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像旱獭那样慢慢爬着,四肢平摊,分散着体积与重量。他解了腰带,拴在已昏迷的沈红霞肋下,猛地使劲,便将她拔了上来。沈红霞在这时睁开眼,看看四周,发出奇怪而低哑的声音。毛娅听出,她是在喊:先救马。她被一截截拔上来,一点点脱离沼泽。毛娅始终听见她含糊不清地发誓:马在人在,人在马在。那是她们曾经就着开水喝进肚里的誓词。
男人终于将她弄上岸。他由于紧张和吃力,浑身大汗。
毛娅看见他胸脯上乌黑的卷毛濡湿了。
沈红霞被小马绛杈嘤嘤的啼哭再次唤醒。她挣开毛娅的怀抱却站不起来,她像没有下肢了一样。她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用恳求与威逼的目光直瞪毛娅。
毛娅明白她饶不了她,除非她也去沼泽里玩一次命。男人却说:“我可以再去一次,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救马,说不定死个球”。
毛娅感激得几乎给他下跪。“你知道,他们都是军马,是良种马……”
“它们干我球事。”他笑笑说:“我不能白白送死。”他手在多毛的胸脯上摩挲,摩得沙沙响。
毛娅见那莽原般的胸脯迫她而来,茂密的荒原,肥沃的土壤,充满原始的凶险与诱惑。讨价还价开始了,她当然明白他要她偿付什么。
沈红霞束手无策。她用尽全力悄悄移动着身子,在她手尚未够着枪时,他的脚已踩住它。然后他用脚挑起枪,它立刻飞到几十米开外去了。他用他的皮袍裹住她,拴紧两只袖子,等于将她捆绑住。他一面安慰她:“我不会拿你个半死人怎样。”沈红霞猛闭上眼,这个浑身精赤的男人让她险些咬穿嘴唇。他转向毛娅,完全像个偶然直立的四足动物,全身的毛在晨风中张开竖直。
毛娅说:“畜牲畜牲畜牲!”
他一点都不介意她啐他一脸清洁的唾沫。
毛娅说:“你可以把我身上的皮大衣扒走。”
沈红霞把眼闭得更紧。小马和毛娅的叫声像根细线,在她神经上来回拉扯。
毛娅在他身子下面挣扎,脊背已磨破。
叔叔正赶上看这一幕。雾从沼泽升起,他一侧是发白的半只太阳,另一侧是浅红的半只月亮。
一男一女浑身滚满黑的泥白的霜。一个白色身体和一个黑色身体打成了结。就这些,什么都还没开始。叔叔出现在天幕上,毛娅不动了。他居高临下,用很纯的当地话喝道:“朋友,你的小老鹰熬多久了?”
男人抬起头,看见了这个着一身发白又发黑的军装的人。他下马只需一闪身。大个儿的脑壳,脖子完全没动。他是他们民族最崇尚的一种形象。这副粗陋凶恶的容貌被这一族女人看成英俊,看成美男子。
“玩玩妞,爷们儿。”他嘻着脸,身子已松垮了。
叔叔这时在走近,却突然在三十步以外站住了。
男人忽见他伸两个手指,往左眼窝一掏、一挤。一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就落到他掌心里。他将它在手心里搓搓,又在衣襟上蹭蹭,然后那雀卵大的眼珠便被他装进口袋。
这是叔叔殴斗前唯一的准备动作。
这个动作为方圆百里的人所熟悉。假如有条汉子会摘眼珠,他就叫叔叔。那你趁早跑,可别惹这个睁只眼闭只眼的怪物,只要他一摘眼珠,就说明他先不要命了。不要命的人能打遍天下。
这个独眼龙果然名不虚传。他可以使自己在逼迫对手时长高变粗。他眼看他比原来的体积大出一倍不止。他放了毛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