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曾经的我们,明明就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跟赵云晨曾经都是弃婴,一起被拾荒的奶奶收养。

奶奶去世后,我们被送进了孤儿院。

孤儿院里,我们一直相依为命。

从16岁开始,我辍学一天打三份零工,省吃俭用供赵云晨读书。

赵云晨也很争气,努力考上了重点大学,毕业后进了大公司,一路升职,走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

如今的他,闪闪发光前途无限。

而我,靠送外卖谋生,普通庸俗、泯然众人。

我们之间,确实渐行渐远了。

赵云晨放下手中的包,坐在沙发上对我颐指气使:“我饿了,给我煮碗面过来。”

我顿了两秒,沉默地进了厨房。

十五分钟后,我端出热腾腾的面放在桌上。

赵云晨只是吃了一口,便皱着眉嫌弃道:“你煮的什么啊!难吃死了!赵林雨,你的厨艺越来越差了!”

我淡淡地点了点头。

自然是比不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

赵云晨吃了两口便丢下了碗筷。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丢给我,漫不经心地开口:“喏,给你买了礼物。我明天要出差一周,你在家记得好好照顾我的花。”

说完,他起身进了房间。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廉价的蓝色项链,某宝上19.9元就能买到。

他似乎忘了,我一个送外卖的,根本不需要什么首饰。

还有,我最讨厌蓝色。

相伴二十八载,他从来记不住我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