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柏符的秘密(2 / 2)

“它们是不是活灵活现?”特里森小姐往椅子后一靠,“不知道那个词能不能用来形容骷髅头。这家店还出售一种制造蜘蛛网的绝妙机器。把黏乎乎的原料倒进去,你看,稍微弄弄就可以做出非常棒的蜘蛛网。我受不了那些爬来爬去的东西,不过我这里必须得有蜘蛛网才像个样子。你注意到那些死苍蝇了吗?”

“是的。”蒂凡尼向上看了看,“都是葡萄干,看来你的蜘蛛是吃素的。”

“不错。看来你的眼睛没有毛病。我的帽子也是在那儿买的。邪恶老巫婆三号。我记得好像说是恐怖派对必备。我还留着他们的目录呢,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找。”

“所有的女巫都会从柏符买东西吗?”蒂凡尼问。

“只有我,起码这附近只有我。对了,双瀑那边的布雷斯老女士应该在那里买过疣子。”

“可是……为什么?”蒂凡尼说。

“因为她长不出来。完完全全长不出来,可怜的女人。什么法子都试过了。她这一辈子脸都像婴儿屁股那么光滑。”

“不,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你们希望自己看上去那么——”蒂凡尼迟疑了一下,接着说,“可怕?”

“我有我的理由。”特里森小姐说。

“但你并没有做过故事里说的那些事,对吗?国王和王子也没有来请教过你,对吗?”

“是啊,但他们完全有可能会来。”特里森小姐肯定地说,“比如说万一他们迷路了,那些故事我都清楚得很,大部分都是我编的。”

“你编造关于你自己的故事?”

“是啊,当然了。为什么不呢?这么重要的事我可不会交给菜鸟去做。”

“人们还说你能看到人的灵魂。”

特里森小姐咯咯笑道:“没错。这倒不是我编的。不过我跟你讲,他们当中有些人我得戴上老花镜才看得清。他们看到的我能看到,他们听到的我也能听到。我认识他们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我知道流言,知道秘密,知道传说,知道真相。对他们来说,我就是正义,我就是公平。看着我,好好看看。”

蒂凡尼看着她——在黑色斗篷、吓人骷髅、橡皮蛛网、黑色花朵,还有眼罩和故事之后,她看见的是一个又聋又瞎的小老太太。

是柏符改变了一切。不是那些傻呵呵的派对用品,而是柏符思维——那些流言和故事。特里森小姐之所以有威力,是因为人们认为她有威力,就像是女巫的尖顶帽。但是特里森小姐把柏符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女巫不需要任何装备,特里森小姐。”她说。

“别跟我耍小聪明,孩子。威得韦克斯小姑娘没教过你吗?没错,你不需要魔杖,不需要沙姆博,也不需要尖顶帽就可以成为一个女巫。可如果女巫会做戏,那是大有好处的!人们就希望那样。他们会信任你。要是戴着绒球帽,穿着格子裙,那我可不会有今天的地位。我得有模有样。我——”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是乳品间的方向。

“是我们的蓝色小朋友吗?”特里森小姐扬起眉毛说。

“不会,我严禁他们进入我干活的乳品间。”蒂凡尼说着,朝门口走去,“天啊,可别是霍雷思……”

“我是不是早告诉过你,他只会惹麻烦?”特里森小姐对着蒂凡尼匆匆离去的背影大声说。

就是霍雷思。他又从笼子里挤了出来。他能够让自己变得非常柔软。

地板上有一个破黄油碟,之前装满了黄油,可现在一点都没有了,只留下一块油渍。

水槽下面的阴暗处,传来一种速度很快的咀嚼声,听起来像“姆呐姆呐姆呐姆……”。

“你现在又开始吃黄油了是吗,霍雷思?”蒂凡尼说着,拿起了乳品间的扫帚,“你这算是同类相食。”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这总好过吃老鼠。在地板上发现一小堆一小堆的老鼠骨头实在叫人有点痛苦。之前连特里森小姐都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一次,她恰好要借用一只正要偷吃奶酪的老鼠的眼睛,突然眼前一片黑暗。

