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也险的不来,跟你打电话没打通。」
「我感谢电话公司,希望它营业发达,电线忙得这种临时变卦的电话都打不通。你是不是打到银行里去的?」
「不,打到你府上去的。是这麽一回事。一清早表姐就来电话说她今天不来吃晚饭,已经通知你了。我说那麽我也不来,她要我自己跟你讲,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我摇通电话,问:『是不是方公馆?』那面一个女人声音,打着你们家乡话说--唉,我学都学不来--说:『我们这儿是周公馆,只有一个姓方的住在这儿。你是不是苏小姐,要找方鸿渐?鸿渐出门啦,等他回来,我叫他打电话给你。苏小姐,有空到舍间来玩儿啊,鸿渐常讲起你是才貌双全--』一口气讲下去,我要分辩也插不进嘴。我想这迷汤灌错了耳朵,便不客气把听筒挂上了。这一位是谁?」
「这就是我亲戚周太太,敝银行的总经理夫人。你表姐在我出门前刚来过电话,所以周太太以为又是她打的。」
「啊哟,不得了!她一定要错怪我表姐无礼了。我听筒挂上不到五分钟,表姐又来电话,问我跟你讲了没有,我说你不在家,她就把你银行里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想你那时候也许还在路上,索性等一会再打。谁知道十五钟以后,表姐第三次来电话,我有点生气了。她知道我还没有跟你通话,催我快打电话,说趁早你还没有定座,我说定了座就去吃,有什麽大关系。她说不好,叫我上她家去吃晚饭。我回她说,我也不舒服,什麽地方都不去。后来想想,表姐太可笑了!我偏来吃你的饭,所以电话没有打。」
鸿渐道:「唐小姐,你今天简直是救苦救难,不但赏面子。我做主人的感恩不尽,以后要好好的多请几次。请的客一个都不来,就无异主人在社交生活上被判死刑。今天险透了!」
方鸿渐点了五六个人吃的菜。唐小姐问有旁的客人没有,两个人怎吃得下这许多东西。方鸿渐说菜并不多。唐小姐道:「你昨天看我没吃点心,是不是今天要试验我吃不吃东西?」
鸿渐知道她不是装娇样的女人,在宴会上把嘴收束得像眼药水瓶口那样的小,回答说:「我吃这馆子是第一次,拿不稳什麽菜最配胃口。多点两样,尝试的范围广些,这样不好吃,还有那一样,不致饿了你。」
「这不是吃菜,这像神农尝百草了。不太浪费麽?也许一切男人都喜欢在陌生的女人前面浪费。」
「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的女人前面。」
「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这话我不懂。」
「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鸿渐不知道这些话是出于她的天真直率,还是她表姐所谓手段老辣。到菜上了,两人吃着,鸿渐向她要住址,请她写在自己带着看的那本书后空页上,因为他从来不爱带记事小册子。他看她写了电话号码,便说:「我决不跟你通电话。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一样感觉。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见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覆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并且,你注意到麽?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唐小姐,你说得痛快。我住在周家,房门口就是一架电话,每天吵得头痛。常常最不合理的时候,像半夜清早,还有电话来,真讨厌!亏得『电视』没普遍利用,否则更不得了,你在澡盆里、被窝里都有人来窥看了。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并非商业上的要务,大家还是怕写信,宁可打电话。我想这因为写信容易出丑,地位很高,讲话很体面的人往往笔动不来。可是,电话可以省掉面目可憎者的拜访,文理不通者的写信,也算是个功德无量的发明。」
方鸿渐谈得高兴,又要劝唐小姐吃,自己反吃得很少。到吃完水果,才九点钟,唐小姐要走,鸿渐不敢留她,算过账,吩咐跑堂打电话到汽车行放辆车来,让唐小姐坐了回家。他告诉她自己答应苏小姐明天去望病,问她去不去。她说她也许去,可是她不信苏小姐真害病。鸿渐道:「咱们的吃饭要不要告诉她?」
