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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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专政机关抡起了铁拳头,用推土机推倒了田大道的“总统府”,以现行反革命罪将田大道正式逮捕,判刑三年。
公审田大道时,庄群义也在场受教育。庄群义印象最深的是,田大道对啥都蛮不在乎,临要押上公审台了,竟还问公安局的人要烟抽,说是不让他抽口烟他就不上台。公安不但不给他烟抽,还用皮带抽他,他就躺在地上破口大骂。
田大道的被捕判刑,仍然没有遏制住两个村农民弟兄发家致富的热情。大队和矿上抓得一松,矸子山半腰上四处都是炭塘;抓得一紧,农民弟兄又拥到了矿门口和运煤铁道上,扫捡道路上的煤,扒搂运煤的火车。这种对自由经济的热情,也渐渐影响到了胜利矿的工人家属。大约在70年代中期,不少工人家属也上了矸子山,而且还在矿区周围的荒地上开出了不少大大小小的菜园子。那当儿,曹心立已到胜利矿当了政治部主任。曹心立便在全矿干部职工大会上说:“我们胜利矿是在小生产者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河东、河西村的小生产者,蚕食着我们社会主义的大矿,也蚕食着我们工人阶级的思想。”
蚕食后来就发展到了集体哄抢。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河西、河东生产大队的农村干部们和胜利矿那些吃商品粮的煤矿干部们不那么一致了。两村的农民弟兄一而再、再而三地到矿内的炭场抢炭,穿着土染尿素口袋布服装的大队支书们却不愿管了。再后来,大队干部们也和落后社员同流合污,带队套着马车到矿上“借炭”,还“借”得理直气壮。田老三就公然说过:“这些炭本来就是我们地下的,我们借点用用理所当然。”
事情就这么奇怪,庄群义们出力流汗淘炭是挖社会主义墙脚,集体哄抢倒不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了。从公社到县里,地方干部们都明里暗里护着田老三们,使得田老三们的胆子越来越大,就差没把胜利矿的大井架子扛走了。
对此,庄群义很不以为然,从心里认为这样干太无赖,背地里总把田老三称做活土匪。还讥讽说,与其到矿上抢炭,倒不如拉起基干民兵,端起枪直接去抢银行了。对这类哄抢事件,庄群义一次也没参加过。
庄群义有庄群义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到了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情况又变了。河西、河东村都开起了小煤矿,乡镇企业走到了中国经济的前台,乡矿矛盾也进一步激化。为了争夺地下的煤炭资源,乡矿双方的官司一直打到市里、省里。后来,市里在请示省有关部门后,作了一条硬性规定:河东、河西的小煤矿只能开采海拔-1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