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我很为你骄傲,吉格特,你担负的是男人应该担负的责任!”
他用的是家里人才知道的她的小名,所以她亲了亲他,并且很有礼貌地选择不对他说其实他不太可能看到哪个男人去做她所做的那些工作。
“你们打算把派迪的家人怎么办?”她问。
“我和你妈妈可以把派迪太太和她女儿接到咱们家来,然后……”阿奇先生停住了,怪怪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吓着了他一样,“我想告诉你,蒂凡尼,事情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在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塞斯·派迪是个蛮正派的小伙子。不是矮子中间拔高个儿的那种,是就他本身来说,他是够正派的了。只是他爸爸真的是个疯子。我是说,那个时候的人们都不是那么讲究,你要是不听家长的话,脑袋瓜准会挨修理。可是塞斯的爸爸呢,他用的是一根粗粗的大皮带,上面有两个铜搭扣,只要他什么时候看塞斯不顺眼,都会上去抽他一顿——一点儿也不夸张——他总说要给自己的儿子上一课。”
“我看他真是教会了自己儿子怎么打人。”蒂凡尼说道。但是她爸爸示意她不要插话。
“接下来又是莫莉的问题。”他接着说,“莫莉和塞斯之间的事很难说得清,他们几乎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实际上,他们俩都有一些问题。但我想他们在一起时也曾有过快乐的时光。那时候塞斯是牧人,时常赶着牧群上大城市去。干那一行不需要你学什么,他赶的羊可能都有比他聪明的,不过那总归还是一份差事,他能拿到工钱,没人会说那有什么不好。问题是,他经常赶着羊一走就是好几个星期,把莫莉一个人留在家里,然后……”蒂凡尼的爸爸停住了,表情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蒂凡尼说,她想帮他解围,但他很小心地忽略了她的好意。
“我并不是说她是个坏女人,”他说,“只是对于有些事,她一直都是糊里糊涂的,又没有什么人指点她。当时,常年都有形形色色的过路人、旅行者在她家门口来来往往,有些还是相当帅气的小伙子。”
蒂凡尼很同情自己的爸爸,瞧他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尴尬地跟自己的小女儿讲一些他觉得她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于是她凑过去,在他脸上又亲了一下:“我明白,爸爸,我真的明白。安珀其实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对吗?”
“谁知道,我可没那么说。她有可能是。”他难堪地回答。
事情也就麻烦在这里,对不对?蒂凡尼想,如果农夫派迪能搞清楚安珀到底是不是他女儿,也许他还能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吧,这种事你永远也说不清。可他偏偏就是不知道。有些时候呢,他觉得已经说服自己了;有些时候呢,他又会想到最糟的可能。对于一个像派迪那样不擅长思考的人来说,那些阴暗的想法会在他脑海里来回翻腾,直搅得他整个脑子都乱成一团。而一旦头脑停止工作,他的拳头也就开始行动了。
蒂凡尼的爸爸仔细看着她:“这样的事你都知道?”
“嗯,知道。我们有个说法叫‘挨家巡查’,每个女巫都有这个责任。请你理解我,爸爸。我是见识过可怕的事情的,有些事情——还是人们见怪不怪的那些事情,因为人们的‘见怪不怪’才更加可怕。我知道人们关起门来以后那些小秘密,爸爸。它们当中有些是好事,有些是我不愿意告诉你的坏事。做一个女巫就免不了要接触这些!我们必须学着体察各种事情。”
“是啊,你知道,生活对谁都不是全然美好的……”爸爸重新开了口,“有些时候——”
“靠近斯莱斯有个老太太。”蒂凡尼打断了他的话,“她在自己床上死了。事情本身没什么,真的,她活到时候了。可是她在那儿躺了两个月,邻居们两个月没看到她,居然没人觉得事情有什么不对。他们斯莱斯那边的人可真够呛。最糟糕的是,她的猫关在房子里出不去,就开始以吃她为生。我是说,她生前特别爱猫,她自己可能不介意被猫吃,但是有一只猫在她床上生了小猫,就在她死的那张床上。现在这件事到处都传开了,害得我想给那些小猫找个新家都找不到。真可惜,都是那么漂亮的小猫,长着可爱的蓝眼睛。”
“呃,”她爸爸说,“你刚才说‘在她床上’,你的意思是……”
“那时她还躺在上面,当然了。”蒂凡尼说,“我有时候必须跟死人打交道,没错,第一次看到死人的时候,你会有点想吐,然后呢,你就会意识到,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你把生和死想成是一张清单上罗列出来的一系列事情,只要逐一把它们做下来就好,你就不会感觉那么难过了。你可能还会哭一下,不过最多也就那样了。”
“没有人帮你吗?”
