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如果那具身体直到去年才被发现,那么我很怀疑能有多少东西残留下来。要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七年。”
达斯霍地抬起头来,就像噩梦版的弹簧玩偶盒。帘后的黑暗中传来刮擦声。
“哦?谁告诉你那具身体是去年被发现的,卢察克先生?”
我的喉咙一紧,来不及思考,我迅速回答:“穆克塔南达吉先生告诉我,这次神秘的复活发生在去年。”
一阵热风吹过,火苗投下的影子在达斯残缺的脸上跳动。他嘴角的恐怖微笑一如既往,但阴影中又多了点别的东西。
“啊!”达斯呼出一口长气。他裹起来的烂手在桌上做了个无奈的手势,“是的,是的。有时候总会……总会……重演一番。”
我身体前倾,把手放在那块石头旁边,仔细审视着桌子对面那个被麻风摧毁的高大身影。我的声音诚挚而迫切。“为什么,达斯?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加入骷髅外道?为什么要写下这首鸿篇巨制的淫诗,描述迦梨卷土重来,统治整个世界,或者别的天杀的玩意儿?你曾是一位伟大的诗人,只为真理和纯真吟唱。”我的声音听起来平淡无趣,但我知道,我只能这样说。
达斯重重地向后一靠,敞开的嘴巴和鼻孔发出浊重的呼吸声。人能以这种状态存活多久?在那些未受疾病侵袭的地方,他的皮肤几乎是透明的,看起来像羊皮纸一样脆弱。这个人有多久没见过阳光了?
“这位女神有一种伟大的美。”他低声回答。
“是死亡与腐烂之美,还是暴力之美?达斯,泰戈尔的门徒什么时候学会了赞颂暴力?”
“泰戈尔是个瞎子!”诗人咝咝的低语中注入了新的力量,“泰戈尔看不见。也许他在垂死时终于瞥到了一眼。也许。如果他真的看到了,那么泰戈尔也会臣服于她,卢察克先生。当死亡悄然侵入你的夜室,牵起你的手,每个人都会臣服于她。”
“宗教的冠冕无法让暴力变成正义,”我说,“也不能美化你对邪恶的歌颂——”
“邪恶。咳!”达斯啪的在地上吐了口黄痰,“你什么都不懂。邪恶。世上没有邪恶,也没有暴力,只有力量。力量是宇宙间唯一伟大的基本原则,卢察克先生。力量是唯一不证自明的真理。所有暴力都是在练习如何使用力量。暴力就是力量。我们之所以会有恐惧,我们恐惧的正是某种存在将力量施加在我们身上。我们所有人都在寻觅如何挣脱这样的恐惧。所有宗教都是为了让你得到更强大的力量,去战胜那些可能控制自己的东西。但她是我们唯一的庇护,卢察克先生。只有噬魂者能够赐予我们无畏印,消除所有恐惧,因为只有她掌握着终极的力量。她就是力量的化身,超越时间,超越一切理解。”
“真是下流,”我说,“这只是为了掩饰残忍而想出的廉价借口。”
“残忍?”达斯笑了,他的笑声听起来像是一堆石头在空荡荡的瓮里来回碰撞,“残忍?当然,就连满嘴永恒与真理的感性诗人也必然知道,你口中的残忍其实是这个宇宙唯一认可的真相。残忍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供养。”
“我不接受你的说法。”
“哦?”达斯慢慢地眨了两次眼,“你从未品尝过力量的美酒?你从未尝试过暴力?”
我迟疑了。我不能告诉他,我这辈子都在努力试图控制自己的脾气。上帝啊,我们是怎么说到这儿的?我现在到底在干吗?
“没有。”我回答。
“胡说八道。”
“真的,达斯。噢,我打过几次架,不过总的来说,我总是尽量避免使用暴力。”当时我大概九岁或者十岁,莎拉有七八岁。在自然保护区边缘的树林里。“脱下你的短裤,快点儿!”
