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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梨之歌 丹·西蒙斯 3553 字 11个月前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十分清楚,虽然扔掉了手稿,但我仍然无法阻止迦梨之歌在脑子里回荡。

阿姆丽塔和我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我们忍受着朋友们没完没了的建议和同情,可是在那个严寒的冬天,我们越来越少见到外人。与此同时,我们也越来越少见到彼此。

阿姆丽塔决定写完自己的博士论文,她每天总是起得很早,在学校里教完课以后,她就在图书馆里泡着,晚上修改论文,继续学习,然后早早上床。而我起得很晚,我经常在外面吃晚饭,然后混到深夜才回家。阿姆丽塔大约晚上十点结束学习,然后我就会占据她的位置,一直阅读到凌晨。在那没有阳光的几个月里,我什么都读——斯宾格勒、罗斯·麦唐诺、马尔科姆·劳瑞、黑格尔、斯坦利·埃尔金、布鲁斯·卡顿、伊恩·弗莱明,还有辛克莱·刘易斯。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在书架上摆了几十年却从未翻过的经典作品,还有从超市里买回来的畅销书。我什么都读。

二月,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波士顿北边一所小型学院的临时教职,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刚开始我每天往返,但没过多久我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带家具的小公寓,从此以后我就只有周末才会回到埃克塞特,甚至好几周都不回去。

阿姆丽塔和我从来没有谈过加尔各答的事儿。我们也绝口不提维多利亚的名字。阿姆丽塔退回了数论和布尔逻辑的世界里,看来她在那里过得比较舒适:在那个世界里,一切都严守规则,真值表可以通过逻辑推导得出。而我留在外面,陪伴我的只有笨拙的语言和变幻莫测的荒谬现实。

我在学院里待了四个月,要不是有位朋友打电话通知我阿姆丽塔进了医院,我可能根本不会回到埃克塞特。医生给她下的诊断是急性肺炎兼劳累过度。她在医院里住了八天,回家后又因虚弱继续卧床休养了一周。那段时间我一直待在家里照顾阿姆丽塔,种种细节让我逐渐找回了以前的柔情蜜意,但接下来她马上宣布自己已经好些了。六月中旬,她重新投身于计算机前,我也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我感觉怅然若失,就像体内有个巨大的黑洞,正在将我吞噬。

六月里我买了把鲁格手枪。

我在学校里认识了沉默寡言、个头矮小的生物学教授罗伊·贝内特,四月,他邀请我加入他的射击俱乐部。多年来我一直支持禁枪法案、厌恶手枪,但是那个学年末的大部分周六我都和贝内特一起泡在靶场里。在那个地方,似乎就连孩子都很精通双手握枪、双腿分开的射击姿势,而我此前只在电影里见过这个动作。如果有人需要去对面回收靶子,所有人都会礼貌地放下武器,微笑着从瞄准线旁退开。很多靶子都做成人体的形状。

有人建议我给自己买把枪,罗伊面带微笑,以传教式的热忱向我推荐了点二二口径的打靶手枪,他说这是不错的入门装备。我点头表示同意,但是第二天我立即买了一把价格不菲的7.65毫米复古鲁格。卖枪的女人说,这把自动手枪是她亡夫的宝贝与骄傲。随枪附赠的还有一只漂亮的手提箱。

我一直没有真正掌握大家推荐的双手握枪姿势,但已经能够颇为熟练地射穿二十码外的靶子。我在靶场上度过了很多个黄昏,夕阳在地上照出长长的影子,清脆的枪声此起彼伏。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每一次举起那涂过油、校过准的武器,都会感觉它潜藏的力量流过自己的身体,就像喝下一杯很烈的威士忌。我眯起眼睛谨慎地瞄准,耳畔传来震耳欲聋的枪声,突如其来的后坐力震动我僵硬的胳膊,在我心中激起一阵近乎狂喜的情绪。

阿姆丽塔康复后的一个周末,我带着那把鲁格回到了埃克塞特。一天半夜,她走下楼梯,发现我正在摩挲刚刚上过油、填满了子弹的武器。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我很久,然后一言不发地返回楼上。第二天早晨,我们谁也没提这事儿。

