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1 / 2)

奥乎兰周围一大片全是乡下地方,附近的人都会来这里赶集,因此集市会一直持续到日落。每个货棚和小摊都点上了火把,明亮的灯光从旅店敞开的大门中倾泻出来。就连神庙也挂上各色灯饰来吸引昼伏夜出的礼拜者。

人群中的希尔塔就像条体态轻盈的细蛇,滑行在干枯的草丛里。她的整个货摊和货物都背在背上,体积小得令人惊讶,满身的首饰咔嚓作响,抵得上满满一口袋的弗拉门哥舞者。格兰妮吃力地跟在她身后,双脚走不惯鹅卵石路面,痛得要命。

而艾斯卡则走丢了。

要走丢其实蛮费工夫,但她终于还是成功地闪到两个货摊之间,然后溜进了一条小巷子。格兰妮不厌其烦地警告过她,城市里藏着好多可怕的东西,语言简直无法形容。这显示出老太婆对气质学的认识何等贫乏,因为她的话恰好让艾斯卡下定决心,一定要亲眼看看那些东西到底什么样。

事实上,奥乎兰是个非常野蛮、极其不开化的地方,以至于天黑之后简直没什么活动,最多只能在欲望买卖市场里找到一点点很不专业的交易,外加一星半点小偷小摸和缺乏节制的开怀畅饮,喝到最后,要么扑通跌倒要么引吭高歌,有时候两者也会同时出现。

按照大众认可的、富于诗意的描述,在集市上行走应该有如夜晚的白天鹅掠过海湾一般。这在实践上确实有一定困难,结果艾斯卡只好满足于成为一辆碰碰车,从一具身体弹到另一具身体,法杖尖在她头上一码处晃来晃去,惹得不少人转过头来,而且并不全是因为自己被砸到了的缘故;镇上时不时也会来个把巫师,但四英尺高、长头发的还没人见过。

要是有人肯仔细观察一番,保准能发现好些奇怪的现象。

比如,路旁有个男人摆出三个杯子和一粒干瘪的豌豆,邀请大伙来探索这个由运气与可能性构成的激动人心的世界。他隐约意识到一个小家伙严肃地旁观了一阵子,接着,从他拿起的每个杯子里都落下了瀑布一样多的豆子。几秒钟之内,小豆豆已经淹到了他的膝盖。不过垒得更高的是他的债务,突然之间他就欠了每个人一大笔钱。

还有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猴子,它被拴在链子上,每当它的主人拿起手风琴,弄出些怕人的噪音,它就得胡乱扭上几下。突然之间,它转过身,那红眼睛一眯,狠狠地咬了主人的小腿一口,接着咬断链子,抓起当晚的收入从房顶逃走了。想知道钱究竟花在了什么地方?历史对此保持了沉默。

在旁边的一个摊子上,一盒杏仁蛋白软糖做的鸭子活了过来,它们兴奋地呷呷叫着,越过摊主落到了河里(第二天黎明之前它们融了个干干净净。瞧瞧,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而货摊本身则溜进一条巷子里,从此再也没有露面。

事实上,艾斯卡更像是一个穿过干草地的纵火犯,或是一粒在反应堆里弹来弹去的中子。当然,这样比喻有些过于诗意了。只要我们假想中的观察者把爆发出歇斯底里和混乱的地方连成一条线,就可以清楚地描绘出艾斯卡的行进路线。不过,像所有称职的催化剂一样,她并不亲自参与自己引发的反应,等所有非假想的潜在观察者把视线从事故上移开,她早已经挤到别处去了。

艾斯卡有些疲倦。格兰妮·维若蜡在原则上对夜晚持赞赏的态度,但却很难容忍污糟糟的烛光——假如天黑后需要阅读,她通常会说服猫头鹰过来坐在椅背上,借用它的眼睛。所以艾斯卡总在日落时分上床睡觉,而现在离太阳下山已经很久了。

前面有扇大门,看上去挺友好。欢快的声响乘着黄色的灯光滑出来,聚集在鹅卵石路面上。艾斯卡朝大门走去,疲乏而坚定,手中的法杖就像魔鬼的灯塔,仍在随机释放魔法。

“提琴家之谜”的店主人常常自诩世事练达,这倒不假。但他太傻了,凶不起来,又一把懒骨头,搞不出什么太卑鄙的把戏。他那副身子板还真到过不少地方,只可惜他的脑子始终局限于他那个脑袋瓜。

他不太习惯听棍子对自己说话。特别是这根棍子还尖声尖气地要羊奶喝。

他意识到旅店里的每个人都咧开嘴看好戏,于是趴到吧台上,小心翼翼地往下瞅了瞅。艾斯卡抬头瞪着他。直直地盯着他们的眼睛,格兰妮总这么说,把你的力量集中到他们身上,把他们瞪蔫。没人能瞪过巫女,当然,山羊除外。

店主的名字叫斯吉勒,他发现自己正跟一个好像有点儿眯眯眼的小女孩面面相觑。

“什么?”

“羊奶,”那孩子仍在不知疲倦地集中注意力,“从山羊里头出来的,你知道吧?”

斯吉勒只卖啤酒,按顾客们的说法,那是从猫里头出来的。没有哪只自尊自重的山羊能忍受“提琴手之谜”的那股味儿。

“我们这儿没有羊奶。”他使劲看了法杖几眼,两只眉毛在鼻子上凑到一块儿,密谋起来。

“你可以瞧瞧再说嘛。”艾斯卡说。

斯吉勒从吧台上直起身子,一部分是为了躲避艾斯卡的眼神——他那双可怜的眼睛已经开始变得水汪汪的了,但主要还是因为他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心里顿时涌起一股寒意。

哪怕是个二流的酒店主人,他或多或少也会跟自己的啤酒有些共鸣。斯吉勒突然发现,身后大桶的共振突然失去了它那种扑腾的旋律,转而释放出更加奶里奶气的音符。

他试探着拧开一个龙头,眼睁睁地瞅着一股浓稠的奶汁缓缓流下来。

法杖仍然从吧台上探出个脑袋,跟个潜望镜似的。斯吉勒敢对天发誓,它也在盯着自己。

“别浪费,”一个声音说,“总有一天,你会感谢它的。”

说话的语气是从格兰妮那儿学来的。有一次,格兰妮把生菜煮成了黄色,连最坚强的维生素也没能挺过来。艾斯卡对这盘营养丰富的东西缺乏兴趣,那时格兰妮就是这么开导她的。可落进斯吉勒那双异常敏感的耳朵里,这句话却成了一句不祥的预言。他一阵哆嗦:到了什么鬼地方,他才会感谢几口陈啤酒和浓羊奶?实在没法想象。真要那样,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准儿他还真要死了。

他拿起个勉强算是千净的酒杯,仔仔细细地用拇指擦了一遍,从龙头下接满一杯奶。他意识到顾客们正偷偷开溜。没人喜欢魔法,特别是女人使魔法。谁知道待会儿她们会不会再心血来潮,搞出什么花样来?

