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谋杀狄更斯 丹·西蒙斯 9979 字 11个月前

我边点头边拿手杖,转身离开狄更森,经过沉默的护士走出小客厅。

《冰冻深渊》第三幕演的是克莱拉不远千里赶到纽芬兰打探消息(很像真实世界里的富兰克林夫人自行雇船跟她侄女苏菲亚到极北之地寻找丈夫约翰爵士)。有个逃离冰冻海洋、步履蹒跚、又饿又累的男人走进海岸边的冰屋。克莱拉认出那是渥铎,立刻歇斯底里地指控渥铎杀害了(或许也吃了?观众不免如此揣想)她未婚夫法兰克。渥铎(也就是狄更斯)闻言冲出冰屋,扶着还在人世的欧德斯利回来,欧德斯利一身破衣裳几乎衣不蔽体。“有好几次,”渥铎气喘吁吁地说,“我扶着欧德斯利横越那一片冰天雪地的时候,很想丢下他不管。”

说完那句台词,狄更斯,也就是理察·渥铎,瘫软倒地。他在冰原上忍饥挨饿,费尽苦心保住情敌性命,体力终于耗尽。渥铎最后挣扎着说出:“我的克莱拉妹妹!吻我,在我死前吻我!”说完就死在克莱拉臂弯里,克莱拉吻着他的脸颊,决堤的泪水流下她的脸庞。

我们彩排的时候,我在舞台上差点儿没吐出来。但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的四场演出之中,我场场低泣,还听见自己悄声说:“这实在太糟了。”亲爱的读者,这句话就由你去解读了。

狄更斯的演出很有张力,也很……诡异。我们首演当晚的来宾威廉·萨克雷事后评论狄更斯,说道:“如果他现在改行当演员,将来有机会年收入两万镑。”

在1857年的当时,那根本是天方夜谭。可是到了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的时候,狄更斯在美国和英国举办朗读会那些“表演”已经为他赚进那笔数目。

塔维斯多克寓所那四场《冰冻深渊》的观众个个哭得像泪人儿。应狄更斯之邀前去观赏首演的专业剧评家也都声称,狄更斯饰演渥铎时入戏之深令他们动容。事实上,所有话题都集中在狄更斯演出时的强烈情感,俨然一股充盈在剧场里的黑暗能量,任何人只要看见或听见,就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它的旋涡里。

《冰冻深渊》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狄更斯情绪陷入低潮。他写信来跟我形容工人们“敲敲打打地拆卸”他的教室剧院时那种“哀伤”的声响。

外界嚷嚷着要狄更斯加演几场我的这出戏,更有许多人鼓励他卖门票,甚至有谣言指出(事后证实传言属实),女王陛下也想观赏这出戏。狄更斯反对这一类的建议,我们这些业余演员也都不想靠演戏赚钱。可是到了那年6月(那是1857年,正是狄更斯的家庭生活即将永远改变的一年),狄更斯听说了我们的作家朋友道格拉斯·杰罗尔德去世的消息,大为震惊。

狄更斯告诉我,就在杰罗尔德过世前几个晚上,他梦见杰罗尔德把一份稿子交给他编辑,他却一个字都读不懂。这是所有作家的共同梦魇,担心自己突然丧失解读那些我们赖以维生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令狄更斯感兴趣的是,他做这个梦时,杰罗尔德已经病危,只是当时我们一无所知。

狄更斯深知杰罗尔德死后他的妻小生活会陷入困境(尽管狄更斯平时以改革者自诩,但杰罗尔德才是真正的激进派人士),因此决定推出一系列慈善义演活动:邀请托马斯·库克重演杰罗尔德创作的两出戏《黑眼苏珊》和《收租日》;萨克雷与战地记者威廉·罗素发表演说;狄更斯自己举办午后及夜间朗读会。

当然,《冰冻深渊》也将重出江湖。

狄更斯希望为杰罗尔德的家人筹募两千英镑。

狄更斯租下摄政街的演艺厅作为义演场地。向来避免为个别募款活动发声的女王非但公开支持这次的系列义演,还派人传话表示她非常期待观赏《冰冻深渊》,也建议狄更斯先生在白金汉宫选个合适的房间为女王陛下和她的宾客进行一场私人演出。

