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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良民证的都是城外的鄙陋平民……

“至少还能赚一票吧。”缪斯打定主意,进城出城的时候尽量诳开达马斯,能保守多久的秘密就保守多久的秘密吧。

一行人各怀心思,踏上了前往西江水寨的大路,全程40公里左右的土路不是很好走,用了一个早晨,也不过是到半程而已。

到了中途某个砍开了草丛和树林的开阔地,骑士扈从们自动收缰,开始点起篝火做饭烧水,一只半人大小的粗糙铁桶被挂在了两条巨大的木头中间,发出嘟嘟的响声,这东西的造价不比一只大刀便宜,向来是有专人看护的。

借此机会,缪斯走到达马斯身边,笑着开腔道:“达马斯爵士,平时常去外地吗?”

“上次神庙战争的时候,去过拉杰城邦。”达马斯说着回以一笑,道:“别叫我爵士了,就叫我达马斯。”

“那怎么行。”缪斯说完停了一下,等到达马斯绷住脸,他才换了谄媚的语气道:“您真是城邦贵族的表率,那我就叫您……达马斯了。”

爵士大人满意的点点头,威势十足。

缪斯自动自觉的缩缩脖子。

别看达马斯爵士只有20多岁,却有十几年在战场上,若论经验的话,在场的骑士扈从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马拉城可不是什么安逸之地,虽然本身的安全问题并不严重,但军队往往要出征到别的城邦去。作为贵族子弟,他们从10多岁开始,就要上战场从弓箭兵做起,其后是掷斧兵和标枪兵,接着给贵族们做骑士侍从——这和跟前的一辈子的骑士扈从们不同,给贵族做侍从只是等待成年的过程,若是在战场上表现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话,他们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获得骑士的头衔,至于最后的爵位,尚需战场上的进一步拼杀。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话,通常不会有如此完善的培养体系,他们中的许多人成年后才允许加入军队,其中身高体壮的幸运者才能够成为弓箭兵,否则就要从轻步兵做起,然后才能成为持盾士兵或者标枪兵,继而是重步兵或骑士扈从,无论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为轻步兵的平民,他们的战损率只比奴隶军团好一点,属于想不死都难的战场炮灰,只能期待战争不要到来,然后依靠年资晋级标枪兵。

尽管参与了不少的战争,达马斯爵士却很少关心行军的事儿,他看着几名年幼的扈从将开拓地附近未长成的小树看下来,不由皱皱眉头道:“我们还需要带木柴吗?”

“如果走的慢的话,担心晚上不能到。”本地不缺木柴,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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