“这不可能。每个人都品尝过迦梨的血酒。”
“不,你错了。”巴掌掴在她脸上。一次、两次。奔涌的泪水和迟疑的服从。我的手指在她细弱的胳膊上留下红色的印记。“只有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孩子闹着玩的把戏。”
“没有无足轻重的残忍。”达斯说。
“太荒谬了!”极度亢奋。不光是因为她裸露的苍白身体和随之而来的奇怪性冲动。不,不光是这个。还有她的无助,她的服从。我可以为所欲为。
“走着瞧吧。”
为所欲为。
达斯吃力地站起来,我靠在椅背上。
“你会出版这首诗吗?”他的声音粗犷嘶哑,仿佛正在冷却的余烬。
“也许不会,”我说,“为什么不跟我一起走呢,达斯?你不必留在这里。跟我走,你亲自去出版它。”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有个蠢货表哥怂恿我拿他爸的左轮手枪跟他玩俄罗斯轮盘赌。他在枪里填了一发子弹,转动弹舱,然后把手枪递给我。我记得自己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是故作镇定地举枪抵住自己的太阳穴扣下扳机。枪机空响了一声,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肯靠近任何枪支。现在,在加尔各答的黑暗之中,我毫无来由地再次体验到了举起枪管抵在自己头上的感觉。这寂静显得如此漫长。
“不,你必须出版它。这……很……重要。”
“为什么?你不能离开这里吗?事已至此,他们还能把你怎样?跟我走,达斯。”
达斯半闭上眼睛,我眼前的东西遽然失去了人类的形状。破布包裹的躯体散发出墓土的恶臭,我身后的黑暗中传来清晰的响动。
“我选择留在这里。但你要把迦梨之歌带回你的国家,这很重要。”
“为什么?”我又问了一次。
达斯的舌头像一头粉红色的小动物,在他光滑的牙齿上一触即退。“它不仅是我最后的作品,也是一份宣言。一份诞生宣言。你会出版这首诗吗?”
我停顿了十次心跳的时间,任由沉默将我引向不可知的黑暗边缘。然后我微微点了点头。“好吧,”我说,“我会出版这首诗。可能不是全部,但我会设法将它发表出去。”
“很好。”诗人转身准备离开,然后他迟疑了一下,几乎有些羞怯地转过头来。我第一次在他的声音里听到了属于人类的渴望。“还有……还有一件事,卢察克先生。”
“嗯?”
“但这意味着你得再回来一趟。”
想到逃脱之后还要返回这座墓穴,我的膝盖都有点儿发抖。“什么事?”
他含混地指了指那本依然放在桌上的《冬魂》。“我没有多少书可以读。他们……那些照顾我的人……没有什么分辨力,我必须准确地说出标题,他们才能把书找来,而且经常都是错的。所以我对新的诗人知之甚少。也许你……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挑几本书?”
老人蹒跚着向前走了三步,在那个可怕的瞬间,我以为他会用那两只腐烂的手抓住我的。他的动作戛然而止,但那双破布包裹的手悬在空中,反而显得更加迫切、无助而动人。
“好的,我会帮你弄几本书。”但不会回到这里。我暗自想道。我可以把书交给你骷髅外道的朋友们,但我绝不会回到这个见鬼的地方。不过我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的想法,达斯再次开口了。
“我特别喜欢美国新锐诗人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的作品,”他匆匆说道,“他的诗我只读过一首,《理查德·科里》。那首诗的结局真美,非常适合现在的我,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你可以带给我这样的作品吗?”
我惊得目瞪口呆。那位美国新锐诗人?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我只能点了点头,生怕说错一个字。“好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试试。”
那个可怜的扭曲身影转身离开房间。一秒以后我也退了出去。黑帘缠绵地拂过我的身体,仿佛不肯放我逃离,但我马上就自由了。自由!
我眼里的加尔各答如此美丽。穿透云层的微弱阳光,拥挤的人群,傍晚糟糕的交通——解脱的愉悦给眼前的所有东西都镀上了一层光晕。然后我想起了达斯的最后几句话,无数问题纷至沓来。不,等会儿再想。至少现在,我是自由的。
那两个教徒在楼梯脚下等着。几分钟内,他们就领着我穿过棚户区来到了大街上。我截下一辆出租车。离开之前,一名教徒塞给我一张脏兮兮的卡片,上面草草写着一行字:迦梨格特前——9:00。“到时候我把书送到这里?”我问那个瘦子。他点头表示肯定,也算是告别。
黑黄相间的出租车融入几乎完全不动的车流,我花了十分钟时间享受极度紧张之后的解脱感。刚才的经历真是活见鬼!莫罗绝对不会相信。现在就连我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我坐在那里,周围可能埋伏着加尔各答疯狂的街头暴徒,我就那么坐在桌边,跟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遗留下来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交谈。真是活见鬼!