狄更斯回绝了。他的理由再明显不过:他的女儿还没进过皇宫面见女王,他不希望她们以演员身份出现在女王面前。他建议女王陛下在预定演出的前一星期来演艺厅观赏一场不公开演出,还提议女王陛下自己带宾客前来一同观赏。面对天下无双先生钢铁般的意志,女王应允了。

1857年7月4日,我们为女王表演。女王陛下的客人有阿尔伯特亲王、比利时国王和普鲁士王子。为了欢迎阿尔伯特亲王,狄更斯特别派人在入口和楼梯摆放了鲜花。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有些人担心这群皇室观众看戏后的反应可能不会像前一年冬天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演出时那么热烈,可是狄更斯向我们保证,女王和她的宾客会在幽默的桥段里大笑,也会在悲伤的场景落泪,会跟我们那些比较普通的观众一样泣不成声。那出紧随其后的短剧《约翰叔叔》也会让这些皇室成员笑得像驴叫。一如往常,他完全说中了。

演出结束,心情愉快的女王邀请狄更斯上前接受她的致谢。

他拒绝了。

这回他的理由是:“我疲惫不堪又满头大汗,脸上还有化妆品,怎么可以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女王陛下面前。”

狄更斯不允许自己去面见女王和她的宾客的原因当然不只是脸上的妆。事实上,狄更斯演完我们的浪漫短剧《约翰叔叔》之后,身上穿的是约翰叔叔的宽松晨袍,头戴假发,还画了红鼻头。史上最骄傲、自我意识最强烈的狄更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以那种装扮去见女王。

女王再一次客气地让步。

我们在演艺厅又演出两场《冰冻深渊》。只是,虽然演出再一次得到热烈回响,看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是这一系列义演活动中募款最多的节目,两千英镑的善款目标却没能达成。曼彻斯特艺术展演公司的经纪人约翰·迪安一直大力鼓动狄更斯到曼彻斯特的新自由贸易厅演出,当初答应杰罗尔德遗族要筹款两千镑的狄更斯不愿意食言,立刻赶赴曼彻斯特举办一场《圣诞颂歌》朗读会,顺便考察那个可以轻易容纳两千名观众的演出场地。

狄更斯当下判定那是演出《冰冻深渊》的完美场地,只是,他女儿和乔吉娜都在剧中扮演重要角色,她们平庸的演技恐怕撑不起这么大的场面。(狄更斯从没想过他自己的演技或许不足以应付这么宽敞的表演厅和如此庞大的观众。因为他从经验得知,只要妥善发挥他的催眠功力,掌控超过三千名观众易如反掌。)

他必须聘请一些专业女演员进行排练。(马克·莱蒙、狄更斯的儿子查理和我获准继续登台,可是狄更斯开始鞭策我们排练,仿佛我们都没演过那出戏似的。)

奥林匹克剧院的经理艾尔弗雷德·威根向狄更斯推荐两名他剧院新近聘入、前途看好的年轻女演员——芬妮·特南和玛莉亚·特南——狄更斯二话不说便同意了(我跟他都在别的戏里看过特南姐妹、她们的小妹和她们那位资深演员母亲的表演)。威根再去征询特南姐妹有没有意愿参与《冰冻深渊》的演出,她们都跃跃欲试。

威根进一步向狄更斯提议,邀请特南小姐们的母亲弗朗西斯·特南和她们这个演员家族里年纪最轻(时年十八岁)、姿色最普通的幺妹爱伦·罗勒斯·特南也参加演出。

查尔斯·狄更斯的人生从此改变。

离开查令十字饭店后,我搭出租马车回家,半途下车步行,在一家我没有会员资格却享有贵宾身份的俱乐部用晚餐。

我很愤怒。那个无礼至极的狄更森小子一句“您太幸运了,能有狄更斯这样的良师兼编辑……”听得我火冒三丈。

五年前,也就是1860年夏末,我的小说《白衣女人》在狄更斯的《双城记》结束的当周开始在《一年四季》连载。亲爱的读者,容我补充说明,狄更斯《双城记》里的人物西德尼·卡顿根本就是明目张胆地抄袭我的《冰冻深渊》里那个大公无私、自我牺牲的理察·渥铎。狄更斯自己就亲口承认过,他说卡顿这个角色和整个《双城记》的故事是在他最后一次演出《冰冻深渊》躺在舞台地板上时想到的。当时玛莉亚·特南(新的克莱拉·伯尔尼罕)哭湿了他的脸、胡子和破烂衣裳,以至于他不得不低声对她说:“孩子,再过两分钟就结束了,镇定一点儿!”

