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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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了:“这个案子你这样操作,大概率最后白忙一场,一点创收也没有,你被调派到社区也一段时间了,就没想过如果创收上一直没有亮点,是很难被重新调回所里总部的吧?”
大型律所和社区签约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多数是应司法局要求,或是为了亮出所里热衷公益的牌子赢得美名,顺带可以精准宣传进社区,因此签约费一般都是相当低的,律所抽成后,再分给具体驻扎社区的律师。
但因为金额非常少,最后常常导致大部分青年精英型律师不愿意浪费时间接这样的工作,或者就算接了,就挂个名,平时随便派个什么也不懂的实习律师过来装装样子晃一圈拍几张照片,上律所官网发个通稿,然后就走人,形式大于实质……
傅峥说的宁婉不会不明白,她正确的做法,应该利用在社区驻扎的时机,尽可能挖掘社区里代理费高的纠纷,诸如带房产分割的婚姻纠纷、遗产纠纷等等,如果能做出亮眼的创收成绩,自然更容易回到总部,甚至没准能被要进个不错的团队。只是……
“你说的道理我都懂,可我要不给他们代理,他们还能找谁啊?”宁婉叹了口气,“社区这样的基层有很多收入一般的群体,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更是没什么钱支付昂贵的法律服务,可难道人家就不配得到法律援助吗?”
“当然了,你可能会觉得,现代商业社会,没那个钱就不要找律师了,这话听起来好像是没错,可深想下,内里的逻辑不就和网上叫嚣的‘穷还生孩子’一样吗?很多贫困家庭,生了孩子遭遇了困难向社会求助求捐款,结果还可能被网友品头论足:都这么穷呢,两个人打打工都快养不起自己了,怎么还好意思要孩子?”
“崇尚仰慕强者是正常的,这才能让社会进步,但对弱者的真实生存状态和微弱呐喊完全视而不见,何不食肉糜地批判弱者,也不见得多对啊。毕竟要按照有钱才能做什么事才配得到什么服务的逻辑,这些穷人一辈子不可能达到所谓能生孩子的条件,那就不配生,让人家就地灭绝吗?陆峰这案子是没钱还麻烦,但也就因为他没钱,就让他真的遭遇这种事,让他好不容易想要在容市安家的计划全部泡汤,被迫逃跑……”
宁婉深吸了一口气:“要是我不知道这事也就算了,但既然知道了,总不能视而不见,总不能真的变成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穷的就让人家自生自灭吧?毕竟这个理论下,如果一开始决定让穷的人灭绝,那再之后就是老弱,然后病残,没准什么时候炮火都瞄准自己了。”
宁婉一想起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