“印度出了本新书,轰动极了。我听说是一首史诗,讲述迦梨的故事,那是他们的一位守护女神。”那个书商说道。

我到纽约来参加道布尔戴出版社的派对,主要是为了免费的酒水。当时我正站在阳台上,挣扎着要不要去拿第四杯威士忌,就在这时候,我听见了那个书商对着两个分销商高谈阔论。我走过去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阳台的角落里。这个人刚刚参加了新德里的一场书展,他并不知道我是谁。我解释说,我是个诗人,对印度的当代作品很有兴趣。

“是的,呃,恐怕我也没法告诉你这本书的更多细节,”他说,“我提起它只是因为这本见鬼的书似乎不太可能在我们这儿卖得很好。真的,只是一首长诗而已。大概印度的知识分子会激动得发狂,但是当然,我们不会有兴趣。诗歌在美国本来就卖得不好,更别说……”

“那本书的名字叫什么?”我问道。

“那个名字挺有趣的,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大概叫迦梨珊布哈,或者迦梨萨巴,诸如此类的名字。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我曾经跟一个名叫凯莉·萨默斯的女孩共事过,我注意到……”

“作者是谁?”

“作者?抱歉,我想不起来了。我之所以记得这本书,完全是因为出版商铺了很多货,但我从未真正留意过它的内容,你明白吧?脑子里只记得那么一大堆书。在德里每一间酒店的书店里,我总会看见它蓝色的封面。你去过印度吗?”

“达斯?”

“什么?”

“作者的名字是叫达斯吗?”我问道。

“不,不是达斯。”他回答,“至少我印象中不是。应该是个很难拼的印度名字。”

“是不是叫桑贾伊?”我追问。

“抱歉,我不知道。”书商说。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有什么区别吗?”

“不,”我说,“没什么区别。”我离开书商,独自靠在阳台栏杆上。两小时后,月亮已经升到了这座城市锯齿般的楼群上空,我依然待在那里。

七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张照片。

不用看邮戳我就知道信来自印度。薄薄的信封散发出那个国家的气息,上面盖着加尔各答的邮戳。我站在车道尽头,站在高大的白桦树浓密的树荫下,拆开了信封。

我第一眼看见的是照片背面的留言,只有一句话:达斯还活着。照片是黑白的,很不清晰。前景里的人被闪光灯照成了白晃晃的一片,而后面的人看起来和剪影差不多。尽管如此,我还是立即认出了达斯。他的脸上疤痕累累,鼻子完全变了形,但是麻风的症状远远没有我见他的时候那么明显。他穿着一件白色上衣,手向前伸出,仿佛在对着学生强调什么事情。

照片里的八个男人围着一张矮桌坐在垫子上。闪光灯照亮了达斯背后剥落的壁画和桌上几只脏兮兮的杯子。除了达斯以外,还有另外两个男人的脸清晰可辨,但我不认识他们。我的目光停留在达斯右侧的剪影上。光线太差,那张脸的细节十分模糊,但我依然看到了猛禽似的鼻子和雨云般蓬乱的头发。

除了照片以外,信封里别无他物。

达斯还活着。那我能怎样?M.达斯又被那个婊子女神复活了一次?我站在那里,再次凝视照片,屈指轻弹。谁也看不出来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阴影里的人是克里希纳吗?那个人的头和身体微微前倾,看起来充满攻击性,我有一种感觉,那的确是他。

达斯还活着。

我转身离开车道走进树林。低矮的灌木从脚边擦过,空虚感在我体内积蓄旋转,仿佛随时可能裂开一道黑色的口子。我知道,一旦那道黑暗之门开启,我将再也无法挣脱。

我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溪流越来越宽,再往前走,它就会汇入一片沼泽。我在林间跪下,把那张照片撕成细碎的小片,然后推开一块大石,把纸片洒在松软暗淡的泥土中,又把石头推回原地。

回家路上,我脑海中一直盘旋着同一个画面:潮湿的白色物体拼命朝土里钻,试图避开外面的光线。

那天晚上我打包的时候,阿姆丽塔走进房间。“我们得谈谈。”她说。

“等我回来。”我回答。

“你要去哪儿,博比?”

“纽约,”我说,“就去几天。”我将另一件衬衫放进箱子,下面是那把鲁格和六十四发子弹。

“我们必须谈谈,这很重要。”阿姆丽塔伸手搭在我胳膊上。

我往后退开,拉上黑色行李箱的拉链。“等我回来。”我说。

我把自己的车留在家里,乘火车前往波士顿,叫了辆出租车赶到洛根国际机场,然后登上晚上十点环球航空飞往法兰克福的航班,转机抵达加尔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