我说到哪儿了?

哦,对了。《白衣女人》在狄更斯新创办的周刊连载——而且获得广泛回响与赞扬,容我谦逊地补充一句——那八个月里,坊间流传不少无聊耳语或文字评论,说什么我的写作技巧是跟狄更斯学来的,而且躲在狄更斯的羽翼下磨炼文笔,甚至连我的叙事风格都是从狄更斯那里偷师来的。他们说我欠缺狄更斯的深度,某些圈子的人更说我“没有能力描绘人物”。

这些当然是一派胡言。

当初狄更斯读完我的手稿之后,写了一封短笺给我,他说这出戏“相较于你过去的作品可说大幅跃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品里的柔情……人物的设计非常完美……没有人能及得上你的一半。我在每一章里都找到一些巧思或愉快的逆转”。

可是,狄更斯终究是狄更斯,他又补了些话,一笔抹杀他的恭维。他说他总是不得不“质疑你过度低估读者的习惯,如此一来不免有把自己的理念强行灌输给观众之嫌”。

任谁都知道狄更斯总是过度高估他的观众。当他任性地遁逃进他那深奥难解的幻想与毫无必要的微妙之中时,总是让太多普通读者迷失在他那狄氏散文的浓密森林里。

各位亲爱的读者,在你们生活的那个遥远未来里,我的坦率言辞绝不可能传进任何喜爱狄更斯的人耳中。让我坦白告诉你,我构思情节的能力目前——以及过去,几乎确定未来也会——比狄更斯强十倍。对狄更斯而言,情节可能会随着他那些像傀儡般任他操纵的怪异角色衍生出来,如果刊登他那些不可计数的连载小说的杂志销售量突然下滑,他会随手加入更多愚蠢角色,要他们昂首阔步地为轻信的读者表演,正如他不费吹灰之力把可怜的马丁·瞿述伟[2]流放到美国去帮他(狄更斯)吸引更多读者。

狄更斯永远无法领会我的情节里那些精妙幽微处,更别提发挥在他那些明显(对任何观察力敏锐的读者而言)迂回操作的草率布局与自我沉溺的旁白里。

那些无礼又无知之徒,比如那个叫狄更森的兔崽子孤儿,总会说我不停地“跟狄更斯学习”,事实恰恰相反。如同我先前提过,狄更斯自己也承认,他在《双城记》里那个自我牺牲的角色西德尼·卡顿的灵感正是来自我的《冰冻深渊》里的理察·渥铎。还有,他《远大前程》里那个“穿白衣的老妇人”,那位引发热烈讨论的郝薇香小姐,难道不是直接偷学我《白衣女人》里的主要角色?

我坐下来享用我的一人晚餐。我之所以喜欢来这家俱乐部用餐,是因为这里的主厨很会料理云雀布丁。我认为这道料理是我这个时代的四大杰作之一。今晚我不想吃得太讲究,所以只点了两种馅儿饼、汤品、几只甜龙虾、一瓶中等甜度香槟、一条填了牡蛎与洋葱丁的羊腿、两份芦笋、炖牛肉、蟹肉色拉和鸡蛋。

我惬意地享用我的轻食晚餐时,想起了狄更斯的前妻凯瑟琳。我不是很喜欢她那个人,却很欣赏她的料理,或者该说欣赏她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督导仆人做出来的料理,毕竟我没见过她穿围裙或拿长勺。几年前凯瑟琳·狄更斯出版过一本食谱(用玛莉亚·克劳特这个笔名),内容都是他们家的家常料理,书名叫作“今晚吃点什么”。书中收录的多半是我喜欢的料理,其中不少也出现在我今晚的餐桌上——虽然做法没这么精致,酱汁也没这么丰富多彩(我认为绝大部分的烹饪过程都只是完美酱汁的序曲)——因为她也喜欢龙虾、肥大的羊腿、厚实牛肉和精致甜点。凯瑟琳的食谱里收纳了非常多种类的奶酪三明治,有个评论家说:“男人天天这么吃奶酪三明治,不死也剩半条命。”

