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特里森小姐(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她以前听过这样的节奏,看过这样的舞蹈。可那是在温暖时节的灿烂阳光下。而且跳舞的人的衣服上会挂着小铃铛。

“这是莫里斯舞!”她说,声音有点大。

“嘘!”特里森小姐示意她小声点。

“可这不对——”

“安静!”

蒂凡尼又羞又怒,把目光从舞者身上移开,挑衅地环视空地。这里还挤进了别的影子,应该是人,至少是人形的东西。蒂凡尼看不清楚,不过也许看不清更好。

这里越来越冷了,她很确定。白霜爬过树叶,形成碎裂的花纹。

鼓声还在继续。但蒂凡尼觉得鼓声不再寂寞了,现在有了其他拍子,以及她脑中的回音。

特里森小姐爱嘘就嘘去吧。这就是莫里斯舞,但是时间不对。

莫里斯舞者一般都会在五月的某一天来到村子里,具体哪一天谁也说不准,因为他们要一路经过白垩地的很多村子,每个村子都有一间酒馆,拖慢他们的脚步。

他们手里拿着棍子,穿着白色衣服,衣服上挂满铃铛,这样他们来的时候就不会悄无声息。没有人喜欢莫里斯舞者悄悄到来。蒂凡尼会和其他孩子一起在村外等候,然后跟随他们一路跳着舞进入村子里。

然后他们会在村中的草地上随着鼓点起舞,让手中的棍子在空中互相击打。然后所有人都会到酒馆去。再然后,夏天就来临了。

蒂凡尼从来没有搞明白最后那部分是怎么回事。舞者们跳完舞,夏天就来临了——似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她父亲说,有一年舞者们没有出现,结果又湿又冷的春天过后,直接就是寒冷的秋天。中间的这几个月不是雾就是雨,要么就是八月飞霜。

鼓点的声音充斥着她的头脑,让她感到一阵眩晕。不是这样的,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时她想起了第七个舞者,大家都叫他小丑。通常是个小个子男人,戴着一顶破旧的大礼帽,衣服上缝满鲜艳的补丁。大部分时候,他都绕着场子来回走动,手拿帽子微笑着伸向人群,等他们赏他几个酒钱。但有时他也会放下帽子,加入其他舞者。你以为他会跟其他人撞得人仰马翻,可是从来没有。他在大汗淋漓的舞者当中旋转跳跃,总能找准位置避开他们。

蒂凡尼眨着双眼,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脑中的鼓点轰鸣如雷,一串节拍低沉似海。她已经忘了特里森小姐,也忘了奇怪而神秘的围观者。世界只剩下舞蹈。

舞蹈像是活了一样,在空中盘旋扭动,但其中还有一个空位。她知道那是她应该去的位置。特里森小姐让她别动,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特里森小姐怎么会懂呢?她知道什么呢?她最后一次跳舞是什么时候?舞蹈在蒂凡尼内心最深处召唤着她。六名舞者是不够的!

她向前跑去,跃入舞者之间。

舞者们都注视着她,看她在他们中间跳着,总能找准位置避开他们。鼓点牵引着双脚,随着节拍跃动。

就在这时……

其他人出现了。

感觉好像有人在身后——可似乎又像有人在面前,在身边,在头顶,在脚下,所有感觉同时袭来。

舞者凝固了,但世界还在旋转。他们只是黑色阴影,是黑暗中更黑的轮廓。鼓声消失,蒂凡尼缓慢而宁静地旋转着,双臂张开,双脚离地,多么漫长的一个瞬间啊。她的脸转向了星星,冰一样寒冷,针一般锋锐。这感觉……棒极了。

一个声音问道:“你是谁?”带着回音,又或者是两个人几乎同时在说话。

突然,鼓声再度响起,六个人猛地向她冲过来。

几小时后,山下平原区,弯狗镇的居民们把一个女巫的手脚捆在一起,扔进了河里。

这种事情在山区从来没有发生过,在那里,女巫们备受尊敬。可是山下的大平原上,还是有很多笨蛋愿意相信那些恶毒的传说。再说了,他们晚上也实在是无事可做。

不过,女巫被投水之前还能喝杯茶、吃几块饼干的情况大概也不多见。

全都因为弯狗镇的居民是照着那本书操作的。

书名叫作《猎巫指南》【3】。

居民们并不清楚这本书是什么来头。突然有一天,它就出现在了一个商店的架子上。

他们当然识字。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总得会点读读写写的,哪怕是在弯狗镇。但他们并不信任书本,以及爱看书的人。