他说:“你的羊奶,”然后又加上一句,“小姐。”

“我有些钱。”艾斯卡道。格兰妮总说:永远准备好付钱,这样你就不必付了,因为谁都想给你留个好印象。这就是气质学。

“收你的钱?不,做梦也没想过。”斯吉勒赶忙澄清。他从吧台上探出身子,“不过能不能请你,呃,把剩下的变回去?这附近点羊奶的人不多。”

他往旁边移开了些。艾斯卡专心喝奶,把法杖靠在吧台上,让斯吉勒浑身不舒服。

艾斯卡看着他,嘴上一圈白胡子。

“我没把它变成羊奶,只不过知道它会是羊奶,因为我想要羊奶。”她说,“你觉得它是什么?”

“呃,啤酒。”

艾斯卡想了想。她隐约记得过去尝过一次啤酒,那味道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还好她记得另外一种东西。在“臭屁”,人人都觉得那比啤酒强多了。那是格兰妮最宝贝的配方之一。它对身体很好,因为里边只有水果,再加上煮煮冻冻和在小火上小心地一点点测试。

要是晚上特别特别冷,格兰妮会加一勺在她的羊奶里。勺子必须是木头的,因为它对金属可不太友好。

她集中精神,在心里描绘出那种味道。艾斯卡已经开始掌握一些小技巧,虽然还没法完全理解,但她发现自己能把味道分解成好多细小的形状……

瘦巴巴的老板娘听店里静悄悄的,于是从里屋出来一探究竟。斯吉勒赶紧挥挥手。只见艾斯卡站在吧台前,双目紧闭,嘴唇嚅动,身体微微摇晃,老板娘惊得忘了言语。

……好多细小的形状,那些你不需要的重新回到形状的大池塘里,接着你找到另外一些自己需要的,把它们放在一处,然后它们就好像、好像在勾勾连连,也就是说,它们可以把任何合适的东西变成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东西,然后……

斯吉勒万分小心地转过身,瞥了眼背后的酒桶。屋里的味儿变了,古老的木头里微微渗出纯金般香醇的味道。

他郑重其事地从柜台下的储物柜里拿出个小玻璃杯,从龙头中释放出几滴暗金色液体,拿到灯光下,熟门熟路地转动杯子,神情若有所思。接着他嗅了嗅味道,把它一口倒进嘴里。

他的表情一成不变,只是眼睛有些湿润,喉咙稍稍颤抖。艾斯卡和老板娘发现他额头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珠。十秒钟过去了,他仿佛下定决心,要打破某项英勇的记录。他的手指在吧台上画出一个怪模怪样的花纹。他的耳朵里似乎还冒出了几缕青烟,但那或许只是想象而已。

他终于把它吞下肚里。斯吉勒似乎拿定了主意,他庄严地转向艾斯卡:“赫瓦耳,役西,分内西,萨阿格斯,役西格斯,噢格西?”

他把这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不由皱起眉头,开始第二次尝试。

“阿阿格,阿格,沙阿赫,古克?”

他绝望了。 ·

“巴耳格沙,纳格!”

他老婆好不耐烦地哼了一声,从无力反抗的斯吉勒手里夺过酒杯。她闻了一闻,又依次看看十个酒桶,然后迎上丈夫难以聚焦的眼睛。在一个属于夫妇二人的天堂里,他们无声地计算着六百加仑三次蒸馏的山区白桃白兰地能卖多少钱,结果把两人知道的数字用光了也没算出个所以然来。

斯吉勒太太的反应比当丈夫的要快些,她弯腰朝艾斯卡露出微笑。小女孩过于疲劳,没法再眯起眼睛瞪回去。老板娘的笑容实在不怎么样,因为她难得练习。

“你怎么到这儿来的,小家伙?”她的语气暗示着姜饼屋,声音像炉门关闭。

“我跟格兰妮走散了。”

“格兰妮又在哪儿呢,亲爱的?”炉门又是“当”的一声。对于所有在这片隐喻的丛林中游荡的人来说,今晚都将是个严峻的考验。

“某个地方,我猜。”

“你想到一张又舒服又暖和的羽毛大床上睡一觉吗?”

艾斯卡满怀感激地望着她,点了点头。不过,她隐约意识到,这女人的脸就跟只热切的白貂差不多。

是啊,这种隐喻的森林,不是随便哪个樵夫都能砍开一条道路来的。

此时此刻,格兰妮正在两条街以外。按照其他人的标准,她也一样走失了。当然她自己并不这么看。她知道自己在哪儿,只不过这个“哪儿”不知道她。

我们已经提到过,要找到人类的意识比搜索狐狸之类的意识困难多了。人的意识把这一论调视为污蔑,并且决心问个为什么。以下就是原因。

动物的意识很简单,因此非常尖锐。动物从不会把经历拆成一点一点的,成天揣摩自己错过了什么。在它们眼里,宇宙从头到脚只有四种表达:(a)交配的对象;(b)食物;(c)逃跑的对象;(d)石头。这就把心灵从无谓的傻想中解放出来,让它对真正重要的事情异常敏锐。事实上,一般的动物谁会边走边嚼口香糖?