可是狄更斯活下来了,而且那么多年来体重一磅都没增加,想必跟他每天快步健走二三十公里有关。我个人天生不好动,我的性格倾向和长期病痛让我离不开桌椅沙发和床铺。我逼不得已才会走路,能坐下就坐下。我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或盖德山庄做客期间,习惯在图书室或空客房躲到下午两三点,反正躲到狄更斯结束当天的写作,因为他总爱逼别人陪他去做那莫名其妙的散步运动。当然,狄更斯照例会找到我(现在我已经弄明白,原来他都是循我的雪茄味按图索骥),而我通常还能陪他走个两三公里路(以他的健行步伐,通常费时不到二十分钟)。

这天晚上我在两种甜点之间犹豫不决,于是像所罗门王一样,我选了云雀布丁和口味绝佳的苹果布丁,外加一瓶波特酒和一杯咖啡。

吃布丁的时候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仪态贵气的老先生站起来横越餐厅,一时之间我以为那是萨克雷。我马上想到萨克雷已经在1863年的圣诞夜过世了,距今已经一年半。

当年萨克雷和狄更斯冷战多年后第一次和解就是在这家俱乐部,当时我是狄更斯的座上宾。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嫌隙发生在狄更斯跟凯瑟琳的分居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的当口,那也是狄更斯最脆弱的时期。那时有人在盖瑞克俱乐部说狄更斯跟小姨子有私情,萨克雷显然口无遮拦地说出“不,对象是一个女演员”之类的话。

一如往常,所有闲话都会传到狄更斯耳里。当时狄更斯有个名叫爱德蒙·耶茨(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莎士比亚《奥赛罗》里的伊阿古,总是一副匮乏饥渴的表情)的年轻记者朋友,据说是狄更斯的“子弟兵”。耶茨写了一篇恶意轻蔑萨克雷的传略刊登在《街谈巷议》杂志里。萨克雷被深深刺伤,他发现自己跟耶茨都是盖瑞克俱乐部的会员,便要求俱乐部驱逐耶茨,理由是他写那种文章的行为“不见容于绅士阶级”。

令人意外的是,狄更斯对老朋友完全不顾情面,在这场争端中选择站在耶茨那边。当盖瑞克的委员会采纳萨克雷的意见解除了耶茨的会员资格时,狄更斯也跟耶茨同进退。

多年后,在雅典娜俱乐部,他们的友情终于修复。我曾经听狄更斯对威尔斯描述那次的大和解。“当时我在雅典娜俱乐部正在挂外套,”他说,“一抬眼正好看见萨克雷那张憔悴面孔。威尔斯,他看起来简直像鬼魂,跟《圣诞颂歌》里的马利一样死透了,只差没有铁链。所以我问他:‘萨克雷,你身体还好吗?’然后我们终于打破多年沉默,聊了几句,还握手言欢,现在一切都回到从前了。”

那一幕实在太感人,却也太虚假。

当天晚上我碰巧也在雅典娜俱乐部,我和狄更斯都看见萨克雷费力地在穿大衣。当时萨克雷在跟另外两个人谈话。狄更斯进门后直接从萨克雷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对方一眼。那时我正在放手杖和帽子,狄更斯已经走过萨克雷身边,一脚踩上楼梯,萨克雷走过去赶上狄更斯。我听见萨克雷先开口说话,还主动向狄更斯伸出手。他们握了手。然后狄更斯转身走进用餐室,我看见萨克雷走回原本的聊天对象(我记得那好像是西奥多·马丁爵士)身边,说道:“我很高兴我做了这件事。”

狄更斯心地善良,也很重感情,可是他吵架绝不会先低头。这点我很快就会亲身体验。

搭出租马车返家途中,我想起狄更斯寻找那个幽灵般的祖德的古怪计划。

那天早上我听狄更斯叙述斯泰普尔赫斯特车祸事故时,对这位“祖德先生”的真实性始终难下定论。查尔斯·狄更斯不会说谎,只是,他永远相信自己对任何事的任何见解正确无误,而且他会通过语言,尤其是书写文字,来说服自己某件事的真实性。即使事情不是那样,只要他说是就是。八年前他写那些公开信把分居责任推给妻子凯瑟琳就是最好例证,因为分居是他的主意和他的需求,也是他一手促成的。

但他为什么要捏造祖德这号人物?

