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馨曾经担任过陕西粮道,这是一个油水很大的肥缺:陕西粮道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军粮,每年向军队发放的军粮约十九万石,但实际上向民众征收的粮食有二十万石。这样,其中一万石余下来的军粮,自然就成为陕西粮道的囊中之物。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官场上有句老话:“官大一级压死人。”这话说得没有任何问题。按照官家权力的正常关系,权力的等级序列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官大一级,自然是权大一级;权大一级,自然在权力系统中的造福和伤害能力也就比别人(下属)大上一级。人本来就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中国古代官员对此更是异常的敏感。官家权力系统除了这种纵向上“绝对服从”的关系之外,还有横向上“分工不同”的关系。也就是在一个权力大系统内,依据不同的职责分工而产生权力小系统。
就拿明清时期来说,地方设藩司衙门,长官为布政使;同时设臬司衙门,长官为按察使,布政使无权干涉按察使审案,按察使也无权插手地方的钱粮事务。但依权力的层级原则,布政使与按察使均受巡抚节制。巡抚和布政使虽然是同级别的官员,但是布政使要受巡抚的节制;按察使比巡抚官小一极,可以说巡抚是他的上级。
这种纵向上分层,横向上分界的结构是理论范畴内的权力运作方式,但是这种运作方式常常会在现实中碰壁。很多时候,那些居于权力等级上层的长官反而会受制于权力等级下端的小吏,为了摆平某件事,他们往往需要低眉顺眼向小吏行贿。
我手头有一个京城大小官吏啃噬地方高官的典型案例,属于典型的小京官吃大官员。
清朝同治年间,由天平天国起义引发的社会大动荡即将走到尾声,旷日持久的战争也进入全面扫尾阶段,庞大的军费报销也提上了议事日程。挽帝国狂澜于既倒,曾国藩的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军功不可没。按道理说,就算朝廷不重奖,报销军费也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让曾、李二人想不到的是,手续齐全的军费报销居然会卡住。卡住他们的不是皇亲贵戚,也不是比他们高一级的京官,而是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官场小人物,级别都大多是七品的户部文吏(办事员)。
我们都知道在食物链上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之说,可虾米吃什么呢?有人说是淤泥,但我要告诉你,浮游在水面上的虾米反过来也是可以吃大鱼的。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中央六部各衙门的胥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所以虾米能不能吃上大鱼,关键不在其身份高低,而在于他手中有多大的权力。
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天取暖费)”、“冰敬(夏天的消暑费用)”之类的贿赂是轮不到他们头上的,他们就向各地方官员索贿。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儿,而在这六部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轮得上吏部和兵部。户部因为是管报销的,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都必须经户部核准,不然就没办法报。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有灰色地带的存在。
对于那些不谙熟规则的人,往往都办不成事。就像这眼下的军费报销,报销人是曾国藩和李鸿章。熟悉近代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二位可以说是晚清权力集团的两位大佬级人物,可他们照样要按照行业规矩来办事。
要想报销款尽快到位,如果当事人装傻,不给当事的户部书办“意思意思”,来回折腾个两三年也是很正常的事。这里“意思意思”的标准主要还是按照报销总额的比例抽取,总额越高,抽取的那部分也就越多。军费开支应该是报销款项中数额最为庞大的项目之一,那么作为户部的经办人相应得到的收益也应该是丰厚的。比如你要报销一百万,起码也要拿出五万到十万来打点、疏通各级胥吏。另外还有发饷、拨款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见庙就烧香,见菩萨就拜。你的礼没有送到,我就拖着不给办,看是你急还是我急,反正有的是律例方面的借口,也不怕担责任。当然这笔钱胥吏是不可能独吞的,权力集团的分肥不是让一个人吃饱,其他人饿死。这笔灰色收入,司官、堂官也是见者有份,但捞到大油水的还是具体经办人员。所以清代户部的大小官员、胥吏是六部之中最肥的缺,甚至有人称,户部书吏的富裕程度,并不输给京城里的那些王爷们。《清稗类钞》中有“东富西贵”的说法,因为户部的胥吏大多数居住在正阳门东和崇文门外,是当时北京城内的高档住宅区,而司官则大多居住在宣武门外,比自己的下级差了好几个档次呢。
吏部、兵部就趁那些官吏升迁、补缺之际大捞一笔,比如说,如果外省有一个位置空缺了,在京候补的人知道信息后,必须马上到吏部或兵部上下打点行贿。书吏根据这个空缺位置带来的利润空间来索贿,真正按照资历和能力安排职位的少之又少。至于工部、礼部、刑部相比之下就是清水衙门了,他们只好等待像国家有大工程、皇族有大婚、大丧、重大礼仪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时再狠狠地捞上一把。
