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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灭太平天国,被大清圣上寻加太子太保,封一等侯爵;次年五月,奉大清圣上之命督办直鲁豫三省军务,剿杀捻军;七月进驻安徽临淮,旋即移驻江苏徐州府。
为剿平捻乱,曾文正公在以徐州府为中心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十余县内屯扎重兵,同时下令村村寨寨深挖沟壕,广修寨堡,坚壁清野。
田氏家族一看曾文正公大兵在此,认为时机已到,当即奔赴徐州府,向曾文正公告了一状,说胡氏家族乃捻匪余孽,作恶多端,经年骚扰地方,应予剿灭。胡氏家族也不示弱,他们仗着手中的地亩契书和前任知县的安民告示,反告田氏家族是刁民顽匪,挑起械杀,按律当诛。
曾文正公会同地方官府做了一番查访之后,三次升堂问案,最后,奏请圣上,做出裁决。
曾文正公认定:首先,胡氏家族参与捻乱,罪不容赦,按大清律当斩。然而,考虑到胡家元凶团总胡丰礼已在械杀中死亡,且余下团民自动退出乱党,垦荒为生,捻党多次联络亦未相从;故而,可不予追究,但,领头械斗者当诛。其二,田家族人协助朝廷剿杀捻匪,其志可嘉,诛杀团总胡丰礼并家族人等十八人之事可不予追究,但,其后之械杀实属目无朝廷、目无纲纪,械杀之首要分子亦须严办。其三,田家铺地亩由官府重新分配,胡、田两家应各守地界安居乐业,重新挑起械杀者,格杀勿论。
裁决做出之后,宁阳县衙在官兵协助下立即着手执行,遂将胡家新首领胡明理三人抓捕处斩立决,旋又将田家两个地痞押入县衙,杖八十,枷号示众。
半个月以后,曾大人率大队人马亲临田家铺,为胡、田两家重新分配地亩。此事在民国五年宁阳知事张赫然续修的《县志》里曾有过记载。《县志》中写道:
时五月,艳阳高照,田野碧绿,曾相国立于马上,以手捻须,默思良久。顷刻,鼓炮齐鸣,相国于鼓炮声中策马疾驰,从胡家区与田家区正中之田园穿过,相国马蹄踏过之处,乃为界线;身后众官吏随即洒下白粉,以作标记。
胡、田两家的地界就这样划下来了。
这是曾文正公的一个绝大成功。
是年,胡、田两家经宁阳地方绅耆的撮合,集银数百两,共同为曾文正公建了一个“相国立马碑”,后人们便把它叫作分界碑。以这个分界碑为起点,一条田埂修起来了,田埂便叫分界埂。后来,分界埂两边的居民越来越多,分界埂渐渐被踏平了,于是分界埂又顺理成章变成了分界街。进入民国以后,分界街竟成了田家铺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