《哈泼斯》不可能发表这样的故事。《国家探秘报》或许可以,但《哈泼斯》绝对不会。我大笑起来,那个浑身冒汗的小个子出租车司机回过头来,惊讶地盯着这个疯子美国佬。我微微一笑,花了几分钟时间构思开头,裁剪故事,提炼出主干和愤世嫉俗的腔调,莫罗就喜欢这个。等我想到应该记住上车的位置时,已经来不及了,车早就开出去了好几英里。
最后我终于看到了熟悉的高楼,这意味着我们离市中心很近了。我在距离酒店大约两个街区的地方下了车,路边有一家看起来快要倒闭的商店,店门上方挂着一块硕大的招牌:曼尼书店。金属书架犹如迷宫,到处都是高耸的书堆,有新的也有旧的,一些书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灰,这里的书大部分都是英文版的。
我花了大约三十分钟挑了八本优秀的新诗。店里没有罗宾逊的集子,倒是有一本《口袋现代诗》,里面收录了《理查德·科里》《黑山》和《沃尔特·惠特曼》。我翻着泛黄的书页,皱起眉头。难道我误解了达斯的意思?应该不会。
我依然没有想好应该怎么办,但我还是花几分钟时间挑了最后两本尺寸合适的书。店员找了几个奇形怪状的硬币给我,我向他打听附近哪里有药店。他皱眉摇头表示听不懂,几经尝试之后,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啊,是的,是的,”他说,“药剂师。”他指给我书店和酒店之间的某个位置。
当我回到欧贝罗大酒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六点了。那群共产主义者依然蹲在马路边上围着一小堆火煮茶。我忍不住欣喜地朝他们挥挥手,一步跨回有空调的、安全的另一个世界里。
我在半睡半醒中迎来了加尔各答的黄昏。刚才的激动与如释重负已经悄然流逝,取而代之的是疲累和犹豫。我不断回想下午的每一个细节,徒劳地试图淡化达斯残缺不全的身体带来的恐惧。但是,我越是想逃避,当时的画面就越是清晰地浮现在我紧闭的眼睑后面,一次次的回放让它变得越发阴森可怖。
“……真美,非常适合现在的我,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压根儿不用翻开新买的平装本诗集,我知道达斯说的那首诗是怎么写的。
然而理查德·科里,在一个宁静的夏夜,
回到家里,用一颗子弹打穿了自己的头颅。
过去的十年里,西蒙和加丰克尔的歌让这一幕变得家喻户晓。
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已经快七点了。我换了条裤子,洗漱一番,然后下楼吃了份简单的晚餐。我点了咖喱饭和炸面团,阿姆丽塔总说这种炸面团名叫“普里”,但菜单上写的是“卢齐”。吃饭时我还喝了两瓶冰凉的孟买啤酒,一小时后我回到楼上,感觉轻松多了。还在走廊里我就听见房间的电话在响,可是等我终于摸到钥匙的时候,铃声停了。
棕色袋子依然静静地躺在衣柜深处的架子上。那把点二五口径的自动手枪看起来比我记忆中还小。或许正是因为它看起来太像玩具,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取出从药店买来的刀片和胶水,然后掂了掂三本尺寸较大的诗集,看来只有精装本的劳伦斯·达雷尔比较合适。动手之前,我迟疑了片刻;我这辈子最讨厌糟蹋书籍。
我花四十分钟时间干完了活,每一分钟都在担心自己的手指头会被割掉。碎纸片堆了半个垃圾桶,整本书的内页看起来像是被老鼠啃了很多年,但那把小手枪完美地嵌进了我切出来的洞里。
光是看着它就让我的心不由得狂跳起来。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随时可以改变主意,把这玩意儿扔到某条巷子里。事实上,既然它被嵌进了书里,那么我可以很方便地把它带到酒店外面扔掉。至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但我又把它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装上填满的弹匣,啪嗒一声锁上卡扣。我翻来覆去地看了一圈,没有找到保险。然后我把枪放回书里,谨慎地在书页的几个点上涂了胶水,把它封了起来。
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我摇摇头,把所有书放回写着“曼尼书店”的棕色袋子里。达雷尔放在从下往上数的第三本。
现在是八点五十分。我关好房门,快步跨过走廊。就在这时候电梯门开了,阿姆丽塔抱着维多利亚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