话说回来,明明是萨克雷先释出善意,他又为什么告诉大家是他主动修复友谊?

差别在于,狄更斯的谎话和浮夸言论虽然未必出于故意,却几乎都是为了提升他的外在形象而发表的。身为小说家,我知道我们这种人经常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程度之深不亚于活在人们口中的“真实世界”。

根据所有客观说法,包括又矮又胖的毛头小子爱德蒙·狄更森——祝他的瘀伤化脓腐烂变成溃疡——狄更斯在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现场表现无比英勇,在这段故事里加入一个叫祖德的幽灵并不会增加他的气势。事实上,狄更斯描述那个诡异得不像人的男人的时候,那种明显的焦虑多多少少减损了他的神勇气魄。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不得不假设事故现场确实有这么一个名叫祖德的怪人,而且狄更斯描述的那些简短对话和怪异互动确实有点儿真实性。

那又为什么要找出那个人?没错,这样的怪人背后一定隐藏着某些神秘经历,可是伦敦和英格兰甚至我们的火车站到处都有怪人呀。就连那个没家教的蜉蝣生物狄更森也像是从狄更斯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孤苦无依,有个有钱的监护人,有法院裁定的遗产,无精打采,漫无目标,只喜欢阅读和懒散度日。这个麻风病外形、缺了手指和眼皮、说话漏风的祖德身上还能找出什么离奇故事吗?

我接近家门时又想,为什么要去找这个祖德?

狄更斯是个会事先计划、深谋远虑的人,与此同时他却也是个冲动派人士。他第一次去美国的时候,就因为坚持建立国际著作权法规,几乎得罪了他在美国的绝大多数读者和所有美国报纸与记者。狄更斯的小说,以及大多数英国作家的小说,被公然剽窃在美国出版,原作者却得不到任何补偿,这件事在那些美国暴发户眼中似乎合情合理,所以狄更斯确实有理由生气。可是,美国行结束后不久,也就是狄更斯惹恼那些原本非常崇拜他的读者后不久,他便对著作权这回事完全失去了兴趣。换句话说,他行事谨慎,却也轻率冲动。

无论是在盖德山庄或他过去的任何住宅,无论搭船航行或出外旅游,目的地永远由狄更斯做主。他决定在哪里野餐,决定举办什么比赛,决定谁当队长,更常由他计分、宣布优胜者、颁发奖品。盖德山庄附近村庄的居民尊他为绅士,有如此知名的作家在各种博览会或比赛活动中颁奖,村民似乎与有荣焉。

小时候狄更斯总是在游戏里当领袖,他始终认定这就是他在人生中的角色,长大成人后也不曾放弃。

可是如果我和狄更斯去找寻这个祖德先生,目的又是什么?除了再一次满足查尔斯·狄更斯那不成熟的冲动,还有什么意义?寻找过程中会遭遇什么危险?祖德跟狄更斯一起爬下铁路边坡、前往河床上的灾难现场时提及的那些地名可都是伦敦最危险的区域。那些地方正如狄更斯所说,是名副其实的大烤炉。

回到家时,痛风已经让我痛不欲生。

街灯的光线刺痛我的眼睛;我自己的脚步声像凿子般一声声钻进我的大脑;路过马车的轰隆声害我痛得全身扭曲。我在颤抖,嘴里突然充满咖啡的苦味。不是我晚餐时搭配甜点品尝的那杯唇齿留香的咖啡,而是某种恶心至极的味道。我脑海一团混乱,全身上下蹿流着一阵阵作呕的感觉。