而一般的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在各种层面上无休无止地揣度各种东西,只被自己生理的日历和时钟打断个几十次。有将要表达的想法,有私底下的想法,有真正的想法,有关于想法的想法,还有整整一个全音阶的潜意识里的想法。对于心灵感应者而言,人类的脑袋实在聒噪得要命,那就像个火车终点站,所有喇叭都在一起怒吼。又仿佛一整个调频波段——更别提里头有些广播电台还声名狼藉,它们是禁海上的亡命之徒,专在深夜播放些边缘性的小曲儿。

格兰妮要想只靠心灵的魔法找到艾斯卡,那自然是大海捞针。

她没成功,不过倒是接收到了通过上千个大脑的外差波传递来的感应。这么多个脑袋在同时思考,试图说服她相信,这个世界实在比她想象中还要傻。

她在街角和希尔塔碰头。希尔塔急得发疯,她带来了自己的扫帚,要求来一次空中搜索(不过必须非常隐秘:奥乎兰的男人对舒诺神膏爱不释手,但飞行的女人却被他们列为违禁品)。

“连影子也没有。”格兰妮说。

“去河边看过没?她也许掉进河里了!”

“那她肯定已经掉出来了。她会游泳啊。我想她是藏起来了,该死的小鬼。”

“我们怎么办?”

格兰妮赏了她一记卫生眼,“希尔塔·羊访得,这么咋咋呼呼的,我都替你害臊。我像是担心的样子吗?”

希尔塔凝视着她。

“嗯,有点。你的嘴唇抿得薄薄的。”

“我是在生气,没别的。”

“吉普赛人总来赶集,或许他们把她带走了。”

格兰妮时刻准备相信关于城里人的任何坏话,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她还算心里有数。

“那他们就真是蠢得没谱了。”她厉声道,“想想看,她带着法杖。”

“那又有什么用?”希尔塔的泪水眼看就要决堤。

“枉我跟你说了老半天,看来你是一点没明白。”格兰妮严厉地说,“我们只需要回你家等着就成。”

“等什么?”

“尖叫或是巨响或是火球什么的。”格兰妮含含糊糊地说。

“你也太无情了!”

“哦,我觉得这也是他们自找的。来吧,你先走,去把水烧上。”

希尔塔迷惑不解地看她一眼,然后爬上扫帚,摇摇晃晃地飞进烟囱的阴影里,速度极其缓慢。要是把扫帚比作汽车的话,这一把该是辆打破了窗户的莫里斯·迈纳老爷车。

格兰妮望着她离开,随后顺着湿漉漉的街道磕磕绊绊地跟了上去。她早已下定决心,谁也别想把她弄上那种东西!

艾斯卡躺在阁楼平空多出来的大床上,毛茸茸的床单略微有些潮。她挺累,却怎么也睡不着。床上太冷了。她犹豫不决,心里挺想用魔法为它加加热,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无论试验的时候多么当心,她好像就是对火焰魔法没辙。它们要么根本就不起作用,要么就是作用得过分。格兰妮小屋周围的树木时刻处于重大危险之中,不受控制钻进地里的火球把地上打出无数个洞。格兰妮说了,就算巫师当不成,她的未来也一样很有保障,至少可以帮人造下水道或者打井什么的。

她翻个身,努力忽略床上那股淡淡的蘑菇味儿,然后伸出手去在黑暗中摸索,握住靠在床头的法杖。斯吉勒太太一再坚持要把法杖拿到楼下,可艾斯卡寸步不让。世界之大,只有这一样东西她拿得准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

真怪,法杖油漆过的表面上那些奇特的雕刻竟让她安心。艾斯卡睡着了,梦里有镯子、古怪的包裹和许许多多的山,高空中远远地闪耀着星星,还有一个寒冷的沙漠,稀奇古怪的生物在干燥的沙地上徘徊,用昆虫般的眼睛盯着她……

楼梯“嘎吱”一声。两声。随后周围变得静悄悄的,像是有人拼命站着不动时制造出的那种憋闷、恐怖的安静。

门开了。楼梯上的烛光照出斯吉勒黑黑的影子。一阵压低嗓门的窃窃私语之后,斯吉勒蹑手蹑脚地朝床头靠拢。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没抓住,法杖滑到一边去了,不过他迅速发动第二波攻势,把法杖抓进手里,这才缓缓地舒了口长气。

因此,等法杖在他手里动起来时,他肺里一点气也没剩下,简直没法尖叫了。他感觉到了它的鳞片、它扭曲的形状,还有肌肉……

艾斯卡笔直地坐起身,正好看见斯吉勒从又高又陡的楼梯上滚了下去,还拼命地拍打手臂,仿佛上头缠绕着什么东西似的。又一声尖叫,那是斯吉勒落到了他老婆身上。

法杖“咔嗒”一声掉到地上,周身闪烁着一层淡淡的第八色光芒。

艾斯卡下了床,轻手轻脚走到门前。楼下好一阵吓人的咒骂,绝对少儿不宜。她从门边探出脑袋,楼下是斯吉勒太太的脸。

“把法杖给我!”

艾斯卡往身后的地板伸出手,抓紧那根光滑的木头。“不,”她说,“它是我的。”

“那不是小女孩该碰的东西!”老板娘厉声喝道。

“它是我的。”艾斯卡说着,轻轻关上了门。她一面听着楼下的嘀咕,一面试着思考对策。要不要把那对夫妇变成别的什么东西?不过这大概只会惹出一大堆乱子,再说她也拿不准到底该怎么变。

事实上,魔法好像只在她没想它时才会成功。就好像是她的意识挡了魔法的道。

她轻轻走到房间另一头,推开小窗户。人类文明在夜间释放的古怪气味飘了进来:街道的潮气,花园的芬芳,还有远处一个负荷过重的厕所发出的味儿。艾斯卡四下看看,发现房子外头贴着湿漉漉的瓷砖。

斯吉勒重新走上楼梯,艾斯卡赶紧把法杖推到房顶上,自己靠窗户上的雕花保持平衡,跟着慢慢走了出去。房顶往下倾斜,延伸到一幢外屋上。瓷砖凹凸不平,她勉强保持身体直立,半是滑半是爬,往下落了六英尺,降到一堆旧酒桶上。艾斯卡麻利地从滑溜溜的木头上爬下来,轻轻松松一趟小跑,离开了旅店的院子。

她踢起街上的雾气,旅店里的两位还在吵架。

斯吉勒从老婆身旁冲向酒桶,一只手按住最近的那个龙头。他顿了顿,然后猛地一拧。

桃子白兰地的气息充满了整个房间,小刀一般尖利。他关上龙头,放松下来。

他老婆问道:“怕它会变成什么恶心的玩意儿?”斯吉勒点点头。

“要不是你笨得——”太太开始唠唠叨叨。

“我跟你说它咬我来着!”

