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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朱露楼长大,因为天赋异禀,眼力奇好,自创‘越清剑’。自出道以来一直位列朱露楼第一杀手之位,六年之间,所杀之人不计其数,为朱露楼赚了大把银两。”她顿了一顿,抬起头看着床板,“从小到大,妩夫人一直当我是赚钱的工具,从不拿我当人看,更不必说拿我当个女人看。三个月前,我接了趟生意,去杀一个人。”她突然伸手拢了拢头发,“他是个读书人,父亲在朝里做官,得罪了人。那人用二十万两银子买他儿子一条命,这笔生意好做得很,我去了京城。”
“结果如何?”宛郁月旦对接下去的故事若非猜中十成,也有猜中九成,他却仍旧体贴的含笑问。
“那人是个好人。”越清君淡淡的道,“我扮成了摔倒在他家门口的乞丐,他扶我进门,赞我美貌,送了我银两,把我送到京城渡口去,看着我上船才离去。我突然不想杀他,回了朱露楼,我给妩夫人说我不做杀手了,我要做个普通人,要弹琴、要嫁人。”
“妩夫人不许?”宛郁月旦温言问。
“她说我疯了,她眼里只有钱。”越清君道,“她在我身上下了‘追心’。”
“原来如此。”
“宛郁月旦,我快要死了,你能不能帮我做件事?”越清君突然道。
“什么事?”
“我想见见他——在我死之前,我想见一次那个……朝官的儿子。”她闭上眼睛,“我大概还能活十天。”
“可以。”宛郁月旦微微一笑,丝毫不以为难,“越姑娘如有需要,尽管开口。”
<h4>三  十日</h4>
于是越清君详细的说了那朝官的姓名、他儿子的姓名,那在京城的住址,宛郁月旦派了人去,不出十日,定会把那人带回来让越清君看上一眼。在等候的时间,越清君向宛郁月旦要了一本诗集,又要了一把瑶琴。每日早晨,她就看看书,偶尔心情甚好便读读诗,下午便弄弄琴弦。她不会弹琴,但以拙劣的指法拨出的琴音并不难听,有时候何晓秋会来好奇的看她,教她弹琴。宛郁月旦每日下午浇菜的时刻都会来看看她,她有时候心情好会对他弹琴,说起那些“从前”,有时候心情不好,便不理他。那只小狗本来不敢进来,因为越清君冷冷的看着它,它觉得那目光不怀好意的,但日子久了它发现她根本下不来,于是每日都进她房门来逛逛,居然有天还在她床下藏了块骨头。
平淡的日子总是过去得很快,第十日的上午,老大夫来说越清君情况危殆,只怕过不了一时三刻。