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灼进宫为皇帝献药,是首辅方从哲带进宫的。虽然是皇帝自己要求的,方从哲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但是对于政治斗争而言,一次子虚乌有的事件就可以让人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这还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需要在这里指出的是,当年的“梃击案”时,首辅方从哲就表现出庇护郑贵妃之意。如今他又牵连到“红丸案”中,难免使人猜疑。这种猜疑不无道理。明光宗是因为吃了崔文升的药,导致病情加重;之后又服下李可灼的红丸,命归西天。崔文升是郑贵妃的老部下,李可灼又是郑贵妃的同党(首辅方从哲)带进宫的。
非东林党人士则认为,光宗之死与红丸无关,东林党人的推理只是一种主观臆断。其实细究之下不难发现,明光宗在服下红丸之前已经是病入膏肓,服用红丸只是催发了病情的恶性发展。
所谓红丸,其实就是“红铅金丹”,又称“三元丹”。其炼制所用的配方十分变态,取处女初潮之经血,谓之“先天红铅”,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乌梅等药物,搅拌在一起煮,熬成药浆,再加上秋石(人尿)、人乳、辰砂(湖南辰州出产的朱砂)、松脂等药物炮制而成。
御史王安舜认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
王御史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李可灼进献红丸促成了光帝之死,并不说明这就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弑君事件。李可灼进献的“红丸”与先前崔文升进献的大黄药性相反。身体本就极度虚弱的朱常洛,在连遭药效相反且药性猛烈的两味药物折腾之后,岂能不暴毙而亡。
东林党人揪住这个问题大做文章,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要全力以赴将首辅方从哲牵扯到这个案子里,借机将他踢出帝国权力核心,由东林党大臣取而代之;二是暗示这个案子的幕后主使是郑贵妃,这样就可以向世人强调数十年来的“国本之争”是合乎天意民心的事,以此标榜东林党人的政治业绩。
其实这个案子是经不住推敲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时候的郑贵妃缺乏杀人的动机。宫廷斗争是残酷的,步步惊心,一步出错就会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任何一个决定,都会产生要命的连锁反应。人都有趋利避害的一面,任何一个参与博弈的人,都不愿做赔本的买卖。
光宗已经即位,就算死了也会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郑贵妃想将自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推向帝位,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此时光宗和郑贵妃的关系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郑贵妃也有了成为皇太后的想法。
东林党人执意要将郑贵妃拉下水,其目的昭然若揭。无非是向帝国的新主人天启皇帝邀功,为长达二十年的“国本之争”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就是要向帝国的臣民们揭示一个所谓的真相:郑贵妃一党是邪党,一直以来以褫夺光宗的皇储地位,以加害光宗的性命为奋斗目标。新皇能够顺利登基,全是东林党人奋斗的结果。
就在“红丸案”纠缠不清、泰昌皇帝死因未明之时,东林党人又一手炮制了连环三案中的“移宫案”。
