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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黑了女儿,也没偏心的留下儿子。

这对儿白眼狼都拉黑了,绝对不厚此薄彼,手心手背都是刺。

最近骑行队练习的够多了,组织人准备了一场活动,在家里附近车很少的道路上。

周围都是欢声笑语的老年人,大家仿佛都忘记了年纪,没有人讨论子女,都是夸彼此的着装,夸彼此的身体硬朗。

老姐妹今天还带了个十分酷炫的墨镜,她还给我找了一个。

我跟她开玩笑:「这戴上黑灯瞎火的能看到路吗?」

「呀!不识货的小老太太!你带上试试!这可是我买的名牌货!一点都不黑!」

我哈哈哈的乐,也把给她买的丝巾拿了出来,也是浅粉色的,叫什么艾鹿薇,挺贵一条,但给她买,一点也不心疼。

以前穷,儿女嫌我爱占小便宜,嫌我一毛五毛的也要计较,还嫌我开小卖铺让他们丢人。

可就是他们嫌弃的小破店,让我成了一个自由洒脱追赶潮流的老太太。

现在有钱了,我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不堪,花钱买名牌货也不心疼了。

我身上多了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

没人给我买,我就自己买!

爱子女,不如先爱自己。

骑上车,随着一声令下,二十多个自行车一起骑了出去,大家都没了老人样,只有欢呼声。

好久没有这样彻彻底底的洒脱过一次了,我登着踏板,小心翼翼地越过一辆又一辆,渐渐地也不害怕了,猛猛超车!

眼看着第一名越过终点,我也奋力蹬了出去,这是我骑过最快的速度,什么危险什么注意安全都忘了,我的想法只有拿下第二!

没想到,我还是不如虽然身子矮小但十分灵巧的老姐妹,被她超过,我成了第三。

直到下车,我的心脏还是砰砰砰地跳个不停。

老姐妹一把抱住我,止不住地惊呼:「我们俩真棒!」

那股冲劲儿还在我体内,让我的肾上腺素不断飙升。

第三名的奖品是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我十分重视,并决定回家就开始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