「为什麽不告诉她?--不,不,我刚才发脾气,对她讲过今天什麽地方都不去的。好,随你斟酌罢。反正你要下银行办公室才去,我去得更迟一点。」
「我后天想到府上来拜访,不挡驾吗?」
「非常欢迎,就只舍间局促得紧,不比表姐家的大花园洋房。你不嫌简陋,尽管来。」
鸿渐说:「老伯可以见见麽?」
唐小姐笑道:「你除非有法律问题要请教他,并且他常在他那法律事务所里,到老晚才回来。爸爸妈妈对我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检定我们的朋友。」
说着,汽车来了,鸿渐送她上车。在回家的洋车里,想今天真是意外的圆满,可是唐小姐说的「我们的朋友」那一句,又使他作酸泼醋的理想里,隐隐有一大群大男孩子围绕着唐小姐。
唐小姐回到家里,她父母都打趣她说:「交际明星回来了!」她回房间正换衣服,女用人来说苏小姐来电话。唐小姐下去接,到半楼梯,念头一转,不下去了,吩咐用人去回话道:「小姐不舒服,早睡了。」唐小姐气愤地想,这准是表姐来查探自己是否在家。她太欺负人了!方鸿渐又不是她的,要她这样看管着?表姐愈这样干预,自己偏让他亲近。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决非那麽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麽,爱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明天下午,鸿渐买了些花和水果到苏家来。一见苏小姐,他先声夺人地嚷道:「昨天是怎麽一回事?你也病,她也病,这病是传染的?还是怕我请客菜里下毒药?真气得我半死!我一个人去了,你们不来,我满不在乎。好了,好了,总算认识了你们这两位大架子小姐,以后不敢碰钉了。」
苏小姐抱歉道:「我真病了,到下半天才好,不敢打电话给你,怕你怪我跟你开玩笑,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我昨天通知晓芙的时候,并没有叫她不去。让我现在打电话请她过来。这次都是我不好,下次我做主人。」便打电话问唐小姐病好了没有,请她就来,说鸿渐也在这里。苏小姐打完电话,捧了鸿渐送的花嗅着,叫用人去插在卧室中瓶里,回头问鸿渐道:「你在英国,认识有一位曹元朗麽?」鸿渐摇头。「--他在剑桥念文学,是位新诗人,新近回国。他家跟我们世交,他昨天来看我,今天还要来。」
鸿渐道:「好哇!怪不得昨天不赏面子了,原来跟人谈诗去了,我们是俗物呀!根本就不配认识你。那位曹元朗剑桥出身,我们在后起大学里挂个名,怎会有资格结交他?我问你,你的《十八家白话诗人》里好像没讲起他,是不是准备再版时补他进去?」
苏小姐似嗔似笑,左手食指在空中向他一点道:「你这人就爱吃醋,吃不相干的醋。」她的表情和含意吓得方鸿渐不敢开口,只懊悔自己气愤装得太像了。一会儿,唐小姐来了。苏小姐道:「好架子!昨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候你,你今天也没回电话,这时候又要我请了才来。方先生在问起你呢。」
唐小姐道:「我们配有架子麽?我们是听人家叫来唤去的。就算是请了才来,那有什麽希奇?要请了还不肯去,才够得上伟大呢!」
苏小姐怕她讲出昨天打三次电话的事来,忙勾了她腰,抚慰她道:「瞧你这孩子,讲句笑话,就要认真。」便剥个鸿渐送的桔子,跟她同吃。门房领了个滚圆脸的人进来,说「曹先生」。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位孙太太的孩子怎长得这样大了,险的叫他「孙世兄」。天下竟有如此相像的脸!做诗的人似乎不宜肥头胖耳,诗怕不会好。忽然记起唐朝有名的寒瘦诗人贾岛也是圆脸肥短身材,曹元朗未可貌相。介绍寒暄已毕,曹元朗从公事皮包里拿出一本红木夹板的法帖,郑重递给苏小姐道:「今天特带来请教。」鸿渐才知道不是法贴,是荣宝斋精制蓑衣裱的宣纸手册。苏小姐接过来,翻了翻,说:「曹先生,让我留着细看,下星期奉还,好不好?--鸿渐,你没读过曹先生的大作罢?」
鸿渐正想,什麽好诗,要录在这样讲究的本子上。便恭敬地捧过来,打开看见毛笔写的端端正正细明体字,第一首十四行诗的题目是《拼盘姘伴》,下面小注个「一」字。仔细研究,他才发现第二页有作者自注,这「一」「二」「三」「四」等等是自注的次序。自注「一」是:「Melange adultere」。这诗一起道: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二)