乾清宫是内廷的正宫,是皇帝和皇后居住的地方。明光宗朱常洛在生命的最后时日里,就住在乾清宫,由李选侍陪侍在侧。李选侍是光宗最为宠幸的妃子,很受光宗的宠爱和信任。明熹宗朱由校(天启皇帝)和明思宗朱由检(崇祯皇帝)生母早逝,他们都曾由李选侍抚育。一次,光宗当着群臣的说:“选侍数产不育,可惜只有一个女儿。皇五子也没有母亲,也是选侍抚育。”
光宗言下之意,就是要让朝臣们知道李选侍的地位等同于皇后。
光宗驾崩当天,朝臣都赶至乾清宫,要求见皇太子。李选侍不让他们进宫,还命亲信太监将群臣挡在门前。东林党人给事中杨涟、大学士刘一燝和光宗皇帝的亲信太监王安就里外联合,连吓带骗,将朱由校强行弄了出来。
第二天,东林党主将之一的左都御史左光斗等人上书,要求李选侍马上搬出乾清宫。李选侍当然不会同意,她派太监去向天启皇帝朱由校求援,希望朱由校能够压制群臣,为自己争取利益。结果派出去的太监被大臣挡在门外,没有见着天启皇帝。
几天后,群臣齐聚慈庆宫外,要求朱由校下诏,令李选侍搬出乾清宫。在东林党人一再的坚持之下,李选侍只好搬到宫女养老的地方去居住。
东林党人的非常规手段,引发了一些非东林党人的不满。以此为起点,两大党派之间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移宫案其实是帝国权力集团的双线运作,明暗两条线互相转换。从明面上看,移宫案是李选侍企图挟太子自重。从暗线上分析,其实是东林党人想通过控制皇帝,成为帝国权力博弈的操盘手。一场连环案,东林党人的博弈重点并没有放在“移宫案”上,而是利用权力之争,不断扩大自己的利益版图。
万历皇帝死后,朱常洛重用东林党人,东林党人遍布朝堂。明光宗在位一个月就突然驾崩,东林党人要想在新的权力结构中保持话语权,就要想办法控制住新皇帝。
其实明光宗在弥留之际,对帝国的后事已经做好了安排,尤其是册立太子之事。他遗命由朱由校继位,李选侍封为皇贵妃,负责养育太子并帮助太子处理政务。朱由校的生母王氏原是太子宫中一位地位不高的侍妾,因为生了皇长孙,母以子贵,被封为才人。但王才人命薄,没等天启帝长大成人就死去了。其后,李选侍以宠妾的身份争取到对太子长子的监护权,直到光宗即位之后。天启帝幼稚晚熟,虽然已经十六岁了,却没有表现出一点儿独立意识。
明光宗在驾崩之前曾经召集首辅方从哲等大臣于乾清宫开过一个托孤会议,对后事做了专门的安排。明光宗这么安排也是经过一番利益考量的。当时太子朱由校还是未成年的孩子,按照惯例应该由母后辅政,但是太子的生母早已不在人间,太子是由李选侍抚育长大的。明光宗有心安排自己最宠爱的妃子担负起太后这个角色,以制衡朝臣。
为此明光宗封李选侍为皇贵妃,专门负责养育太子并处理政务。明光宗去世时,朱由校已经册立为太子,李选侍还没有被封为皇贵妃。可以说李选侍履行母后职责,辅佐朱由校并住在乾清宫,是明光宗驾崩时已经安排好的。
在这里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明光宗为什么没有一步到位将李选侍封为皇后?那样的话,李选侍辅政就会更加名正言顺。
其实明光宗之所以没有那么做,还是因为李选侍毕竟不是太子的生母。李选侍与太子的生母有过矛盾,皇帝自然要对李选侍留一手,防止李选侍权力过大威胁到皇权,这也是李选侍没有成为皇后的主要原因。
明光宗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就在病榻托孤之时,李选侍拉着朱由校也在场。当时李选侍在朱由校耳边嘀咕了一番,然后朱由校居然在明光宗的病榻前要求封李选侍为皇后。这一幕让皇帝和在场的大臣们脸色大变,不禁愕然。他们一方面觉得李选侍太不懂礼数法度,另一方面也感到十六岁的皇长子朱由校表现得像个未断奶的孩子,任由李选侍摆布,将来难当大事。这也是后来朝臣们催逼李选侍移宫的主要原因之一。
明光宗驾崩之际,有意在帝国权力核心打造这样一种三方博弈的格局,让朝臣与李选侍相互制衡,从而巩固朱由校的权位。
在明光宗驾崩当日,以杨涟、左光斗、刘一燝为首的东林党人就开始为朱由校举行立太子的仪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在帝国官员和百姓中造成一个假象,即李选侍的存在威胁到了皇权。他们要求李选侍移宫,是为了正本清源。
东林党人打着捍卫大明道德法理的旗号运行权力,其实只是为了能够在帝国的权力新格局中占据最大利益。