我们的新家在梅坎比街,我们一年前从哈利街搬来这里,部分原因在于《白衣女人》为我带来了更丰厚的收入与更高的文学地位。附带一提,我的下一部小说《无名氏》的出版为我赚进超过三千英镑,如果能在英美两地连载,收入保证高达四千五百英镑。

我口中的“我们”包括跟我同居多年的卡罗琳和她当时十四岁的女儿哈丽叶(我们平时喊她凯莉)。外界风传我写《白衣女人》就是以卡罗琳为蓝本。没错,当年我遇见卡罗琳是在摄政公园的一栋别墅外,她摸黑从某个恶棍手中逃出来,我追上前去救她脱离险境,过程就跟《白衣女人》女主角的遭遇一样。可是,《白衣女人》这本书的构想我早在遇见卡罗琳之前几年就想好了。

这星期卡罗琳和哈丽叶都不在家,她们到多佛尔去探望表亲了。而今晚我们的两个正牌仆人(我承认我在每年的纳税身份普查时将卡罗琳的女儿申报为“帮佣”)也都不在,整栋房子只剩我一个人。其实离这个家不远处还有另一间屋子里有另一个女人,是某位名叫马莎的小姐。过去她在雅茅斯的饭店当雇工,最近初次来到伦敦,我也希望未来有机会跟她共享温馨的家庭生活。可是今晚或短时间内我都没打算去见马莎。我太痛了。

屋子里黑漆漆的。我取出锁在橱柜里的鸦片酊,灌下两大杯,然后就近在厨房里的仆人餐桌旁坐了几分钟,等最剧烈的疼痛消退。

药很快起了作用。我感觉神清气爽、精神饱满,于是决定回二楼书房写个一两个钟头再就寝。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楼梯。

仆人专用的侧梯非常陡峭,二楼楼梯间那盏闪烁的煤气灯照明效果奇差,只投射出极窄小的一圈微弱光线,光线范围外的区域根本伸手不见五指。

我头顶上方的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卡罗琳吗?”其实我知道不可能是她,也不会是家里的仆人。女佣的父亲感染肺炎,所以他们目前人在肯特郡。

“卡罗琳?”我又喊一声,不预期——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那个声音现在很清楚,是丝质洋装的窸窣声,从上面的阁楼沿着阴暗楼梯往下移动。我听见那里传来娇小的光脚丫一步步谨慎地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我摸索墙上的煤气灯,可是那不稳定的火焰乍然一亮后旋即减弱,恢复到原来的暗淡闪烁。

她走进了摇曳晃动的光晕边缘,就在我上方三步之处。她的外貌一如往常,穿着陈旧的绿色丝质洋装,紧身马甲束得高高的。洋装的深绿色布料上有小小的金色鸢尾花图案,一大片由上往下延伸到她腰际的黑色系带。

她的头发高高挽起,扎着旧时代的圆髻。她的皮肤是绿色的,那种绿像是存放许久的奶酪,或开始腐烂的尸体。她的眼睛是两池黑色墨水,在灯光下发出湿润的反光。当她像现在一样张开嘴仿佛在跟我打招呼时,她的牙齿又长又黄,像獠牙般弯曲。

我很清楚她在楼梯上打什么鬼主意。她企图抓我,想把我摔下长长的楼梯。相较于更为宽敞明亮、危险性较低的前梯,她更喜欢这座侧梯。她又往下走了两级,黄澄澄的嘴巴笑得更开了。

我不害怕也不匆忙,只是加快动作打开通往二楼楼梯间的仆人专用门,走过去再关门上锁。隔着门板,我听不见任何呼吸声——她不呼吸——可是门那边传来极细微的抓挠声,白瓷门把轻轻转动,又旋转归位。

我点亮二楼所有灯具,这里没有别人。

我深吸几口气,解下饰扣和衣领,走进书房去。

[1]Twelfth Night:圣诞节后的第十二天,为主显节,纪念耶稣显圣灵,也是圣诞假期最后一天。

[2]Martin Chuzzlewith:狄更斯1843年开始连载的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里的主角。此书连载销售成绩不佳,狄更斯于是将场景拉到美国,以讽刺手法描写美国的人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