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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心理优势,知道在不引起纷争的条件下,该怎么把讨厌的醉鬼送出门。就算出现少有的打斗,我也知道那是几秒钟就能解决的事。
在地方军时,我受过各种训练:徒手搏斗,近距离杀人,但这些事情就跟扛着刺刀冲锋一样遥不可及。
担任驳船夫的时候,我曾干过最严重的一架。对手是个男人,拿着一把长刀,准备把我大卸八块。我挺过了那场搏斗,但却被别的船夫打昏了过去。担任猎人向导时,曾有一名外世界游客拿着钢矛枪朝我杀来,我也挺了过去。不过我失手杀死了他,他重生后,便出庭状告我对他犯下的罪行。想想,这一切都是从那件事开始的。
在我所有的弱点中,这是最严重的一条——我打心眼里不想害人。除了和执刀船主以及手拿钢矛枪的基督徒猎人的打斗外,在我所有经历过的搏斗中,我都打心眼里抑制着自己,出手尽量不要过重,不要把对方打成重伤。
现在,我必须马上改变这一想法。眼前的这个魔头并不是人……而是个杀人机器,如果我不马上把它干掉,那它会反过来把我杀死。
尼弥斯朝我跃来,张着爪子,右臂向后伸展,像一把镰刀砍杀过来。
我朝后一跃,躲过了镰刀的攻击,也几乎躲过了她的利爪,不幸的是,左上臂的衬衣还是被划了一道口子,空中溅起滴滴鲜血。我没有退缩,马上跨出一步予以反击,朝她脸上连出三拳,出手迅速,力量凶狠。
就像跳来时一样,尼弥斯迅速跃后。她左手的长指甲上沾着鲜血,我的鲜血。她的鼻子被砸扁了,横斜在瘦削的脸庞上。她左眉处有什么东西被我打折了,可能是骨头,或是软骨,或是金属纤维。但那张脸上没有流血。她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伤情,还在咧嘴微笑。
我朝自己的左臂看了一眼。伤口火辣辣地疼着。有毒?也许吧,下毒合情合理,但如果她真用毒,那我应该马上就要死了。她没有理由使用长效毒药。
我还站着。火辣辣的疼痛只不过是砍伤所致。一共四条,我想……很深,但还没有伤及肌肉。不碍事。集中注意力,盯着她的眼睛。猜她接下来的动作。
决不要徒手战斗。这是我在地方军学到的。近战时一定要找一把武器。如果武器坏了或丢了,就随手找找别的什么东西——石头,粗树枝,扯下的铁皮——就算操起一把石子,或是在指头缝里夹上钥匙,也比徒手来得强。教官经常跟我们说,指关节比下巴骨断得更快。如果迫不得已只能徒手搏斗,那就尽量用掌面劈,用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