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是相对于地方官而言的官僚群体,也就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干活的官员。在明清时期,他们以不同的官阶分隶中央政府的各个衙门。
当时有个说法:“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也就是说,京官至少占去当时官员总额的一半以上。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中,其中一二品的大员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那些中下级官员和七品以下的小角色。
资历是硬性指标
作为官员来说,个人的仕途命运,抛去个人因素之外,很多时候被规范在制度设定的大框框里。这个框框就是所谓的古代官僚制度,制度里的那些法律条文对官员有着很强的约束力。但是,在制度运行的层面之下,还存在着一些不被制度约束的行为方式,并且约定俗成地成为官场中的灰色地带。很多时候,这些灰色地带在有意无意之间会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京官们的升迁。
按照常理,吏部提拔官员最看重的应该是这个官员的能力。但对于京官来说,并非如此,资历才是他们混迹官场的不二法门。
从一个官员的资历,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为官经验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后。我们都知道,资历是最不靠谱的东西。比如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机关干部的资历很多时候是靠一杯茶、一张报纸泡出来的,与能力大小是不成正比的,有的人当了一辈子官还是碌碌无为,混日子而已。可是在清朝,“资历”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项硬性指标。尤其在一些地位显贵,政务又不怎么繁忙的清要衙门将此看得更为重要,比如说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等。
在光绪年间曾做过内阁中书的朱彭寿说:“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为前辈。初谒时,必具红白柬三分,登堂拜见,执礼惟谨。至其他各署,则但以同辈相称矣。”
这种论资排辈的做法,在客观上营造了官员晋升的公平环境。当然这种公平只是相对的,论资排辈虽然不能保证良币淘汰劣币,但至少可以让京官们安于本分,心无旁骛地干工作。
乾隆年间有的京官根本不愿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职,他们宁愿碌碌无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纪晓岚就曾经书挽联嘲讽道:“道不远人人远道,卿须怜我我怜卿。”
当然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官员的升迁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门来得快。
京官里权重位显的官员毕竟只是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常年待在职微官轻的岗位上,即便如此,也无人敢小视他们。就拿“内阁中书”这个职位来说,官阶虽然只有区区的七品,却是一个很实惠的官职。因为经过一定的年限,“内阁中书”就可以拥有在官场进退自如的资格。既可以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这样正五品的地方实职,又可以被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为接下来平步青云打下扎实的基础。有诗云:“莫笑区区职分卑,小京官里最便宜。也随翰苑称前辈,好认中堂作老师。四库书成邀议叙,六年俸满放同知。有时溜到军机处,一串朝珠项下垂。”
像内阁中书这样职卑位尊的京官打着一个“京”字招牌,就可以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内阁大学士”这样的实权人物,礼拜为老师,再以师生关系得到推荐拔擢,获得更多的升迁机遇。
“六年俸满放同知”,就可以由七品直接晋升为五品,羡煞了多少地方官员。要知道当时全国的州县数以千计,那些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官员,以知县为最多,但知县的品级很低,只是一个七品卑秩。知县的顶头上司知府是四品,上下级之间相差有三四级之多,这三四级中的官都是些府丞、通判、同知等副职,知县根本瞧不上眼。如果一个知县想要直升为像知府这样的正印官,又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往往做了几十年的知县也难望“四品黄堂”。
在京城当官,因为大家都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博生存,不论官级大小,除了皇帝之外,高官不敢向卑官作威作福,妄自尊大。就拿当时的中央六部来说,任尚书、侍郎堂官的,其下属司员郎中、员外郎、主事见到他们时,只是抱拳一揖为礼,而一、二品大员的堂官则必须以起立致意的方式来还礼,官衔再大也不能坐在那里充大爷。
曾国荃攻克金陵后封了伯爵,有一段时间内调为兵部尚书。因为他是从军队起家的,当时军队里的领军者很会摆谱,与做京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一位司员手持文书来汇报公事,施过一揖之礼后,曾国荃坐在那里纹丝不动,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那位司员也有文人的傲骨,将手中文书往曾国荃面前一扔,用言语教育了自己的上司一顿。官当得再大,也要懂得礼数。