不过这本书是关于如何对付女巫的。而且看起来很权威,也没有什么佶屈聱牙(那种书最信不得)的词,比如“之乎者也”之类的唠叨话。最终,他们口耳相传,认为这正是他们需要的书。这本书写得很好。也许跟你期待的不一样,可你还记得去年那个女巫吗?我们先把她扔进河里,然后想把她活活烧死。可她浑身湿透,结果逃走了。咱们可别再经历那样的事了。

他们特别关注以下部分:

如果你抓住了女巫,千万不要急着伤害她,更不要用火烧她!这是新手常犯的错。这只会让她们抓狂,回来的时候更强大。所有人都知道,处理女巫的另一个方式是把她扔进河里或者池塘里。

以下是最佳方案:

首先,在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里关她一夜,她想喝多少汤就给她喝多少汤。胡萝卜扁豆汤就可以了,但是为了最佳效果,我们推荐韭葱土豆牛肉浓汤——实践证明,这能极大削弱她的魔力。不要给她喝西红柿汤,那会让她变得更强大。

保险起见,在她靴子里各放一枚银币。她没法将它们拿出来,因为银币会灼烧她的手。

给她提供一条温暖的毛毯和一个柔软的枕头,这样能够骗她入睡。把门锁好,不许任何人进入。

大概在天亮前一个小时进入房间。你也许觉得应该大喊大叫冲进去。大错特错!应该悄悄地进去,在沉睡的女巫身边放一杯茶,然后悄悄地出来,在门口轻轻咳嗽。如果被突然惊醒,她可能会变得极度危险。

某些权威人士推荐随茶附送巧克力饼干,另外一些人认为姜饼就可以了。如果你珍爱自己的生命,就千万不要给她吃普通饼干,那会让她耳朵里冒出火星。

等她醒来后,念出下面的强力神秘符文,这样可以防止她变成一群蜜蜂飞走:

“乙提撒皮呃乙玛纳斯。”

等她喝完茶,吃完饼干,把她的双手双脚用绳子捆好,打上一号水手结,然后把她扔进水里。重要安全事项:一定要在天亮前完成。不要留下来观看!

当然,这一次有些人留了下来。他们看见女巫沉入水里,再也没浮上来,她的尖顶帽也漂走了。他们这才回家去吃早餐。

又过了几分钟,这条河里依然没什么变化。突然,尖顶帽向一片茂密的芦苇丛移动过去。它停在那里,缓缓升起。一双眼睛从帽檐下向外打望着。

太阳正在升起,既是教师也是女巫发现者的珀西皮卡齐娅·蒂克小姐确定周围没有别人之后,匍匐着爬上岸,一溜烟跑进了树林里。她之前把包藏在一个獾洞里,包里有一条干净的套裙和几件干净的内衣,此外还有一盒火柴(如果有被抓住的危险,那她绝不会随身携带火柴,免得给人灵感)。

她在火堆前烤干衣服,心想:这个结果还算不错。谢天谢地,村子里还有几个识字的人,要不然她可就麻烦大了。看来当初用大号字体印刷那本书还真是个好主意。

没错,蒂克小姐正是《猎巫指南》的作者。而且在那些人们认为女巫应该被烧死或者淹死的地区,她还设法让这本书流传开来。

不过现在,也只有蒂克小姐自己一个人会在这些地方游历,所以一旦被抓,她可以美美地睡一觉,好好地吃一顿,然后再被扔进水里。水对蒂克小姐完全不成问题,她曾经上过魁姆女子学院,每天早上都要泡在冰水中锻炼意志品质。至于一号水手结,就算在水底也很容易用牙齿解开。

啊,差点忘了这个,她在清理靴子时想,她还得到了两枚银币。弯狗镇的居民真是够蠢的。当然,想干掉女巫的人又能聪明到哪儿去呢?女巫也是人,只不过比你知道的事情多一些,所以她们才叫女巫。可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别人知道的事情比他们多,因此这些日子以来,游历教师和流动图书馆都会避开这个地区。照这样发展,如果弯狗镇的人想用石头去砸那些比他们渊博的家伙,那他们很快就可以用石头去砸猪了。

那地方真是一团糟。可是很不幸,那里有一个八岁小姑娘显出了女巫的天赋。因此蒂克小姐时不时就会过去关照她。当然,不是以女巫的身份。虽然她不介意大清早在冷水里泡一泡,可要是每天都这样也受不了。她会把自己化装成一个卖苹果的,或者是算命的。(女巫们通常不会给人算命,因为她们算得太准了。其实人们并不想知道真正将要发生的事,除非是好事,但女巫是不会用花言巧语哄他们的。)

不幸的是,蒂克小姐走在大街上时,她那顶帽子里的弹簧出了毛病,尖顶弹了出来。这下子连蒂克小姐这么能言善辩的人也说不清了,只好另作打算。发掘女巫向来是件危险的事。可总得有人去做。一个孤单成长的小女巫不但可怜,而且危险。

她呆了呆,注视着火堆。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蒂凡尼·阿奇?为什么是现在?