这一次,虾米要吃定大鱼,小吏要教教封疆大吏怎么做人。按照大清帝国的财务制度,将当时的报销过程在这里转录如下:
一是花钱的部门先对要求报销的事项进行统计,填写清册,然后送交户部,这叫“投文”;二是户部接到报销清册后要对各项花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看有没有“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虚开浮估”的情况,这个过程类似于审计;三是户部如果发现报销清册中有不合规定的情况,就要求申报部门重新核实,这叫“批驳”;四是等一切报销项目都符合规定了,户部题写希望准予报销的奏折,交最高领导—皇上审批,皇上一般都会同意,因为户部已经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一切都是符合规定的,皇上没有理由不同意;五是如果皇上签字同意报销,那么一切就OK了,户部给申报部门一个批文,整个报销流程就结束了。这个过程,和现在一个单位的财务报销制度是一样的,户部如同单位的财务处,户部长官—尚书如同财务处长,皇上就是帝国这个大单位的“一把手”。
从以上报销流程我们可以看出,报销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关键还在于户部的审计那一关,其他环节基本上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而已。但是体现户部真正权力的除了审计,就是“批驳”。如果户部文吏说你的报销项目不符合规定,说你有做假账的嫌疑,那么你的报销就要搁置。户部这么说完全是工作职责所在,它有严肃财务制度的理由和借口,而且理由是正式权力范畴内的,让你挑不出任何毛病。但是,这却是申报部门最不愿意看到的。为了能够顺利报销,避免被批被驳,申报部门就得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在历史上叫做“部费”。这笔经费专门用于“跑部钱进”,打通上下环节。
我们知道,财务是一件非常琐碎而复杂的工作,用康熙年间的名臣靳辅的话说,是“数目烦琐,头绪牵杂,非精于核算、洞悉款项、熟知卷案者,万难得其要领”。也就是说,财务工作是一件让人头疼万分的事,不熟悉这项工作的人,根本搞不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所以说,那些书吏如果要挑报销者的财务问题,对方也是一头雾水,说你有问题就有问题,没有也有。因此,要对送审的报销账目进行审计就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为了严肃财务制度,避免在报销中弄虚作假,审计过程要很认真细致。作为一名合格的户部书吏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而且还需具备过人的精力,因为审核的过程也非常耗神费力。在明清时代,这项工作本来是户部官员的职责,但实际上都是交给被称为“部吏”的户部书吏们去做。也就是说具体办事人员在具体操作这个事情,分管工作的官员只等着利益分配,坐享其成。
按照当时的权力结构设计,书吏只是一些普通的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无非是干一些抄抄写写的活儿,类似于我们今天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他们上面有许多人—被称为“司官”的主事、员外郎、郎中;被称为“堂官”的侍郎、尚书—管着他们。问题是,管归管,可那些长官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不愿把时间、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上,他们更愿意在喝酒、听戏等娱乐性活动上消磨时间,高雅一点的是去读书、收藏书画、写诗、做文章。对于办公室这些琐碎而无聊的财务报表,以他们死读书、读死书的脑袋是不大懂的,同时他们也看不起那些琐碎而无聊的工作,也觉得没有必要去弄懂。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通常就是在书吏把审计报告送上来的时候签签字,对于具体内容并不去核实。这样,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实际上就转移到了书吏手中: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在正式规定中,书吏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政府聘用的不在编人员,按规定五年一续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更不合理的是,书吏的办公费用—比如纸张、墨水等经常还得自己掏钱买。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有严格的编制限制,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书吏的正式编制只有两百多个。书吏自己办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这就有许多编外人员,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都要由找他们办事的书吏来负责。
