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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带手枪。”
“也许她在领事乘飞船回环网时借给他了。”我边说边擦着打开枪膛的手枪。
“没有。”贝提克说。
我转头看着靠在撑杆上的他。“没有?”我问。
“拉米亚女士在‘贝纳勒斯’号上时,我见过她的武器。”机器人说,“那是把老式手枪——我想,是她父亲的——但枪柄是珍珠白的,还有激光瞄准器,并且经过改造,可以装入钢矛弹夹。”
“哦。”我说。好吧,要是先前的想法是真的该多好。“至少这东西保存完好,改造得也很棒。”我说。它肯定是放在了某种惰性盒匣里;不然,一把有千年历史的手枪压根就不能用。或者,也可能是领事在旅途中偶然获得的以假乱真的仿制品。当然,怎样都无所谓,但我面对老式武器的时候,总是会被它们所散发的——我想可以称作是历史感——震撼。
接下来,我拿起钢矛手枪开了一枪。只打了一发,就能看到它性能相当不错,谢天谢地。漂在三十米外的食品盒被炸成了上千片流沫碎片,整个浪尖忽地蹿起,微微闪光,像是在经受一场铁雨的洗礼。钢矛武器用起来会让局面变得难以收拾,很难射不中,对于目标来说很不公平,但我还是选择了它。我设好安全状态,把它放回背包。
相比之下,等离子步枪较难瞄准。我“喀哒”一下打开光学瞄准器,这把枪能瞄准的东西,近至漂在三十米外的食品盒,远到约二十五公里外的海平面,但我一枪打沉食品盒后,意识到我无从得知远距离射击是否有效。外头没有东西可用作标靶。理论上说,只要看得见,脉冲步枪就可以射中——不存在风力或弹道曲线的误差——我用望远镜看着子弹在二十公里外的波浪上砸出一个窟窿,心里却一点也没有瞄准远距目标时应有的自信。我举起步枪,瞄准身后正在西沉的巨大月亮。透过望远镜,能看见那里有一座白顶的山峰——我知道那多半是冻结的二氧化碳,而不是雪——接着,只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我扣下扳机。与装子弹的半自动手枪比起来,等离子步枪真是安静多了:开火时发出的声音就像猫儿咳嗽了一声。望远镜倍数不足以看清是否射中,这样远的距离,两颗行星的旋转很可能会影响射击,但我很有把握刚才的射击确实击中了山峰。地方自卫队兵营总有这样的传闻,说瑞士卫兵步枪手躲在小行星或类似星体上,将附近几千公里外的驱逐者突击队员击倒。这一把戏,千年来一直没变,谁先看见敌人,谁就是赢家。
我心里想着等下再试试霰弹枪,于是就把它擦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