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男爵徽章酒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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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爵徽章酒吧,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祖业的约翰·派斯里既是店主也是酒保,当客人多得忙不过来或是他急着去上厕所的时候,他总是很乐意让这里的常客替他照看吧台。在男爵徽章酒吧,不时有人带着自家菜园里收获的巨型黄瓜和奇形怪状的蔬菜自豪地走进门,向朋友们炫耀一番。

酒吧里时常爆发争吵,但都是就事论事,从不会故意找碴儿打架。偶尔有人在这里小赌怡情,不过约翰·派斯里并不赞成这种事。虽然店内允许吸烟——酒吧里总是烟雾缭绕的——但是吐痰可绝对不行。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各种脏话。咒骂的花样跟蔬菜的形状一样千奇百怪,毕竟店里除了派斯里太太以外再无其他女性,而她对这种事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于“蠢货”之类的不文明用语并不追究。这个词被看作是谈话时的一点调剂,通常用在“最近过得怎么样,你这个老蠢货?”和“我真是个蠢货!”之类的句子里。

历代男爵都会不时地进来转转,他们深知这间生意兴隆的酒吧的重要性,并且经常给酒吧增添新花样,为附近的佃农助兴。就拿新继位的年轻男爵来说,结婚后没多久,他就为酒吧置办了一套玩飞镖的装备。这个举措并不是很成功——在一场激烈的比赛中,阿抖·简特利险些失去了一只眼睛,他是白垩地公认的犁田好手,但头脑却不怎么聪明。经过了这件事,当地人都把飞镖视为致命武器,于是原先的英国弹戏板【44】又被放回了原位。

在农田或者牲口棚里辛苦劳作一天之后,许多人都喜欢到酒吧坐一会儿。乔·阿奇,“家庭农场”的佃户,在被吵闹的牲口和破旧的农具折腾了一天之后,也会到这里静静地喝上一杯。喝了这杯酒,他心想,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那番早已等在晚饭桌上的谈话,话题与结婚纪念日有关。令他不安的是,他把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意味着接下来至少一周的时间里,他只能吃到残羹冷饭,妻子也将对他爱搭不理,甚至不许他睡在床上。

这天是星期六,夏末时节一个和煦的夜晚,夜色澄净。酒吧里坐满了人,不过还是没有达到约翰·派斯里预期的人数。乔在酒吧门外的橡木长桌旁坐下,他的狗杰斯特正卧在他脚边。

阿奇家族祖祖辈辈都在白垩地务农,因此乔·阿奇认识这附近的每个人、每户人家。他知道谁干活卖力,谁喜欢偷懒,谁天生愚笨,谁精于算计。乔不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但是他脑子够用,是个不错的农夫,更重要的是,他是酒吧里的主心骨。在这里,他是大家的智多星。

他听见两个人正在门外的一张小桌旁争论猫和狐狸爪印的区别。其中一个人用手慢慢比画着说:“你看,我再和你说一遍,猫走路是这样的,你这个老蠢货,而列那狐走路是这样的。”另一个人也示范了一遍狐狸和猫走路的样子。乔心想,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会不会是最后一代知道狐狸还有个名字叫“列那”的人。

无论养的是马、猪还是羊,一天下来大家都很累,更不用提农夫们每天要做的各种杂活儿。他们讲的方言语调粗哑,他们叫得出山谷里所有鸟类的名字,认得每一种蛇和狐狸,还知道它们在哪里出没,他们去过各种男爵身边的人从未踏足的地方。总而言之,他们知道许多大学教授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说话前经过了深思熟虑,语速很慢,就这样上谈天文下论地理,直到孩子来叫他们,说如果再不回家,晚饭就要凉透了。

这时,迪克·汉利——他是个胖子,脸上的胡子稀稀落落,跟酒吧里的其他客人相比简直不能算是胡子——突然说道:“这啤酒比给女人的饮料还要淡!”