“你本来可以当个巫师,那咱们就用不着费这番工夫了。你这人怎么一点抱负也没有?”

斯吉勒摇摇头。“巫师怕不是拿根法杖就能当的。”他说,“再说了,我听说巫师不准结婚,甚至不准——”他有些犹豫。

“不准干吗?巫师不准干吗?”

斯吉勒扭扭捏捏地说:“唔,你知道的。那个。”

“我敢肯定我不知道你指的到底是哪个。”斯吉勒夫人尖刻地说。

“对,我猜你也不知道。”

他犹犹豫豫地跟在老婆身后,离开光线黯淡的酒吧间。说起来,巫师的生活或许也没那么糟。

第二天早上,那十桶白兰地还真变成了些恶心的东西,斯吉勒关于巫师生活的看法也得到了全面印证。

艾斯卡漫无目的地在灰色的街道上游荡,终于来到奥乎兰的小河港。宽宽的平底驳船随波荡漾,有一两艘的烟囱里还冒出缕缕青烟,看上去特别友好。艾斯卡轻而易举地爬上离自己最近的一艘船,用法杖撩开盖住大半个船身的油布。

一股温暖的气息迎面扑来,是羊毛脂和厨房垃圾的味儿。驳船上满载着羊毛。

在陌生的驳船上睡觉是很愚蠢的,驳船通常很早出发(太阳刚一露脸就启程),你不会不知道,一觉醒来时,你已经把多少悬崖绝壁抛到了身后,或者第二天眼前会有怎样一番全新的景象……

这些事儿你肯定明白,可艾斯卡却一无所知。

谁在吹口哨。艾斯卡醒了。她一动不动地躺着,脑子里把昨晚的事儿过了一遍,直到想起自己为什么在这个地方。然后,她很小心地翻个身,把油布揭开一条缝。

原来她在这儿。只不过,这个“这儿”已经挪了窝。

“那么,这就是大家说的航行了。”艾斯卡望着远处不断后退的河岸,“看上去没什么特别嘛。”

她没想到要担心。在她生命的头八年,世界一直是个特别无聊的地方,现在它总算变得有点意思了,艾斯卡不愿意显得忘恩负义。

远处的口哨声里加进了狗叫。艾斯卡在羊毛里躺下,意识向远处伸展,找到了那只动物的意识,温和地进入它的大脑。从这个效率低下、组织混乱的大脑里,她了解到船上至少有四个人,还有其他驳船同它串在一起,上头载着更多的人。其中一些似乎是孩子。

她放开狗,又盯着外头的景致看了许久。此刻驳船正穿行在高高的橘红色悬崖间,崖上点缀着无数色彩各异的岩石,仿佛某个饥肠辘辘的造物主大发神威,做了个创纪录的总汇三明治。艾斯卡竭力回避一个念头。可它坚持着,就好像来自地狱边缘的舞者,固执地待在“生命”这个舞台的角落里,怎么也不肯离开。她迟早得出去。倒不是胃觉得多委屈,问题在于她的膀胱再也耽搁不起了。

或许她可以——

头顶的油布被飞快地掀到一边,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脑袋低头笑了。

“那,那,”它说,“瞧瞧咱们这儿都有些啥?偷渡客,是不?”

艾斯卡看了它一眼。“是的。”她说,隐瞒似乎没什么用处,“请问能拉我出来吗?”

“你就不怕我把你扔给——给梭子鱼?”那个脑袋发现她一脸茫然,“大个子淡水鱼,”它热心地加上一句,“游得快。好多牙齿。梭子鱼。”

这种事儿她还真没想过。“不,”她老老实实地答道,“为什么?你会吗?”

“不,不会真的扔。没必要害怕。”

“我不怕。”

“喔。”一只棕色的胳膊帮她爬出羊毛窝,胳膊和脑袋之间有正常的配件连接着。

艾斯卡站在驳船的甲板上四下张望。河水在宽阔的河谷中流淌,像开庭前的质询一样迟缓。天空刚好嵌进河谷上空,比饼干桶还要蓝。

在她身后,锤顶山仍然像围栏一般圈住白云,但它们不再像艾斯卡记忆中那么高高在上了。距离侵蚀了它们的威严。

“这是哪儿?”空气中有股沼泽和莎草的味儿。

“安科河的上游河谷。”逮住她的人回答道,“你觉得它怎么样?”

艾斯卡上上下下把河打量一番。它已经比在奥乎兰时宽多了。

“我不知道。水倒真的挺多。这是你的轮船吗?”

“小船。”他纠正道。他比她爸爸高些,不过年纪更轻,打扮得像个吉普赛人。满口的牙竟大都变成了金子,但艾斯卡认为现在还不到打探原因的时候。他的皮肤是那种很深的棕褐色,有钱人得花无数的时间,用昂贵的假期和一块块锡箔纸才能达到这种境界;事实上根本不必如此大费周折,你只需要每天在露天干活累个半死就成。

他皱起眉头。

“是的,是我的。”他决心夺回主动,“我倒想知道,你又在我的船上干吗呢?从家里跑出来的,是不?你要是个男孩,我准会以为你是跑出来想给自己找条出路来着,嗯?”

“女孩子就不能给自己找条出路吗?”

“我想她们应该找个有出路的男孩。”那人咧嘴一笑,露出无数克拉的金光。他伸出一只戴满戒指的手,“过来吃点早饭。”

“其实我想先借用一下你的厕所。”艾斯卡说。那人的下巴掉下来。

“这是艘驳船,是不?”

“是的?”