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三)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四)
Jug! Jug!(五)污泥里--E fango e il mondo!(六)--夜莺歌唱(七)…………
鸿渐忙跳看最后一联: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 sind!」(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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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elange adultere-杂拌; Jug! Jug!-T. S. Eliot诗里夜莺的啼声;E fango e il mondo!-世界只是泥淖!;Wir sind!-我们存在着。
诗后细注着字句的出处,什麽李义山、爱利恶德(T.S. Eliot)、拷背延耳(Tristan Corbiere)、来屋拜地(Leopardi)、肥儿飞儿(Franz Werfel)的诗篇都有。鸿渐只注意到「孕妇的肚子」指满月,「逃妇」指嫦娥,「泥里的夜莺」指蛙。他没脾胃更看下去,便把诗稿搁在茶几上,说:「真是无字无来历,跟做旧诗的人所谓『学人之诗』差不多了。这作风是不是新古典主义?」
曹元朗点头,说「新古典的」那个英文字。苏小姐问是什麽一首,便看《拼盘姘伴》一遍,看完说:「这题目就够巧妙了。一结尤其好;『无声的呐喊』五个字真把夏天蠢动怒发的生机全传达出来了。Tout y fourmille de vie,亏曹先生体会得出。」诗人听了,欢喜得圆如太极的肥脸上泛出黄油。鸿渐忽然有个可怕的怀疑,苏小姐是大笨蛋,还是撒谎精。唐小姐也把那诗看了,说:「曹先生,你对我们这种没有学问的读者太残忍了。诗里的外国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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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out y fourmille de vie-一切充满生命。
曹元朗道:「我这首诗的风格,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题目是杂拌儿、十八扯的意思,你只要看忽而用这个人的诗句,忽而用那个人的诗句,中文里夹了西文,自然有一种杂凑乌合的印象。唐小姐,你领略到这个拉杂错综的印象,是不是?」唐小姐只好点头。曹元朗脸上一圈圈的笑痕,像投了石子的水面,说:「那就是捉摸到这诗的精华了,不必去求诗的意义。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
苏小姐道:「对不住,你们坐一会,我去拿件东西来给你们看。」苏小姐转了背,鸿渐道:「曹先生,苏小姐那本《十八家白话诗人》再版的时候,准会添进了你算十九家了。」
曹元朗道:「那决不会,我跟他们那些人太不同了,合不起来。昨天苏小姐就对我说,她为了得学位写那本书,其实她并不瞧得起那些人的诗。」
「真的麽?」
「方先生,你看那本书没有?」
「看过忘了。」鸿渐承苏小姐送了一本,只略翻一下,看十八家是些什麽人。
「她序上明明引着Jules Tellier的比喻,说有个生脱发病的人去理发,那剃头的对他说不用剪发,等不了几天,头毛压根儿全掉光了;大部分现代文学也同样的不值批评。这比喻还算俏皮。」
鸿渐只好说:「我倒没有留心到。」想亏得自己不要娶苏小姐,否则该也把苏小姐的书这样熟读。可惜赵辛楣法文程度不够看书,他要像曹元朗那样,准会得苏小姐欢心。
唐小姐道:「表姐书里讲的诗人是十八根脱下的头发,将来曹先生就像一毛不拔的守财奴的那根毛。」
大家笑着,苏小姐拿了一只紫檀扇匣进来,对唐小姐做个眼色,唐小姐微笑点头。苏小姐抽开匣盖,取出一把雕花沉香骨的女用摺扇,递给曹元朗道:「这上面有首诗,请你看看。」
元朗摊开扇子,高声念了一遍,音调又像和尚施食,又像戏子说白。鸿渐一字没听出来,因为人哼诗跟临死呓语,二者都用乡音。元朗朗诵以后,又猫儿念经的,嘴唇翻拍着默诵一遍,说:「好,好!素朴真挚,有古代民歌的风味。」
苏小姐有忸怩之色,道:「曹先生眼光真厉害,老实说,那诗还过得去麽?」
方鸿渐同时向曹元朗手里接过扇子,一看就心中作恶。好好的飞金扇面上,歪歪斜斜地用紫墨水钢笔写着--
难道我监禁你?