“你说什么?”约翰·派斯里正在收拾桌子上的空杯,“这酒特别纯。我今天早晨刚把酒桶打开。”

迪克·汉利说:“我又不是说女人的饮料不好喝。”人们笑起来,不过笑声并不热烈。大家想起了那位坏脾气的第德老先生,他听信了偏方,叫女儿存一些她的尿液,好倒在腿上治疗腿疼——小梅茜是个听话的姑娘,但是脑子不太灵光,她理解错了父亲的意思,并给他倒了一杯味道非常奇怪的饮料。奇怪的是,他的腿竟然真的好了。

老板打开一桶新酒,重新接了一杯啤酒,迪克·汉利这才满意。约翰·派斯里虽然想不通,但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送给朋友一杯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板来到顾客身边坐下,对乔说:“依你看,新男爵安顿得怎么样了?”

男爵与他的佃农阿奇先生的关系在乡下并不常见。男爵是土地的所有人,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附近的所有农场也都属于他,而农场主,也就是他的佃农,负责为他经营农场,每个季度付一次租金。如果他愿意,他有权收回任何一座农场,把农夫一家赶出去。过去有几位喜欢炫耀自己权威的男爵曾经烧毁农舍,将住在里面的人家轰出去,他们有的是心血来潮,但更多的是想借此提醒众人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要是没有谷仓里的粮食,没有在山坡上吃草的那些“星期天的晚餐”,这个老大当得就毫无意义。

年轻男爵罗兰的新官上任并不顺利——不得不说,他的新晋丈母娘帮了不少倒忙,这位公爵夫人总是向大家炫耀自己的尊贵地位。不过他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他很清楚自己对于经营农场毫无经验,于是他效仿父亲明智的做法,让农场主自主经营农场、雇用工人,所以现在每个人都很满意。

罗兰的另一个明智的做法是,他跟他父亲一样,会时不时地找乔·阿奇谈谈,好心的乔则会把那些被地产商和收租人忽视的事情告诉男爵,比如勉强维持生计的寡妇,以及在丈夫被暴躁的公牛踩伤后艰难度日的母亲。乔·阿奇常常劝他救济这些人,为了给男爵留面子,他总是把话说得十分委婉,结果就是,寡妇突然发现,不知怎的自己已经提前交过了租金,现在不再有任何债务,一名来自庄园的小伙子则会出现在年轻母亲的家门口,想要学习如何经营农场。

“我不敢妄下结论。”乔往长凳的椅背上一靠说道。他神情严肃,那是只有在星期六的酒吧里掌控全局的人才会有的神情:“不过,跟你们说实话,他做得很不错。可以说他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那太好了。”托马斯·格林克拉说,“看来他要赶上他老爸的脚步了。”

“那我们可真幸运。老男爵是个好人——脾气倔了点,但是明白事理。”

派斯里笑了:“他那位年轻的太太,也就是男爵夫人,无师自通就学会了很多事情——你们发现了吗?她经常和大家聊天,从不摆架子,各家的媳妇都喜欢她。”他像智者似的点点头。只要媳妇满意就好,因为这意味着家中安宁,每个农夫在劳碌了一天之后都希望家里能够安宁。

“我听说只要有人家里媳妇生孩子,她都会到场慰问。”

说到这个话题,罗伯特·西可说:“再过一阵我们家约瑟芙又要生孩子了。”

有人笑着说:“那你可得请我们喝一杯,你知道的。”

“到时候记得去找乔家的蒂凡尼。”托马斯·格林克拉说,“要说接生,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在行的人。”

托马斯举起酒杯,又说道:“我昨天看见她骑着扫帚急匆匆地飞过。我真为她自豪,真的,我们白垩地的姑娘。我敢说你肯定也非常自豪,乔。”

当然,大家都认识蒂凡尼·阿奇,从她很小的时候跟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时就认识。白垩地的居民并不怎么喜欢女巫,不过蒂凡尼是他们的女巫,而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女巫。最重要的是,她是白垩地长大的姑娘,她明白羊群的重要性,再说他们看着她从小跑来跑去,直到她长大成人,所以没关系。

蒂凡尼的父亲苦笑了一下,弯腰递给狗一块猪油渣:“这是给你的礼物,杰斯特。”他抬起头,“蒂凡尼的妈妈很为她自豪,但她还是希望能经常见到蒂凡尼。她一旦跟人说起蒂凡尼的工作就停不下来,我也一样。”他看看酒吧老板,“方便的话请再给我一杯啤酒,约翰。”

“没问题,乔。”约翰·派斯里说着走进吧台,端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啤酒走回来。