作为行伍出身的曾国荃哪里受得了这个气,自知干不了这一行,不到一个月便要求外调到地方任职,仍去地方做他的巡抚总督。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僚队伍并不是凝固的,而是像流水一样始终处于流动状态。这种流动并不仅仅限于京官各衙门之间,也存在于京官与外官之间。乾隆年间,官员内升外转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凡御史、郎中、员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评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隶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而赞礼郎、读祝官中监生出身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历俸三年)、办事明白才能达到保送资格。此外,部曹、即郎官可以外出督学,内阁学士、侍郎可以用为巡抚,尚书用为总督等等。
但是,对于京官与外官的选用标准,在制度与操作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刚开始,朝廷在京官的使用上,主要还是局限于京城各衙门内部之间互相调剂,理由是京官不熟悉地方民情,只能在京城各衙门里混饭吃。
到后来,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康熙帝的观点是:“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型。”这句话表明了皇帝对于京官的态度,那就是京官应该做官员的表率,做地方官员的榜样。
随着执政者态度的转变,国家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地方的七品知县可以调迁为京官里的七品主事,将地方才品兼优的官员调任京城任职。
另外在官员的选用上,京官与外官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京职各衙门事务,是处于一种集体办公的环境中,京官虽然在能力上有着高下之分,但有一项是必须具备的,那就是“习之法度”,也就是他们必须是熟悉国家行政条例的办公型人才。而外官则不同。“道府州县等官,刑名钱谷责成一身,兼以沿河沿海苗疆烟瘴等缺”。地方官府衙门面对的是老百姓,这就要求他们熟知民情,是具有解决刑名钱粮能力的综合型管理人才。
相比之下,那些能够独当一面、独立解决问题的地方官要比京官更为难得。所以,在对内外官员选用的具体操作上,无论是主管铨选的吏部,还是把握用人大权的皇帝,往往都没有拘泥于制度上的条条框框。
就官僚制度而言,那些身处不同衙门里的官员往往会面临不同的升迁际遇。凡是经过科举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具有升迁资格的候补官员都要到吏部听候铨选。吏、礼二部的司员,除了进士可以授主事、参加国家特考的贡生可以授小京官外,其余都是由举人、贡生和监生花钱捐纳入官。另外吏部在掣签选官的时候,也不得将吏、礼二部纳入其中。
这里所谓的掣签选官是明朝万历年间,由吏部尚书孙丕扬所创立的选官制度。具体操作方法就是以竹签预写所选机构地区及姓名等,打乱后置入筒中,遇上朝廷选用官员,皆由选人自掣,有点撞大运的成分。清朝沿用此制,外省官员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签分发各省。
在官员选用上,户、兵、刑、工四部与吏、礼二部有着很大的不同。而其余四部虽然比不上吏、礼二部进步得快,但在京官这个群体中也属于佼佼者。不要说部与部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就是同一个级别的官职也会分个三六九等和好坏优劣。
作为京官,最应该修炼的本领是熬资历。熬的是时间,熬的是资格,能够熬出头的就可能成为大京官或者地方大员,但是大多数人在这条路上耗尽一生,也难以有所作为。
比如说清朝京官中的侍郎就是在六部熬资历的典型代表,他们一般都是先从工部起步,然后调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转礼部、转户部,最后升迁至吏部。工部侍郎转任兵部侍郎,级别和待遇都没有变,从表面来看是“调任”,但在京官的圈子里却被视之为“升任”。因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筑,虽然手里握有工程项目和工程款项,可与其他几个部门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兵部掌管着天下的兵马,战时多事,和平时期又无事可做;刑部掌管着司法刑狱,因为刑部官员拥有合法伤害权,所以也就拥有了为自己造福的权力;礼部掌管的是意识形态,负责文教,本应是清水衙门,不过重要的是他们负责科举考试,所有想要进入官场的读书人都无法避免地要和礼部打交道;户部就更不用说了,户部又称为“富部”,他们掌管着国家的财政和开支,经济是一个国家的命脉,能够卡住命脉的人往往处于权力的核心阶层,另外官家制度的运行也离不开户部真金白银的支持。
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把持着官员进退升降的大权,这是官僚集团最为在意、也最为敏感的权力。根据清朝六部官员的升迁路径,我们可以按照六部实际权力的大小将其排列出来:工部<兵部<刑部<礼部<户部<吏部。清朝吏部、户部尚书和侍郎进入军机处的可能性最大,礼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几乎没有进入的可能。由此可见,同级官僚不同权,更不同命。