还是你霸占我?
你闯进我的心,
关上门又扭上锁。
丢了锁上的钥匙,
是我,也许你自己。
从此无法开门,
永远,你关在我心里。
诗后小字是:「民国二十六年秋,为文纨小姐录旧作。王尔恺。」这王尔恺是个有名的青年政客,在重庆做着不大不小的官。两位小姐都期望地注视方鸿渐,他放下扇子,撇嘴道:「写这种字就该打手心!我从没看见用钢笔写的摺扇,他倒不写一段洋文!」
苏小姐忙道:「你不要管字的好坏,你看诗怎样?」
鸿渐道:「王尔恺那样热中做官的人还会做好诗麽?我又不向他谋差使,没有恭维歪诗的义务。」他没注意唐小姐向自己皱眉摇头。
苏小姐怒道:「你这人最讨厌,全是偏见,根本不配讲诗。」便把扇子收起来。
鸿渐道:「好,好,让我平心静气再看一遍。」苏小姐虽然噘嘴说:「不要你看了,」仍旧让鸿渐把扇子拿去。鸿渐忽然指着扇子上的诗大叫道:「不得了!这首诗是偷来的。」
苏小姐铁青着脸道:「别胡说!怎麽是偷的?」唐小姐也睁大了眼。
「至少是借的,借的外债。曹先生说它有古代民歌的风味,一点儿不错。苏小姐,你记得麽?咱们在欧洲文学史班上就听见先生讲起这首诗。这是德国十五六世纪的民歌,我到德国去以前,跟人补习德文,在初级读本里又念过它,开头说:『我是你的,你是我的,』后面大意说:『你已关闭,在我心里;钥匙遗失,永不能出。』原文字句记不得了,可是意思决不会弄错。天下断没有那样暗合的事。」
苏小姐道:「我就不记得欧洲文学史班上讲过这首诗。」
鸿渐道:「怎麽没有呢?也许你上课的时候没留神,没有我那样有闻必录。这也不能怪你,你们上的是本系功课,不做笔记只表示你们学问好;先生讲的你们全知道了。我们是中国文学系来旁听的,要是课堂上不动笔呢,就给你们笑程度不好,听不懂,做不来笔记。」
苏小姐说不出话,唐小姐低下头。曹元朗料想方鸿渐认识的德文跟自己差不多,并且是中国文学系学生,更不会高明--因为在大学里,理科学生瞧不起文科学生,外国语文系学生瞧不起中国文学系学生,中国文学系学生瞧不起哲学系学生,哲学系学生瞧不起社会学系学生,社会学系学生瞧不起教育系学生,教育系学生没有谁可以给他们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曹元朗顿时胆大说:「我也知道这诗有来历,我不是早说古代民歌的作风麽?可是方先生那种态度,完全违反文艺欣赏的精神。你们弄中国文学的,全有这个『考据癖』的坏习气。诗有出典,给识货人看,愈觉得滋味浓厚,读着一首诗就联想到无数诗来烘云托月。方先生,你该念念爱利恶德的诗,你就知道现代西洋诗人的东西,也是句句有来历的,可是我们并不说他们抄袭。苏小姐,是不是?」
方鸿渐恨不能说:「怪不得阁下的大作也是那样斑驳陆离。你们内行人并不以为奇怪,可是我们外行人要报告捕房捉贼起赃了。」只对苏小姐笑道:「不用扫兴。送给女人的东西,很少是真正自己的,拆穿了都是借花献佛。假如送礼的人是个做官的,那礼物更不用说是旁人身上剥削下来的了。」说着,奇怪唐小姐可以不甚理会。
苏小姐道:「我顶不爱听你那种刻薄话。世界上就只你方鸿渐一个人聪明!」
鸿渐略坐一下,瞧大家讲话不起劲,便告辞先走,苏小姐也没留他。他出门后浮泛地不安,知道今天说话触怒了苏小姐,那王尔恺一定又是个她的爱慕者。但他想到明天是访唐小姐的日子,兴奋得什麽都忘了。
明天方鸿渐到唐家,唐小姐教女用人请他在父亲书房里坐。见面以后就说:「方先生,你昨天闯了大祸,知道麽?」
方鸿渐想一想,笑道:「是不是为了我批评那首诗,你表姐跟我生气?」
「你知道那首诗是谁做的?」她瞧方鸿渐瞪着眼,还不明白--「那首诗就是表姐做的,不是王尔恺的。」
鸿渐跳起来道:「呀?你别哄我,扇子上不是明写着『为文纨小姐录旧作』麽?」
「录的说是文纨小姐的旧作。王尔恺跟表伯有往来,还是赵辛楣的上司,家里有太太。可是去年表姐回国,他就讨好个不休不歇,气得赵辛楣人都瘦了。论理,肚子里有大气,应该人膨胀得胖些,你说对不对?后来行政机关搬进内地,他做官心热,才撇下表姐也到里头去了。赵辛楣不肯到内地,也是这个缘故。这扇子就是他送给表姐的,他特请了一个什麽人雕刻扇骨子上的花纹,那首诗还是表姐得意之作呢。」