“也就是说这儿只有河啦。”对方拍拍她的手。“别担心,”他加上一句,“它早就习惯了。”

格兰妮站在码头上,靴子嗒嗒地叩着脚下的木头。一个小个子男人站在她跟前,此人履行着相当于奥乎兰码头管理员的职责,现在有幸接收格兰妮标志性瞪眼的全部力量,看上去整个人都快蔫了。她的表情或许没有拇指夹那么凶残,但它似乎在暗示对方,拇指夹的可能性是绝对存在的。

“你是说,他们在黎明前离开了?”格兰妮道。

“是——是的,”他说,“呃,我当时不知道不该让他们走。”

“你看见船上有个小女孩吗?”靴子嗒嗒两声。

“呃。没有。对不起。”他眼睛一亮,“他们是祖恩人。”他说,“要是孩子跟他们一起,那就稳当了。人家说祖恩人总是可以信赖的,非常热爱家庭生活。”

格兰妮转向希尔塔,发现对方就像只不知所措的蝴蝶,不停地扑腾。格兰妮扬起眉毛。

“哦,没错。”希尔塔声音直发颤,“祖恩人的名声一向很好。”

“呣。”格兰妮转身朝镇中心走去。码头管理员立马浑身瘫软,就好像有人把衣架从他的衬衣底下拿走了。

希尔塔的住所在一家草药店楼上,前头挡着座制革厂,从窗户望去,奥乎兰的屋顶尽收眼底。她选这儿是因为这地方够隐蔽,按照她的说法,“眼光独到的顾客宁愿在一种静谧的氛围下挑选特殊的商品,在这里,谨慎是我永远的座右铭。”

格兰妮·维若蜡看了眼起居室,几乎难以掩饰自己的轻蔑。满屋子的缨缨穗穗,珠帘、星图和黑猫。格兰妮受不了猫,她抽了抽鼻子。

“是制革厂的味儿吗?”她责备地说。

“熏香,”希尔塔在格兰妮的嘲笑面前勇敢地振作起来,“顾客很欣赏。”她说,“你知道,这能赋予他们适宜的心境。”

“我以为,即使不借助这些小把戏,希尔塔,我们一样能干好一门非常可敬的营生。”格兰妮坐下来,着手把帽针从身上取下来,这同样是门可敬的营生,同时非常漫长、艰难。

“在城里可不一样,”希尔塔说,“做人总要与时俱进嘛。”

“我敢说我不知道干吗要这样。水烧上了吗?”格兰妮伸手揭开盖在希尔塔水晶球上的天鹅绒,下面是块跟她脑袋一般大小的球形石英。

“永远也摸不透这些硅做的玩意。”她说,“在我小时候,你只需要往一碗水里加上滴墨汁就够了。让我们看看,嗯……”

她凝视着水晶球跃动的心脏,试图用它帮助自己集中精神,找出艾斯卡的所在。即使占尽天时地利,水晶球也很难驾驭,而通常情况下,盯着它看意味着未来注定发生一件事——可怕的偏头痛。格兰妮从不信任水晶球,觉得它们带着点巫师味儿;在她看来,这鬼东西恨不能把你的心像螺壳里的螺蛳肉一样吸出来。

“该死的玩意儿老闪个不停。”她冲它呵几口气,用袖子擦了擦。希尔塔从她肩上往里瞅。

“这可不是闪光,它代表着某些东西。”她缓缓说道。

“什么?”

“还不好说。让我试试,它已经习惯我了。”希尔塔把另一把椅子上的猫推开,身子前倾,凝视着玻璃深处。

“唔,随你便,”格兰妮道,“反正看了也白搭——”

“等等。有什么东西。”

“从我这儿看只是亮闪闪的。”格兰妮坚持说,“小银光到处飘,跟那种飘雪花的玻璃玩具差不离。倒还真挺漂亮。”

“没错,但看看那些雪片后头……”

格兰妮看了看。

以下就是她看见的东西。

视点很高,她身后还有一条宽广的土地,由于距离的缘故显得有些发蓝,一条大河像条醉醺醺的蛇一般在土地上蜿蜒。前景里有些浮动的银光,但它们不过是,打个比方说,一场由光线形成的暴风雪中的几片雪花,这暴风雪懒洋洋地盘旋着,就像一场衰老的龙卷风,中间又夹杂着大雪。龙卷风如漏斗般不断下降、下降,降到朦胧的大地上。格兰妮拼命睁大眼睛,刚好能分辨出河上的几个小点。

时不时的,在这尘埃聚成的漏斗中央会有一道光芒之类的东西一闪而过。

格兰妮眨巴眨巴眼睛,抬起头来。屋里似乎暗得很。

“古怪的天气。”她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想不出更好的话讲。即使闭上双眼,那些亮闪闪的尘埃也仍然在她的视网膜上跳动。

“依我看那可不是天气。”希尔塔道,“人眼大概看不见,可水晶球让它显了形。我认为那是魔法,从空气中冷凝的魔法。”

“凝结到法杖里?”

“没错。巫师的法杖就是这样,它能蒸馏魔法之类的。”

格兰妮冒险再瞄了水晶球一眼。

“凝结到艾斯卡那里。”她一字一顿地说。

“是的。”

“看上去可不少啊。”

“没错。”

格兰妮真希望自己对巫师怎么使魔法能多些了解,这在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仿佛看见艾斯卡被魔法填满,每块组织、每个毛孔都胀得鼓鼓的。然后那东西就开始泄漏——刚开始很慢,一条一条的小弧线喷到地上,接着越聚越多,最终释放出巨大、神秘的力量。想想看,它能搞出什么样的乱子来。

“该死,”她说,“我从来都不喜欢那根法杖。”

“至少她正朝大学的方向去。”希尔塔说,“他们会知道该怎么办的。”

“可能吧。依你看他们已经走出多远了?”

“二十英里左右吧。驳船不过是在溜达。那些祖恩人并不急着赶路。”

“好。”格兰妮站起身,挑衅地抬起下巴。她伸手去拿自己的帽子,然后捡起那一口袋随身携带的财物。

“我总比驳船走得快。”她说,“那条河绕来绕去的,我可以走直线。”

“你准备走着去追她?”希尔塔吓得目瞪口呆,“可路上有森林和野兽!”

“很好,我正想回到文明中去呢。她需要我。那根法杖开始行动了。我早说过它会的,可谁肯听我的?”