在京官中还有一部分没有进士身份的京官,他们可以凭借自己曾经供职于这些衙门的工作经历,通过科举考试来取得进士功名,然后获得跻身于更高权力地位的资格。为了不当一辈子文吏,在仕途上可以走得更高远,他们在取得京官的职位后,接下来还会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以取得进士的光环。也恰恰是在这些人中,不仅中进士的比例高,而且成绩名列前茅的也不在少数。当然这与他们小京官的经历也有很大关系,这些小京官都是从各省国子监的生员选拔出来的尖子生,礼部官员登记造册后奏请皇帝。这些各地的尖子生要会考于保和殿,称为朝考。通过朝考者就可以在京城衙门谋个实职。
选拔者中很多人都是当地的名士,早已进入国家的人才贮备(登朝籍)。他们参加进士考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那些殿试读卷的大臣,或为旧时座师,或为本署长官,或为同乡老辈。本来就是“老相识,老熟人”,知根知底,考试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从雍正十一年至光绪三十年(1733-1904)这一百七十余年间,五十七次会试中由中书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计六十八人(引自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二)。
而且,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学侍从的优势地位也发生了转变。翰林等官不再居于官场上的显位,主要是由于六部司员都可以通过掏钱捐纳取得,录用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正规。就像现在的大学扩招,其结果就是让大学这块金字招牌变成破铜烂铁。
由此可见传统的官僚体制在运行到一定的阶段后,已经处于无法调解的矛盾状态之中,愈陷愈深。
收入是永恒的变量
京官穷得口袋里叮当响,这好像成了古代官场上达成的统一共识。但事实情况也不尽然,其实这种京官的穷是相对而言,那些占据权力要塞的京官就是他们哭穷,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的眼泪。有人习惯用收入来衡量权力的大小,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权力能够为官员带来收入。
一个官员的收入越高,表明他的权力也就越大。其实这只能是个推理,绝对不是真理,因为决定官员收入多少的要素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永恒的变量。
我们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员来说,知县甲和知县乙,虽然同为知县,可他们权力所辖的区域之间存在着贫富差距,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知县甲和知县乙动用权力所能够获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为重要的是知县甲和知县乙的个人修为也决定着他们的贪廉程度。如果知县甲立志要做一个海瑞那样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应天巡抚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远远不如一个知县。综合以上因素,官员的收入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权力的大小。
但是对于京官来说,情况与地方官员又有所区别。首先在决定其收入的各种要素中,存在的变量有所减少。这样一来,京官的收入多少与权力大小就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权力值就约等于个人收入。
官员所拥有的公权力所圈出的区域越大,那么他所获取的利益就越多。真正穷的,只是那些清水衙门里的小京官。这帮小京官是一群被称为“京曹”的人,他们仅仅是中央政府各个衙门里的属员,权力不大,工作也很清闲,他们的收入甚至还赶不上一个在底层刮油水的胥吏。
对于一名低级别的官员,既没有来自下级的孝敬,又没有实实在在的公务经手,想要过上富足的生活是非常难的。胥吏的收入与所在的岗位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盘踞权力要塞,他们就可以揩点油水出来。这种状况,在官吏分途而官员的俸禄又出奇低的明清两代,更为明显。
清朝官员实行的是低俸制,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文武京官俸禄,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正从四品俸银一百有五两,米一百有五斛;正从五品俸银八十两,米八十斛;正从六品俸银六十两,米六十斛;正从七品俸银四十五两,米四十五斛;正从八品俸银四十两,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银禄米与从九品同。”
按照上面的规定,我们就拿“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来说,换算成今天的钱粮,相当于一年两万多块钱。要知道,当时可没有一夫一妻制和计划生育,京官一家老小加上仆人,至少有十几口人吧。如果仅靠着台面上的两万多块钱,京官的日子几乎没法过下去。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京官的“穷”与京城老百姓的“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老百姓的“穷”是穷在温饱问题上面,而京官的“穷”则是消费结构性的穷。京官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他的那些同僚们和各级官员。作为官员,他们所要求的生活标准绝不仅仅是达到温饱线。他们既要追求酒足饭饱的物质生活,还要追求声色光电的精神追求。而满足精神与物质的双丰收,需要的是真金白银。
