监也都召回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万历皇帝是良心发现,还是顾惜自己身后的声名,抑或是对因果报应的忧惧,我们不得而知。总之,他决定撤回矿监税使,以此来终结危害帝国多年的矿税之祸。
口说无凭,明神宗还亲笔写了一张谕旨,当场交给沈一贯。沈一贯压抑住内心的喜悦,只等第二天颁诏天下。可漫长的一夜过后,沈一贯就再也笑不出来了,他愤怒了。
第二天,万历皇帝的病突然好转。作为臣子的沈一贯本应为龙体康复而感到高兴,他的愤怒又是从何而来?原来,否极泰来的万历皇帝反悔了,他想要推翻前夜自己亲手拟定的谕旨。明神宗生怕沈一贯抢先颁布谕旨,连续派出二十多名太监向沈一贯索要谕旨。
太监到了内阁,沈一贯和其他阁臣坚决不同意。君无戏言,既然说了,就要算数。
来追缴圣谕的宦官一拨儿接着一拨儿,前后有二十多人。宦官们磕头出血,请求沈一贯把圣旨交回去。无奈之下沈一贯只好交还圣旨。
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两天后,朱翊钧又给内阁重新下了一道谕旨:“朕前日头晕目眩,召卿面谕之事,且矿税等项,因两宫三殿未完,帑藏空虚,权宜采用。见今国用不敷,难以停止,还着照旧行,待三殿落成,该部题请停止,其余卿再酌量当行者拟旨来。”帝国正在用钱之际,又怎能取缔矿税,撤回矿监?除非皇帝将死,脑子不好使了,才会犯下前日的错误。
对于朝臣们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朝令夕改。
这里提到的矿监,是万历时期权力结构中涌现出来的权力新贵。他们是皇帝派往地方督领开采金银等矿的宦官。与早期的宦官不同,此时的宦官分工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分工的细化,宦官的权力范围不断扩大,不再局限于皇宫内院。
可以说,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宦官,更像是中央驻地方的税务官员。他们的任务就是找人开矿或者是为别人开矿办理手续,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宦官越过宫墙本就僭越大明祖制,如今他们又被明神宗指派到地方揽矿敛财,这更是一件疯狂之事。
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万历皇帝接手帝国大权。没过多久,大明王朝的财政出现了严重亏空。导致明朝财政亏空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庞大的皇室俸禄开支,拖垮了中央财政。明朝的皇室宗亲,吃的是国家的俸禄。明朝刚建国的时候,朱元璋的子孙还不是很多,但是经过两百多年的繁衍,皇族人数越积越大。人一多张嘴吃饭的就多,由此宗禄就成为大明国库的沉重负担。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天下每年供给京师的粮食是400万石,而诸府的禄米是853万石,缺一半还多;以山西为例,山西留存的粮米是152万石,宗禄米是312万石;再以河南为例,河南存留的米是843万石,而宗禄米是1920万石。也就是说,两省存留的粮食,还不够皇室宗亲所需的一半,这还没有加上朝廷官员的俸禄和官兵的军饷。
二是运行庞大的权力结构,让帝国财政雪上加霜。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政府机构,各有一帮官员。这就导致机构臃肿,官员队伍庞大,各项俸粮达到了数千万石,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额派的夏税秋粮只有2668万石,出多入少。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了王府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塞地区缺军饷,各省缺廪俸。
三是万历时期的建设和开发,拖死了帝国财政。万历末年,皇家大兴土木,光是修建定陵,就耗费掉白银800万两,导致内府经费吃紧。没有办法,朝廷只好暂时挪用济边银来补充亏空。
明神宗之所以派出身边的宦官去采矿收税,除了内府严重缺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当时,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呈现出非常迅猛的势头,这让整个帝国的官僚地主阶层都患上了财富狂热症。他们纷纷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打造成为抽水机,源源不断地为自己抽取财富。面对这样的局面,万历皇帝那敏感的神经也被触动了,更何况他的帝国也确实需要真金白银来填补巨大的亏空。因此,明神宗下令全国只要有矿的地方都可以开采,以便从中收税。