“谁?”希尔塔还在努力理解那句“回到文明中去”是什么意思。

“谁也没有。”格兰妮冷冷地说。

他名叫阿穆斯查特·巴哈尔·祖恩,同自己的三个老婆和三个孩子住在船上。他是个骗子。

最让祖恩部落的敌人感到恼火的并不仅仅是他们诚实。的确,他们的诚实绝对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在诚实之外,他们还直率得要命,一点拐弯抹角也不会。祖恩人从来弄不懂什么“委婉的说法”,就算把“委婉”塞进他们手里,他们也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才好。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把它称作“用好听的话说些讨厌的事儿”。

与通常的情形不同,他们对真相的僵化坚持似乎并非出自某位神仙之手,而是有着遗传学的基础。要一个普通祖恩人撒谎就跟要他在水下呼吸一样。事实上,想想这个概念就足以让他们心烦意乱;撒个小谎的意义简直不亚于完全颠覆整个宇宙。

对于一个专事贸易的种族而言,这是个不小的缺憾。于是,几千年来,祖恩的长者们仔细研究了这一奇特的力量,它在其他人身上如此丰沛,凭什么就没他们祖恩人的份?

因此只要哪个年轻人显示出哪怕一丁点拥有这项天赋的迹象,族人便会竭尽所能,给予他最最充分的鼓励。这些年轻人会在特别举办的正式场合展开竞争,看谁能更进一步扭曲真相。记录在案的第一个冠军谎话是:“其实我爷爷个子挺高。”终于,他们摸清了其中的奥妙,于是族里的“骗子部”宣告成立。

要知道,由于大部分祖恩人都不会撒谎,于是他们对任何有本事指鹿为马的同胞崇敬有加,而“骗子”的地位则更是显赫非常。他会在所有需要与外界打交道的场合代表自己的部落,因为普通的祖恩人早就放弃了理解外面世界的努力。祖恩人部落为自己的“骗子”们深感骄傲。

其他种族对此则相当恼火。他们觉得祖恩人应该采用那些约定俗成的头衔,比如“外交官”或者“公共关系事务部长”之类。他们总觉得祖恩人是在取笑大家。

“这都是真的?”艾斯卡满腹狐疑地环视着驳船拥挤的船舱。

“不。”阿穆斯查特的语气十分坚定。他的小妻正在一个漂亮的迷你炉子上煮粥,听了这话咯咯笑起来。三个孩子从桌边探出脑袋,庄严地望着艾斯卡。

“你从不说真话吗?”

“你呢?”阿穆斯查特露出他金矿样式的微笑,可他眼里没有笑意,“为什么我会发现你在我的羊毛上?阿穆斯查特不是拐子。你家里有些人会担心的,是不?”

“我猜格兰妮会来找我的,”艾斯卡说,“但我想她不会太担心。只是生气,我猜。无论如何,我反正是要去安科-莫波克的。你可以在那儿把轮船停一下——”

“——小船——”

“——随你便。我不在乎梭子鱼。”

“我不能那么干。”阿穆斯查特说。

“这是句谎话吗?”

“不是!周围全是荒野,有强盗还有——别的。”

艾斯卡轻快地点点头。“那不就得了?”她说,“我不介意睡在羊毛里。而且我还可以补偿你。我会使——”她顿了一顿,没说完的句子像一小卷水晶般悬在空中,最终,“谨慎”成功竞拍到对舌头的控制权,“——是个好帮手。”

她意识到阿穆斯查特正偷眼瞟着在炉子边做针线活的大老婆。按照祖恩的传统,她浑身一片黑色。格兰妮保准会举双手赞成这种打扮。

“帮什么?”他问,“洗洗涮涮还有打扫之类的,是不?”

“只要你愿意。”艾斯卡道,“我还会用双臂或三臂蒸馏器,会造清漆、釉料、奶酪,造蜡和蜡烛,挑选种子和根茎,绝妙草药八十种里的大多数我都知道;我会纺纱、刷毛、浸麻,我会织布,知道怎么用织机,要是有人帮我起针我还能打毛线,我了解土地和石头,会木工活,连三角榫眼和榫舌都能做,还会根据动物和天象预测天气,我能让蜜蜂多多繁殖,酿五种蜂蜜酒,做染料、黏着剂和颜料,我会做大部分的锡匠活,会修理靴子,保养和制作绝大多数皮革。如果你们有山羊我还可以照顾它们,我喜欢山羊。”

阿穆斯查特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她觉得对方期待着自己继续。

“格兰妮从不喜欢看人无所事事的。”她说,接着又加上一句作为进一步解释,“她总说手巧的女孩儿绝不会缺衣少穿。”

“或者找不着丈夫,我猜。”阿穆斯查特有些虚弱地点点头。

“事实上,格兰妮对这个问题有很多——”

“我敢说她有。”阿穆斯查特看了眼自己的大老婆,对方几乎难以察觉地点了点头。

“好吧,”他说,“要是你能有点用处,你可以留下。对了,你能演奏什么乐器吗?”

艾斯卡迎上他稳定的目光,连眼皮儿也没动一下,“大概可以。”

就这样,艾斯卡带着一丁点儿恋恋不舍,毫无困难地离开了锤顶山和那里的天气。她加入了沿安科河顺流而下的祖恩人船队,成为这次伟大的贸易之旅的一员。

船队至少有三十艘驳船,每一艘上都至少散布着一个祖恩人家庭,而且似乎没有任何驳船载着相同的货物;大多数驳船都用绳子串在一起,要是他们想搞点儿社交,只要拉动绳索,跨上旁边的甲板就成。

艾斯卡在羊毛堆里安了家。那儿很暖和,闻起来有点像格兰妮的小屋,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她不会被人打扰。

魔法让她有点担心。

它显然有些失控。她根本没使魔法,可魔法就那么在她周围发生了。她能感觉到。要是别人知道了,恐怕不会太高兴。

这意味着如果她要洗碗,就得制造出一整套砰砰啪啪的声音,还要到处溅些水花,免得人家发现其实是碗自己在洗澡。如果她要缝缝补补,就得找个僻静的地方,免得有人看见衣服上的洞口自己缠到一起,就好像……就好像施了魔法。在上路的第二天早晨,她一觉醒来,发现藏法杖的地方有几堆羊毛自己陷下去,梳理过,然后自动旋成了平整的一捆。

艾斯卡把所有跟点火有关的念头都从脑袋里赶了出去。

不过她也得到了补偿。每当这条棕色的大河缓缓转过一个弯,眼前都会出现一片全新的景象。有时河水会流经黑洞洞的丛林深处,当驳船在毫无生气的河流中央前进时,男人们全副武装,女人则躲到甲板下头——除了艾斯卡,只有她坐在船上,兴味盎然地细听岸边灌木丛中一路尾随船队的鼻息和喷嚏声。有的时候,河水也会流经大片的农田,或者几个比奥乎兰大得多的城镇。河岸上甚至还出现过几座山,尽管它们又老又平,不像家里的山那么年轻,那么生机勃勃。倒不是说她想家了什么的,不全是,只不过有时她觉得自己也是只小船,在一条无限长的绳索尽头漂泊,但绳索的另一头永远都拴在一只锚上。

