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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缪斯就离开了西江水寨,住在了堆满尸体的峡谷旁。虽然气味难闻,环境肮脏,但毕竟安全。不管是马拉城的队伍,还是神庙的骑兵,大约都不会经过此地。

他又用几枚蜒螺贝雇佣了大批的劳工,一天就挖出了1000多具尸体,然后装船送往马拉城。

不管达马斯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得先把自己的事做完才好撇清,这点缪斯心里是相当清楚的。与西江水寨暗通款曲能获得好处,用更少的钱办好事,顺便贪污一部分,办好自己的事能在元老会获得认可,才有资格竞争爵士的爵位。至于帮达马斯隐瞒消息——既然达马斯不在乎他的性命,他又何必帮人家隐瞒,一名骑士团的爵士,和他可没有上下级的关系。

缪斯是个比较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骑士中属于异类,因此就算是拼命的讨好主祭的男宠,他也没能得到爵士的提名。此次来西江水寨是他的一次重要机会,因此哪怕有战斗威胁,他也没有丝毫要后退的意思,而且召集了那些骑士扈从,高声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任务,将这些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带回城邦安葬。”

不管是真骑士假骑士,在此等大义凛然的语言下,那是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谁要是现在说“我先走一步”,那回去定然要被剥去成为骑士的资格的,哪怕骑士扈从都做不成,只能去做野骑兵。所以不管是真的品德高尚还是担心利益受损,大家全都留在了西江水寨或峡谷,一门心思的要将尸体全挖出来。就连随船前往马拉城的骑士,在部分尸体送到后,都记得要赶回来,以免被人当作是胆小的逃跑者。

当然,这也与他们不畏惧战争有关。现代人听到战斗就跑,骑士们却是闻着战鼓声冲刺,时候到了,再猥琐的骑士也不怕死了。

缪斯不用亲自动手刨尸体,就整天的研究那些尸体。他也想知道,陈易等人究竟是如何成批量的杀死重步兵的。那日回到城邦的水手们多是划桨手,窝在船舱里侥幸逃命,哪里知道战场上发生的事情。船队的掌旗官更是个满脑肥肠的大胖子,第一个逃回去的就是他,只说是火光漫天,给元老会的映象似乎是魔法师驾临。

这里可是神庙的地界,若是真的有魔法师,那些异端裁判所可不会放过他们。

缪斯想的多了,倒把自己吓住了,再看地上腐烂的尸体,反而觉得后者更可亲。

仔细去看,虽然各种形状的尸体都有,但他们基本上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身上的孔洞了。一些尸体的骨头都断裂了,从裂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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