当然对于书吏们来说,他们工作的动力与领不领政府的薪水无关。他们有财务审计的权力,就看你送不送钱,这些地方官员用来活动的钱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户部书吏因为手中有了这种权力,导致各级官员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账目。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二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以曾、李二人当时的地位,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普通官员并无二致,也就是花钱、找人、托关系。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这个人是湖北省的一个道台,曾经在户部任过职,在部里也有着很深的人脉关系。王文韶对户部文吏这一套办事章程并不感到陌生,他先是托人去找具体办事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的胃口很大,要求得到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加起来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现下人民币八千万元。
曾国藩所托之人是李宗羲,此人是江宁布政使。其实李宗羲并不熟悉户部的人,他转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中间人,由中间人出面和户部的书吏做了私下沟通。经过私下里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八万两。尽管书吏做出了很大让步,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即便只掏出八万两,筹措起来也是很麻烦的,因为这笔钱是不可能通过正式权力确定的财政制度到手的。于是,曾国藩又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能够免于审计。皇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但为了不得罪人,曾国藩在向皇帝打报告的同时,也表示,自己在前面和户部的书吏说好要给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漫天要价,不然真就太为难了。
李慈铭的流水账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我们就拿翰林来说事,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一方面可以得到时下知识界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恩宠。这两方面可以使得自己获得官场升迁的资格。
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地位显赫自不必说。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收入却与自己地位极不相称,时人常有“穷翰林”之谓。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是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们的日子过得有些捉襟见肘,就将京官的工资标准大幅度提高,实行的是例支双俸。就是说,每个月为京官开双份工资。这样七品京官的工资就增加到了每月九十两。另外再发一些粮食,“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钱和粮食加在一起就是七品京官的全部收入。按照当时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换算,他们的收入也不过就是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些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二万五千多块钱。
作为一个七品京官一年收入二万五千多块钱,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这话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而在这一点上,似乎也不难找到佐证。光绪年间的京官李慈铭在日记里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住的房子漏水,因为缺乏营养脸有菜色。当时也有翰林做诗来哭穷:“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唯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京城的老百姓中也流传这样一句话:“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这句话形象地道出了小京官的嘴脸,走路上班,还要迈八字步摆架子造成交通堵塞,急坏了跟在后面有急事要办的主,只有在心里诅咒他们。
其实“低薪制”对于官员们来说只是绣花枕头,中看并不中用。虽然打着为朝廷节约开支的旗号,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它伤害到的往往是那些奉公守法的清官。清官们买不起房,住在京城外围的棚户区,一个个面有菜色。
对于那些贪婪的食权者而言,“低薪制”无疑给了他们一个搜刮灰色收入的充分借口。朝廷俸禄如此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这话就连皇帝听了,也觉得有七分道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皇帝也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由此使得明清时期的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可以原谅的行为。