船队会在某些城镇停泊。按照传统,只有男人才上岸;阿穆斯查特会戴上自己正式的“撒谎帽”,他是船队中唯一一个与外族人打交道的祖恩人。艾斯卡常会跟他一道走。阿穆斯查特试着暗示她应该遵循祖恩一族不言自明的规矩,老老实实地待在船上,可惜暗示之于艾斯卡无异于蚊子之于犀牛,因为她早就发现了一个事实:假如你对规矩置之不理,那么人家多半会悄悄把规矩重新订过,好让它们对你不再适用。

话说回来,阿穆斯查特也发现了一件事:只要艾斯卡跟着,他似乎总能谈个好价钱。有了艾斯卡,即使是百毒不侵的老手也会忍不住想赶紧做完买卖了事。一个从他大腿后头伸出脑袋、毫不放松地眯眼瞪人的小孩就是有这种效果。

事实上,这方面开始让他有些困扰了。当他们在名叫择菲斯的小镇停靠时,一个掮客提出用一袋天青石换一百捆羊毛。结果从他口袋高的地方传出一个声音,“那才不是天青石呢。”

“听听这孩子!”掮客咯咯直笑。阿穆斯查特郑重其事地将一块石头举到眼睛跟前。

“我听着呢,”他说,“它们看起来的确像是天青石,光啊颤动啊都没错。”

艾斯卡摇摇头,不假思索地说:“它们不过是天顶石罢了。”两个男人都扭头盯着她,她立刻就为自己的多嘴多舌追悔莫及„

阿穆斯查特把玩着手里的石头。不少商人都会玩这套把戏,他们把会变色的天顶石同一些真宝石放在同一个盒子里,天顶石会折射出与宝石相同的色泽。但这些石头看起来像真宝石,里头射出蓝色的焰光。他目光炯炯地打量着掮客。阿穆斯查特受到过彻底的训练,在撒谎这门艺术上有着渊博的知识。现在他起了疑心,立刻就辨认出许多微妙的迹象。

“看来似乎有些疑问,”他说,“但这不难解决,我们只需把它们拿到松树街的试金师傅那儿去就成。谁都知道,天顶石会在酸液中溶解,对不对?”

掮客在犹豫。阿穆斯查特稍稍改变了姿势,他肌肉的状态暗示说,对方最好别想搞什么突然袭击,因为任何非常规的动作都会让他躺进满地的尘土里。还有那个该死的孩子,她不停地眯着眼瞪他,好像能看透他最隐秘的内心深处。掮客的勇气崩溃了。

“我为这次不幸的争执深表遗憾。”他说,“我本人老老实实地将它们当作天青石买了下来,然而我绝不愿意让它们导致我们不和,因此我请您将它们当作——当作礼物收下。至于羊毛交易,能否容我向您展示这粒最上等的玫瑰石?”

掮客从一个天鹅绒小袋里掏出块红色石头。阿穆斯查特几乎瞅也没瞅;他两眼一刻不离掮客,随手把石头递给了艾斯卡。艾斯卡点点头。

等掮客匆匆忙忙离开之后,阿穆斯查特拉起艾斯卡的手,几乎是一路把她拽到了试金师傅的摊子前,这地方比墙上的壁龛大不了多少。老头拿起最小的一块蓝色石头,听过阿穆斯查特急促简短的解释,倒上一碟酸液,把石头扔了进去。石头化成了一堆泡泡。

“有意思。”他用镊子夹起另一块石头,在放大镜下检查起来。

“它们的确是天顶石。但就天顶石而言,算是相当优良的品种。”他总结道,“它们远远不是毫无价值的。拿我本人来说,我就愿意付给你——那个小女孩的眼睛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阿穆斯查特暗暗推了艾斯卡一把,她只好放弃再次实践“那种眼神”的努力。

“——我愿意付给你,让咱们瞧瞧,两个扎特的银币。”

“五扎特如何?”阿穆斯查特和颜悦色地说。

“而且我要留下一块。”艾斯卡道。

老头高高举起双臂。“可它们不过是些小玩意儿!”他说,“只有收藏家才会感兴趣!”

“这个收藏家还可以把它们当作最好的玫瑰石或者天青石卖给天真的顾客。”阿穆斯查特说,“假如这个收藏家是镇上唯一的试金师傅,那就更是如此了。”

老头为这话嘟囔了几声,但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三扎特,其中一块天顶石被挂在一条细细的银链子上,给了艾斯卡。

等走到老头听不见的地方以后,阿穆斯查特把那些小银币递给艾斯卡:“都是你的,是你挣来的。不过——”他蹲下来,让自己平视艾斯卡的眼睛,“——你得告诉我,你怎么知道那些石头是假的?”

他看上去忧心忡忡,但艾斯卡能感觉到,他并不真想了解真相。魔法让一般人惴惴不安。她当然可以告诉他:天顶石就是天顶石,天青石就是天青石,你以为它们看上去没什么两样,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看。没有任何东西能完全隐藏自己的本性。可真要这么说,他是不会高兴的。

于是她换了个说法:“我出生的村子附近有矮人挖天顶石。仔细一点的话,你就能看出光线穿过石头时弯曲的样子很古怪。”

阿穆斯查特看着她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耸耸肩。

“好吧,”他说,“得。嗯,我还有些生意要谈,你干吗不去给自己买点新衣服什么的?我该警告你当心那些黑心肠的贩子。不过,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你不会遇上什么麻烦的。”

艾斯卡点点头。阿穆斯查特大步走向另一个市集。他在第一个拐角回过头来,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便消失在人群中。

那,航行结束了,艾斯卡告诉自己。阿穆斯查特现在还不能确定,但从今往后,他会留意我的一举一动,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们就会拿走法杖,然后我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为什么大家都对魔法那么大惊小怪的?