“哦,我到处敲门找人帮忙的时候,有几位大姐出面帮我来着。不过说实话,那个老太太平时就和街坊四邻没什么来往。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总有人消失在了无人问津的角落。”她停了一下,又说,“老农场那个旧谷仓还没人用吧?你能不能请人帮忙把它收拾出来给我用?”
“当然可以了,”她爸爸说,“我能问问你要用它做什么吗?”他说得那么客气,一听就是在跟一位女巫说话。
“我是想了一个主意,”她说,“可以好好利用一下那个谷仓。当然了,现在还只是这么一想而已。就算不是为了我,把谷仓清理出来也没什么坏处吧。”
“好吧,我知道了。我还是很为你骄傲,尤其是每次看到你骑着扫帚满天飞的时候。”爸爸说,“那也是魔法吧?”
每个人都希望魔法存在,蒂凡尼想,你又能说什么呢?告诉他们“错啦,没有魔法”,还是说“对,有魔法,但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人人都愿意相信,只要我们女巫打个响指,世界就能改变,唉。“制作扫帚是矮人的工作。”她说,“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就能飞起来,我只要学会坐上去别掉下来就行了。”
外面的骚动已经彻底停了,可能因为人们发现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或者是因为——很有可能是这个缘故——大家都知道,要是快点赶回酒馆,就还来得及在它关门之前再喝上一杯。
阿奇先生站了起来:“我觉得咱们应该把这个女孩子带回家了,你说呢?”
“她已经是个年轻女人了。”蒂凡尼更正着,凑近去看了看她。
“什么?”
“年轻女人。”蒂凡尼说,“她怎么说也担得起这个称呼了。我想,我应该先带她到别的地方去一下。我的咒语给她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爸爸,你能不能去找些绳子来?带着她飞的时候,我得用绳子把她固定好。我的扫帚上有一根皮带,但是不够长。”她听到上方的干草架那边传来一阵唰唰响,不禁微微一笑:有些朋友真是太可靠了。
阿奇先生却很震惊:“你要把她带走?”
“不会很远的。我们必须走这一趟。不用担心,爸爸。妈妈要是额外备好一张床,我很快就把她带回来,送到咱们家去。”
她爸爸压低了声音:“是他们,对吗?他们还跟着你吗?”
“嗯,”蒂凡尼说,“他们总是说再也不跟着我了,可是你也知道那些噼啪菲戈人都是怎样的小骗子!”
这一天真是太漫长了,而且也太糟糕了,要不然蒂凡尼说话不会这么尖刻的。可是——很奇怪——头顶上没有传来丝毫的回应。她自己都有点惊奇,噼啪菲戈人没有动静,竟然也和噼啪菲戈人太吵闹的时候一样让她心烦意乱。
接下来,她很高兴地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响了起来:“哈哈哈,这次她没发现咱们,对吧,朋友们?咱们安静得像小老鼠一样!大块头小巫婆什么都没察觉!朋友们?朋友们?”
“傻伍莱,你真是脑子不够用啊,连擤鼻涕都不够用的。”一个同样细小却气愤的声音说,“‘谁也不许说一个字’这句话你不懂吗?哦,哎哟哟!天啊!”
最后一句话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扭打声。
阿奇先生不安地看了看房顶,凑得更近了一些:“你妈妈很担心你,你知道吗?她刚刚又当上外婆了,她很为你的兄弟姐妹们自豪。当然了,她也为你自豪。”他急匆匆地加了一句,“可是女巫要忙那么多事,呃,哪个小伙子找老婆也不想找这样的。现在你和罗兰又……”
蒂凡尼必须面对这一刻。面对困境也是女巫能力的一种体现。她爸爸看起来这么不开心,她只有装出轻快的样子说:“爸爸,我要是你,现在就回家好好睡上一觉。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我已经看到啦,那边有一大堆绳子,不过我又想了个新主意,现在不用绳子也行了。”
听到她这么说,他才算松了一口气。
如果你不太了解噼啪菲戈人,他们确实会让你很忧心的;不过现在想一想,就算你认识他们已经很久了,他们还是会让你挺忧心。只要认识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生活很快就会为之改变。
“你们刚才一直在这里吗?”爸爸一走,蒂凡尼就抬头问道。
有那么一阵子,干草碎屑和菲戈人像下雨一样落了下来。
你可以对噼啪菲戈人生气,但是有一个情况别忘了,那就是,对他们生气就像是对硬纸板或者天气情况生气一样——生气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现在她必须发点脾气,这简直已经成惯例了。
“罗伯·无名氏!你答应了再不跟踪我的!”