东林党人这么做显然是违背了明光宗的遗命。李选侍既受皇命,就要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她当然不能坐视东林党人的霸道行为不管。而东林党人无视先皇遗命,为了能够控制住新皇帝,他们就必须在这场三方博弈中,想尽一切办法将李选侍踢出局。他们要求李选侍尽快搬出乾清宫,与太子脱离关系。
为此他们不惜撕去自己的道德外衣,用尽各种手段。他们结党上门逼宫,催逼李选侍搬出乾清宫。他们甚至还编造出了李选侍想与太子乱伦这样的荒唐借口。可见在权力面前,以学术涵养著称的文人也无所谓道德底线。
首辅方从哲认为迟搬几天也可以,可东林党人却心急火燎,表示如果李选侍不搬出乾清宫,他们就赖在这里不走。在东林党人的催逼之下,李选侍只好搬到宫女养老的地方去住。离开了皇帝的李选侍,就像一个武林高手废去了自己的武功。对于李选侍来说,她失去的是参与辅政的机会。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背景下移宫案实质上相当于一次非暴力政变。在帝国皇权的交接时刻,既定的政治格局需要来一次重新调整,有时候还要面临颠覆性的破坏。为了能够通过控制新皇帝而继续掌控权力,东林党人在帝国新旧势力交替之际,不惜使用这种非常规手段。
在连环三案中,有一个人深陷其中,成为东林党人打击的主要目标,那就是方从哲。
首辅方从哲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入内阁,第二年成为首席大学士。万历朝的最后几年,内阁中就只有方从哲一人,因此权势极大。
其实方从哲并不是一个强势的独裁者,史料对其评价是“性柔懦,不能任大事”。
首辅方从哲坐着帝国官僚集团的头把交椅,这是东林党人所不能容忍的。为了壮大己方势力,他们自然会将方从哲视为打击目标。礼部尚书孙慎行(东林党党人)在劾疏中就直接指认方从哲犯下弑君之罪,“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事,欲辞弑之名,益难免弑之实”。而且还请求天启皇帝为帝国除恶,杀了方从哲。
这时候,方从哲为了摆脱东林党人的攻击,做了一件自认为聪明的事。
他在征得各位阁臣的同意后,颁布了由他亲自起草的遗诏。在这份遗诏里,他以明光宗的名义褒奖了李可灼,并诏赐钱物。方从哲以为这样就可以平息言官的攻击。结果事与愿违,这份褒奖李可灼的遗诏刚一颁发,就引得朝堂内外群情激愤,攻击更甚。
方从哲本来就因为“三大案”成为众矢之的,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他只好提出辞官归隐的要求。为了缓和政治斗争引发的矛盾,天启皇帝也就顺势批准了他的要求。
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初,在帝国权力场上执掌大权八年的方从哲,在萧瑟的秋风中黯然离开了京城。
对于少年朱由校来说,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接受的第一门人生课就是政治斗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后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一是成年后的天启皇帝始终对政治意兴阑珊,始终以旁观者的姿态参与帝国事务。
二是天启皇帝缺乏安全感,始终在极力地逃避现实,将自己固着在幼年状态。而这种心理幼稚的外在表现,就是对他的乳母长久依恋。
少年天子朱由校在运作皇权时急需一位政治代理人,或者说是权力经纪人。他属于那种不愿意承担皇帝职责的“甩手派”君主。他的“甩手”并不是将权力完全甩出去,而是将政务当作一个皮球踢给他的权力代言人——宦官。
这时候内官的第一号人物是大太监王安。王安是先帝(明光宗)的伴读太监,在明光宗朱常洛即位之后就迅速晋升为司礼监秉笔,成为光宗身边最为信赖的宦官。王安还是东林党中许多政界要人的好朋友。在“移宫案”中,就是他与东林党人里应外合,逼走了李选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