京官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不能直接刮地皮。比如说,一个在六部供职的主事(文吏),级别属于七品官。地方上的七品官担任的是知县,一个知县不贪不抢,一年正常的收入也有几万两银子。可七品官放到京城里,就是权力系统内的最底层,他们的合法收入是四十五两银子,顶多再加上一点禄米。京师的物价比地方要高出几倍,想要在京城过日子,仅靠政府给的这点薪水,是很难养家糊口的。由此可见,京官与地方官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不能将手直接伸向地方上刮地皮,但是刮一刮地方官员还是有办法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地方官员刮地方,京官刮地方官员,刮来刮去刮的还是老百姓。
京官有京官的权力资源,他们的资源就是位居权力系统的中枢部位。这个部位拥有合法伤害地方官员的能力,所以为了避免权力伤害,地方官就要向京官馈赠别敬、冰敬、炭敬等各种名目的灰色收入,其实这是官家权力收益的二次分配。
地方官员从民众那里捞来的钱需要一次分肥,官员既是受贿者又是行贿者,由此引发了官员权力资源的二次分配。
道光二十七年(1857年),朝廷任命张集馨为四川按察使。在赴任之前,他晋见了当时的咸丰皇帝。皇帝无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洁的话,类似于今天的组织谈话。见完皇帝,张集馨并没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还要履行官场应该遵守的灰色章程。
按照当时的官场规则,他需要向各部门的官员道个别,打个招呼。招呼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有讲究的。一个官员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带礼物的,称为别敬。不要小看了这临别一敬,京城各大小部门里的各大小官员,落下一家,将来都可能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当时新官赴任前用于别敬有个标准,张集馨在他自叙性质的笔记《道咸宦海见闻录》里开列出了标准。军机大臣,每人四百金,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较大实权的,则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一个都不能少。张集馨在赴任之前,等于是把京城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官员都敬了个遍。仅此一项,就花去银子一万五千余两。
张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礼的京官中,军机大臣虽然没有品级,但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其地位也不可小觑。六部尚书、总宪、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员。而军机章京只是正四品。这说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礼并不仅仅局限于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
别敬虽然中间有一个“敬”字,但从官员内心来说,这与“敬”没有半点关系。与人品,与感情,与级别统统没有关系,它只是官场的“灰色地带”,是一种权力寻租。如果非要和“敬”字拉上关系,那么张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场中人遵守的游戏规则。这种“敬”是圈子里的约定俗成,你不玩也可以,那就只好请你到圈外面靠边站,候补队员多的是。
作为一个官员,在得到自己将要到地方上赴任的消息后不是一家人喝庆功酒,而是一家人想办法先四处凑钱来度过这临别一“敬”。当然这凑来的钱并不指望张集馨日后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偿还,那样的话,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缝起来,也难以偿还。
我们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清朝道咸年间的工资标准,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多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佣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
作为一个省级官员,张集馨进京出公差的频率还是相当高的。每一次回京,张集馨都要将京城里的那些大小官员们打点一番。这些真金白银还是要从自己的灰色收入里拿,这样一来,“张集馨们”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务就很重。
这就好像一个输血管道,地方官肩负着为京城官僚集团输血的任务。要保证整个权力管道不因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员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权力管道的造血功能。这里有两个例子:当时的陕甘总督乐斌,是从一品的封疆大吏,他的造血方式一是借鸡生蛋。也就是从省财政的国库里,拨出上万两的银子,然后想办法将银子借给典当行,自己坐收利息。二是预支生钱。也就是官员即将离任的时候,将所辖之地的税赋打折,鼓励粮农预支来年的税赋,这也称为放炮。有时候,即使官员没有离任,也会放出假消息,催着乡民们交纳赋税。这样一来,国家的税赋成了养活权力集团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