矿监制度遭到了大臣们的一致反对。为什么大臣们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因为明神宗的这一做法,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这种皇帝直接派人到民间收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帝国自上而下的权力秩序。万历越过官府衙门和地方精英集团的做法,既违背了朱元璋的“祖制”,又破坏了权力系统的层层分肥法则,强行截断了利益管道的中间环节。因此,不可避免地招来了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同时在民间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从而加剧了权力系统内部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个叫陈增的矿监被派到山东去开矿。但他在山东开了两年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矿。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他创造性地把矿税改成了店税。陈增向明神宗汇报,山东做生意的多,商铺多,可以逐店取税,肯定会大有收获。
万历皇帝觉得这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就因势利导,准许矿监可以同时开征商税。收税对象并不限于商铺,只要能够列出名目的税都可以一并征收。下面征税的宦官编制不够的,明神宗又加派税使。
只要能列出名目,都可以开征。万历皇帝的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有些像在开玩笑。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坤宁宫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由于没能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也一并被烧为灰烬。
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将抽水管道伸向地方。有管道,还得有水源。明神宗命地方官府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宦官下去管理。
明朝的税收沿用两税法,是由户部主持,但皇帝又另外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征税系统,由他亲自指派的宦官来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老百姓就戏称他们为:矿监、税监、盐监、珠监等。太监,的确太能监,无所不监。
矿监、税使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他们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他们的顶头上司只有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皇帝。他们的政绩仅仅体现在税收的量化上,以数字说话。与地方的官府衙门相比,他们的权力行为只看重眼前,只对上负责,不需要对下有所交代。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手段往往是杀鸡取卵式的。
以矿监为例。按照常理,一个矿监就是一个宦官,但事实上,挂实职的是这一个宦官,但他屁股后面起码还要跟着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十来个,其他都是喝茶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十来个干实事的,每个人也还要带上很多手下。这样一来,原本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工作,跟滚雪球一样滚来滚去滚出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
粗略一算,一个矿监就能解决成百上千人的吃饭问题。矿监税使每年盘剥近千万两白银,上缴内廷的只有几百万,也就是说,只有十之一二的数目作为任务被上缴,而十之八九的数目都要落入了矿监、地方官员、各级胥吏的个人腰包。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明神宗又向全国各地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同时也兼征税。此外,有的太监是专职征税。
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到三十三年(1605年),各路矿使、税监共搜刮三百万两白银,并隔三岔五地向皇家贡奉金珠、貂皮、名马等物。皇帝派出太监到基层刮地皮的做法,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