酒杯被大家接力赛似的传到了目的地,乔说:“这太不寻常了。你们知道吗,我觉得,近来我们家蒂凡尼住在兰克里的时间太长了。”

“要是她搬到那里去就太可惜了。”迪克·汉利评论道。尽管没人再说什么,但这个念头却挥之不去。至少在这个星期六,在乔的思绪里挥之不去。

“是啊,她总是很忙。”乔把迪克说的话放在脑海深处,打算以后再考虑,他不慌不忙地说,“这里的新生儿太多了,小伙子们!”大家笑了。

“不仅是接生。我老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也来了。”吉姆·维斯特说,“她整夜陪着我母亲,并且消除了我母亲的所有病痛!她有这个本事,你们知道吗?”

“没错。”乔说,“老男爵也是在这样的照料中去世的,他有自己的护士,不过蒂凡尼帮忙让他走得不那么痛苦。”

桌边饮酒的人们突然沉默下来,回忆起蒂凡尼·阿奇与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这时,诺迪·桑德斯激动地说:“好吧,乔,我们都希望你们家蒂凡尼可以留在这里,你知道的。你养了个好孩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你下次见到她一定要转告她。”

“这我知道,诺迪。”乔说,“蒂凡尼的母亲的确想让她安顿下来,和她的心上人一起在白垩地生活——你知道的,那个叫普莱斯顿的小伙子,他已经离开这里,到大城市去学习真正的医术。但我觉得她不愿意这样,至少短时间内还不愿意。依我看,阿奇家族的人都生活在这一带,只有我们的蒂凡尼要追随她奶奶的脚步,而且她的想法更加新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觉得她想要改变世界,就算不能改变世界,至少要改变白垩地这一小部分。”

“对我们这些牧羊人来说,她真是一位好女巫。”托马斯·格林克拉补充道,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伙计们,你们还记不记得,以前的牧羊人经常聚到这里举办掰腕子挑战赛?”迪克·汉利喝光杯里的酒,说,“那时候我们没有女巫。”

“对。”乔·阿奇说,“别忘了,以前的牧羊人决斗不用棍棒。他们掰腕子定胜负,赢家被称为牧羊人的首领。”

说到这里,大家都笑起来。许多人都想起了阿奇奶奶,因为阿奇奶奶是最后一位真正的牧羊人首领。无论是否举办掰腕子比赛,只要阿奇奶奶对某个牧羊人赞许地点点头,就能让他一整天走起路来都像国王一样神气。

“唉,现在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了,但是我们有一名女巫,就是你家的蒂凡尼。”又是一阵沉默,人们继续喝着酒,有些人则点燃了烟斗。

过了一阵,罗伯特·西可说话了:“所以如果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而是有一名女巫的话……你们觉得还应该跟她掰腕子吗?”

约翰·派斯里一边笑,一边瞟了蒂凡尼的父亲一眼。

罗伯特·西可接着说:“跟女巫掰腕子?别担心,我会手下留情的。”

乔呵呵地笑起来,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时,一阵阴影掠过,他们抬起头,看见一个骑着扫帚的姑娘朝下面大喊:“晚上好,爸爸!晚上好,大伙儿。我没时间下来,有人要生双胞胎了。”

罗兰·德·查福礼【45】,白垩地年轻的新男爵,的确想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他知道父亲很受子民的爱戴——人们叫他“老派男爵”。也就是说,每个人都知道会出现怎样的情形:侍卫将盔甲擦得锃亮,敬礼致意;人们做好自己分内的事;男爵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不过多干涉人们的生活。

不过有时候他父亲的脾气太差了,而罗兰希望自己能摒弃这一点。他尤其希望自己拜访蒂凡尼·阿奇时能够言辞得体,因为他们曾是好朋友。而且,更让罗兰不安的是,他的妻子丽迪莎也把蒂凡尼看作她的好友。任何一个明智的男人都不该对妻子的好友掉以轻心,因为谁也不知道她们会彼此分享什么小秘密。罗兰自幼在家接受家庭教师的教导,对白垩地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他害怕丽迪莎和蒂凡尼谈论的正是他所担心的那种“小秘密”。

他决定在星期六的傍晚、她落地时去和她谈谈,他知道这个时候乔·阿奇一定在酒吧里。

“你好,罗兰。”他骑马走进院子,从马上下来时,蒂凡尼头也不回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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