她富有哲理地叹了口气,准备去探索镇上的新鲜玩意儿。

不过还得先考虑考虑法杖的问题。离船的时候,艾斯卡把它深深地塞进了羊毛堆里,羊毛暂时还不会卸货。要是她回去拿,大家肯定要问东问西,而她并不知道答案。

她找到一条方便的小巷,撒腿往里跑,终于发现一个很深的门廊,在这儿不会有谁来打扰她。

要是不能回去,那就只剩一个法子了。她伸出一只手,闭上眼睛。

她很清楚自己想要干吗——它就在她眼前。法杖不能直接从空中飞过来,那会弄坏驳船,还会引人注意。她告诉自己,我只不过想要这个世界的组织方式发生一小点儿变化。我要的不是法杖埋在羊毛里的世界,我要的是法杖在我手里的世界。一点点变化,对世界存在方式一点点微乎其微的改变。

艾斯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巫师教育,否则她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巫师都知道该怎么移动物体,从质子开始逐步加深。根据基础物理学,把一样东西从A移到Z的要点在于,在某个地方,它肯定会经过其余所有字母。要是想让这东西直接在A消失,又在Z出现,那就只好把整个现实挤到一边。这要惹出多少麻烦,真是想也不敢想。

当然,艾斯卡压根儿没受过训练。众所周知,要想成功,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不知道自己准备干的事儿是干不成的,对失败的可能性一无所知——自行车就是这么发明的。

艾斯卡努力寻找到移动法杖的方法,于是,魔法大气中层层涟漪扩散开来,让碟形世界发生了无数细微的改变。绝大多数变化完全无人察觉。或许长凳上的灰尘改变了一下图案,或许某片树叶挂在树枝上的方式有了些许不同。接着,可能性的波峰撞上了现实的边缘,像水波撞上池塘边那样被弹了回来,当这个池塘遭遇到从另一个方向慢吞吞游过来的涟漪时,存在的结构上就出现了微小却重要的旋涡。没错,存在的结构上可以有旋涡,因为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

当然,艾斯卡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满意地看见法杖不知从什么地方落入自己手里。

摸起来还挺暖和。

她看了看法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它太大,太特别,太不方便,太引人注目。

“如果我要带你去安科-莫波克,”她沉吟道:“你可得化个装才成。”

几点魔法闪光滞留在法杖周围,接着,它变暗了。

艾斯卡终于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她在择菲斯最大的市场里找到一个卖扫帚的小摊,买下了最大的一把扫帚,把它带回刚才的门廊,取下扫帚柄,把法杖深深插进剩下的那堆白桦嫩枝里。这么对待一件如此高贵的物品似乎不大合适,艾斯卡默默地向它道了声歉。

总之这法子成功了。谁也不会对一个扛扫帚的小女孩看上第二眼。

她在闲逛的途中买了个麻辣面饼吃(摊主一时大胆,想故意少找她些零头,后来却发现自己竟鬼使神差地错给了她两枚银币;另外,不知怎么回事,老鼠钻进店里,一晚上就吃光了他所有的存货;最后,他奶奶让闪电击中了〉。

择菲斯比奥乎兰小些,在其他方面也很不同,因为除了水路之外,它还是三条商路的交汇点。小镇的中心有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一边是终年不断的交通堵塞,其内容极具异国情调,另一边是个帐篷村子。骆驼踢驴,驴踢马,马踢骆驼,它们还都踢人;这儿有骚动的色彩,喧嚣的噪音;这里的气味仿佛是为鼻子准备的管弦乐,还有许许多多人拼命工作挣钱所发出的持续而急躁的声音。

这么匆忙的原因之一是,在大陆的许多地方,不少人更喜欢完全不工作就把钱挣到手,而既然碟形世界还没有发展出唱片录制业,他们只好回到更古老、更传统的路子上来——抢劫。

奇怪的是,这个行当通常还挺费工夫。为了搞好埋伏,必须把死沉死沉的石头滚到悬崖顶上去,砍倒大树把路堵死,挖个排满桩子的陷阱,同时还要照料好匕首,不让刀刃钝了。比起那些更为社会所接受的活计来,干这些事儿所消耗的脑力和肌肉通常都要多得多。然而,尽管事实俱在,依旧有误入歧途的人愿意忍受这一切,再加上在极不舒服的地方熬过漫漫长夜,而他们的目的不过是想弄几大匣子毫无特别之处的珠宝首饰。

因此,择菲斯这样的小镇就成了商队混合、分裂、再走到一起的地方,许多多商人和旅行者集合起来一道上路,以对抗那些在社会分工上吃了大亏的人。艾斯卡就在这种忙乱中溜达,毫不起眼。她找到一个看起来挺了不起的人,使劲拽拽他的衣服边,依靠这一手了解到了以上提到的所有情况。

这个男人正在计算烟草的捆数,要不是被艾斯卡打扰,他大概很有可能成功。

“什么?”

“我说,这儿出什么事了?”

那人本来想说:“滚一边烦别人去。”他本来还想使劲敲敲她的脑袋,结果,他却发现自己弯下腰去,一本正经地跟个邋里邋遢、拿着大扫帚的小女孩说起话来,这实在令他惊诧莫名(另外,根据事后回忆,那把扫帚也仿佛在以某种难以描摹的方式留心听来着〉。

他解释了商队的事儿。小孩点点头。

“大家都一起旅行?”

“正是。”

“去哪儿?”

“各个地方。斯托·拉特、瑟尤多波利……当然还有安科-莫波克……”

“可是,河也要流到那儿去,不是吗?”艾斯卡满有道理地说,“驳船。祖恩人。”

“啊,没错,”商人说,“可他们要价很高,而且也不可能把什么都运走,还有,嗯,大家都不怎么信任他们。”

“可他们非常诚实啊!”

“呃,是的,”他说,“但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说的:绝对不要相信一个诚实的人。”他冲她心照不宣地笑笑。

“这是谁说的?”

“他们,你知道,大家。”他的声音里带上了点不安。

“哦,”艾斯卡想了想,“他们肯定都很傻。”她一本正经地说,“总之谢谢你。”

他目送她溜溜达达地走开了,于是重新开始点数。过了一会儿,他的外套又被人扯了一下。

“五十七五十七五十七怎么?”他竭力守住位置。

“很抱歉又来打扰你,”艾斯卡说,“不过这些一捆一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