时任吏部尚书的李戴就指出了其中的猫腻儿:矿监、税使到地方征税,如果以十分计算,落到皇帝手里的只有一分,矿监税使本人要侵吞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分取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
这帮家伙一向是以“搜刮天下之民脂民膏为己任”,而且来头很大,一个个披着权力的虎皮深入地方,“口衔天宪,手握皇纲”。表面看来他们是在替中央收钱,实际上干的更多的却是敛私财的勾当。
明神宗对宦官们在各地打着自己的旗号为非作歹有一定心理准备,但是宦官们造成的祸害究竟有多大,他却不一定了解情况。文官们屡屡上疏弹劾宦官,万历却始终充耳不闻。历史记载,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各路矿、监税使向朝廷内库供奉银两就高达三百万之巨。看着从下面滚滚而来的真金白银,明神宗的火气自然也就消了。
作为一国之君,明神宗看重的是丰厚的利益回报。那些过去侍奉在皇帝身边的宦官到了地方,居然如此得力,为国谋福祉的能力毫不逊于那些地方官员,这让万历皇帝十分欣喜。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户部都给事中包见捷上疏,认为应撤回矿监税使,不然国本将为之动摇。明神宗根本听不进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不以为然地说:“老祖宗不也干过这事吗?到了嘉靖年间才告停,现在我只不过是在遵祖制而行。”
其实明神宗与宦官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主人养了一条狗这么简单。朱元璋当年废除丞相集大权于一身,这就为自己的后世子孙定了“民工皇帝”的调调。起早贪黑,埋头干活,大大小小的纷繁杂务,皇帝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假手于人。
既然官员们都不值得信任,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尤其是万历皇帝,经历过张居正大权独揽的时期,他与权力系统内的官僚早就没有了互相信任的关系。从明神宗全面掌权之后的官僚机构布局中可窥一斑,万历四十年(1612年)时,首辅只剩下叶向高一人。权力副手本来就少得可怜,而明神宗自己又不愿干活,通常情况是,官员的奏章递上去,他就留中不发。这样一来,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及时处理。
既然你皇帝都不拿自己的“家天下”当回事,作为官员又何苦操那份闲心。首辅叶向高索性也当起了甩手掌柜,请了一个长期病假,窝在家里闭门不出。而当时中央权力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有吏部赵焕一位尚书,户、礼、工三部各有一位侍郎,都察院也整整八年没有配备正官。吏部尚书赵焕多次上疏请求补充缺少的官员,万历皇帝就是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焕写了个辞呈递上去,辞官不干了。
职能部门严重缺员,已经使政府机构陷入一种半瘫痪状态,而那些在位的阁臣,由于长期得不到皇帝的批示和接见,根本就没有办法开展工作。就信任度和个人情感而言,在大臣与宦官之间,万历皇帝更加倾向于宦官。
明神宗赋予宦官威权,其实就是出于权力掣肘的目的。一方面,抬高宦官的地位可以打击压制那些不听话的文官;另一方面,派到地方去的矿监、税使就像皇帝伸展到权力结构中的“触角”。作为坐镇权力中央的皇帝,他不可能完全了解全国各地的情况,而他又担心自己被蒙蔽。所以皇帝只好去寻找心腹之人来监视臣民的活动。宦官特务也由此成为明朝政治的一大特色。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万历皇帝派御马监太监陈奉到湖广(今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征收店铺税,同时兼采办兴国州矿洞丹砂以及钱厂铸钱之事。
陈奉深入地方以后,胡作非为,仗势虐害百姓。他往往借口巡历,鞭笞官吏,抢劫行旅。陈奉待了五个月,就让当地老百姓恨不得食其肉、拆其骨。实际上,陈奉在地方祸害的不只是老百姓,还损害了地方官僚和士绅商人的利益。
明朝宦官在聚集财富上很有办法,不光那些握有实权的宦官能够大捞特捞,就是普通宦官也生财有道。在明朝宫廷内部设有许多内库,类似于皇家的专用小金库。这些小金库“专受四方任土之贡”,而这些来自地方的贡品都是皇家所需的必需品,其价值尤为可观。内库通常是由宦官掌握,各省解送内库的实物也是由宦官检验,认为质量合格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收,解送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完成任务。因此要想顺利完差入库,就必须贿赂这些宦官。此外,宦官还可以利用其他种种名目肆意勒索。