霍雷思是一块奶酪。

蒂凡尼知道兰克里的蓝纹奶酪总是有点活力十足,有时甚至不得不把他们钉起来,可是……她自认为是个做奶酪的高手,而霍雷思则绝对是冠军级的作品。他身上的蓝色条纹非常漂亮,那是这种奶酪的著名标志,不过蒂凡尼不太确定这些条纹是不是应该在黑暗中发光。

她用扫帚杆往暗处捅了捅。一声脆响之后,她把扫帚杆抽回来,少了两英寸。然后“噗”的一声,少掉的那截扫帚杆弹射在房间另一头的墙上。

“那好吧,不给你喝牛奶了。”蒂凡尼站了起来,思绪开始飘散:

冬神到这里来,就为了把小马还给我。他这么做真是不怕麻烦。

嗯……

如果仔细想想,还真是挺……感人的。

因为他要打造雪崩和狂风,要做出很多新形状的雪花,还有各种事情。可他腾出了一点时间,就为了来这里把项链还给我。嗯……

而且他就站在那里。

然后他就那么消失了——消失得更彻底。

嗯……

霍雷思继续在水槽下面喃喃自语。特里森小姐又开始织布了。蒂凡尼给她泡了一壶茶,然后轻手轻脚回到自己的房间。

蒂凡尼的日记本足有三英寸厚。另一个实习女巫,她的朋友(算是吧)安娜格兰姆说,她真的应该把日记叫作《阴影之书》,用一种特殊的魔法墨水写在牛皮纸上,这些全都在扎克扎克强力魔法商店有售,价格公道——起码对扎克来说很公道。

可蒂凡尼买不起。而且魔法只可以用来交换,不应该用来出售。虽然特里森小姐不介意她出售奶酪赚点钱,但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里的纸卖得很贵,而且流动小贩的手上也没多少货。不过,他们通常倒是会有点绿矾出售,如果跟捣碎的栎瘿或者青胡桃皮混在一起,可以做成相当不错的墨水。

加上后来蒂凡尼粘上的页面,日记本现在已经跟砖头一样厚了。只要把字写小一点,应该还可以再写两年。

皮质的封面上,一根冒火的签子串起一行字:“菲戈禁看!!”不过根本没起过作用。他们把这种东西当作是邀请。这段日子,她开始用符号写部分日记了。白垩地的菲戈们本来就不怎么识字,所以他们肯定永远都看不懂那些符号。

她小心地四下看了看,以防万一,然后打开了挂锁。挂锁锁着一条链子,链子缠绕在日记上。她翻到今天的日期,把笔在墨水里蘸了蘸,然后写下:

用雪花来代表冬神非常贴切。

他就站在那里,她想。

因为我尖叫,所以他跑了。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

嗯……

不过……我真希望我没有尖叫。

她摊开手掌。小马形的印记还在,像白垩一样白,但已经完全不疼了。

蒂凡尼打了个哆嗦,冷静下来。又能怎么样呢?她遇到了冬之灵。她是一个女巫,时不时就会遇到这种事。他很礼貌地归还了她的东西,然后离开了。不能这么多愁善感了,还有事情要做。

接着她又写:“罗来信。”

她很小心地拆开罗兰寄来的信,非常轻松,因为鼻涕虫的黏液根本没什么黏性。顺利的话,她甚至可以重复利用这个信封。她弓起身子挡住信,这样别人就没法从她背后偷看。最后,她说:“特里森小姐,您能从我脸上离开吗?我的眼睛需要一点隐私。”