罗伯伸出了一只手:“啊,没错,你说得没错,我是答应过。可是眼下实在是一场误会,女主人,我们并没有跟踪你呀,对不对,朋友们?”
满地都是那些蓝皮肤、红头发的噼啪菲戈人,他们纷纷提高了嗓门,明目张胆地集体扯起了谎,看到她不悦的表情才收敛了一些。
“你为什么要这样,罗伯·无名氏,你明明已经被抓了个正着,为什么还要抵赖?”
“啊,好吧,答案很简单,女主人。”罗伯说——他是噼啪菲戈人的首领,“不管怎么说,你知道,如果你并没有做错什么,那撒点谎又有什么关系呢?总之,现在我的好名声已经平白无故地坏掉了,我也伤透了心。”他说着,咧嘴一笑,“我对你说过多少次谎,女主人?”
“七百五十三次吧。”蒂凡尼说,“每一次你都答应再不来插手我的事情的。”
“啊,是啊。”罗伯说,“可你毕竟是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啊。”
“这个嘛,我是与不是,要视你们的表现而定。”蒂凡尼高傲地说,“可是有一点请你记住,我已经长大很多了,再不像从前那么小了。”
“也变得更像巫婆了。”一个快活的声音说着。蒂凡尼不用看也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只有傻伍莱才能说出这么过分的话。她低头看着他容光焕发的小脸。可惜他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
巫婆!这个词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噼啪菲戈人来说,每个女巫都等于巫婆,不管她年纪如何。他们用这个称呼,并没有什么恶意——嗯,应该没有什么恶意吧,你也说不准——有时候罗伯说这个词的时候,是龇牙笑着的。在一般人看来,能够被称为“巫婆”的,都是用钉耙梳头发、满嘴黄牙比老母羊的牙齿还烂的家伙。但人们有这种印象,肯定怨不得噼啪菲戈人。另外,当你九岁的时候,别人管你叫巫婆,你会觉得蛮好玩的。可是如果你都快十六岁了,还有人这么叫你,就没那么好玩了。更郁闷的是,你还刚刚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极度缺乏睡眠,又非常需要洗个澡。
罗伯显然是注意到蒂凡尼的心情了,他转脸对自己的兄弟说:“你给我记住,傻伍莱,有时候你真是应该管住自己这张嘴,否则的话,就把脑袋埋到鸭子毛里去好了。”
傻伍莱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对不起,罗伯,可我一时找不到鸭子呀。”
罗伯扫了一眼那个躺在地板上的女孩,她盖着毯子,恬静地睡着。他一下变得严肃起来。
“要是他打人的时候我们也在这儿,我跟你说,我们肯定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的。”他说。
“你们在与不在都一样,”蒂凡尼说,“你们不想让村里人带着铁锨去挖你们的土丘吧?所以,听我的没错,少干那些逞强的事。村里人想起你们就紧张,他们一紧张呢,就会生气,那可没什么好的。不过现在你们既然来了,就给我帮点忙。我想把这个可怜的姑娘送到你们的菲戈之丘去。”
“哎,好啊。”罗伯说,“凯尔达让我们下山来,不就是来帮你的吗?”
“她知道这里出事了吗?珍妮已经知道了吗?”
“我不清楚。”罗伯不安地说着。一跟人谈起他的妻子,他就会不安,这一点蒂凡尼是知道的。他爱自己的妻子爱得发狂,只要一想到她对他不满意(哪怕只是对他皱皱眉),都会让他膝盖发软。别的噼啪菲戈人活着就是打架、偷东西和酗酒,偶尔去找点吃的(多半也是靠偷),极少数情况下他们还会洗洗衣服,只不过这种情况实在太少,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而罗伯却还要承担起“捎信+解说”的责任,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可真有点难度。
“珍妮能感知到很多事情,这个你是知道的。”他说着,不敢直视蒂凡尼。于是她有点替他难过了——一边是凯尔达,一边是巫婆,也真够难为他的,她想,他就算是夹在一块大石头和一个别的什么硬东西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窘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