而宫中那些并无特权的宦官也可以利用宫中举行庆典或者兴建大的工程项目之时通过克扣或冒领钱物来满足自己的贪欲。时人沈德符曾指出:“修建皇家住所(宫殿),同样的工程要比民间多花费数百倍。我曾经听说乾清宫的窗槅坏了一扇,估价至五千金。扣除宦官的侵削和部吏员的回扣,真正用于维修的钱并不多。”
宦官们深居皇宫大内,他们的行为基本上不受外廷官员的监督和约束,他们的贪污手法也极其隐蔽。陈奉在没有被派往湖广地区之前,是宫中的御马监奉御。这是个非常有油水可捞的宦官职位。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御马监和司礼监一样都是极其重要的部门。这个职务可不光是管辖养马人员,同时还统领御马监人员组成的禁兵。由此可见,陈奉在皇宫大内也是炙手可热的人物。
在陈奉还没有到达湖广地区之前,当地的部分官员已经开始有所行动。地方官员之所以抵制矿监、税使,主要还是“抽水机原理”的效应。虽然到地方采矿收税的宦官都是由皇帝委派的,但皇帝自己也是个冤大头。权力管道抽上去的“金水银水”没有汇入帝国财政的水库,抽取的水在向上流的过程中,已经被宦官截留了,并且截的是主流,皇帝到手的只是十之二三的支流。
其实懂得“抽水机原理”的皇帝不在少数,万历也不傻,只是他为钱所困。在他感觉命不久矣的时候,他也曾提出废除矿监税使,这说明他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朱元璋当年就看透了这一点,他认为“(矿)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也就是说,开矿对于官府来说好处不大,却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官府得不到好处,那么官员得到的好处也就有限。老百姓得不到好处,还要承受伤害。在这种利益计算过程中,地方是只见付出不见回报,而十之七八的利益都落到了矿监的私人腰包里,朝廷得到的是很少一部分,当地百姓还要承受损害。
明摆着是贴钱的买卖,可又无权拒绝。因为到了万历皇帝这里,开矿成了一项政治任务。太监成了皇帝的权力经纪人,替皇帝去开矿捞钱。主奴之间达成了利益分肥的默契,官员即使心有不满也说不得,皇帝根本听不进去他们的建议。
等到矿监陈奉来到地方后,那些试图发动本地名流和民众去堵“抽水机管道”的地方官员就成了宦官打击报复的对象,其罪名就是“阻挠开矿”。宦官本身是不具有正式权力的。他们的权力主要还是来自皇帝给的“马甲”。一个聪明的宦官,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纳入到皇帝的权力庇护下。
陈奉在这里就是这么干的。开矿是皇帝指示的政治任务,那些地方官员和老百姓阻挠开矿就是反对皇帝。这顶大帽子扣下来是要人命的。这种动辄上纲上线的做法是官家社会的通用规则。
湖广当地的一些官员委托科道官告御状,以此攻击矿监,但却毫无效果。
明神宗对那些没完没了的奏章感到非常厌恶,他曾经很多次地谴责那些上奏的科道官员,迫使他们提出辞职。而对于陈奉递交上来的弹劾当地官员的奏章,他都会认真对待,要求内阁及时拟定处罚措施。
其实这是意料之中的事。科道官的御状是递交到明神宗手里的,御状的措辞激烈,矛头直指陈奉这些矿监,这就等于在攻击万历颁布的“新政”。皇帝虽然没有处罚上疏的科道官员,却给地方官员安了个勾连京官、党争祸国的罪名,通过处罚地方官来发泄对科道官员的愤怒。湖广官员就这样卷入了京城的党争,沦为万历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采矿和管理矿产的官员都是皇帝最信赖的人,皇帝的信赖就意味着权力之源取之不竭。陈奉这些矿监从京城空降地方,虽然在地方上没有权力基础,但却可以动用公权力来强迫当地民众几乎无偿地为他挖矿,也可以不给当地支付任何成本而将矿拿走。
在皇权的打压下,地方的权力指数急剧下滑。为了保住头上那顶乌纱帽,地方主要官员不得不依附于矿监,这样就等于放权给矿监、税使。陈奉等人加大了对地方压榨的力度,民众对地方官府越来越不满。对于民众来说,官员与矿监是相互勾连的利益共同体,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如果我们将陈奉放在权力的天平上衡量,他不过就是正八品的小吏,只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科级干部。按说他们根本无法与权力秩序内的官员相抗衡。可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他领着一帮主动投靠来的亲信党羽在湖广地区为所欲为,将征税的过程直接升级为流氓式的拦路抢劫,竟无人可以制衡。
这种人好像天生就具有做恶人的天赋。他派出手下四处打探富户人家的祖坟位置,探听到结果后,就认定这些祖坟下面有矿,按照皇上旨意要挖。富户们只好给陈奉献上金银,来赔偿矿监的经济损失。陈奉在自己作恶的同时还鼓动手下人作恶,其党羽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民宅,奸淫妇女,有的干脆将妇女掠入税监办公的官署。