楼下传来一声抱怨,接着她眼睛的刺痒感消失了。

收到罗兰的信总是让她很开心。信中经常提到羊群和白垩地的其他事情。有时候,信中还会夹着一朵干花,蓝铃花或者报春花。阿奇奶奶肯定不赞成这种行为。她总是说,如果山丘想让人摘花,那就应该会开出更多的花来。

这些信总会让她很想家。

有一天,特里森小姐问:“那个给你写信的小伙子,是不是你的情郎?”蒂凡尼聊了一会儿,才想起应该在字典里查查这个词的意思,然后赶紧转换话题,但还是脸红了好久。

罗兰……关于罗兰……主要是……重点是……他很真实。

她第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个毫无用处的白痴,可这也不能怪他。首先,他被精灵女王抓去关了一年,胖得满身流油,只知道吃糖,满心绝望。其次,他是被几个傲慢的姑姑带大的,而他的父亲——男爵大人——基本上只对马和狗感兴趣。

后来他就或多或少改变了:多了点思考,少了点吵闹;多了点认真,少了点愚蠢。他还一直戴着眼镜,是白垩地第一个戴眼镜的人。

而且他还有一个图书馆,里面有超过一百本书!其实,图书馆属于城堡,但似乎没有其他人对此感兴趣。

其中有些书巨大而古老,封面是木质的,字体又黑又大,里面的彩图画着奇怪的动物和遥远的地方。这里有瓦斯麦的《不寻常的日子》,科伦百利的《事物的原理》,还有只缺了一卷的《凶兆百科全书》。罗兰惊讶地发现蒂凡尼能够看懂外语,而她则小心翼翼地不让他知道这全靠残存的巴斯特博士帮忙。

其实……事实上……他们也找不到别的朋友了。罗兰没法跟村里的孩子交朋友,因为他是男爵的儿子,还有一些别的原因。而蒂凡尼如今戴上了尖顶帽,情况也不同以往了。白垩地的人并不是很喜欢女巫,但她是阿奇奶奶的孙女,对吗?虽然不知道她在牧羊人小屋从那个老奶奶那里学到了什么,但他们都说她在山里展示过巫术。还记得去年出生的小羊羔吗?她只看了一眼,那些夭折的羊羔就死而复生了!她姓阿奇,阿奇家的人最了解这片丘陵。她挺不错的,她是我们的人,是吧?

这些都挺好的,只是她再也没有老朋友了。家乡的孩子们曾经对她很友好,但因为那顶帽子,现在却只剩下尊敬。他们之间好像出现了一堵墙,似乎她长大了而他们没有。他们还能聊什么呢?她去过他们想都想不到的地方。他们中大多数人连双衫镇都没去过,那里不过半天路程。可他们一点也无所谓。他们做着父亲做过的工作,或是像母亲那样养育孩子。那样也挺好的,蒂凡尼很快就对自己说。可他们没有决定过自己要做什么,事情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

在山中也是一样。跟她年龄相仿,能真正说上话的,也就只有安娜格兰姆这些实习女巫。想要跟村里的人好好聊聊根本不可能,尤其是男孩子。他们只会低着头,口齿不清,双脚乱动,就跟家乡的人跟男爵说话时一样。

实际上,罗兰也一样,每次她一看他,他就脸红。她去城堡找他,或者跟他在山坡上散步时,空气中都会有一种纠结的寂静……就像她面对冬神时一样。

她仔仔细细看完这封信,尽量无视信纸上遍布的菲戈脏指印。罗兰还很贴心地附上了几张空白信纸。

她非常小心地展平一张信纸,对着墙壁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开始写信。

在楼下的洗碗间【6】【7】里,奶酪霍雷思从污水桶后面走了出来。现在他正在站在后门的门口。如果奶酪也可以若有所思,那霍雷思现在正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小小的双衫镇,邮车的车夫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双衫镇周围的很多信件最后都会送到一家纪念品商店,这里同时也充当邮局。

通常车夫只要拿走邮件袋就行了,可今天有点困难。他狂躁地翻着《邮局管理条例》。

蒂克小姐用脚不停拍打地面,这让他更加恼火。

“啊啊啊!”车夫得意扬扬地说,“这里说了,不许邮寄动物,包括鸟、龙或者鱼。”

“那你觉得我是哪一个呢?”蒂克小姐冷冷地说。

“啊,这个嘛,人也是一种动物,对吗?可以参照猴子,对不对?”