当然像翰林院这样清水衙门里的京官是个特例,因为他们手里可供支配的权力资源十分有限,那么,通过权力来获取灰色收入的基本条件也有限。但是为了能够在这条食物链上存活下去,京官们也会学着在钢筋水泥的权力丛林里四处打洞找出路。有想法总会有办法,许多京官的智慧还是无穷的,他们能够从一些不是机会的机会里发现有机可乘。
清代中后期,京官通过替外官(地方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能够搭上地方这条权力管道,无异于从权力结构的上层插下了一根隐形的供血管道。很多人靠着地方的供给,也活出了不一样的精彩。虽然在他们的诗文里和抱怨里还是在不停地哭穷,可不知不觉哭出了“幸福的味道”。
小京官们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的同时,朝廷往往也在有意无意地为他们解决生计之困。清朝的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那就是“得差”,我觉得将其改为“得钱”更为恰当。就是将翰林们下派到地方上办理公务,在办公务的过程中,这些离开京城的翰林们才算真正得到权力的滋润。虽然他们在京城只是个小角色,但是到了地方却是皇命在身之人。
那些地方官员对大京城来的“小角色”丝毫不敢怠慢,就算不求他们回去后为自己美言几句,也要避免他们回到京城之后对自己的祸害。
京官们都希望能够得到这样一次出公差的机会,可以发一笔横财,何乐而不为。况且这笔横财还不是小数目。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即外放为各省学政)。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
朝廷下派翰林们的差使大多是乡试主考。国家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担任主考,可以先从户部领取部分路费。主考官的灰色收入也是因地而异,标准不一。比如说,乾隆三年(1738年)规定各省路费标准: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嗣后乾隆六年又规定,户部每人先给二百两银子。
正如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所谓预支,就是说剩下的也无需缴还。而考官出行,都是由沿途的驿站付给夫马,并不需要自己掏钱,所以朝廷发的差旅费也基本上进了个人腰包。
乡试结束的时候,地方官场按照规则还会送给主考官员一笔价值不菲的“辛苦费”。这笔收入,对于一个穷翰林来说,无异于买彩票中了一次大奖,往往会使他们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为表敬意所送的礼品)等灰色收入。另外作为主考官,衔皇命选才,既是一种荣誉,又可以成为这些举人的“座师”,也就是说翰林是赚大发了,不光有钱收,而且还能收获官场上的潜在人脉,可谓一举多得。
清朝光绪年间做过户部司官的李慈铭曾经在他所著的《越缦堂日记》里,对自己的京官生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构。李慈铭当时在户部任郎中,户部是总管全国钱粮的一个油水部门,被称为“富部”。能够在户部谋上一官半职,应该是京官们梦寐以求的事。
李慈铭所在的江南司是户部的第一司,也称“头司”,因为它主管着全国赋税最多的江南省。李慈铭的郎中是个多大的官呢?应该说不算大,也不算小,正五品,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司的司长。能在户部捞到一个司长当,应该说李慈铭在京城里混得也不算差。更为重要的一点,他所占的位子是令京官们羡慕的肥缺,权力能榨出油水。可就算身居肥缺,也挡不住李慈铭哭穷。按照李慈铭的日记里记载,他一年的收入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正俸、馈赠、印结银、乡贤祠外官捐银,还有书院的束修等工程项目。
在日记里,李慈铭详细记录了自己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收入情况:这一年他得到的工资收入是135两银子(俸银加上养廉银)和大约1200市斤(7.8石)的糙米。按照当时的京城米价大致是一石3两银子,如果按现在的米价和人民币折算,大约是当时一两银子值现在的100元钱。这样,135两银子就折算为13500元人民币,月工资只有一千来块钱。而李慈铭一年的总收入高达2061.2两、米7.8石,合成今天的人民币可达30万元。李慈铭一年的工资收入和实际收入之比为1:15,两相比较着实令人震惊。
在李慈铭的灰色收入中,我们就拿馈赠和印结银来说,这两项灰色收入主要是指外官的赠送,这也是李慈铭灰色经济来源的主要渠道。换言之,如果官家制度能够有办法将这两个渠道堵死,在当时的低俸制下,京官们想要活得滋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可惜,官家制度在这里玩的却是故意一漏。堵不上,也堵不了。
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上,因为京官在死工资之外的灰色管道很有限,而外官们在地方上可以拥有吸纳灰色收入的各种权力管道,名目不一。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吹气球,掌握不好技巧,我们会将气吹向一端,使得局部膨胀,结果没等气球吹到最佳状态就爆掉了。如果我们掌握好技巧,将气吹得分布均匀,气球会吹得又大又圆。同样的道理,通过权力管道吸纳的灰色利益,不能只肥一端,这样就会使权力管道局部肥大造成堵塞,而不能自由流通。何况食权者都是在官僚体制里过日子,只肥局部,也不合规则。