她快速掏空口袋,开了一个沙姆博。

沙姆博很有用,这一点毫无疑问。你可以用几条绳子、几根棍子,以及你口袋里的任何东西来做。对女巫而言,沙姆博就相当于那个包含十五种刀、三种起子、一个小放大镜,还有一个挖耳勺的东西。

你甚至没法说清楚它到底能做什么,不过蒂克小姐认为通过沙姆博可以知道你的潜意识所了解的东西。但每次你都必须重新开卦,而且只能用口袋里的东西。所以为防万一,口袋里多放些五花八门的物件总是没错。

不到一分钟,蒂克小姐就用以下物品做了一个沙姆博:

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尺子;

一根鞋带;

一条用过的绳子;

一些黑棉花;

一支铅笔;

一个卷笔刀;

一块有孔的小石头;

一个火柴盒,里面住着一只叫罗杰的粉虱,还有一点面包屑给它做食物,因为每一个沙姆博都必须包含活物;

半包谢金太太润喉糖;

一粒纽扣。

这堆东西看上去像是翻花绳,或是一个奇怪的、提线缠在一起的木偶。

蒂克小姐凝视着它,等待它给她启示。突然,尺子旋转起来,润喉糖炸成一团红雾,铅笔凌空飞过,扎在蒂克小姐的帽子上,一层寒霜覆盖了尺子。

这可真是活见鬼了。

特里森小姐坐在小屋楼下,看着楼上卧室里沉睡的蒂凡尼。她是通过一只老鼠的眼睛看到的,那只老鼠就坐在锈迹斑斑的黄铜床架上。透过灰暗的窗子(特里森小姐已经五十三年没有擦过窗户,蒂凡尼已经没法把脏东西全部擦掉了),尽管现在是下午三点左右,外面的树林间却有大风呼啸。

他在找她,她一边想一边给膝盖上的另一只老鼠喂了一块陈年奶酪。但他不会找到她的,她在这里很安全。

老鼠松开奶酪,四处张望,它听到有动静。

“我跟你们说了!她就在这里,伙计们!”

“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跟这个老女巫谈谈?我们跟女巫相处得挺好的。”

“也许吧,不过这个女巫很难对付。人们都说她的破地窖里有一个可怕的恶魔。”

特里森小姐露出疑惑的表情,“是他们?”她自言自语。声音是从地板下传来的。她让老鼠跑过木板,钻进一个洞里。

“不是我想扫你的兴,可我们就在地窖里,这里只有破烂儿。”

过了一会儿,有人问:“那它在哪儿?”

“是不是今天休假了?”

“恶魔要休假干什么?”

“没准去看望它的老妈妈和老爸爸呢?”

“是吗?恶魔也有妈妈?”

“天啊!你们能不能别吵了!她会听见的!”

“都说她又聋又瞎,怕啥?”

老鼠的听力很好。在地窖的石墙上,它急匆匆地把头从墙根钻出来,特里森小姐笑了。

她通过它的眼睛观察。老鼠在暗处也能看得很清楚。

一群小个子正在走动。他们的皮肤是蓝色的,上面满是纹身和污垢。他们都穿着肮脏的苏格兰短裙,每人带着一把剑,剑的长度跟他们的身高差不多,用绳子系在背上。他们的头发全都是红色的,鲜艳的橘红色,胡乱扎着辫子。其中一个把兔子头骨当作头盔戴在头上,要不是一直滑下来挡住他的眼睛,可能还真有点吓人呢。

在上层的房间里,特里森小姐又笑了。看来他们听说过特里森小姐的大名,不过他们听说的还不够。

这四个小个子从一个旧老鼠洞里钻出地窖,又多了两只老鼠、三只不同种类的甲虫,以及一只蛾子在盯着他们。他们蹑手蹑脚地穿过房间,从一个沉睡的老女巫身边经过——就在这时,她突然猛地一敲椅子扶手,大声喝道:

“站住!我看到你们了,你们这些小坏蛋!”