「这文理不通的无聊政客,扇子上落的款不明不白,害我出了岔子,该死该死!怎麽办呢?」
「怎麽办呢?好在方先生口才好,只要几句话就解释开了。」
鸿渐被赞,又得意,又谦逊道:「这事弄得太糟了,怕不容易转圜。我回去赶快写封信给你表姐,向她请罪。」
「我很愿意知道这封信怎样写法,让我学个乖,将来也许应用得着。」
「假使这封信去了效果很好,我一定把稿子抄给你看。昨天我走了以后,他们骂我没有?」
「那诗人说了一大堆话,表姐倒没有讲什麽,还说你国文很好。那诗人就引他一个朋友的话,说现代人要国文好,非研究外国文学不可;从前弄西洋科学的人该通外国语文,现在中国文学的人也该先精通洋文。那个朋友听说不久要回国,曹元朗要领他来见表姐呢。」
「又是一位宝贝!跟那诗人做朋友的,没有好货。你看他那首什麽《拼盘姘伴》,简直不知所云。而且他并不是老实安分的不通,他是仗势欺人,有恃无恐的不通,不通得来头大。」
「我们程度幼稚,不配开口。不过,我想留学外国有名大学的人不至于像你所说那样糟罢。也许他那首诗是有意开玩笑。」
「唐小姐,现在的留学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我父亲常说,从前人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麽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非出不可。小孩子出过痧痘,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痘出过了,我们就把出痘这一回事忘了;留过学的人也应说把留学这事了。像曹元朗那种念念不忘是留学生,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呢。」
唐小姐笑道:「人家听了你的话,只说你嫉妒他们进的大学比你进的有名。」
鸿渐想不出话来回答,对她傻笑。她倒愿意他有时对答不来,问他道:「我昨天有点奇怪,你怎会不知道那首诗是表姐做的。你应该看过她的诗。」
「我和你表姐是这一次回国船上熟起来的,时间很短。以前话都没有谈过。你记得那一天她讲我在学校里的外号是『寒暑表』麽?我对新诗不感兴趣,为你表姐的缘故而对新诗发生兴趣,我觉得犯不着。」
「哼,这话要给她知道了--」
「唐小姐,你听我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麽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颠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把才学看得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姐对富翁的崇拜--」
「换句话说,像方先生这样聪明,是喜欢目不识丁的笨女人。」
「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彷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她只巧妙的偷懒--」
唐小姐笑道:「假如她要得博士学位呢?」
「她根本不会想得博士,只有你表姐那样的才女总要得博士。」
「可是现在普通大学毕业亦得做论文。」
「那麽,她毕业的那一年,准有时局变动,学校提早结束,不用交论文,就送她毕业。」
唐小姐摇头不信,也不接口,应酬时小意儿献殷勤的话,一讲就完,经不起再讲;恋爱时几百遍讲不厌、听不厌的话,还不到讲的程度;现在所能讲的话,都讲得极边尽限,礼貌不容他冒昧越分。唐小姐看他不作声,笑道:「为什麽不说话了?」他也笑道:「咦,你为什麽不说话了?」唐小姐告诉他,本乡老家天井里有两株上百年的老桂树,她小时候常发现树上成群聒噪的麻雀忽然会一声不响,稍停又忽然一齐叫起来,人谈话时也有这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