如果说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贯通,那么权力所能够产生的灰色利益则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吸纳。外官需要在京城各部衙门建立关系网,所以他们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这种送礼的方式还有着听上去很不错的名字,夏天孝敬京官买冰消暑的钱称为“冰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称为“炭敬”、官员离别京城就任地方时的“分手礼”称为“别敬”。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
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混迹官场之人,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受之坦然,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陋习之一。
即使那些生财无门的清贫官,逢年过节,也要想尽办法给自己的座师等人送上节日红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在张着欲望的大口等待送上门的馈赠,其中的清廉者也不是没有,不过太少。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计算,自己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之徒,也不是一个官迷。可他们总要为属下着想。
古代做官,裸官者很少,基本上都是组团赴任。屁股后面跟着家丁、童仆、跟班等等,他们大老远跟着你千里赴任,不是观光旅游,而是为谋生计。还有那些鞍前马后为你服务的书吏、衙役、门子,他们也是为了能跟着你风风光光,狐假虎威捞油水。就算京官自己不要一分钱,你又怎能让人家一分不取?如果官员都去学了海瑞,他们也跟着吃不起肉,官员身边早就没有一个帮手了。
李慈铭在自己的日记里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能够扯上关系。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去攀附,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光绪十三年,李慈铭所得的这一类收入总共是418两。
我们再来看一看印结银,这项费用又是从何而来?清代各省人士到京城办理捐官等事宜,要请同乡京官证明其申请材料(身世、履历等)所说情况属实,为此需要一份盖印的保结文书—印结。这个印结不是白拿的,而要花钱去买,所花的银子就是“印结银”。李慈铭在这一年得到的“印结银”达346.1两,算是比较多的一年。
李慈铭在这里吃的是灰色收入,也称为“陋规”。官场陋规是按照权力和权力关系来设计和实施的。只要存在着权力关系,就同时存在着陋规,而与对方级别无关。在李慈铭所生活的那个年代,除去那些在编不在岗的(候补京官),光是在职的京官就有近6500人。
李慈铭在当时是个正五品的郎中,在他上面还有四个品级,下面也同样有四个品级,而正五品刚好处于九品官制的中央地带。
洪振快先生在他的《亚财政》一书里就以李慈铭为例子去推测京官集团在一年时间里所收受地方官馈赠礼银的总额。按照李慈铭在光绪十三年里的收入来推测,剔除那些实物型礼物,也不算绝大部分官员都没有的特殊工程项目,只算馈赠礼金、印结银和乡贤祠外官捐银(即团拜银)等项目的真金白银,这三项合起来就是962.1两。这个数字作为所有京官平均每年收受的工资外收入应该是不算太离谱的。
如果我们以这个数字为基数,6500名在职京官收受的灰色收入竟达到640万两白银。这可就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数目了。
李慈铭一年2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收入的确使他幸福得像花儿一样,而事实上,他在日记里走了两个极端:一边在哇哇地哭穷,一边又在日记里炫耀着自己在京城里的幸福生活。
京官哭穷,难免会让人生出疑惑。要知道那些京官基本上都是文人出身,其中“为赋新词强说愁”者不在少数,能够不抹辣椒水就哭出眼泪已经算是对得起观众了。这样的京官既有自己的生活圈子,这个圈子又形成了自己的习气和做派,而维持这样的生活习气和做派,俸禄肯定是不够用的,这就要求京官们开动脑筋,想出突围的办法。办法可以有以下几种:一是外任,二是办差,三是接受外官礼银,四是贪污受贿。
与收入相对应,李慈铭本年度的支出高达2000两银子,基本上是收支平衡,而能略有盈余。从其支出项目来看,李慈铭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消费中日常生活之必需的各项花费不过是250两银子,只占到总支出的八分之一。
如果我们把这些支出视为消费结构中的生存消费,那么就可以看到这个消费其实并不高,对李慈铭来说没有任何压力。
从李慈铭的账目支出中可以看出,像他那样的京官是普遍存在的,他的支出有很大一部分花在享乐性消费上。他用于馈赠上级等社会交往花费200两,在外面消费时打点的小费(犒赏)100两,与朋友饮宴花去160两;到戏园子听戏(娱乐)消费60两;购书花去200两;买妾花去180两,还有其他30两。京官的生活,几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他对自己下的定论是,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按这种逻辑,如果交际圈子大,不知还要到何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