“我可不想参照猴子。”蒂克小姐说,“我见过它们干的那些事。”

车夫知道这个说法行不通了,只好继续狂躁地翻书。突然,他笑了。

“啊啊啊!”他说,“你有多重,小姐?”

“两盎司【8】。”蒂克小姐说,“恰好是十便士邮费能够送到兰克里和尼尔亨德兰地区的最大重量。”她指了指粘在领子上的两枚邮票,“我已经买好邮票了。”

“你不可能只有两盎司!”车夫说,“你起码有一百二十磅!”

蒂克小姐叹了口气。她本不想这么做,可双衫镇毕竟不是弯狗镇。它就在大路边上,是见过世面的。她摸到控制帽子开关的按钮,按了下去。

“你希望我忘掉你刚才说的话吗?”她问。

“为什么?”车夫说。

蒂克小姐愣住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向上一看。

“不好意思。”她说,“这种事时有发生。帽子卡住了,弹簧有点锈。”

她抬起手,敲了敲帽檐。隐藏的尖顶弹了出来,喷出几朵纸花。

车夫的目光跟随着尖顶,然后“嗷”了一声。

关于尖顶帽的事是这样的:戴着帽子的人不是女巫就是巫师。有些普通人也会弄一顶,他们戴着出门一般没事,可是遇到真正能戴尖顶帽的人就要倒霉。巫师和女巫不喜欢别人冒名顶替。他们也不喜欢被晾在一边等候。

“请问我现在有多重啊?”她问。

“两盎司!”车夫迅速回答。

蒂克小姐笑了,“对。多一‘吩’都没有!所谓一‘吩’就是二十量滴,或者二十四分之一盎司。我其实是个……没‘吩吋’的人!”

她等着看这个文绉绉的笑话是不是能引人发笑,但别人听不懂也无所谓。蒂克小姐很喜欢比别人都聪明的感觉。

她坐上了马车。

马车进山时,雪开始下了起来。蒂克小姐根本没在意,她知道没有任何两片雪花是相同的。但假如仔细留意过这次的雪花,她可能就要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

蒂凡尼睡着了,一缕火光在卧室的壁炉中闪耀。楼下,特里森小姐的织布机彻夜忙碌着。

小小的蓝色人影爬过卧室的地板,然后叠成一个菲戈金字塔,爬到了蒂凡尼当作书桌的小桌子上。

蒂凡尼在床上翻了个身,打了个小呼。菲戈们停了一下,然后,卧室的门在他们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一道蓝红相间的影子在楼梯上扬起一股灰尘,穿过纺织间,冲进洗碗间,然后从一个奇怪的奶酪状洞口钻了出去。接着又在林子里扬起几片落叶,直冲到林子深处一个小火堆旁。火光照亮了一群菲戈的脸。

影子停了下来,那是六个菲戈,其中两个扛着蒂凡尼的日记。

他们小心翼翼地放下日记。

“可算是从那栋房子里出来了。”大扬说,“你们看到那些骷髅头了吗?那里有一个你绝对不想遇到的巫婆。”

“啊呀,她又把日记锁上了。”傻伍莱绕着日记本边转圈边说。

“罗伯,我觉得偷看日记不对。”就在罗伯把胳膊伸进锁眼时,大下巴比利说,“这是隐私!”

“她是我们的巫婆。她的隐私就是我们的隐私。”罗伯一本正经地说,用手在挂锁中摸索,“而且,她肯定希望有人看,因为她都写下来了。如果你不想让人看,那根本没必要写下来呀!那不是浪费墨水吗!”