菲戈们被吓坏了,互相撞在一起,又惊又怕。

“我没让你们乱动!”特里森小姐大吼,露出阴森的笑容。

“哎哟呜——呜——呜——!她说话的口音跟我们一样!”有人哭了起来。

“你们是菲戈,对吗?但我不认识你们的部落标记。冷静点,我不会把你们下油锅的。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罗伯·无名氏,白垩地部落的头领。”戴着兔骨头盔的精灵说,“还有——”

“是吗?你是头领?那你得懂点礼貌,跟我说话时把那顶骨头帽子摘下来!”特里森小姐怡然自得,“站直了!在我的房子里不许吊儿郎当的!”

四个菲戈马上站得笔直。

“这就对了!”特里森小姐说,“其他人分别都是谁?”

“这是我的兄弟傻伍莱,小姐。”罗伯·无名氏说着,晃了晃刚才被吓哭的那个菲戈的肩膀。他正用恐惧的眼神盯着“有罪”和“无罪”。

“另外两个呢?”特里森小姐问,“你,那边那个。你拿着鼠笛,是个游吟诗人吗?”

“是的,女士。”说话的菲戈看上去比其他人干净整洁些,不过,就连烂木头堆里大概都能找出比傻伍莱更干净更整洁的家伙来。

“你的名字叫……?”

“大下巴比利,女士。”

“你这么死死地盯着我,大下巴比利。”特里森小姐说,“是因为害怕吗?”

“不是的,女士,是因为我很崇拜您。能见到您这么有女巫范儿的女巫,实在让我备感荣幸。”

“真的吗?”特里森小姐的语气中带着怀疑,“你真的不害怕我吗,大下巴比利先生?”

“不害怕,女士。但如果能让您高兴,我也可以害怕。”大下巴比利小心翼翼地说。

“哈!”特里森小姐说,“总算有个聪明人。你这位大个子朋友是谁,比利先生?”

比利用胳膊肘捅了捅大扬。尽管在菲戈当中算是大个子,他还是显得很紧张。跟很多四肢发达的人一样,如果有人在其他方面比他强,他就会特别焦躁。

“他是大扬,女士。”大扬盯着自己的脚不吱声,大下巴比利只好替他说。

“我看他戴着大牙齿做的项链。”特里森小姐说,“是人类的牙齿吗?”

“是的,女士。一共四颗,每一颗都来自一个被他打倒的人。”

“你说的是人类的人吗?”特里森小姐惊诧地问。

“是的,女士。”大下巴比利说,“多数时候他都是从树上跳下来,用头去撞他们。他的头非常硬。”他又补充了一句,生怕没说清楚。

特里森小姐往后靠了靠,“那你们现在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偷偷跑到我的屋子里来。”她说,“快说!”

罗伯·无名氏稍微顿了顿,然后快活地说:“很简单啊。我们在追捕哈吉斯。”

“你少蒙我。”特里森小姐声色俱厉,“哈吉斯是用羊的肉和内脏,加上调料塞进羊肚里煮熟后做成的布丁。”

“那是因为你们没见过真正的哈吉斯,女士。”罗伯·无名氏小心翼翼地说,“你们的那个比真家伙差远了。哈吉斯是一种狡猾的野兽,所以它会躲在……呃,肮脏的地窖里。”

“真是这样吗?你们在追捕哈吉斯?是吗,傻伍莱?”特里森小姐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所有的眼睛,包括一只地蜈蚣的双眼,都望向了可怜的伍莱。

“呜——呜——呜——!”傻伍莱呜咽着跪在了地上,“求求你不要对我做可怕的事,女士!”他哀求着,“你的地蜈蚣眼神好可怕!”

“很好,那我们重新开始。”特里森小姐说。她伸手扯下眼罩,双手放在两侧的骷髅头上,菲戈们都往后退去。

“如果你们说谎,我不需要眼睛也能分辨出来。”她说,“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再跟我说一遍。”

罗伯·无名氏犹豫了一阵子。在这种情况下还敢犹豫,他也真是够勇敢的。接着他说:“女士,我们是为了大块头小巫婆而来的。”

“大块头小——你是说蒂凡尼吗?”

“是的。”

“我们都受一个大鸟指挥。”傻伍莱说,他一直想避开女巫盲眼的注视。

“他是说指使令【4】,小姐。”罗伯·无名氏瞪了他的兄弟一眼,“就是类似——”

“你们不能违背的巨大责任。”特里森小姐说,“我知道什么是指使令。可是为什么?”

特里森小姐活了一百一十三岁,听说过很多事情。可现在,她却听到了一个让她吃惊的故事:一个人类小女孩成了一支噼啪菲戈部落的女王,而且在位了好几天。而一旦你成为他们的女王,哪怕只有几天,他们也会永远照看着你……

“她也是我们所有山丘的巫婆。”大下巴比利说,“她关心它们,保证它们的安全。可是……”

他迟疑了,罗伯·无名氏接着说:“我们的凯尔达做了很多梦,关于未来的梦。梦见所有的山丘都被冻住,梦见所有人都死了,梦见大块头小巫婆戴上了一顶冰王冠。”

“我的天啊!”