矿监税使虽然身负皇命,但他们在地方上的疯狂无异于流氓地痞。也就是说,矿监集团的发展是以网罗利用流氓地痞为前提的。当地官员对陈奉这种流氓式的做法敢怒而不敢言,更谈不上配合他们的工作。
对于那些长期居于内宫的宦官们而言,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制度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他们流氓式的手段也不仅仅限于牟取经济利益,反而以极大的势能向整个权力体系辐射。对于陈奉等人来说,他们根本没有官家制度的概念。在他们的眼中,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如今他们是奉了皇命,自然有恃无恐。
一次,陈奉从武昌到荆州征收店税。消息被当地官员故意散布出去,商人和老百姓得知后,聚集数千人在他必经之路鼓噪起哄。即使沿途有官兵护卫,陈奉也被飞来的石头砸伤。事后,陈奉向万历皇帝告状,说当地官员不配合自己在下面开展工作。他指出了五名不配合他工作的官员,然后将罪责全部推到五个人的头上。
明神宗一怒之下将陈奉供出来的几个人全都抓到北京关入监狱,其中就有湖广佥事冯应京。
冯应京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好官,在当地有着极高的威望。老百姓给的威望,很多时候在帝国官员们看来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那样一种权力运行机制下,老百姓既不能决定官员的升迁,又不具备对官员的监督能力。所以在当时的大部分官员看来,能不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是无关紧要的,能够维持权力的运行秩序才是最有效的。
陈奉无中生有地将冯应京的罪名公布出来后,老百姓难抑心头的怒火,纷纷跑到他的住所闹事。面对上万人的团团包围,陈奉心虚了,就躲藏到楚王府里。巡抚支可大从中调停,极力维护陈奉。老百姓一把火烧了巡抚衙门的正门,并捉住多名税官,将其捆绑后扔进长江。两名锦衣卫缇骑也在这次骚乱中也受了伤。
由于武昌当地政府的军事力量已被税使控制,所以陈奉在躲入楚王府后还能调动地方军队前往平乱。由此可见地方权力自主性的丧失。民变发生后,地方官府不仅不敢处置违法的税官,甚至还在陈奉的指挥下动用官军镇压民变。在暴力镇压之下,事态得到暂时的平息。聚众的百姓虽然散了,但就整个事件而言,不仅没有妥善解决,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军事镇压不仅没有达到平息事件的目的,反而触犯了众怒,民变向整个湖广地区扩散。
陈奉在楚王府里躲了将近一个多月。他担心继续留在湖广会有性命之忧,于是请求万历皇帝将其召回京城避难。事态发展到这种地步,地方政府已经无力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后在陈奉的授意下,巡抚支大可向中央政府求援。
当万历皇帝将陈奉从湖广地区召回的时候,他携带着从地方搜刮来的“金宝财物巨万”,在地方军队的护送下,领着绵延数里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赶往京城。在陈奉回京的同时,冯应京也被解往京城受审。老百姓十里相送,哭喊不绝。一边是从地方上搜刮来的民脂民膏,一边是从地方上收获的民心民意。搜刮民脂民膏的人,成了权力的宠儿;而收获民心民意的人,反而成了权力的弃子。冯应京穿着囚衣坐在囚车里,用动情的言语劝老百姓不要再闹下去,不要给皇帝添堵、给朝廷添乱。
冯应京和另外几个阻挠陈奉的官员被押解到北京后,关押刑讯,三年后才释放出狱。而在地方上闯了大祸的陈奉回京后,风光依旧,邀功受宠。有两名不识时务的监察官员说他的坏话,也被明神宗撤职法办。
皇帝不加掩饰的偏袒使得在京科道官员除了愤怒就是无奈,而帝国权力系统内部日趋紧张的权力党争迫使那些高级官员在这件事上保持沉默,他们不敢贸然表明自己的立场,只能持一种观望态度。这在无形之中就加剧了皇帝和科道官之间的对立,也消耗了帝国的权力能量。
明神宗和科道官员日趋紧张的对立关系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陈奉这些太监手里把持的才是皇命所在的正式权力,而那些不配合陈奉工作的州府官员就是对抗皇命的逆臣。
冯应京等地方官员之所以在陈奉来到地方后,表现出如此激烈的反对,固然有维护地方权力集团利益的因素在里面,但也是出于地区稳定的考虑。
当这些地方官员正准备动用自己的权力与之周旋,以万历皇帝为首的中央权力集团挥动自己手中的大棒,沉重地打压了地方权力集团。地方官员的权力空间被打压得越厉害,陈奉们在地方所占据的空间也就越大,搜刮得也就越发厉害,而这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就是国家的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