“也许她只是想自己看啊。”比利依然心存疑虑。

“是吗?那她为什么想那么做?”罗伯轻蔑地问,“她已经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了。而且珍妮想要知道她对男爵的儿子是什么想法……”

“咔嗒”一声,挂锁打开了。菲戈们都专注地看着它。

罗伯翻开日记,露出笑容。

“啊呀,她这里是这么写的:亲爱的菲戈们又出现了。”他说。这话引起了一阵欢呼。

“啊呀,她这么写还真是客气。”大下巴比利说,“我能看看吗?”

他念道:“该死的菲戈们又出现了。”

他“啊”了一声。大下巴比利是跟着珍妮从长湖部落过来的。那个部落很重视读书和写字,而他作为游吟诗人,更是要求两种能力都很强。

可是白垩地的菲戈们更喜欢喝酒、偷东西以及打架,而罗伯·无名氏样样精通。但是他也学会了读书写字,因为珍妮要求他这么做。比利知道,他学得很随性,不在乎精准。面对一个长句子时,他更倾向于认出其中几个词,然后猜个大概意思出来。

“阅读的艺术就是要弄明白这些词想要表达什么,对吗?”罗伯说。

“是啊,也许吧。”大扬说,“不过有没有任何词能告诉我们,大块头小巫婆是不是喜欢石头城堡里的那个小家伙呢?”

“你真是天性浪漫呢。”罗伯说,“答案是,我不知道。他们有些信是用他们那些小符号写的。这对读者来说很可怕。阅读正常的文字已经很困难了,更不用说有人把它们全打乱了。”

“如果大块头小巫婆不是好好学巫术,而是开始关注男孩子,那我们就麻烦了。”大扬说。

“是啊,不过那个男孩子不会有兴趣结婚的。”小疯子安格斯说。

“有一天他也许会的。”大下巴比利说,他已经观察人类很久了,“大多数人类都会结婚的。”

“真的吗?”一个菲戈惊讶地问。

“是的。”

“他们真的想要结婚?”

“很多人都想,没错。”比利说。

“那就不能喝酒、偷东西还有打架了吗?”

“嘿,我还是可以稍微喝点酒,偷点东西,打打架!”罗伯·无名氏说。

“是啊,罗伯,但我们注意到,你也要和珍妮解释。”傻伍莱说。

众人纷纷点头。对菲戈来说,解释是一种神秘的艺术。这实在太难了。

“比如,我们喝酒、偷东西还有打架回来,珍妮就会对你噘嘴。”傻伍莱接着说。

所有菲戈都哀叹起来:“嗷嗷嗷,千万不能让人对我们噘嘴。”

“还有叉腰。”伍莱说,他自己都被吓到了。

“嗷嗷嗷,呜——呜——呜——还有叉腰!”菲戈们哀号着撕扯自己的头发。

“更别提还有跺脚……”伍莱不说话了,他不想提起跺脚。

“啊啊!嗷嗷嗷!不要跺脚!”有些菲戈开始用脑袋撞树。

“是是是,不过。”罗伯大声说,“你们不知道,这是家庭秘密的一部分。”

菲戈们面面相觑。四下一片寂静,掉根针都能听得见。

“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罗伯。”大扬说。

“那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谁会告诉你们呢?你们又没结过婚!你们不了解整件事那种诗意的和谐。都靠过来,我来告诉你们……”

罗伯四下张望,看看除了五百个菲戈之外还有没有别人看着他,然后他继续说:“你们瞧,首先你去喝酒打架偷东西,对吗?然后等你回来时,就该有跺脚——”

“嗷嗷嗷!”

“——还有叉腰——”

“啊呀呀!”

“——当然,还有噘嘴,以及——你们这些讨厌鬼能不能不要发出那种声音,不然我就要敲你们脑袋了!知道吗?”