“没错,而且还有呢!”比利伸出胳膊挥舞着,“她还梦见一棵绿树长在冰原上,梦见一枚铁指环。她梦见一个男人,心脏里有一颗钉子。她梦见鸡多得成了灾,还有一块奶酪像人一样行走。”

一片寂静中,特里森小姐开口了:“头两个,树和指环,没什么问题,神秘的象征主义。钉子也一样,某种隐喻。关于奶酪我有点疑惑——会不会说的是霍雷思?还有鸡……我不太确定鸡多了会成灾,你觉得呢?”

“珍妮非常确定。”罗伯·无名氏说,“她梦见了很多稀奇古怪让人担心的东西,所以我们觉得应该过来看看,大块头小巫婆到底过得怎么样。”

“所以你们四个就来这里了?”特里森小姐问。

“我们还带了一些伙计过来。”罗伯说,“我们不想把他们一下子都带来。他们都在林子里呢。”

“那他们有多少人?”

“五百人吧,大概就是这个数。”

特里森小姐的各种眼睛都瞪着他。罗伯·无名氏一一瞪了回去,脸上是极度真诚的表情,毫无退缩之意。

“听上去这是件光荣的事。”她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谎呢?”

“因为谎言更有趣呀。”罗伯·无名氏说。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真相就已经很有趣了。”特里森小姐说。

“也许吧,但我本来还打算加上巨人、海盗和魔鼬呢。”罗伯大声说,“听了绝对不后悔!”

“好吧。”特里森小姐说,“蒂克小姐把蒂凡尼带来见我时,的确说过有奇怪的力量守护着她。”

“没错。”罗伯·无名氏非常自豪,“就是我们,一点没错。”

“可是蒂克小姐是个相当专横的女人。”特里森小姐说,“说来惭愧,她的话我一向不怎么听。她总是说,这些姑娘都很好学,可她们大部分都是些轻浮鬼,只想成为女巫之后吸引小伙子们的注意。她们在我这里待不了几天就都跑了。可这位倒好,赶都赶不走。你知不知道,她竟然想去跟冬神跳舞?”

“是啊,我们知道。我们当时也在那里。”罗伯·无名氏说。

“你们也在?”

“对呀,我们跟在你们后面呢。”

“没人看到你们,不然我就会知道了。”特里森小姐说。

“是吗?因为我们很擅长不被人看到。”罗伯·无名氏笑着说,“感觉很奇妙,别人都看不到我们。”

“她真的去跟冬神跳舞了。”特里森小姐又说了一遍,“我跟她说过不许去。”

“啊呀,人们总是跟我们说不许这样不许那样。”罗伯·无名氏说,“所以我们才知道哪些事情是最好玩的。”

特里森小姐用一只老鼠、两只乌鸦、一群蛾子,还有一只地蜈蚣的眼睛瞪着他。

“说的也对。”她叹了一口气,“年纪太大就是这点麻烦,年轻时代已经离得太远,有时候甚至觉得那是别人。长寿也没什么值得太高兴的,这是事实。而且——”

“冬神在找大块头小巫婆,女士。”罗伯·无名氏说,“我们看见她跟冬神跳舞了。现在他在找她,我们能够在呼啸的风中听到他的声音。”

“我知道。”特里森小姐静静地听了一会儿,“风停了。”她说,“他找到她了。”

她一把抓过拐杖,向楼梯快步走去,用极快的速度上了楼。菲戈们一股脑儿从她身边跑进了卧室。蒂凡尼正躺在一张窄床上。

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放了一个碟子,碟子上各有一支蜡烛在燃烧。

“可他是怎么找到她的呢?”特里森小姐很纳闷,“我明明把她藏起来了。你们,小蓝人,快去拿木头!”她瞪着他们,“我说去拿——”

她听到几声砰砰响。一阵灰尘扬起。菲戈们满眼期待地望向特里森小姐。还有木棍,很多很多木棍,都堆在小卧室的壁炉里。

“你们干得不错。”她说,“速度还行。”

雪花从烟囱里飘了下来。

特里森小姐把两根拐杖在面前交叉放着,然后用力地跺脚。

“木头着,大火烧!”她大喝一声。壁炉里的木头应声冒出火焰。可这时,窗子上已经开始结霜,蕨叶般的白色枝蔓爬过玻璃,噼啪作响。

“我这把年纪可受不了这个!”女巫说。

蒂凡尼睁开双眼,问道:“发生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