所有的菲戈都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个还在喊:“哎哟,呜——呜——呜!噢噢噢!啊呀呀!噘——噘——”

他也安静下来,尴尬地看着四周。

“傻伍莱?”罗伯·无名氏冷冰冰地说。

“什么事,罗伯?”

“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有时候我说话你要好好听?”

“是的,罗伯。”

“现在就是这种时候。”

傻伍莱低下头:“对不起,罗伯。”

“算了!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噘嘴、叉腰和跺脚,对吧?然后——”

“然后就该解释了!”傻伍莱说。

“没错!”罗伯·无名氏打断了他,“你们这些废物谁敢去解释?”

他环视四周。

菲戈们慢吞吞地向后退去。

“而且凯尔达一边噘嘴一边叉腰一边跺脚。”罗伯用阴沉的声音继续说,“她美丽的眼睛仿佛在说,‘你最好给我个像样的解释。’怎么样?你们行吗?”

菲戈们都已经吓哭了,在恐惧中咬着自己苏格兰裙的褶边。

“不行,罗伯。”他们低声说。

“哈,果然!”罗伯·无名氏得意地说,“你们不行!因为你们不懂做丈夫的诀窍!”

“我听珍妮说,你的那些解释别的菲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傻伍莱崇拜地说。

“是的,没错。”罗伯趾高气扬,“从此菲戈们有了善于解释的优良传统。”

“她还说你的有些解释又长又绕,等你说完的时候,她已经想不起来开头是怎么回事了。”傻伍莱接着说。

“这是天赋,不过我不想吹嘘。”罗伯谦虚地摆摆手。

“我看人类就不怎么会解释。”大扬说,“他们脑子太慢。”

“不过他们还是会结婚。”大下巴比利说。

“是啊,大城堡里的小男孩对大块头小巫婆非常好。”大扬说,“他的爸爸老了,身体也不好,很快小男孩就会拥有一座石头城堡,还有一些小纸片,证明他拥有这些山。”

“珍妮担心如果他得到那些小纸片——”大下巴比利接着说,“他会变笨,然后认为这些山属于他。我们都知道那样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对吗?”

“对。”大扬说,“开荒。”

这是个可怕的词。老男爵曾经在白垩地比较平坦的地方开过荒,那时候玉米的价格高涨,而养羊已经没什么利润。不过当时阿奇奶奶还活着,劝说他改变了主意。

但是白垩地周围的有些草地已经被开垦了。种玉米的确能挣钱。菲戈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罗兰也会开荒。他不是被一群自高自大、诡计多端而又令人讨厌的姑妈养大的吗?

“我不信任他。”小疯子安格斯说,“他喜欢读书什么的。他不太关心土地。”

“是啊。”傻伍莱说,“但是如果他跟大块头小巫婆结婚,他就不会想要开荒了,要不然大块头小巫婆很快就会对他撅腰——”

“是叉腰!”罗伯·无名氏厉声说。

所有的菲戈都害怕得四下张望。

“啊啊啊,不要叉——”

“闭嘴!”罗伯大喊,“真替你们害臊!想嫁给谁是大块头小巫婆自己的事!是不是这样,游吟诗人?”

“什么?”比利正抬头向上看。他又抓住了一片雪花。

“我说,大块头小巫婆愿意跟谁结婚是她自己的事,对不对?”

比利盯着雪花看。

“比利?”罗伯说。

“什么?”他好像刚从梦中惊醒,“啊,是的。你觉得她会想跟冬神结婚吗?”

“跟冬神?”罗伯说,“冬神跟谁都不能结婚。他是个精灵,又没有实体。”

“她和他跳舞了。我们都看到了。”比利说,他又抓住一片雪花仔细观察。

“不过是小姑娘一时兴起!再说了,为什么大块头小巫婆会想到冬神呢?”

“我有理由相信。”游吟诗人慢悠悠地说,更多雪花飞舞着落下,“冬神想了很多大块头小巫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